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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盜墓被直播了》第121章 梃擊案
  “要了解明末著名的宮廷三案,首先要熟悉鄭貴妃這個女人”

  曹七七從旁邊店裡買了一串糖葫蘆,一邊走一邊吃優哉遊哉看的眾人羨慕不已。

  “鄭貴妃,全稱:恭恪惠榮和靖皇貴妃鄭氏(1565年—1630年),本名鄭夢境,北直隸順天府大興縣(今北京市大興區)人,明神宗朱翊鈞的皇貴妃,明恭宗(即福忠王)朱常洵之母,明安宗(即弘光帝)朱由崧祖母。”

  萬歷九年(1581年)朝廷備選九嬪。

  萬歷十年(1582年)三月,明神宗冊封九嬪,鄭氏被封為淑嬪,位居九嬪第二位,其在之後的四年內逐步晉封為德妃、貴妃、皇貴妃,寵冠后宮長達三十八年之久。因王皇后無寵亦無子,且明神宗不喜王恭妃所生的皇長子(朱常洛),卻加倍寵愛鄭皇貴妃,並且有意立其子皇三子朱常洵為太子,繼而導致了國本之爭、妖書案、梃擊案的發生。

  萬歷四十八年(1620年)七月,神宗命禮部置辦冊立鄭皇貴妃為皇后的典禮儀仗,還未舉行冊立禮,神宗就駕崩了,太子繼位,即明光宗(朱常洛)。光宗命禮部繼續置辦,因受到內閣的反對而作罷。

  崇禎三年(1630年),鄭皇貴妃薨逝,諡號恭恪惠榮和靖皇貴妃。崇禎十七年(1644年),鄭皇貴妃的孫子朱由崧在南京踐祚,追尊祖母為孝寧溫穆莊惠慈懿憲天裕聖太皇太后。

  “打斷一下,大佬,九嬪是哪九個呢?”

  水友打斷了曹七七的滔滔不絕。

  “你們居然好這一口,呵,男人”

  曹七七鄙視道:

  “首先,從地位等級上而言”

  “九嬪,指封建社會帝王之妾,等級位於後妃之下,在其他侍妾之上。故既可與妃合稱“妃嬪”,也可與其他侍妾合稱“嬪禦”。”

  《禮記·昏儀》則言周代後妃製曰:“古者天子後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禦妻“。

  晉武帝依其說,置九嬪,即:淑妃、淑媛、淑儀、修華、修容、修儀、婕妤、容華、充華。

  南北朝時劉宋沿置,而以昭儀、昭容、昭華代三修,後來恢復三修名目,置於三昭之下,將婕妤等降至九嬪以下。

  齊武成帝時,設上嬪:光猷、昭訓、隆徽,比三卿,下嬪:宣徽、凝暉、宣明、順華、凝華、光訓,比六卿。

  隋、唐複加調整,隋以順儀、順容、順華、修儀、修容、修華、充儀、充容、充華為九嬪。

  唐初以昭儀、昭容、昭媛、修儀、修容、修媛、充儀、充容、充媛為九嬪。

  宋代以昭儀、昭容、昭媛、修儀、修容、修媛、充儀、充容、充媛為九嬪。

  金代后宮仿照漢製立了一套嬪禦制度,明文確定:皇后下設貴妃、賢妃、德妃三妃,正一品,同漢三夫人;昭儀、昭容、昭媛、修儀、修容、修媛、充儀、充容、充媛,正二品,同漢九嬪。

  明初有妃無嬪,嘉靖十年(1531年)仿古禮冊立九嬪。

  明代九嬪分別為:德嬪、賢嬪、莊嬪、麗嬪、惠嬪、安嬪、和嬪、僖嬪、康嬪,位在妃下。

  明代九嬪名稱稍有變更,但是大抵相同。

  《明神宗實錄》卷一百二十二:萬歷十年三月六日,甲子,上禦皇極殿,傳製冊九嬪。

  萬歷九嬪分別為:周氏為端嬪,鄭氏為淑嬪,王氏為安嬪,邵氏為敬嬪,李氏為德嬪,梁氏為和嬪,李氏為榮嬪,

張氏為順嬪,魏氏為慎嬪。  “哦,所以,賢嬪即是淑嬪咯”

  “也許大概可能是”

  曹七七不按套路出牌。

  眾人:........

