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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之名》第二十五章 來投票吧
  太陽戀戀不舍地將透過會場玻璃的陽光收了回來,落了下去。

  在洪大慶通報了前三季度創收情況、傳達了市司法局最新精神以及主持審議了青年律師扶持方案之後,終於迎來了關乎大家切實利益的議題。

  萬良辰也坐正了身子,聽洪大慶繼續道:

  “各位同仁,接下來我們審議第四項議題《關於設立非權益合夥人的議案》……經與執委會成員充分討論,擬在高級合夥人、普通合夥人之外設立非權益合夥人。”

  “關於非權益合夥人的申請門檻、權利和義務等事項已經在議案中列明,我不再贅述,請各位合夥人審議並舉手表決,如有不同意見,可以當場提出,我們一起討論……”

  剛說完,會場就嘈雜起來:

  “太好了,原來的入夥門檻要求年創收100萬元,現在才50萬元……”

  “是啊,以後我們也可以對外宣稱自己是合夥人了……”

  “這樣‘合夥人’的含金量就下來了啊!”

  “簡直有損金城所的品牌,不能同意!”

  ……

  聽著大家的議論,洪大慶皺了皺眉,敲了敲桌子道:“請大家安靜,有什麽意見可以舉手發言~如果沒有意見……”洪大慶還沒說完,就聽有人道:

  “我反對!”

  “哦,曾律師,說說你的看法?”洪大慶笑著道。

  曾律師說道:

  “洪律師,各位同事,我認為設立非權益合夥人,對於吸引更多青年律師加入金城、穩定現有的律師隊伍具有積極意義,也對以後部分律師對外開拓業務有所幫助,但是,凡事均有利弊,我注意到非權益合夥人門檻不高,只要求年創收50萬元,想必在場的很多律師都能滿足這個條件。”

  “這樣,必然會增加金城所的合夥人數量,對於現有品牌賦予給合夥人的含金量定然有所稀釋,會從根本上動搖現有合夥人對金城所發展的信心,因此,我不讚同增設非權益合夥人,如果必須設立,也應該提高入夥的門檻,同時要求在對外宣傳時說明是非權益合夥人,而不能造成不必要的誤解。”

  曾律師是資格較老的高級合夥人,萬良辰注意到在她發言的過程中有不少合夥人頻頻點頭,想必她的意見代表了一部分合夥人的想法。

  曾律師剛坐下,又有人發言道:

  “我基本同意曾律師的觀點,金城所從1994年成立以來,發展到今天這樣的規模,當前的行業地位,離不開在座合夥人們一直以來的辛勤付出和無私奉獻,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用心呵護這個品牌。”

  “雖然非權益合夥人不參與年終分紅,也不會影響在座各位的經濟利益,但合夥人數量增加很難保證對品牌不會產生副作用。據我了解,其他設立非權益合夥人的律所已經出現了一些違背當初設立本意的種種問題,也有部分律所撤銷了非權益合夥人,現在我們逆潮流而行,是不可取的。還請洪律師慎重考慮。”

  “對,就是這個道理!”

  “李律說得對!”

  李律師是洪大慶師父的搭檔,德高望重,地位超然,自2005年洪大慶接任金城所主任職務以來,從未乾預過具體決策,今天當場出言反對,是洪大慶始料未及的。

  “咳~”洪大慶環視會場,沉聲道:“二位對金城所發展的關心和憂心大家都看著眼裡,感動在心裡。這想必代表了一部分老同事的想法,我個人表示尊重和理解,

既然作為一項議題提出來,還是按照議事規則來表決吧。首先,請同意該項議題的合夥人舉手……”  26人。

  “請反對該項議題的合夥人舉手……”

  竟然有8人。

  洪大慶點了點頭,繼續道:“按照本所《章程》規定和《合夥協議》約定,設立非權益合夥人涉及章程變更,應經全體合夥人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本所現有合夥人38人,出席本次會議34人,其中讚成該項議題的有26人,因此,本項議題算是審議通過了。”

  投了反對票的幾位律師也點了點頭,大家觀點雖然向左,但也都會接受集體決策的結果,這本就是契約精神之所在。

  洪大慶喝了口水,停頓了近一分鍾才開口道:“接下來我們審議第五項議題《關於設立分所的議案》……剛才在傳達市司法局最新精神時已經提到,市局積極鼓勵燕京本土律所到外地設立分所,以提升我市法律服務輻射全國的廣度和深度……”

  “洪律師,分所是分支機構,請問設立分所總所是否出資?年底盈利是否需要上交總所?”

  “初定是不上交,由各分所自主支配。”洪大慶答道。

  “如果分所不上交利潤,那設立分所的好處在哪裡?只是為了擴大地盤嗎?”

  “趙律師,我不同意你的觀點,分所律師辛辛苦苦創造的利潤憑什麽上交總所?”

  “錢律師,分所使用了金城所的品牌,怎麽就不能提取利潤?”

  “洪律師,分所增多,業務衝突怎麽處理?利益衝突也會加劇啊!”

  “是啊,我們律師在全國范圍內都可以執業,還設立分所有何意義?”

  “孫律師,你有多少客戶是燕京市外的?”

  ……

  砰、砰、砰……

  洪大慶敲著桌子,會場慢慢安靜了下來,“吵什麽吵?成什麽樣子!”洪大慶有些生氣,他本身也是不打算提出這項議題的,但架不住幾個合夥人聯名提議,本以為先通報市司法局的精神會減少該項議題通過的阻力,沒想到還是吵成了一鍋粥,看了看後排就座的青年律師,洪大慶有些後悔讓他們列席。

  “各位前輩, 我想代表青年律師談一談看法。”

  萬良辰忍不住站起身說道:

  “大家應該清楚,我國加入WTO以後,特別是隨著07年律師法的修訂,大力發展法律行業逐漸成為各省市乃至國家的共識,很多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以及部分個人都聘請了法律顧問,二三線城市也湧現了規模大所、乃至強所,雖然這些律所的整體水平仍落後於一線城市,但他們的崛起也在削弱燕京各律所在全國范圍內的影響力。”

  “新形勢下,我們不能再因循守舊,只有深入需求方,才能提高他們法律服務的可及性,也才能為我們創造更多的業務機會。在燕京乃至全國范圍內,金城所是大所、是強所,但並不意味著就能高枕無憂,百年老店也未必能夠永保昌盛。”

  “如果不能時刻保持警醒、不斷優化經營管理、不斷開拓新思路、注入新血液,很多航母級的國際化律所也難逃失敗的厄運,我們金城所也無法在歷史大變更面前獨善其身。而設立分所,就是這樣一次以分所探索創新,倒逼總所革新的機會……”

  萬良辰一口氣說完憋了一下午的話,頓感舒坦。

  “我同意良辰的觀點,分析的很透徹……”程永波突然道。

  “同意。”

  “我也同意。”

  程永波的表態,得到幾位相熟律師的附和。

  洪大慶看了看程永波,有些驚訝,前幾次提議設立外地分所,他是堅定的反對者,為何今天這麽積極地表態支持?拋開這些想法,洪大慶說道:

  “那……投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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