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悅斯莊園三號一所荒廢已久的房子,被夾在兩幢民居之間。另外兩幢民居的門都是朝街面開,只有勞悅斯三號朝著巷內開。所以另外兩幢民居的居民基本上都不會來到後巷。三號莊園的門口有著個破敗的花圃,裡面長著一些病怏怏的植物。門口黃土和碎石的小徑凌亂不堪。
鄭乾觀察了一下門口的泥土和附近的植物,凌亂的足跡已經將植物和泥土混成一團,根本分不清是哪個對哪個。
大門口有兩道清晰的馬車車軲轆印記從門口延伸巷口,昨夜半夜時分曾經下過一場雨,看樣子是雨後有馬車來過。
“兩邊的住戶都詢問過了嗎?”鄭乾看著馬車印跡問道。
“早上一早就問過了,他們都說當時睡著了,沒有聽見什麽呼救聲。”格裡森回答道,“路邊那幢房子的男主人說他好像聽到過馬車進來的聲音,但是具體時間他記不清了,他說他記得不止一輛馬車經過這裡。”
“不止一輛。?”
“嗯,但是他的夫人讓我別聽他胡說,因為昨晚是喝到半夜醉醺醺的回家的。”
“他回家的時候下雨了嗎?”鄭乾問道,
“這個我沒問。”
“去把這個問題問清楚。”
“好的。”格裡森不知道為什麽自己這麽聽眼前這個華生醫生的話,可能他表現出來的樣子讓人信任。
鄭乾、福爾摩斯、格裡森還有雷斯四人從巷口步行至勞悅斯莊園三號的門口,大家一邊走一邊觀察,互相交流著有用的信息。兩條車輪印跡清晰可見,和雷斯記錄的一樣,從巷子口延伸到門口,只有進沒有出。
這就表明,有一輛馬車停在了三號房門口,然後下來了死者或者凶手,然後這輛馬車並沒有出去。那麽這輛馬車去哪裡了?
“你們從案發到現在,有坐馬車進來嗎?”鄭乾拖著下巴思索著問道。
“沒有。”格裡森回答到,走到三號房門前,有兩個警員模樣的人正站在門口戒備著,周圍零星圍著幾個特地趕過來的路人模樣的人,對著門口指指點點。
“你們,案發後,有馬車進來嗎?”雷斯問道。
“沒有,警長。”門口的警員機械的回答到。
“人機。”雷斯朝鄭乾眨眨眼,“我感覺這個案件和我讀過的故事好像有很多不一樣的地方。
不一樣的可多了,鄭乾心裡想著卻沒有說出來,最直接的就是這個案件在這裡變成一個目擊證人也沒有。而且腳印也凌亂的根本看不出來什麽方頭皮鞋,更別提紅臉男人了。
這些原本在書裡可都是最直接的答案。
鄭乾覺得自己可以摒棄掉幻想了,大概除了人物角色,地圖布置和背景設置,其他一概和福爾摩斯探案集沒有任何關系
鄭乾和夏洛克兩人走進勞悅斯三號的房子,立刻捂住了鼻子,整個屋子被一股發霉的味道充斥到,牆上的壁紙因為受潮脫落,露出底下的石灰,地板上灰蒙蒙一片的,全是灰塵,可以明顯看到有很多腳印,除了死者和凶手,還有格裡森和雷斯的,碼數都不一樣。有個腳印顯得尤其嬌小。
在看地上,躺著的是死者。看上去是一個中年男人,中等偏瘦身材,黑色短平頭髮微微卷曲,臉上還有短短的胡須。身體平躺在房間的地板上,屍體兩眼空洞的向上翻,僵硬的的面部充滿痛苦的表情。雙腿交叉彎曲,雙手緊握雙拳,看上去死前經歷過極大的恐懼。
鄭乾稍稍想讓自己適應了一會兒這樣子的場面,
便站在原地沒有上前觀察屍體。倒是身邊的夏洛克是按耐不住第一個走上前去自行檢查起了屍體。 鄭乾忍不住懷疑這個人是不是對屍體有什麽特殊愛好。