  老妹兒,出來混,是誰給你的勇氣敢忽悠廣大人民群眾的?

  然並卵。

  曹七七繼續道:

  “至於立太子一事,這是萬歷皇帝造的孽”

  “鄭貴妃本就寵冠后宮”

  “據萬歷朝戶科給事中薑應麟的後人,在《先太常公傳略》裡的記載,鄭貴妃身懷皇第二子時,寵冠后宮已三年矣,明神宗與之戲逐,而傷身,致皇二子早夭。鄭貴妃因而怨懟於明神宗,神宗憐惜貴妃,便與其私下盟誓,若再有生子必立為東宮。”

  鄭皇貴妃身負盛寵,皇三子朱常洵出生之後,鄭皇貴妃央求明神宗立常洵為儲君。紫禁城西北門有一大高元殿(明朝時叫大高玄殿,清朝時為了避康熙的諱改的名字),供有真武香火,許願頗為靈驗。明神宗便特意偕鄭皇貴妃前來進香,二人秘密盟誓,將來要立常洵為太子。明神宗禦筆寫下手書一張,放於玉盒之中,由鄭皇貴妃代為保管。

  後來眾大臣頻頻催促明神宗立儲,慈聖李太后又堅持立皇長子為太子,明神宗最終還是忍痛割愛立了長子朱常洛為國本。國本立定之後,又把當初的玉盒找了出來,玉盒上的封印宛如當年,開盒之後卻發現裡面的手書已經被小蟲吞噬殆盡。明神宗因為覺得自己有違誓言,對不住心愛之人,此後二十年間再也沒有來過大高元殿。立太子是在萬歷二十九年,到萬歷四十八年明神宗駕崩,恰好將近二十年之久。

  眾人:.......

  He.tui!渣男!

  曹七七聳了聳肩:

  “國本之爭之前說過,就是太子之爭”

  “明末宮廷三案其中梃擊案與紅丸案基本都是針對明世宗朱常洛的”

  首先,梃擊案。

  梃擊案是發生在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的一場有關太子朱常洛被刺殺的征治事件。

  梃擊案的背景就是國本之爭。

  事件開端:闖宮。

  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初四的黃昏,有一男子,手持木棍,闖進太子朱常洛居住的慈慶宮,欲刺殺太子,擊傷守門太監,太子內侍韓本用聞訊趕到,在前殿逮捕該男子。

  手持木棍闖皇宮擊傷多人,馬上有人把此事報告給萬歷帝,萬歷帝當即命令法司提審問罪,巡視皇城禦史劉廷元按律當場審訊。男子名叫張差,薊州井兒峪人,沒說上幾句話,就開始顛三倒四,像一個瘋子。

  禦史再三訊問,可張差總是胡言亂語,什麽吃齋、討封,問了數小時,也沒將實情供出。審判菅不耐煩把他交給了刑部定論。交到刑部後,由郎中胡士相等人重新提審。

  審查:供出實情

  這時張差似乎清醒了些,回答:“我被鄰居李自強、李萬倉等人欺負了,他們燒掉我的柴草,我非常氣憤,就打算到京城告狀,擊鼓伸冤。於是我就在4月中旬來到京城。我是從東門走進來的,但我不認得路,隻好一直往西走,半路上遇到兩個男子,給了我一根棗木棍,告訴我拿著這根棗木棍就可以伸冤了,我也不知道怎麽回事,可能一下子犯迷糊了,就走到皇宮宮門了,還打傷了許多人,最後被捉住了。”

