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婦的生活是寂寥的,阿蒙霍特普三世死後才扮演了兩次哈托爾的泰伊要將這件事讓給兒子的新皇后,畢竟她是阿蒙霍特普四世親生母親,即便他接手了他父親后宮的其他“貓一樣”的嬪妃。
沒有了那麽多儀式和形形色色的女人泰伊應該反而清淨了不少,生活有時並不像哲學家所探討的那樣,必須要找出個活著是個什麽意義,而是要解決一個又一個問題。
當滿潮文武和后宮都忙著處理新舊法老交替的時候,泰伊接管了那些外交信函,阿蒙霍特普四世不管亞洲的事務,“太后”總要解決,她寫信給米坦尼國王讓他安心,讓他繼續保持和埃及的情誼,不要忘了對前任法老的愛戴,並且對新法老也要保持同樣的愛戴,而且一定要繼續派友好的使團來。
另一件事則是為前任法老安排葬禮,雖然埃及人相信人死後會復活,但死亡即是死亡,失去靈魂的軀殼很快就會腐爛,法老必須盡快做成木乃伊。
阿蒙霍特普三世既然已經成了太陽神的化身,那他的木乃伊當然要做的與眾不同,當內髒從國王的身體裡取出來後,屍體要被塗上一層金色的樹脂,那是從廣袤帝國的各處甚至是境外搜集來的,然後屍體要被放在燒鹼溶液中。這溶液要用尼羅河水與來自北方納特倫谷地和南方卡布的天然泡鹼製成,意為上下埃及的聯合。
在浸泡三十天后血紅蛋白從身體裡濾出,泡鹼溶液變成一種如同羊水般的紅色液體,僧侶們將法老的屍體從溶液中抬起,仿佛肉身得到了重生,接著便是風乾的過程,滿屋子的燃香即是為了召喚神的幫助,也是為了驅趕蒼蠅。
不論蒼蠅如何被人們賦予勇猛的寓意,但那種昆蟲還是很惡心,尤其是它們爬滿了屍骸上。
有很多小女孩兒會崇拜英雄,泰伊卻覺得自己這輩子值得了,在那個近親亂倫盛行的王室裡,阿蒙霍特普三世卻突破了傳統,娶了她這個非王室、非貴族的商人之女,當年少的她得知自己被選為皇后高興得難以置信,覺得自己是在做夢,等長大了一點她才知道,這是她的兄長撮合的,是阿蒙祭祀集團和法老的妥協。
她的兒子卻不打算和阿蒙祭祀們妥協,他要毀滅掉阿蒙存在過的痕跡,樹立新的太陽神阿吞,他需要一個人支持他,就像泰伊和阿蒙霍特普三世一樣將古神奧西裡斯迎回。
或許她還會記得慶典上那輝煌奪目的場景,白天的儀式上她就像真正的金色女神,穿著光彩奪目的衣服,雍容華貴得行走在儀式的隊列裡。
阿蒙霍特普三世則扮演了一個稱職的法老,他像模像樣得完成“狩獵”、“祭獻犧牲”、“勝利”這些與戰爭有關的環節,雖然阿蒙霍特普三世一輩子都沒有留下勇武的名字,他一生隻領兵打過一次仗,那還是他繼位初期對抗努比亞人的戰爭,雖然戰爭的目的表面上是為了確保來自努比亞地區對埃及尼羅河運輸線的威脅,但世人都知道新王即位總免不了一場勝利鞏固自己的地位。
阿蒙霍特普三世不是完人,可是他給上下埃及帶來和和平和繁榮,讓整個埃及變得富有而穩定,埃及在他的統治下達到了全盛,既然埃及有那個實力,憑什麽要送一個公主去巴比倫和親呢?
不論是不是名義上的公主,她都只會鞏固巴比倫王在臣民心中的地位,甚至是亞洲諸國心中的地位,是巴比倫的強大讓埃及有所顧忌,這會讓埃及顯得“軟弱”,那不會是阿蒙霍特普三世希望看到的。
風乾後的遺體被僧侶們塗上了第二層樹脂,這樹脂提前預熱過,以便讓液體流滿每一個角落,保證法老的肢體完美密封起來。
將一切處理好後法老的木乃伊堅硬得像石頭外殼,這是法老有意識的設計,區別於他看起來豐滿圓潤如女子一樣的雕塑。
在完成這一步後,僧侶們用多層亞麻布包裹,為他穿上黃金打造的法老行頭,再戴上一個黃金死亡面具,然後法老的遺體被放進了黃金棺槨內,接下來就是準備葬禮,那需要泰伊和新法老一起主持。
再怎麽扮演神,人終究還是人,有誰知道泰伊是不是真的愛阿蒙霍特普三世呢?
