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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律師》第20章 枉法裁判的,又不是只有我1個
  雖說作為律師,內心裡很是希望能夠較長時間地跟法官呆在一塊,盡可能多地獲取法官的好感,以便為自己謀利。但當施言昌在開庭之後忽然叫住我,我還真是有些受寵若驚。

  一方面源於許秋菊的案件,我對他抱有的深深的怨念;另一方面來自於水雲帆的案件,在法律上絕無支撐的依據,晾他也不敢在枉法裁判。但他是施言昌,一切皆有可能。

  “江律師,你說這個案子該怎麽判?”施言昌坐在椅子上,翹著二郎腿,笑呵呵看著我問道。

  他的辦公室裡只有他自己,碩大的辦公室堆滿了亂七八糟的案卷材料、書籍本子、各種盆栽,空氣淨化器,竟顯得狹小起來。

  我坐在靠牆的一個老舊沙發上,笑道:“這個事,都是您做主的,我就不插嘴了。我相信您一定會做出正確的判決來的。”

  施言昌笑了一下,竟親自給我倒了一杯水來,我的小心肝差點沒跳出胸腔來。

  “江律師,許秋菊的事情我也聽說了。我猜的沒錯的話,你心裡肯定還是怨我的吧,要不是我的判決,許秋菊也不會走到那一步,是不是?”

  是不是?當然是。

  我恨不得衝上去抽他一個耳光,才能消除我心裡的恨意。但我不能那樣做。去一趟西安,我學會了克制。

  我只能在臉上拚湊起來一個支離破碎的笑容,說道:“您是法官,自有您的考慮。”

  施言昌呵呵笑了,說道:“你不願意說,我也不會逼你。你們律師,就是這樣,出了法庭,能閉嘴的就盡量閉嘴。不過呢,我說說我的想法啊,江律師,你聽一下,看看有什麽意見。”

  我有些吃驚,這施言昌葫蘆裡究竟賣的什麽藥?

  “按理說呢,夫妻之間,如果出現了家庭暴力,出現了賭博吸毒,一般是要判決離婚的。但是你有沒有想過,江律師,離婚之後這一家子怎麽辦?這孩子歸誰撫養?”

  “你那個許秋菊,農村婦女,沒有學問,沒有技術,沒有見識。你讓她給你當保姆,你是大款你還是首富?你有幾個錢?把孩子給她,他們娘倆怎麽活?何猛再不是東西,那也是一家之主,好歹有他在,家還在。沒了他,孤兒寡母的,誰還能靠的上?”

  施言昌看了我一眼,又說道:“我知道你肯定再說,何猛自己就是欺負許秋菊的。話是沒錯,自己家裡人欺負自己,總比外面人欺負的要好吧?流落街頭,這孤兒寡母碰到的可就不是何猛這樣的小混混了,社會有多險惡,你們這些律師最清楚了,對吧?”

  我一時語塞。施言昌考慮的這都是什麽理由?但這些理由我還不能說他沒有一絲的道理。大概,不處其位,便不會從這個角度考慮問題吧。

  “我是大男子主義的,江律師。但是大男子主義也不一定就錯了。這個社會,終究是男性社會。女性再有能力,再要強,終歸是在很多方面受到歧視。我不歧視他們,但我絕對遵守這個社會的邏輯。何猛是一家之主,我有社會義務給他一個機會。家庭好了,社會才能和諧。要是我把每一對來離婚的都給判決離婚了,你猜猜社會得亂成什麽樣?”

  “在婚姻裡,不是只有女性才是受害者的,對吧,江律師?”

  我看著施言昌,笑道:“普遍的事情我不懂。但是許秋菊絕對是個受害者。我還是以為,您應該判決她離婚的。”

  “那你能夠保證,拿到離婚判決之後,何猛就不會氣急敗壞,

把許秋菊給暴打一頓甚至於殺了麽?”施言昌凝住表情,忽然問我。  我一愣,我倒還真是沒想過。以何猛的德性,有利於他的判決,他都尚且發作了,若是不利於他的判決,暴跳如雷遷怒於許秋菊,也不是沒有可能。甚至,絕對會發生。

  原來,施言昌竟能想到這一點!!