  胡士相仍然難下結論,他認為張差是瘋癲之人,於是把情況上奏了萬歷帝。

  刑部提牢主王之寀看出了蹊蹺。有一天,王之寀為牢中犯人分發飯菜,覺得張差決不像瘋癲之人。於是他決定再次審訊張差。為了讓他說出實情,王之寀對張差說:“你說實話,就給你飯吃,要不然就餓你。”張差低頭不語,過了一會兒說道:“不敢說。”王之寀當即命牢中其他獄吏回避,隻留兩名獄卒在旁,親自對他進行審問。在威逼之下,張差說出了實情,牽出驚天陰謀。

  據張差講,他本名叫張五兒,現年三十五歲,在薊州井兒峪居住,父親已經去世,比較近的親戚有馬三舅、李外父等人,靠砍柴與打獵為生,在一個月前,張差在濟州賣完貨後,賭錢輸了,結果遇上一位太監,太監說按他的要求去做,完事後就能給他30畝土地。於是張差隨這位太監入京,來到一個大宅子又來了一個老太監,老太監供與酒肉。幾天后,老太監帶他進紫禁城。老太監交木棒給張差,又給酒張差飲。帶他經過厚載門,帶到慈慶宮,並囑咐他說:“你先衝進去,撞著一個,打殺一個,殺人也無妨,尤其見到穿黃袍者(是太子朱常洛)這是奸人,打死他,重重有賞,如被人捉住,我們自會救你。”後來他就被逮住了,再問那個太監是誰,張差就不說話了。

  供出:幕後主使

  萬歷帝一聽,似乎還有隱情,命令員外郎陸夢龍再次提審張差,並引誘他:如畫出入宮的路徑,說出所遇到人的名字,不僅可以免除他的罪過,而且可以償還他被燒掉的柴草。張差信以為真,於是說:“馬三舅名三道,李外父名叫守才,都住薊州井兒峪。前面不知道姓名的老公公,實際上是修鐵瓦殿的龐保。三舅和外父常到龐保住的地方送灰,龐保、劉成兩個人在玉皇殿前商量,還有我三舅、外父,他們逼我拿著棍子打進宮中。如果能打到太子,吃也有了,穿也有了,一同密謀的還有姐夫孔道。”隨後又畫出入宮路徑。

  張差的供言,結果供出是鄭貴妃手下太監龐保、劉成指使。

  陸夢龍馬上派人調查取證,逮捕了馬三道等人,經核實,張差說的基本無誤。但是龐保、劉成二人,僅是兩名太監,地位低下,單憑他們不可能有如此膽量。可他們均是鄭貴妃的內侍,朝臣有人懷疑是鄭貴妃背後指使,想要謀殺太子,以便扶立福王。王志、何士晉、張問達奏疏譴責外戚鄭國泰“專擅”。一時間朝野嘩然,紛紛猜測,消息傳開後,鄭貴妃則惶惶不可終日,趕來見萬歷帝,向皇上哭訴。

  結果:迷霧

  萬歷帝要她去向太子表明心跡,對鄭貴妃說:“群情激怒,朕也不便解脫,你自去求太子吧!”

  朱常洛看到父親生氣,又聽出話中有音,隻得將態度緩和說:“這件事只要張差一人承擔便可結案。請速令刑部辦理,不能再株連其他人。”

  萬歷帝聽後,頓時眉開眼笑,頻頻點頭:“還是太子說得對。”萬歷帝見牽扯到鄭貴妃,不想再追查下去。最後以瘋癲奸徒罪將張差處死。

  張差臨死前曾說:“同謀做事,事敗,獨推我死,而多菅竟付之不問。”馬三道等人被發配邊疆;龐保、劉成兩人暫時沒有追究,不久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法司前後五次會審龐保、劉成兩人,由於人證消失,龐、劉二犯有恃無恐,矢口否認涉案。

  六月一日,萬歷帝密令太監將龐保、劉成處死,全案遂無從查起。

  一場梃擊案最後就這樣不了了之。

  當時的禮部右侍郎何宗彥疏說:“張差一事,真亙古奇變”。

  梃擊案到底是不是鄭貴妃指示,還是太子自演自導的一出苦肉計,借此陷害鄭貴恐怕無人知曉了。而此案成為晚明三大疑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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