隨著時間流逝,昔日美貌絕倫的泰伊也會日益衰老,而新的、來自各地的美女卻不斷被送入宮中,如果阿蒙霍特普三世真是按照美貌程度來定皇后的話,那泰伊早就被新的美人取代了。
男人就是如此,沒有精致的外貌,他們根本懶得去了解女人的靈魂。
在目睹了法老的葬儀後,泰伊離開了那個濃煙繚繞的神廟。
她很清楚自己的兒子,阿蒙霍特普四世和他父親一樣喜歡漂亮女人,所以選新王妃的首要條件是漂亮。據說在底比斯還有一支與月神家族有關的女性旁支,她們在底比斯被當作女神膜拜,這“女繼承人”倒是可以見見,只是希望她別和安特霍特普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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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人公認的哈托爾女神的化身並不是十八王朝的任何一位皇后或者是公主,而是第十九王朝拉美西斯二世的大皇后納菲爾塔莉,也就是那位墓室的牆上畫著她下塞尼特棋的皇后。
自阿蒙霍特普三世自封為太陽神和尼羅河神哈皮之後,他的雕塑便被重複利用,似乎人們覺得擁有太陽和水力量的神就該長那樣。
在拉美西斯二世漫長的統治裡,共有七位大王妃,但他最愛的還是這位“南方美人”納菲爾塔莉,她甚至超過了另外兩個埃及皇后主持宗教儀式。
不過這時候她祭祀的不是哈托爾和奧西裡斯了,而是旻神,他是收獲與生育之神,是沙漠旅人的守護者,也是孩童的守護者。
埃及的少年男女在步入成年時會向他獻上萵苣和水果作為貢品,等神明享用後再吃掉,以此象征步入成年,是埃及最早的成年禮。他的形象通常是手持手杖,這代表著他時刻為迷途旅人指引方向。
有時候他被認為是阿蒙的化身,在盧索克神廟的牆壁上有納菲爾塔莉在諸神面前搖動叉鈴,參加“旻神之帆船”慶典的場景。
每天晚上,勞累了一天的太陽下山後就會乘坐太陽船前往冥界,船上還有其他要前往冥界接受審判,新死的鬼魂,他們要阻止那些試圖阻止太陽通往冥界的魔鬼和遊魂。
他們以前用的是劃槳的船,船槳容易被水裡的亡魂抓住,換成風帆就省去了這種苦惱。
一如樹立節德柱時要跳舞一樣,在舉行儀式時法老和王妃都要在場主持桅杆樹立儀式,等桅杆樹立起來後,會有一個男子爬到木杆頂部,以此表示對旻神的敬意。
埃及的歷史上“豎柱子”是件非常莊嚴的事,同樣方尖碑也是不能輕易動的。在安特霍特普死後,不論圖特摩斯三世如何試圖抹殺她女法老的事跡,隻保留她作為皇后的歷史,安特霍特普的方尖碑他也沒有鏟平,而是修建了幕牆將其擋住,結果這個舉動反而讓那些方尖碑留了下來。
協和廣場的方尖碑基座上用金漆描繪了柱子樹立的過程,看起來很有埃及特色。
阿蒙霍特普三世一生所建的建築物比拉美西斯二世多,名氣卻不及拉美西斯二世,反倒是他素未謀面的兒媳納芙蒂蒂更有名,她的七彩半身像出土後人們甚至以為她就是埃及豔後克裡奧佩特拉七世。
這是人們普遍接受的觀念,能征服凱撒的當然是個絕世美人,漂亮不僅是先決條件,壓倒性的視覺衝擊還能讓人心神俱蕩,直接跪倒在地,臣服於她的驚人魅力之下。
但美女能長得多美呢?她不一樣是兩個眼睛一個鼻子?多長了少長了她都是怪物。
人們看重外在的重要性而忽略了智慧的作用,不過明白了沒有任何意義。與大多數人的觀念相違背,對人,尤其是女人沒有任何好處,別人不需要你發表意見告訴他們什麽是對的什麽是錯的,那種什麽都知道的人尤其討厭。
