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祭的儀程與祀典
(較為枯燥,可以略過)
祭前十日,由太常寺題本請旨遣官行禮。
祭前五日,太常寺委派協律郎提調樂舞生於太和殿(明朝稱“奉天殿“,嘉靖時改為“皇極殿“)演習陵墳祭祀禮儀。
明朝時陵寢祭祀並不奏樂。
所遣樂舞生的數量,據《太常續考》卷四記,崇禎年間天壽山十二陵共為128名。
祭前三日,太常寺委牲所千戶一員,領旗軍九名,將陵祭所用香、祝、牲、帛等物送至昌平州。昌平州官吏以鼓樂迎於州南門外,行一拜三叩頭禮。然後奉安於州署西香帛亭內。(香帛亭建造之前,陵祭所用香帛等物或寄放館舍,或暫安於長陵衛衛廳之中)
祭前二日,將香、祝、牲、帛等祭祀用物送至各陵。昌平州官吏在州西門外恭送,行禮如迎時。然後,由各陵供祀廚役(崇禎年間十二陵廚役人數達137名)將應製祭品製做出來。
宰殺三牲的地方是宰牲亭,加工祭品的地方在神廚,臨時儲放祭品的地方在神庫。
宰殺三牲時須按照一定的方式進行。
《歷代陵寢備考》卷四十五引明人張岱《夢憶》,曾經這樣記載崇禎十六年中元節南京孝陵祭祀時宰殺三牲的場面:“太常官屬開犧牲所中門,導以鼓樂旗幟。牛羊出,龍袱蓋之。至宰割所,以四索縛牛蹄。太常官屬至,牛正面立。太常官屬朝牲揖。揖未起而牛頭已入燖所;燖已,旲至享殿。”
明天壽山各陵宰殺三牲時雖未必全同孝陵,但在明朝,天壽山陵寢與孝陵祭祀制度基本相同,故天壽山諸陵祭祀在宰殺三牲時很可能采用與孝陵相似的方式。
祭前一日,依製陳設好各陵的祭案、祭品。祭案分為正案、從案兩種。
正案為帝後祭案,按陵園所葬帝後每人各設一案。
明十三陵祭案分布情況:
崇禎時,各陵正案的設置情況是:
長陵二案、獻陵二案、景陵二案、裕陵三案、茂陵四案、泰陵二案、康陵二案、永陵四案、昭陵四案、定陵三案、慶陵四案、德陵一案。
從案為皇妃祭案。
按《大明會典》卷九十《陵墳等祀》記,嘉靖年間以前,天壽山諸陵僅從葬(殉葬)諸妃歲時享於陵園享殿內;其別葬他處者,均遣內官赴墳所祭以牲醴。至嘉靖十七年(1538年),始命一概並入各陵從祭,
“祾恩殿之兩旁以紅紙牌書曰‘大明某宗皇帝第幾妃之位',祭畢焚之。
隆慶六年(1572年),改造木位,刻列名號,置各陵永遠從祀。其世廟諸妃,並遷祔永陵,各置木位配享“。因此,包括永陵在內一些陵園又陳設有皇妃從案。
據《太常續考》卷四記,其中:
長陵為十六案(諸妃隻以數目為次,並無諡號姓氏)、
獻陵七案
(分別為恭靜賢妃李氏、恭懿惠妃趙氏、貞靜敬妃張氏及未標諡號姓氏四妃、五妃、六妃、七妃之案)、
景陵八案
(分別為榮思賢妃吳氏及未標諡號姓氏的二妃、三妃、四妃五妃、六妃、七妃、八妃之案)、
裕陵十八案
