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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左》第四百三十二章 判案(三)
被告席上,田小娥渾渾噩噩的,一雙眼睛裡滿是迷惑的光。

 不是要給自己定罪嗎?

 為何自己的父親倒霉了?

 等等,那個人人仰望的參座,給父親定的罪是啥來著?

 田小娥努力思索,可惜,她一個大字不識的村婦,竟然悲哀地連這些都理解不了。

 可她唯獨明白一點。

 那個為了十兩銀子將她賣了的父親,那個一手將她推入火坑的父親,正在被懲罰。

 不知為何,再看四周,田小娥赫然發現,竟有一種天高海闊的舒暢感。

 僅僅是一個判決,可所引起的風波是無窮無盡的。

 “參座,參座,老朽有話說。”

 圍觀的人中衝出來一個老頭,頗有氣急敗壞之相。

 而看到這個老者,人們的議論更甚塵囂。

 這老者乃臨清城的名人,無人不識,更和左夢庚是舊識。

 見他不顧衛兵的阻攔都要說話,左夢庚笑道:“孔夫子有何高見?”

 這老者,正是引發了臨清半球實驗的孔相如。

 雖然當初這個實驗讓孔相如慘敗,但老頭也因為這件事被人們記住了。而且老頭很誠樸,知錯能改,從那以後對科學知識產生了巨大的興趣,甚至還加入了張金海他們的興趣班。

 可今日在這裡見到了左夢庚的判決,孔相如還是接受不了。

 “參座,聖人有雲,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鑽穴隙相窺,逾牆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這田狗子雖為品德底下,然其為人父母,指命婚事, 正當其所。參座如此判決, 豈不是有違孝道?”

 人群裡的聲音陡然拔高了一截,顯然認同的居然還不少。

 其中的大多數,都是為人父母者。

 這些人之所以支持孔相如的話,究其根本就是, 他們赫然發現, 一旦左夢庚的判決生效,那豈不是意味著他們將來在子女面前的權威性將會徹底消失。

 子女可以因婚事違逆他們, 那麽將來是不是可以因別的事而致乾坤倒轉?

 左夢庚今天坐在這裡, 顯然功課是無比踏實的。

 他呵呵笑著問道:“老夫子學問精深,試問, 亞聖言五不孝, 所為何者?”

 聽到左夢庚要討教學問,孔相如來了精神,立刻搖頭晃腦地背誦起來。

 “世俗所謂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顧父母之養, 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 不顧父母之養, 二不孝也;好貨財, 私妻子, 不顧父母之養, 三不孝也;從耳目之欲, 以為父母戮, 四不孝也;好勇鬥狠, 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他所講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出自《孟子·滕文公下》, 而此時背誦的文章,則出自《孟子·離婁下》。

 在這篇文章中, 孟子講述了為人子女不孝的五個例證。

 四肢懶惰,不顧父母的生活, 這是一不孝;喜歡賭博喝酒,不顧父母的生活, 是二不孝;貪圖錢財, 偏愛老婆孩子,不顧父母的生活,是三不孝;放縱於尋歡作樂,使父母蒙受羞辱, 是四不孝;逞勇好鬥,連累父母, 是五不孝。

 左夢庚圖窮匕見, 突然問道:“請教孔夫子,這五不孝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在其列?”

 “呃……”

 孔相如傻眼了,周圍許多學問大家也傻眼了。

 孝乃儒家思想的精華和核心所在,古往今來深入研究的人大有所在。

 關於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更是人人皆知, 以至於成為當今之世的標準。

 結果左夢庚一番運作, 人們猛然發現,原來這個人人認定的標準, 竟然不在聖人規范的五不孝之中。

 也就是說,不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並非不孝。

 孔相如也算是有些急智。

 “參座, 倘若如此,父母含辛茹苦將子女撫養長大,子女卻只顧自身幸福,長此以往,豈非家族破碎、親情淪喪?”

 他提到了一個現實的問題。

 倘若從今以後人人都不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豈不是等於父母失去了對於子女的權威?

 屆時子女不將父母放在眼中,那麽親情破裂也就不遠了。

 這帶來的影響可是非常恐怖的。

 左夢庚又有準備,目視眾人,盡量提高了音量。

 “父母家長身負撫養之責,對於子女擁有養育之恩,父母之恩重比泰山,不容輕忽。而且婚姻大事,亦不是男女個人行為,而是兩個家族的聯系。因此無論何時, 婚姻大事當中,父母都是主導者。今日之判例, 懲處的只是不顧子女幸福,利用子女謀財的不義之舉。同時也請各位父母好好考量,莫要操辦婚姻大事時,忽略了子女的幸福和感受。”

 這話一出來,所有人都不禁歡顏,紛紛鼓噪叫好。

 身為父母者,理解了其中的告誡。

 莫要以一己之私,枉顧子女幸福,從而毀了子女的人生。

 而身為子女者,也得到了鼓舞。對於事關終生的婚姻大事,從今以後也可以勇敢表達想法。

 遇到了違背心願的父母之命,也敢於進行抗爭。

 左夢庚的說法之所以能夠得到如此廣泛的認同,只因對於田狗子的所作所為,也沒有人覺得他就沒有過錯。

 雖然許多人對於田小娥違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行為口誅筆伐,但田狗子利用女兒換取錢財的做法,亦是禽獸之舉。

