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松開了岸櫟的束縛,可是他的眼淚卻像是決堤了一樣,只是一個勁哭自己失職、對不起族人。
我沒有帶小孩子的經驗,阿月大概也隻從小帶過我這樣的,用她的話說我是自小老成,沒多少趣味。所以我倆都沒有對付熊孩子的經驗。
說到底,他掉落人間以來,也曾經試過想靠自己能回去,可人界靈力稀薄,他耗盡法力把自己會的試了個遍,但還無濟於事。反倒把自己的靈體弄得虛弱不少,得像人類一樣進食才能保住體力。
他知道肉眼看不見他,便大肆進出超級市場,不辨口味地拿了些外包裝鮮豔好看的;又看見同齡的人類少年都在玩電子產品,於是也去舊貨店裡拿了形狀類似的。他不會給電器充電,用沒電了就再去,漸漸地就變成怪事傳了出去,直到今天我們到來。
“所以,”岸櫟一邊抽泣,一邊發問:“兩位姐姐到底是什麽人呀?”他這會子語氣已經客氣起來。
“我叫阿月,丟你撞石板的是小雲。”阿月接著說:“事先說好啊,我們一開始隻當你是怪物,要是早知道你是神族,也不會下那麽死的手了。你自己哭完了趕緊走啊,我們有事不便相陪,恕不遠送。”
我看他可憐,不想說得如此無情,但到底理性佔了上風。且不說我們沒有能力也沒有方法送他回去,神族這個種族就足夠讓我們避之不及的了。
三百年前,神界不知為何突然關閉了對人界的通路。當時人界的地仙相傳是阻攔過的,最終還是地仙族內決裂為結果,死忠神族的一派去往了神界,其余的地仙留下後也相繼應劫。如今最大的也就是阿月,三百來歲,其他的都是封閉神界後出生的地仙。
這樣的恩怨應該也算不上血海深仇,但也處境尷尬來。
岸櫟值得同情,但我們實在沒有必要與神族再有牽連的了。我與阿月相互交換了眼神,便知對方想法,默默良久到底也說不出更決絕的話。我看著岸櫟那雙撲閃閃的眼睛,還是準備做個順水人情:
“我們現下要出發去別的地方,可能也不會回這個城市了。這裡是我問房東借下的長租房子,租約是三年,如今還有一年多,就留給你。你回去之前都可以住在這裡,不必再風餐露宿。”
說完便轉身進了自己的臥室。
岸櫟額頭受了傷,兩居室的另一間讓他一人獨住。阿月準備跟我湊合了,處理完下岸櫟的傷勢後就推門進來。我側臥在床上不去看她,許久也不見她有發出什麽聲響,好奇地坐起身來瞧她。
只見阿月還站在入門的位置,背抵房門,若有所思地查看自己的右手。
“你怎麽……”阿月見我發問,立刻示意我不要說話,左手則施展結界術支起防禦。
這術法可以在小范圍內結成一個封閉空間,有隔音隔熱的效果,非戰時使用的極少,所以我也是很久沒見她用了。
我心中起疑,不由起身去拉她道:“你是不是覺得那小子有問題……”
走近才看出不對勁來。阿月外貌與凡人中年階段無異,左手皮膚光潔細膩,但她進門開始一直查看的右手,卻有了細小的皺紋。
人類的小臂本來就承擔了許多動作,經常使用下比其他機體的皮膚要更為緊致平滑,要出現這樣的皺紋,最起碼也要到五十歲開外才是。
“怎麽會?”我問道,“你這右手做了什麽!?”
阿月比我淡定,回憶道:“非要說右手有什麽特別際遇,也就是在剛才幫那臭小子療傷用的是右手結印,且有過長時間的接觸。”
“可剛才揍他的時候,我也碰過他,我就沒有這樣的情況啊。”
“那可能是因為接觸時間不長,所以作用不明顯。那小子是完全靈體,靠近他會給普通人造成不小的影響。我現在倒有些後悔帶他回這裡了。他在那幢大樓待了許久,對普通人類也會造成損害。小雲,你快回那邊去看看,如果有什麽可挽救修補的要盡快施術。”
“你自己都這樣了,還管其他人如何呀。”我不禁埋怨道,可阿月就繃了臉,說道:
“你是地仙,與人類同源。即便毫無乾系,路旁見到也不能對自己能夠做到的事情,置之不理!”
我見她真動了氣,不免心虛。我自小是被阿月撿來的,雖然長大了跟她不正經過來、不正經過去的,其實心裡一直把她看作自己的摯友長輩,聽從她的教導。我知她脾氣,悲天憫人,也知道如若我不去,她一定會拖著現在的身體去,便不再廢話,說道:
“知道了。我去還不成麽?”
說完,便推門而去。我心裡有氣,動作難免就大了些,一下就驚到了在外發呆的岸櫟。
始作俑者一臉天真,此時還不知死活地湊過來問:“雲姐姐這是要出門麽?”
我惡狠狠地回瞪他,直看得他倒退了幾步。他腦子簡單,此時更不知如何開罪了我。房間裡的阿月聽到了動靜,勸解道:
“雲兒,別節外生枝了。早去早回,等你吃飯。”
好,我忍。
就要出門,卻轉念一想,我這一走,把岸櫟小鬼頭留在這裡。他不明就裡,也不知道會不會再靠近阿月,留著實是個定時炸彈。
於是回身,叫他:“岸櫟,你跟我走,出去遛彎。”
他到底聽話,頂了個紗布被跟著我走了。
日頭西斜,我一個人走在最前,火氣卻越走越大。岸櫟倒也乖覺,不說話就跟在身後。
我心下氣歸氣,到底還是有些計量,臭小子靈體強大,一旦有所損耗,必然也是需要靈力補充。人界靈力稀薄,放任他在此其實是後患無窮。
小鬼頭穿界而來,不可能會半點線索都沒留下。現下阿月讓我過去看看有沒有凡人遭殃,我卻也要再查探一番,看看有沒有辦法送走他。
岸櫟跟著我走了一路,雖然不明就裡,但終究知道可能與他有關。所以當我提出要重回中午的地方,他很是爽快地答應了。
只是這次折返我不敢再用公共交通,怕臭小子近距離靠近人類,傷害巨大。於是猶豫再三,最後迫不得已選擇了共享單車。
城中區是商業中心,如今下班高峰已至,已有不少車輛和出行人員。好在進去的方向還算暢通,我不怎麽熟悉道路,再加之限制非機動車道,這樣兜兜轉轉居然用了將近一小時才到達。
岸櫟是靈體,沒什麽重量,我叫他坐在共享單車的車筐內一路行來,他已經是腰酸背痛、汗流浹背的了。幸虧凡人肉眼看不見他,否則基本就丟臉了一路。
此時,夜色還未完全籠蓋,附近辦公樓內還有不少上班族,玻璃幕牆外側還可以看到點點燈光,如同散落在夜幕中的繁星一般。我無心去看這些,將單車停放好,便與岸櫟步行繼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