(分別為靖莊安穆宸妃萬氏、恭莊端惠德妃魏氏、昭肅靖端賢妃王氏、端靖安和惠妃王氏、莊和安靖順妃樊氏、莊僖端肅安妃楊氏,端莊昭妃武氏、恭安和妃宮氏、端和懿妃黃氏、莊靖安榮淑妃高氏、安和榮靖麗妃劉氏、恭僖成妃張氏、昭靖恭妃劉氏、僖恪充妃余氏、惠和麗妃陳氏、榮靖貞妃王氏、恭靖莊妃趙氏及貞順懿恭惠妃劉氏十八妃之案)
茂陵十四案
(分別為端榮昭妃王氏、.端順賢妃柏氏、端僖安妃姚氏、康順端妃潘氏,
靜僖榮妃唐氏、和惠靜妃樂氏、恭惠和妃梁氏、莊懿德妃張氏、恭懿敬妃王氏、靖順惠妃郭氏、莊靜順妃王氏、榮惠恭妃楊氏、昭順麗妃章氏、恭肅端順榮靖皇貴妃萬氏十四妃之案)、 康陵二案
〈分別為榮淑賢妃沈氏、淑惠德妃吳氏二妃之案〉、
永陵三十三案
(分別為悼隱恭妃文氏、榮安惠順端倍皇貴妃閻氏、莊順安榮貞靖皇貴妃沈氏、恭倍貞靖貴妃文氏、恭順端和溫靖皇貴妃王氏、懷榮賢妃鄭氏、榮安貞妃馬氏、恭淑安(僖榮妃楊氏、宜妃包氏、靜妃陳氏、睦妃何氏、麗妃王氏、晏妃禇氏、常妃張氏、莊妃王氏、和妃高氏、安妃彭氏、平妃耿氏、定妃吳氏、順妃李氏、懷妃王氏、安妃張氏、宣妃於氏、宜妃宋氏、靜妃朱氏、和妃張氏、安妃高氏、莊妃杜氏、康妃王氏、溫靖越妃趙氏、德妃張氏、徽妃王氏、常妃陳氏三十三妃之案),
而昭、定、慶、德等陵皇妃因仍於墳所祭祀,故無從案之設。
祭品形製:
各案之上祭品的陳設均有定式。
皇帝正案:
分別陳設有爵三、茶一、湯二、飯二、菜四、炙肉一、炙肝一、肉骨一、油餅一、角兒一、栗一、棗一、圓眼一、荔枝一、胡桃一、饅頭二、羊肉一、豕肉二、汁壺一、酒壺一。
皇后正案:
陳設的祭品除不置酒壺置茶壺外,余同皇帝案。
此外,帝後正案之前還共設黝牛〈犢〉一、羊一、豕一,再前置帝後奉先製帛各一段,帛前設香一、燭二。左側設司樽桌放酒樽,右側設祝桌放祝版。
祭文格式:
視版上書寫祝文。祝文由起首及正文兩部分組成。起首部分均須備書該陵帝後的廟諡號及嗣帝稱謂。
如萬歷年間神宗遣官冬至祭長陵,其祝文的起首為:“維萬歷年歲次十一月朔日孝玄孫嗣皇帝(禦名)謹遣昭告於成祖啟天弘道高明肇運聖武神功純仁至孝文皇帝、仁孝慈懿誠明莊獻配天齊聖文皇后曰。”
祭茂陵則為:“維萬歷年歲次十一月朔日孝玄孫嗣皇帝(禦名)謹遣昭告於皇高祖考憲宗繼天凝道誠明仁敬崇文肅武宏德聖孝純皇帝、皇高祖妣孝貞莊懿恭靖仁慈欽天輔聖純皇后、皇高祖妣孝穆慈慧恭恪莊僖崇天承聖皇后、皇高祖妣孝惠康肅溫仁懿順協天佑聖皇后曰。”
崇禎年間
遣官祭德陵祝文起首則為:“維崇禎年歲次十一月朔日孝弟嗣皇帝(禦名)謹遣昭告於皇兄熹宗達天闡道敦孝篤友章文襄武靖穆莊勤悊皇帝曰。”
各陵祝文的正文部分則取較為固定的文式。
其中,長、獻、景、裕、茂、泰、康、七陵各節祝文如下:
清明節為:“時維仲春,雨露既濡,追念深恩,不勝怵惕,謹用祭告,伏惟尚享。“
霜降節為:“時維季秋,霜露既降,追念深恩,不勝悽愴,謹用祭告,伏惟尚享。“
中元節為:“氣序流邁,時維中元,追念深恩,伏增哀感,謹用祭告,伏惟尚享。“