薩特覺得焦慮是好事,是覺醒的象征,哲學在20世紀的大學裡還有存在的必要麽?哲學專業畢業後出來從事什麽行業?大概是新聞出版、教師之類,哪有工科生、工程師方便用處大。
有人覺得成為一顆可被替代的螺絲釘是一種痛苦,有人還覺得自己成為螺絲釘是為社會做貢獻,他通過自己的努力改變了原本的生活,比那些空想的人有用處多了。
你覺得按部就班的日子活著受不了,但很多人卻覺得那是不循規蹈矩、特立獨行的人的想法,你不努力工作,對自己的將來有個規劃,對自己的定位不準才落到這什麽都無所謂,麻木不仁的生活態度。
這種意見分歧多數出現在父母和子女的爭吵中,他們雖然是一個屋簷下的,卻是兩種人,一種是成家的男女,一種是沒有成家的男女,成家的男女追求穩定,人類發明家庭這個自然社會,並圍繞著它發展出無數倫理是要將自由的男女給束縛起來。
法國大革命時期征兵結婚的男人不征,沒結婚的男人一無所有,十字軍東征也是這樣的,要解決貴族次子和私生子的問題。
當單身男子在戰場上死光了,還有結婚的男子為了保護自己的家庭而從軍,他們也是適齡青年,這些人也許沒有闖蕩的心,卻有保家衛國的心。只要成家的人少了,單身漢多了,那些反思“我不想一輩子端盤子”的人就多了。
他們會和美國人一樣去闖蕩、去冒險、去投機取巧,追求個人的成功和生命的價值,不安於現狀、整天胡思亂想。
很多人其實沒有那麽多企圖心的,和所愛的人在一起結婚、生子就滿足了,甚至不想在巴黎市中心住奧斯曼式公寓,也不去風景如畫的鄉下住別墅,他們更喜歡住郊區,一條死巷裡有兩間臥室,樓下有兩個客廳的複式樓房就夠了,凡爾賽宮反而住著不舒服。
他們要放范的是自己的配偶出軌,誰有空去管上流社會怎麽控制世界的?
如果把人逼到無法成家、安家,那就找個目標,大家一起奔著那個目標努力,單身漢沒顧及,帶著家人和孩子反而是拖累。
以前法國貴族攫取了領地的稅收跑去巴黎享樂,現在則是攫取了城市居民的財富享樂,兔子不吃窩邊草,法國大革命鬧事的是城市居民,鄉下沒有亂,那裡神權沒有倒,貴族還能躲在鄉下的產業裡。
也幸好法國無家可歸者問題不如美國嚴重,只要那位去美國培訓過的內政部長閉上嘴,別說“清除社會渣滓”這種話,民眾不被激怒還有緩和的余地。
美國司法是將“止贖”和“驅逐”聯系在一起的,這就是說買房的人還不起貸款,被法院判了止贖他們就會失去家園,會被趕出自己的房子,男女老少流落街頭政府不管,一個個家庭被拆散,不自由的男女又成了自由人。
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美國就開始監獄市場化了,把罪犯抓進監獄還給了他們容身之處,畢竟監獄是聯邦政府出資的,納稅人的錢是穩定收入,收容所是靠發善心的,收入不穩定,天知道是什麽條件。
監獄有暴力,可以強製犯人服從,收容所則沒有,那麽多條條框框可能不如街頭流浪快樂,無家可歸的問題就越嚴重了。
街頭到處都是流浪漢是有損市容,但法官把正義和憐憫給了銀行,就要承擔這樣的結果,美利堅合眾國繼承了英國的普通法,卻沒有吸納衡平法,棄妻衡平就是例子。
西塞羅覺得真正的法律是自然和和諧的,不偏不倚的理性,人是“有秩序的自由”,以後安東尼的士兵把他的頭和雙手割下來,放在他曾經發表演講的講壇上,讓羅馬城裡的居民目瞪口呆時,或許他可以告訴人們別的真理。
曾經禮遇西塞羅的安東尼沒打算殺了他,他只是想讓西塞羅被流放,屋大維則嘗試從懲罰刺殺凱撒的參與者名單中把西塞羅給摘出來,但誰叫西塞羅既是反抗凱撒運動的領導人,又在凱撒死後努力恢復憲製呢?
