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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律師》第21章 一百多萬,進了誰了的腰包
  在我聯系施言昌的夫人的時候,我從來沒有想過,會是這樣的一位女子。

  三十多歲的年紀,打扮時尚、年輕,雖說面容上並非是姿色上佳,但濃妝淡抹一番,卻很有風情百種的味道。施言昌這個老色鬼,快要退休的人了,竟找了這樣一位年輕的夫人!

  “江律師吧,這個保證金,只要打進這個帳戶就可以了麽?”聲音細細柔柔,略帶沙啞,頗有幾分誘惑。

  我點點頭,“打進去就可以了。到時候我直接跟公安的負責人聯系。施法官應該明天就可以出來了。”

  她點點頭,笑道:“那我這就去匯款吧。到時候我把匯款憑證發到你手機上吧。接下來的事情,就交給你了,江律師。”

  莞爾一笑,我竟有一種醉醺醺的感覺。這個女人不得了,施言昌更加不得了。

  雲警官把施言昌帶出來的時候,倆人竟然還在有說有笑的聊著什麽。著實讓我有些不爽。施言昌這麽些年的法官經歷,真真到處都結識了關系,要不然取保候審也不會辦理的如此順暢。我大約是有些嫉妒他。不知道是因為他的這些關系,還是他竟然藏了那麽一位僑嬌娘的緣故。

  “我送你回家?”我問道。

  施言昌笑了笑,“不必了。我還有些事情,要自己去辦。江律師,這個案子就辛苦你了。”

  我笑道:“你知道你現在是取保候審,不能到處亂跑的吧?”

  施言昌笑道:“江律師要是不說出去,那就沒人知道我到處跑了。我心裡有數,後續有事情我會打電話給你。對了,庭審應該很快了,辯護的事情就全權交給你了。”

  我不想知道施言昌究竟想要做些什麽,或許與這個案子根本無關也有可能。我們只有這個案子上的聯系,我也沒有必要關心他的一言一行。

  唯一令我吃驚的,他說庭審快了,竟然是真的。幾天后,我就接到了開庭的通知。從移送到審理,一切也太快了,快的像是過家家一般。

  “綜上所述,被告人施言昌故意將屬於受害人的婚前房產認定為婚後的夫妻共同財產,並進行分割,直接導致被害人損失了財產多達100多萬元。被告人作為專業的法官,審判經驗充足,法律知識完備,卻在法律明文規定的情況下故意做出錯誤認定,給受害人造成巨大損失,完全符合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規定的枉法裁判罪......”雲婷檢察官義正言辭說道。

  施言昌是北河區法院的法官,所以案件的審理為了回避的要求,放在了東安區法院。東安區法院的副院長蘇昊文做了主審法官。蘇法官看了施言昌一眼,問道:“被告人,有沒有新的辯護意見?”

  施言昌笑道:“以我的律師所述為準。”

  蘇法官瞅了我一眼,問道:“辯護人還有什麽新的辯護意見?”

  我微笑點了點頭,說道:“辯護人認為,被告人的審判行為並未違反法律規定,更不存在涉嫌枉法裁判罪的可能。被告人只不過是在正常的審理案件,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對一個法律爭議進行定性而已。我們都知道,同樣的一件事情,不同的人可能會有不同的理解。在針對公訴方提及的房產究竟屬於男方所有,還是女方所有的問題上,不同的法官也會有不同的見解。被告人只不過是根據自己的理解和經驗作出了自己的判決,如果男方認為有所欠妥,可以通過上訴等正常途徑進行維權,被告人也給予了其法定的上訴權利。但要說被告人涉嫌枉法裁判,

則是對事實的極大不尊重......”  蘇法官聽完後,問道:“我簡單歸納一下哈。案件的核心焦點在於,將房產判決為夫妻共同財產,是被告人故意為之,還是被告人的法律理解。雙方,是這個意思吧?”