  施言昌忽而笑了,說道:“江律師,其實呢,許秋菊殺了何猛,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十年而已,很快就過去了,過了五年,你給她申請減刑,大概率也就出來了。真要是離婚了,何猛騷擾他們娘倆一輩子,你有什麽辦法?”

  我沒有辦法,我只能苦笑一番,“您考慮的周全。”

  “我知道你為了做好事,免費幫她離婚。可是,做好事也要考慮清楚的,是不是江律師?”

  我心裡百爪撓心。施言昌竟然說出了與我的恩師差不多的話來,我竟一直小瞧於他了不成?

  不對,從法律上,他做的判決絕對是一個錯誤的判決,而他所說的結果也絕對是有辦法可以避免的。我不能就這麽被他忽悠走了。

  “還有一件事呢,江律師,你是不是聽過,我們的案子也都是有指標的。一年多少個離婚,多少個不準離婚,那也是有數的。你以為,我想怎麽判,就怎麽判麽?要維穩的,老弟!”施言昌在辦公室裡竟掏出一支香煙來,慢慢悠悠給自己點上了,“你不抽煙,我也就不跟你客氣了。”

  坦白來講,我還是第一次聽到指標這個東西。如果他說的是真的,判決原來也只是為了湊一個好看的比例?那為之辛苦奔波的我們,豈不是傻子一般?

  我選擇不相信。

  施言昌笑道:“找你來呢,也不是為了跟你說這些。但是我得讓你知道,許秋菊那個案子,你覺得我錯了,我倒覺得我判的很好。現在的結果,我是能接受的。好了,該說正事了。”

  我眉頭一皺,原來剛剛那一番話都不是正事兒?

  施言昌又給我添了一杯水,笑道:“江律師,最近在外邊有沒有聽到些什麽呀?”

  我歪著腦袋,看著他,驀然就想到了陳雪瑤跟我談及的施言昌涉及枉法裁判的事情。但我不想說,我裝作一臉迷茫,問道:“什麽事,我不知道。”

  施言昌笑了笑,“直說了吧,也不怕你笑話,我呢,因為一個案子,被人舉報了,說是我枉法裁判了。現在檢察院調查我呢,大概明天我就要進看守所了。所以,我要找一個律師。”

  我一愣,“你要找我?”

  施言昌笑道:“要不然,找你來這裡幹嘛?怎麽樣,老弟,做不做?”

  我這才忽然明白,在施言昌這樣的老狐狸面前,自己是有多麽的稚嫩。原來人家早就想好了全盤的套路,只需要我邁開腳步,一切就順理成章了。

  “為什麽是我?”我問道。

  施言昌又點燃了一顆香煙,“律師我見得多了。怎麽說呢,絕大多數律師在法官面前,都是卑躬屈膝的奴才樣。少有的幾個才有些骨氣。你呢,法庭上那麽一鬧,名氣倒是出去了。老弟,我有大男子主義,我給你說了吧,男人就要有男人的樣子,天天討好這個討好那個的,像什麽樣子?!所以說,你敢在法庭上鬧騰,我還是挺欣賞的,這才是男律師的樣子。怎麽樣,要不要接?”

  我不知道,我很猶豫。

  我依舊對施言昌有所怨念。但是身為律師,拒絕到手的案件,是愚不可及的做法。只是,陳雪瑤說了,要當心施言昌,或許,我應該跟陳雪瑤商量一下?

  施言昌壓根不給我這個時間。

  “老弟,大概考慮一下就行了。我也就只有今天下午這一個時間了。明天,估計你就得到看守所找我了。”

  我看看施言昌,一個即將被刑事起訴的人,可能要坐牢的人,竟能夠如此地鎮定自若!

  我問道:“能跟我說一下大概的案情麽?”

  施言昌笑道:“一對夫妻鬧離婚,分割財產時候,男方有一套房子,300多萬吧。說是婚前財產,我給判決成為共同財產了。所以女方分到了100多萬。”

  “就這麽簡單?”

  施言昌點點頭,“就這麽簡單。婚前財產,成了婚後共同財產。損失了100多萬,就去舉報我了。”

  我問道:“那到底是婚前還是婚後財產?”

  施言昌笑笑,“這得你想辦法了呀。”

  我低頭笑了一下。法律條文的規定,每個人的理解都不一樣,不一樣的人可以做出完全相反的解讀來。從這一點,就可以為施言昌做出一個挺好的辯護思路了。

  “萬一我做不好呢?”