鄭乾強忍著不適,也走到夏洛克身邊蹲下,看著夏洛克不停翻翻這兒,摸摸那兒。雷斯見狀,也趕緊過來蹲了下來,只有格裡森遠遠的站在一邊看著他們。
“如果不解剖的話沒法確定這個人的真實死因。”夏洛克用手按壓在男人的胸口,胸口已經僵硬,血跡浸滿了胸口的位置,和黑色的大衣融為一體,撥開外套和內部的開衫,可以看到在心臟位置有一道尖銳利器刺入的傷口。
傷口整齊,直入心臟。
“你再看他脖子。”鄭乾的視線隨著夏洛克的話轉移到死者脖頸部位,可以看到脖子上很明顯的勒勒傷口,傷口從左深右淺,最深處可見喉骨。
而這個傷口的形狀,卻是又細又長。
“還有他嘴裡有股苦味。”夏洛克把臉湊近屍體嘴邊聞了聞,都快貼上屍體了。
鄭乾頓時覺得剛剛緩和的胃又翻湧起來,使勁推了推夏洛克,嫌棄到,“你拿東西在他嘴邊刮一刮,或者掰開嘴弄點口腔黏膜回去化驗一下不就知道了。湊這麽近,你惡不惡心。”
“對哦,我都忘記了。”夏洛克一拍大腿,“你們等著我,我去實驗室拿工具來。”
說完夏洛克就風風火火的出去了,現場屍體旁只剩下雷斯和鄭乾兩個人面面相覷,雷斯搶先開口,“那個我去看看還有什麽其他線索。”說完逃似得離開了,鄭乾轉頭看了一眼格裡森,格裡森一接觸到鄭乾的眼神立馬就飄走了。
沒法子,看來檢查這具男屍的責任只能落到他的頭上。
鄭乾雙手合十,心裡默念到,“大吉大利,百無禁忌。”
然後從口袋裡掏出早上出門時早就攜帶好的手套戴上,還好他有先見之明。倫敦的天氣潮濕陰冷,擱置了一夜的屍體還未完全僵硬,翻動起來還算容易,胸前的傷口深不見底,直插心臟。褲子口袋裡空空如也,什麽東西也沒有。外套皺成一團,一時還找不到在哪裡。臉上表情扭曲著,嘴巴微張,嘴唇邊可以看到一些液體乾掉的痕跡,似乎還有白色顆粒。這個要等夏洛克拿去檢驗後才能確定是什麽。
仔細看了看受害人胸口和脖子上面的傷口,這兩處都看上去像致命傷。
鄭乾湊著鼻子到死者聞了聞,除了死亡的氣息外身上還散發著一股奇怪的味道,像是甜膩的糖味, 發苦又帶著點騷味。
站起身來又俯瞰整個屍體,看來看去,總覺得哪裡有些不對勁。
是哪裡呢?
鄭乾又蹲下來想把屍體翻一個身,一個金屬樣的東西從屍體的後背的衣服上掉了下來,砸到地上,發出咣當一聲。
是一枚戒指。鄭乾撿起來一看,一個金色的素戒,光滑圓潤,看尺寸像個女戒。
“戒指?”聽到聲音的雷斯利立馬湊了過來,“我也在牆上找到了“rachel”這個單詞”。
“這不就是血字的研究裡面的線索嗎?”雷斯正滔滔不絕的說著“rachel,不是瑞琪兒,是德語裡面復仇的意思。然後其實是個美國人。。。”
“你們真的沒有挪動過屍體嗎?”鄭乾打斷了他的滔滔不絕
雷斯一愣,搖搖頭,看向格裡森,格裡森也愣住了,想了一下,“沒有。。。。”
“哦,我昨晚剛趕到現場的時候屍體不是這個姿勢。”格裡森一拍手,說道,“他是半俯身的,臉其實大部分時候朝地板的,然後我們為了看清他怎麽死的,把他弄躺了下來。”
“之後就再也沒有動過了。”
“你確定是半俯的樣子?”鄭乾盯著格裡森,神情嚴肅。格裡森點點頭,鄭乾又看向雷斯,雷斯也鄭重的點點頭。
“我當時還費了老大力氣,這個人穿的衣服太累贅了。”格裡森的語氣裡充滿了抱怨。
累贅?格裡森的話一下子打通了鄭乾之前一直覺得奇怪又沒想明白的地方。
就是這個男人穿著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