 以往人們被孝道束縛,目光首先鎖定在了田小娥身上。直到現在,通過了左夢庚全新的司法解讀,開始正確看待其中的因果是非。

 圍觀的人還沒有意識到,這個判決在人身解放方面所起到的作用。

 田狗子之後,左夢庚盯上了田有壯。

 “田小娥案相關責任人田有壯,涉嫌非法拘禁、毆打他人,限制他人自由,兼侮辱罪、逾權罪等,判處徒刑二十年。其余田鳳年、田家財、田東升……等,判處徒刑十年。”

 田有壯雙膝一軟,直接攤在了台上。隨即回過神來,嚎啕大哭。

 “參座,俺冤枉啊,俺何罪之有?”

 張宗桓也有些不解。

 “主審官,歷來鄉間糾紛,均由鄉賢宿老出面解決。田有壯身為田氏族長,雖然行事頗有不妥,然罪不至此吧?”

 左夢庚鋒芒畢露。

 “這田有壯可有官職?身居何位?”

 無人能答,也不需要回答。

 田有壯除了是田氏家族的族長之外,就是一區區百姓。

 “田有壯既無官身,亦無權責,如何代行律法,決人生死?”

 現場再次轟動,這一次受到衝擊的人更多,同樣也包括侯恂、李邦華等人。

 他們和普通百姓不同的是,一下子就看明白了左夢庚的目的。

 左夢庚以田有壯為例做出的判決,顯然是想要將政權的影響力深入到鄉村,同時破壞封建大家族的禁錮。

 聯想到他之前坦言的要解放勞動力,釋放人口資源。顯然,他已經開始動手了。

 這個判例一旦生效,從今以後,鄉紳族老對於民間鄉村的掌控將會徹底破產。

 而能夠填補權力空白的,只能是他們這個新生的政權。

 在新生政權的保護下,將會有越來越多的人脫離土地和家族的束縛,轉化為工商業的人力資源。

 那些圍觀的普通百姓雖然看不到這樣的深意,但是他們也明白一個道理。

 從今以後,鄉裡和家族中的糾紛矛盾,不能再由鄉賢族長決斷。否則的話,就是違法的。

 今日這田有壯被判處二十年的徒刑,也就意味著,今後再有鄉賢族老敢這麽乾,田有壯就是例子。

 對於左夢庚的做法,侯恂、李邦華等人還是支持的。

 因為如今的工商業發展,確實到處缺人。唯獨令他們擔心的是,左夢庚的判決似乎激烈了一點。

 不但對田有壯處以嚴厲的刑罰,其余田氏族人,凡是參與的,也沒有逃過懲處。

 “這種時候,狠一點好。只有下了狠藥,才能一蹴而就,免得反覆蹉跎。”

 侯恂卻看的明白,知道左夢庚是故意而為。

 只有這樣的嚴刑重法之下,才能夠迅速讓新觀念深入民間,從而成為新規則。

 最起碼有了今日的例子,今後各個家族當中,再有人胡作非為時,其余的族人就需要好好考量,願不願意承擔違法的風險相助了。

 田有壯之後,是張萬和和張氏族人。

 “相關人張萬和,指使他們行凶逞爆,傷人致殘,同時犯非法囚禁罪、搶奪財產罪、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張二柱、張光蛋、張千……等判處徒刑十年,另處以各人罰金五兩,賠付受害人田小娥和馬天久。”

 最嚴厲的判罰來了,當場令張萬和昏厥了過去。

 前面的田狗子、田有壯被重判,讓他已經預感到了不妙。可萬萬沒想到,最恐怖的判罰落在了他的頭上。

 張萬和的兒子張千嚇破了膽,不停叫嚷。

 “參座,俺爹沒殺人,他沒殺人呀……”

 左夢庚冷冰冰地看過去。

 “要將田小娥浸豬籠的命令是不是張萬和下的?這不是故意殺人是什麽?”

 張千的叫嚷戛然而止,渾然沒有想到,那個什麽“故意殺人罪”居然是這麽來的。

 可以往處置奸夫**,不都是這麽做的嗎?

 就在他想要叫屈的時候,突然想起之前左夢庚的話。

 張萬和是官嗎?

 有行使律法的權力嗎?

 既然沒有,誰給他的膽子決人生死?

 張千傻眼了。

 早知今日,悔不當初啊!

 關於旅順黃龍的部分,特別說明一下。

 我查詢到的資料,金聲桓本為西北義軍一員,後來歸順到左良玉麾下,又跟隨左夢庚投降滿清。再因為心生不滿而反清,兵敗被殺。

 但是在查閱黃龍這部分資料的時候發現,東江叛軍從登州撤往遼東時,黃龍率軍迎戰。

 麾下的將領中有一人,也叫金聲桓。

 我沒查到資料,這是否是一個人。

 因此在書中,隻將金聲桓歸於西北義軍,從遼東明軍的將領名單裡剔除掉了。

 如果不對之處,還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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