  看到我們都點了頭之後,蘇法官問道:“那麽你們進一步說明一下。”

  雲婷檢察官說道:“審判長,本案提及的那套房產,屬於受害人潘傑所有,不動產登記證明顯示,也是登記在了潘傑的個人名下,房屋的首付款也是潘傑在婚前運用個人財產支付的。種種跡象表明,該套房產應當屬於潘傑個人所有。在書面證據充分,且法律規定清楚明確的情況下,被告人施言昌不可能不知道房屋的產權歸屬問題,但其罔顧事實和法律,故意做出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判決,明顯屬於枉法裁判。”

  蘇法官看了我一眼,“辯護人?”

  我笑道:“尊敬的審判長,請允許我提及幾個疑問。第一,不動產登記證明確實將房產登記在了潘傑名下,但不動產登記證明是不是一定就不會出錯?我看不會,不動產登記證明一方面因為登記人員可能出錯,另一方面也可能因為當事人的某種意圖不符合當事人的真實意思。這是其一。”

  “其二,請審判庭注意一下登記的時間,是在4月份。而潘傑和葛曼曼女士締結婚姻的時間,卻是在1月13號。也就是說,房產登記的時間是在雙方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按照法律規定屬於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認定為是夫妻共同財產,也是有法律依據的。這是其二。”

  “其三,公訴人認為,首付款是潘傑個人支付,但請注意,潘傑和葛曼曼女士早在兩年前就已經確立戀愛關系,並同居一年之久。在這期間,二人財產混同,因此,潘傑所支出的首付款究竟是不是其個人財產,尚有待證據進一步加以證明。另外,公訴方還遺漏了房產在婚後的還貸部分,在雙方財產混同的情況下,不能排除婚後的還貸沒有用到夫妻共同財產的可能。”

  “綜上所述,房產是否屬於潘傑個人所有,尚有待證據進一步明確。被告人依據已有證據,作出判決,完全符合法律規定,不存在違法犯罪之說。”

  雲婷檢察官笑道:“這麽明顯的錯誤判決,被告人身為經驗豐富的法官,怎麽可能會判錯?”

  我笑道:“不好意思,公訴方認為這是一個錯誤的判決,但一來受害人並未提起上訴,該判決目前已經生效,不存在錯誤之說;二來,所謂錯誤的判決,請問公訴方,理從何來?”

  雲婷說道:“法律規定清清楚楚,不動產登記具有對外公示效力。”

  我馬上笑道:“那麽請問公訴方,辯護人剛剛提到的三個疑問,公訴方能否予以回答?能否在法庭之上保證,絕無辯護人所述的一絲可能性?”

  雲婷檢察官愣了一下,低頭不語。

  蘇法官問道:“公訴人,你們是認為,被告人明知判決有問題,但故意進行了錯誤的判決,是這個意思吧?”

  雲婷檢察官點了點頭。

  蘇法官再看向我,問道:“辯護人的意思,就是被告人的判決,根本就沒有問題,是吧?”

  我點點頭,“是的。”

  蘇法官說道:“好。那麽,我問你們一下哈。你們雙方,在這個階段,還有沒有需要補充什麽意見的?”

  公訴方搖了搖頭。

  我想了一下,問道:“公訴方,你們認為這是一個錯誤的判決,被告人明知,那麽,你們有什麽證據證明被告人明知?”

  雲婷檢察官說道:“被告人做了二十多年法官,審判經驗充足,不可能不知道法律的規定。即便不是明知,也是應當知道。顯然,被告人沒能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裁判。”

  “也就是說,你們認為被告人是個好法官,應當知道這個規定?”

  雲婷檢察官看著我,不得已點了點頭,眉眼之間似乎有些不情不願。

  我笑道:“那麽敢問,假如被告人專業知識不夠,或者能力不夠,就是不具備你們一般的法律知識,理解的法律規定跟你們不一樣,通俗點說,他就是個大笨蛋,那又該怎麽算?”