整個羅馬法滲透著一種非簡單人為確定的正義觀,即便羅馬衰亡了,查是丁尼的法律系統也受到了自然法原則影響,也就是說,如果國家暫時的主人沒有正義,也即他們的行事有違自然法,擁有正義理性的人就沒有服從他們的道德義務。
美國還有城堡法,家是他的城堡,當有人搶劫你的時候可以名正言順得用重武器自衛,沒有義務先撤退。
那群“聰明的”銀行家闖了那麽大的禍,甚至於造成謀殺罪的結果都是輕的。
當統治階級人口出生率下降時,總人口出生率上升,就是外來移民做的貢獻,以前清教徒剛到新大陸時一家6個孩子都正常,印第安人因為各種原因人口減少,土地被移民佔領。
養一個有是非價值觀的人很累,需要時間和精力,比印錢困難,更何況青少年辨別能力不夠,模仿能力強,這是他們善於學習的時機,往他們的腦子裡灌輸一大堆消費主義是容易培養消費者,卻沒有培養出他們超出理性控制的欲望的力量,他們的行為是不可被控制的。
他們會撒謊並且還有年齡的偽裝,甚至於他們會和塞勒姆的女孩們一樣被成年人控制著撒謊,龐氏騙局會越來越多,“老人家”的大腦退化了,怎麽可能算得過他們。
有可能你以為自己遇到了一個美貌與智慧並存的“真正的女神”,實際上卻是扎比尼夫人那樣結了七次婚的女人,她的兒子從不以此為恥,反而和德拉科馬爾福談論每次當寡婦她是如何發財致富的。
拉美西斯二世也是推廣了教育的,至於上課上什麽,有可能和拿破侖時代的教師一樣,教導小孩子們長大後要聽從皇帝(法老)的命令,勇敢地戰鬥什麽的。
當時的民眾留下了很多莎草紙卷,這是他們讀寫能力高的反映,就是內容不怎麽“和諧”,比如一個叫帕內布的無賴,他是破壞公序良俗的慣犯,他一邊在街上追打他的繼父一邊叫囂“夜裡我要殺了這老東西!”
怎麽看有罪的都是帕內布那個無賴,實際上是繼父打了帕內布的親生母親,他要給他媽媽報仇。
人很容易先入為主的有自己的立場和觀點,並且以為自己是對的,希望對方接受自己的觀點。
努力才能獲得成功這句話本身無大過,人不能求神希望有塊大餡餅掉在自己的腦袋上,新約裡有《天國窄門》的故事,來得早不如來得巧,幹了一天活的人得到的和隻幹了一個小時活的人一樣多,以後誰都很晚才去那家地主家乾活算了。
強迫別人“覺醒”,讓別人跟著焦慮迷茫也是不對的,每個靈魂都有他要走的路,既然“覺醒者”的本意是想要別人好,又為何要剝奪他人幸福的權力呢?
你看別人不幸,別人看你也很不幸。
你追求精神的富足,物質卻匱乏,20世紀已經不是守貧為榮的中世紀了。
知識的力量最終還是要變現為目的,這方面文科不如理工科。理工科的研究成果能帶來技術和產業革命,文科研究的成果是什麽呢?
也許人與人之間不存在絕對和諧, 完全和平共處,卻可以像鳳凰社的成員般,消除階級之間的明顯界限,同時不排除差異和互相敬重,純血貴族西裡斯·布萊克可以和狼人盧平共處,即便他們一個富有得隨時可以買一把“超跑”級別的火弩箭送給教子當聖誕禮物,而萊姆斯連固定住所和工作都沒有。
禁酒令期間地下酒吧也成了個融合的地方,大家都是來尋找快樂的。
法老不發動侵略戰爭,平民百姓不用死,他要搞儀式就讓他搞麽,他還修了那麽多建築,大家都有活乾,消費不用刺激都會增長,人們餐桌上的食物變得豐盛種類又多。
反倒是拉美西斯二世,埃及在他的統治下經濟衰退已經出現了端倪,他留下的遺跡以數量和體量取勝,而非精美絕倫的工藝和品質。
又要養那麽龐大的后宮,又要養軍隊到處征戰當然花錢多了,隻好從其他方面省,也幸好拉美西斯二世沒那麽吹毛求疵、不近人情,他的王銜刻在牆上就行了,不需要搞浮雕那麽費事費力。
他的拉神之子名是阿蒙所鍾愛之人,世界的統治者。
似乎他有了哈托爾化身的納菲爾塔莉,就不像阿蒙內哈特一世那麽想當哈托爾的摯愛了。
也是在戴上王冠三十年,阿蒙內哈特一世被他的近衛軍刺殺了,這麽看三十年確實該好好慶祝一下,幸好阿蒙霍特普三世很平安得渡過了,並沒有被惱羞成怒的巴比倫國王派來的殺手在儀式上暗殺。這祭祀也沒白準備,他和他的國都被奧西裡斯保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