冬至節為:“氣序流邁,時維冬至,追念深恩,伏增哀感,謹用祭告,伏惟尚享。“
永、昭、定、慶四陵基本同前述各陵,唯結尾作“伏惟鑒歆”。歆中元、冬至二節的開頭則作“歲序流邁”。德陵祝文則全文作“時序遷流,某節屆,仰念宏德,追感倍增,謹用祭告,伏惟鑒歆。”
皇妃祭品:
皇妃從案之上每案所設祭品有爵三、湯三、茶一、飯一、菜四、炙肉一、炙肝一、油餅一、角兒一、肉骨一、栗一、棗一、圓眼一、荔枝一、胡桃一、饅頭二、羊肉一、豕肉二、汁壺二、茶壺一、酒壺一。前置素帛一段,再前為香一、燭二。無牲。
裕陵麗妃劉氏等八妃則用素饈,每案所設祭品為爵三、湯三、茶一、飯一、菜四、餅子二、小饅頭二、糕一、栗子一、棗一、圓眼一、荔枝一、胡桃一、大饅頭一。再前亦置素帛一段、香一、燭二。
以上為大祭的祭品陳設情況,
小祭則祭品十分簡單,每案均隻設爵三、果五(胡桃一、荔校一、圓眼一、棗一、栗一)。前置香一、燭二。帝後正案之前左右還分設有司樽桌及香桌等。
祭器:
用以盛放各種祭品的祭器,在嘉靖年間以前,有朱紅三牲案匣、戧金龍壺,及硃紅漆戧金、素紅漆、金漆、朱紅油、礬紅油、明油、銅、鐵、錫等不同裝飾或質地的各種祭器。
嘉靖十七年(1538年)由饒州府解到新燒製的長陵等陵祭器又有白瓷盤爵等物。
各案祭品陳設完畢後,上面均罩以黃色的紗幔。
陵祭日的子時(夜11-1點),開始舉行陵祭儀式。
各陵遣官(主祭官)在讚禮官的引導下,由各陵祾恩殿右門入。
典儀唱:“執事官各司其事。”
遣官隨即在讚禮官的引導下就拜位,同時讚禮官亦就位。執事官捧香盒至香案,遣官隨即在讚禮官的引導下至香案前。讚禮官跪,上香,遣官隨之三上香。
上香完畢,讚禮官及遣官複原位,行四拜禮,眾官隨之四拜。拜畢,行初獻、亞獻、終獻三禮。
初獻禮的行禮順序是:典儀唱:“奠帛,行初獻禮。”執事官捧帛爵各獻於禦案,然後下跪,讚禮官跪讀祝文,眾官均跪。讀畢,讚禮官俯、伏、興、平身,眾官隨之亦俯、伏、興、平身。
亞獻禮、終獻禮儀同初獻禮,但不奠帛、不讀祝。
三獻禮完畢,讚禮官及眾官四拜。拜畢,典儀唱:“讀祝官捧祝,進帛官捧帛,各詣燎位。“於是,讀祝官捧祝,進帛官捧帛,從殿中門出,至燎位(神帛爐)焚燒。至此,祭儀又完畢。
大祭禮儀中,清明節還另有“上土儀”。
《清朝文獻通考》卷一五四《王禮》三十:“乾隆……三年二月戊戌……更定清明上土儀。禮臣議言:清明節山陵增土,因沿前明舊製,但負土十三擔,往來二十余次,似覺煩數……。”明計六奇《明季北略》卷十九亦記,崇禎年間,“十二陵每陵遣三品官主祭。陪祭則六品以下二人。又,勳戚一人為擔土加墳事“。均指此儀。
小祭時的禮儀基本同大祭,不同的是行初獻禮時不奠帛不讀祝。
Ps:咳咳,想寫大明小說的可以來我這兒搞素材感覺,哈哈哈,開個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