  庭下哄一聲,有人笑了出來。

  我看了一眼施言昌,老東西臉變了色了,似乎對於我稱呼其為大笨蛋很是惱怒。我可管不了那麽多,不趁這個機會揶揄你幾句,往後可能沒有機會了。

  雲婷檢察官似乎沒法回答我,隻說了一句:“他做了二十年法官,怎麽可能是個......”後面的話,到了嘴邊,大概說不下去了。

  我笑道:“就算是個經驗豐富的法官,也有可能在很多問題上保有自己的意見,不是麽?難道公訴方就能保證,在所有的法律問題上,都與尊敬的審判長觀點一致?”

  蘇法官敲了一下法槌,“辯護人,發表辯護意見要客觀,不要亂說。現在,你們還有沒有新的辯論意見需要發表,沒有的話,我們進入下一個程序。”

  我說道:“辯護人,還有一個意見。公訴方認為的被告人經驗豐富、應當知道法律規定,請問是有確切的證據,還是一種推論?”

  雲婷檢察官說道:“是有事實有依據的推論。”

  我笑道:“謝謝。根據公訴人的說法,既然是一種推論,就存在不成立的可能。而根據這種可能不成立的理由來對被告人進行問罪,辯護人難以認同。我國刑法的基本原則之一,是無罪推定原則。在沒有充分證據證明被告人確實實施了犯罪行為時,應當推到被告人無罪。所以,辯護人認為,被告人不構成枉法裁判罪。”

  蘇法官看了看雲婷檢察官,她沒有要發表意見的意思,案件就這樣走完了剩下的所有流程。

  合議了大約有十幾分鍾,蘇法官走出來,說道:“經過審判庭最終合議,我們達成了一致意見。公訴方的證據不能證明被告人存在枉法裁判的事實,按照無罪推定的原則,本庭判決被告人施言昌不構成枉法裁判罪,當庭予以釋放!”

  我看了一下施言昌,他的臉上是淡淡的笑容,仿佛這一切都在他預料之中一般。

  走出法院,施言昌轉過身來,對我笑道:“江律師,你說我是大笨蛋,這個仇,我可是記下了!”

  我看見他臉上寫著陰晴不定,心裡竟咯噔一下。

  “好了,事情結束了。我估計檢方也不會抗訴的,他們也不會想要得罪我。就是以後你再去北河區法院,可要當心了。”

  我問道:“此話怎講?”

  施言昌笑道:“有人想要我下台,你給阻止了,你說呢?”

  我不由得後背一陣發涼。原來,怪不得有那麽些個律師沒有接他的案子,難不成我已在不知不覺之中卷入了某種爭鬥?到頭來,我終究只是他的一顆棋子?

  “好了, 老弟,我帶你去吃點東西。看守所出來了,要接風洗塵的,對吧?”

  車子在繁華的市區劃出一道彩虹,在車水馬龍的夜景裡竟無比顯眼。

  “親愛的,我們到了,你在哪?”

  這個五十多歲的老頭,說起話來,竟然也會這麽肉麻。我真是想趕緊捂住耳朵。

  不大會功夫,在這金碧輝煌的酒店門前,走出來一位婀娜多姿的女士。我一看,這可不就是施言昌那位年輕的夫人麽?

  “來,我給你介紹一下,江律師,這位就是我的夫人。想必你已經見過了吧。”施言昌對著我說道,聲音裡滿是炫耀。

  我點點頭,“支付保證金的時候,已經見過了。”

  施言昌笑道:“那就不必客氣了。走吧,我們進去吃點東西。曼曼,你非要來這裡,這裡有什麽好吃的?”

  曼曼?

  我聽著好似非常耳熟啊!

  難不成是葛曼曼?

  看見我一臉的呆鄂,施言昌笑道:“哦,忘了跟你說了,江律師,我夫人葛曼曼。對了,就是那個你正在想的葛曼曼。”

  葛曼曼!?

  我心裡一陣驚呼。

  原來,施言昌之所以要那樣判決,就是為了這個女人!

  他真的就在枉法裁判!

  而我,就真的成為了他的棋子!完全被他擺了一道了!

  “走吧,老弟,請你吃東西。對了,這個事兒,你可不能對外說哦!”

  我站在原地,看著這對男女笑嘻嘻,走進了酒店。胃裡一陣翻騰,竟忽然吐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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