  施言昌笑道:“我又不用你保證什麽!幹了一輩子法官了,誰不知道?你以為就我做錯了麽?哪個法官哦沒有冤假錯案?!枉法裁判,在我們這群人裡頭,那是家常便飯。我只是運氣不好,到我頭上了,把我擠兌走,底下的人才有可能進的來。到處都是宮鬥啊,老弟!你還小,沒經歷過而已。”

  我有些愣住了。辦公室政治,說的就是這個吧。施言昌這樣的人,也會被它波及,那這趟渾水,我要不要趟?

  “怎麽樣,接了吧。對你也有好處。我就直說,我當了十年兵,轉業來到法院也有二十多年了,不差錢。律師費,你盡管開口。交個朋友也不錯,你們律師不就天天想著法院裡混出一個關系來麽?再說了,你不接,我找其他律師,假如我沒事兒出來了,那咱倆可就結了仇了。老弟,你不會不明白吧?”

  所謂威逼利誘,大抵就是如此了。悲哀的是,施言昌的威逼利誘對我而言,竟真的能起到效果。

  我是律師,我迫切地想要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的關系網。施言昌,怎麽看都很符合。

  我不能拿自己的職業生涯不當一回事。

  我抬起頭,笑道:“我可是很貴的。”

  施言昌哈哈哈笑起來:“不貴我還不找你了呢!你今天的案子,我分分鍾就給你做出判決來。就像你說的,沒有法律依據,直接駁回。我的事情,就交給你了。咱們辦手續吧,律師費你隨便寫。”

  我從包裡掏出隨身攜帶的委托合同還有委托書來,叫施言昌簽了字。委托代理合同上,赫然寫上了律師費10萬塊。

  我有些臉紅心跳,這個數字施言昌會不會覺得我獅子大開口?但我不喜歡他,我就是要敲你一筆。

  施言昌瞅了一眼,哈哈笑了,說道:“老弟,你這膽子還是不行啊!你看那些個老律師,外表道貌岸然,要起錢來就跟餓鬼似的。你這數字,比他們可少了不少啊!”

  原來,施言昌竟然是問過其他律師的!這個老狐狸!

  “落棋無悔,10萬就10萬吧。接下家的事情,可就交給你了。”施言昌笑道,從自己的抽屜裡掏出一遝支票來,順手寫了幾下,遞給我說道,“這是律師費。咱們就算是談妥了。過幾天,看守所見。先把我取保候審出來吧。我夫人的電話我一會發給你,保費讓她直接交就行了。好了,正事兒到此結束。你到外面等我,我把判決書趕出來,呆會你直接拿著走就行了。”

  施言昌的臉上,分明有得意忘形的笑容。我始終猜不透,一個涉嫌違法犯罪的人,為何竟沒有一絲的慌亂?

  以我之淺薄,去評估他人的城府,自討沒趣。

  不大會功夫,判決書就好了。書記員叫我在送達回證上簽了字,將兩份還帶著溫度帶著墨香的判決書放到了我的手上。

  理由倒是很簡單:婚姻法並未規定,當事人可以以欺詐為由撤銷婚姻。原告的訴訟請求缺乏法律依據,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一個字都不肯多寫。這樣也好,字越少,留給律師挑毛病的空間就越少。即便到了二審的上訴階段,也可以保全自己。

  我忽然有些敬佩施言昌起來。

  或許在法律的解讀上,他並不如我。我自認在法律的學習上,我沒有偷過任何的懶,我在這一點上絕不輸於他。但是在其他的很多方面,他都比我強太多了。所謂人精,就是他這樣的人了。而我,竟如同不諳世事的幼兒一般,毫無應對的頭緒。

  我內心裡,竟忽然有一種衝動,想要有朝一日也能與他一般圓滑世故。人們不都說,要會做人才行麽?所謂會做人,大概就是施言昌這樣了吧!

  至少,不會像我一樣,一身的刺。有些刺,還是反向生長的,只會扎了自己。

  走出法院,秋高氣爽,又一個勝訴判決在手。水雲帆答應我的律師費也會付給我了。一天時間,我的創收竟超過了前半年的總和。心裡竟忽然害怕起來。

  抬頭看看天,太陽火辣辣的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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