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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軒言奇》21 濟公懲惡官
  二十一濟公懲惡官

  南宋紹熙元年,浙江安吉縣知縣甄有鄂,貪贓枉法,為人險惡。其子甄浮世盡學父惡,一禍害百姓之惡少也。父子二人發明一刑罰,稱之為“五士爭功”,何謂五士爭功?凡犯者受刑罰之時,由五名衙役各抓犯者四肢與頭,向不同方向用力拉之,直至犯者五體骨骼欲脫臼,疼痛難忍,求饒或納資為止,實則仿秦朝趙高“五馬分屍”之劣刑,花樣翻新也。甄知縣巧立苛捐雜稅名目,橫征暴斂,凡過境安吉縣者,需繳稅銀一兩,如拒繳者,則刑罰矣。凡反抗者,則嘗“五士爭功”之刑,甚苦也。

  一日,甄浮世率諸衙役正於路側巡視,尋過境者欲盤剝,忽見一僧晃然而來,其身著汙垢衲衣、破帽破鞋,手持一破芭蕉扇,背負一大包裹,行至路中,向四處觀望。甄浮世見有過境者,即刻上前攔曰:“停步,汙僧,汝從何而來?欲至何方?”僧止步,開口曰:“阿彌陀佛,貧僧道濟,雲遊之人。現至貴地,望多照應以求安也。”

  甄浮世聞之,大笑曰:“歡迎僧者來此!既至貴地,汝須付過路稅一兩紋銀,速繳勿怠之。”言罷,其眯縫雙目,對濟公大包裹頻瞟之。

  濟公見來者不善,細視甄浮世,曰:“噢!原貧僧已至安吉縣,施主定乃甄有鄂知縣之公子,世上只有施主向僧施舍,從未聞有僧向外施舍。貧僧包裹內有金銀,汝若有本事盡管取之,莫急勿躁。”

  甄浮世聞罷,大怒,此僧竟敢直呼父之名諱,不肯納稅,口出狂言,不禁怒喝:“汝髒和尚今遇吾大爺,汝之雲遊生涯至此止矣!諸衙役聽令,搶下包裹!”

  諸衙役一擁而上,濟公見來勢洶洶,其速退數步,扇動手中芭蕉扇,頓呼呼風響,颶風平地起,當即諸衙役被風刮倒,鬼哭狼嚎般翻滾。甄浮世見狀,罵曰:“皆乃廢物也!”親自上前,惡狼般撲之,距濟公一尺之時,濟公用食指向其雙臂輕點,其突覺雙肩哢嚓作響,雙臂疼痛難忍,哎呀一聲倒地,急後退之。

  甄浮世見僧出手不凡,知非僧對手,率諸衙役狼狽逃竄,耷拉雙臂回府,尋父哭訴。甄知縣聞之,欲派兵捕濟公,甄浮世嚎啕求曰:“父,吾雙臂疼痛難忍,速求郎中醫之。”

  甄知縣急請名醫為子治傷。郎中稍號脈之,頓臉色大變,驚曰:“此脫臼非一般關節錯位也,骨頭位置皆亂矣!左臂骨換至右,右臂骨換至左。吾難治此脫臼,解鈴尚須系鈴者,需將操之者請來,方能醫之。”

  甄浮世嚎啕不止。甄知縣將郎中驅退,謂子冷笑曰:“現為父即刻派人請此僧,吾欲見僧有何妖術?吾將嚴懲之。”

  濟公趿拉破鞋,搖晃身軀進縣城,甄知縣所派之人迎面而遇,忙請僧入府,濟公笑而應之,大搖大擺進入縣衙。

  甄知縣見濟公入府,滿臉堆笑賠罪,請濟公為其子治傷。濟公曰:“若汝不再縱子行凶,並取消過境稅,貧僧可讓汝子完好如初。”甄知縣拍胸應之曰:“無妨,若治傷愈,皆可應之。”

  濟公招手,讓甄浮世上前,於其肩頭用破扇往複扇之,口念:“嗡嘛呢叭眯吽。”甄浮世隻覺一陣溫熱,骨頭咯吱聲響中複位,試舉手,果痊愈矣。

  甄知縣與眾衙役無不驚奇,甄有鄂問曰:“和尚,汝練此何功也?”濟公回曰:“雕蟲小技耳。請履行汝之許諾,取消過路稅,貧僧即刻去也。”

  甄知縣哈哈大笑,曰:“且慢,有恩報恩,有仇報仇。

汝治愈吾子,本官欲賞之,然汝打傷吾子,焉能善罷而休之?”濟公問:“如何?請明示之。”甄知縣曰:“汝治愈犬子臂傷,本官自然會重賞。現有白銀百兩奉之,請向上視之。”  濟公順甄知縣手指方向仰視,見院內早已豎立一木杆,高一丈三尺余,碗口粗木杆頂托一大盤,盤內置滿紋銀。

  甄知縣續曰:“現汝可取盤內紋銀,若取下,則歸汝。然有一規定,須明之:一不得爬杆,二不得躍起,只能立於地,伸手取之。若取不下,則打折汝一臂而懲之。”

