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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情蜜愛之暖妻神探》第一百章 做過標記(二)
  快七月的天,太陽已經照得火辣。

 季暮又把紀蜜垂在耳邊的長發,撩到耳後,“快上車。”

 紀蜜把太陽眼鏡拉下一點,“去哪裡?我還要去辦案。”

 “辦什麽案子?”普通人,要是聽到專程來關心她的這個女孩說她去要辦案,這得多掃興,但季暮注定不是普通人。

 聽到有案子發生,反而饒有興趣。

 紀蜜磨著嘴,不想說,她可不樂意告訴季暮,說她家招賊了,有失她警察的威嚴。

 也是鬱悶,她身上的浩然正氣,怎麽就沒鎮壓保護她的巢,屏蔽邪氣入侵?

 越想越氣,這賊抓起來後一定要好好教育過!

 “你難以啟齒,是不是跟你有關的案子?上車再說。”季暮又催她動作麻利點。

 對紀蜜來說,她是沒法拒絕季暮的,叫她上車,第一次要求象征性的婉言回絕一下,第二次要求就老實服從了。

 “你怎麽知道,案子跟我關系?”紀蜜上車後,很好奇地問。

 “因為在警局接到報案的時候,我剛好走進警局聽到了,原本是想找你的,但看到警員已經去找你了,我就出來在外面等你,知道你需要車。”

 季暮很老實,並沒用他有特異功能,能算命預知這種唬小孩子的玩笑騙紀蜜,他已經過了幼稚的年齡。

 紀蜜帶好太陽眼鏡,照射在車上的陽光再不刺眼。

 趕到一處小區,進了某幢樓的三樓,大門開著。

 紀蜜和季暮進去,就看到了穿著警服的現場勘察人員在收集小偷犯案的痕跡。

 鑒證員看到紀蜜,笑著打招呼,但看在紀蜜眼裡,帶著些揶揄的味道,看來在場所有人都知道在這套房裡,她也是半個租客。

 田秋看到紀蜜,就急著過來跟紀蜜哭訴,“紀姐,怎麽辦,我手提電腦,錢包裡的錢,都沒了!”

 田秋是個二十四歲大的女孩,大學剛畢業,因為在這片區找到了實習工作,就把房子也租在了這裡。

 她還是在紀蜜之後才住進來的,因為屋子裡隻住了兩個女孩,合租的還是個比她大的姐姐,田秋平時沒少跟紀蜜求助。

 搬家時讓她幫了忙,家裡燈泡壞了,馬桶堵了,她是個剛踏入社會的小姑娘,什麽也不會,紀蜜就有義務來乾這些活,得照顧她。

 就想現在,她一發現了她自己房間有小偷闖入偷了她的東西,因為知道紀蜜是警察,就第一個想到了讓紀蜜回來給她抓小偷。

 以至於說了個謊,跟警察謊稱紀蜜的房間也被偷了東西,但紀蜜安撫了她幾句後,去看自己的房間,卻發現房門關著。

 想著是不是小偷偷完了東西還給她關了門,就拿出鑰匙先打開門看看,但當她看到她做的標記還在,就了然了,田秋撒謊了。

 小偷根本沒有進過她的房間。

 她用房間抽屜裡拿出來的熒光燈對著門內手把照了照,就知道了沒有人進過她房間。

 她每次出門前,都會在門內手把上塗抹一層熒光劑,開門後第一件事情,也是拿出包裡自己簡易製作浸泡了消除劑的濕巾抹一遍手把才進門,為了不讓熒光劑染到自己手上。

 這件事只有她知道。

 熒光劑用肉眼看不出顏色,只有借助工具熒光燈才能看到熒光色。

 如果有小偷進了她房間,就不會光明正大開著門行竊。

 小偷必定要關門,而且會很小心關門,那麽他肯定會碰門內手把。

 只要碰了,完整塗抹的熒光層就會缺損,紀蜜用熒光燈照了門內手把後,熒光層完好無損,所以沒人進來過。

 她是個謹慎的人,這樣的標記,一是為了確認有沒有人進過她的房間,二也是如果有人進了房間,她可以順著那人粘上了熒光劑而把他找出來。

 但第二點,當然是在那人赤手碰了手把的前提下才能把人找出來,如果他帶著手套,到時候還丟了手套,紀蜜也只能無奈這人有反偵查意識,戴手套防止留下指紋。

 同時在她這裡還誤打誤地防止了粘上熒光劑,可能讓紀蜜確認是否有人闖入過也很重要,所以她每次來這裡住後離開時,都不會忘記把熒光標記重新再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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