  甄知縣果可惡之極,欲施伎倆替子復仇,並美其名曰報恩,濟公焉能不知其意,走至木杆下,伸手試之,差一半有余。甄知縣父子與眾衙役冷眼圍觀,欲視濟公出醜而被嚴懲之。

  濟公上前微笑,念動咒語,聳起左肩,輕搖右肩,左臂縮短一寸,右臂卻伸長一寸,隨之左臂越縮越短,右臂漸越伸越長。片刻間,左臂完全消失,右臂增長一倍。怪哉!甄知縣與眾衙役驚奇不已,頓目瞪口呆矣。

  濟公伸長右臂,距旗杆頂托盤三尺,不能將銀取下,其又念動咒語,將右腳穩踏於地,輕輕然踮起左足,只見左腿縮右腿長,瞬間,其左腿不見矣,右腿增長一倍。此時,其右手已超過托盤,右手輕抓托盤內銀兩,將己之包裹塞滿。

  濟公晃身,頃刻間,右臂右腿原樣縮回,左臂左腿亦複正常。其行至甄知縣前施禮,曰:“知縣盛情難卻,貧僧笑納矣。”

  甄知縣雙眼發直,眼睜睜見濟公將賞銀納入囊中,其眼珠一轉,乾笑兩聲,曰:“汝和尚本領通天,實讓本官眼界大開,佩服之極也。此報恩獎賞則過矣,現尚有仇未報,汝傷吾子與眾衙役如何處之?為平息本官心頭之恨,汝欲嘗苦刑而罷矣。”濟公問:“嘗何苦刑方能罷矣?”甄知縣曰:“吾發明一刑罰,名喚‘五士爭功’,汝若能受此刑,則冰釋前嫌,汝若懼之,則留下適才賞銀,走之。”濟公問:“何謂五士爭功?”

  甄知縣嘿嘿冷笑曰:“五士爭功由五名衙役分別持汝四肢與頭,向不同方向用力拉之,直至汝五體骨骼皆脫臼。如何?有膽敢試否?”濟公稍思,將破扇插入後背,應曰:“此有何懼,貧僧願試之!”

  甄知縣揮手,五名壯衙役應聲至近前,圍住濟公。濟公毫無懼色,深吸氣,將身收之,安然躺倒於地,伸開四肢,任由五衙役將己之頭與四肢持之。甄知縣一聲令下,五衙役始用洪荒之力,咬牙切齒拉之,奇哉!竟拉不開絲毫,皆氣喘籲籲,盡累癱於地。

  五衙役驚恐,不敢再拉,放松之時,濟公大拇指與大足趾突伸長,瞬間伸出一尺多長,靈活繞向四名衙役之頸,纏緊後再稍提,四名衙役頸竟伸長一尺,再提又長,諸衙役臉憋通紅,忙用手掰僧之指與趾,卻見己之雙臂與雙腿皆漸縮短,無法用力脫身。濟公將諸衙役之頸一提再提,連提之,四頸已拉成數尺長,頭倒伏於地,無不哀嚎怪叫,軀乾只剩倆手與倆足掙扎。四衙役瞬間變怪物。原抱濟公頭衙役見狀,頓嚇尿,慘叫一聲,跌撞逃遠矣。

  濟公念動咒語,瞬間體複正常,諸衙役亦複正常,其謂甄知縣笑曰:“貧僧已嘗五士爭功之苦,借機示雜技,汝可消除胸中怨氣否?”

  甄知縣見之,頓面色鐵青,顫聲呼曰:“大膽妖僧!來人,即刻將其正法!”

  甄浮世率倆劊子手,抽刀撲向濟公。猛見濟公右臂突伸長, 抓住房簷,稍一用力,跳上房頂,呵呵笑曰:“既甄知縣不肯悔改,貧僧為百姓除害矣!汝既喜五士爭功,今讓汝嘗此何味也!”濟公躍回甄知縣面前,用破扇向其身輕扇之,隨即再躥上房頂。眾人尚未反應,濟公已坐於屋脊之上,搖扇向下俯視之。

  甄知縣隻覺四肢痙攣,骨骼似於體內騰挪,低首視之,見膊變粗大,腿變瘦骨伶仃。濟公將甄知縣腿骨與臂骨換位置之,雖關節尚能動,然模樣已成妖怪。甄知縣明白,若僧一走,無人能治愈,撲通跪地,哀求饒之:“聖僧饒恕吾之過,吾即刻取消過路稅,再亦不敢妄為之。”其子與眾衙役亦惶然跪地求饒,叩首如雞啄碎米般。濟公跳下屋脊,搖動破扇,揚長而去,走出府衙,甄有鄂父子與眾衙役爬出府門,隨後尾之,哀嚎苦求。百姓聞聲,紛紛前來,圍攏視之,見此狀,無不拍手稱快,人群中有識濟公者,高呼:“懲惡官者乃濟公活佛也!”百姓聞之,皆跪倒於地,叩首拜之。

  濟公用破扇怒指甄右鄂父子,喝曰:“汝狗官日後不可搜刮民脂民膏,必須廉政待民!”甄右鄂叩曰:“定謹遵活佛之言,下官從此改過從新,對百姓善待之。”濟公口念:“嗡嘛呢叭眯吽。”用扇往複扇之,甄右鄂頓恢復正常,濟公續曰:“汝日後若惡性不改,再有邪念,必複臂粗腿細之狀,成今日醜態,不再複原。”甄右鄂續叩首曰:“下官從此永循仙師之囑,再不敢妄為之。”

  濟公搖身,金光閃耀,突不知去向矣。百姓感激萬分,向天不止叩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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