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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府小啞女》第九百一十三章 激動人心
距離劉氏江山轟然倒塌,已經過去了一年。

區區一年,只不過滄海一粟。

就算是短暫的人生,一年時間也翻不出多少風浪。

許許多多的人,一年時間,生活並沒有多少變化。

但……

這不包括西京府,以及京城周邊的居民。

一年的時間,他們的生活,他們的眼界,他們熟悉的家鄉,可謂是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變化之大,許多老人都說,平生第一次見到這樣的場面,這輩子沒有白活。

是啊!

有幸在戰亂中活下來,並且活到今日的人,都沒有白活。

親眼看著殘垣斷壁,荒草叢生,野獸奔走,活人退避的京城……

一天一天,荒草被清理乾淨,磚石一匹一匹碼得整整齊齊,倒塌的房屋被夷為平地……馬車驢車騾車牛車拉走一車一車的垃圾出城填埋,又拉著一車一車磚石木料進城。

野獸絕跡。

害蟲除滅。

人間燈火,時隔近二十年,再次出現在京城夜空。

燈火璀璨,一街一巷,連成一片。仿佛聞到

了人味,肉味,煙火味。

這才是人間啊!

沉淪地獄,背負枷鎖,無數文人墨客歎息不已的京城,重現人間。

這是何等的美妙,何等的醉人。

消失多年的讀書人,文人騷客,世家兒郎……

他們再一次出現在京城,不顧塵土飛揚,不在乎暫住茅棚,不理會滿地泥濘,道路不通。

他們吟詩作對,高聲呼喊,擊鼓而歌!

引來廣大民夫,匠人紛紛側目。

“好!再來一個!”

一歌終了,有好事者高聲大呼,分明將這幫文人墨客當做了賣唱調侃。

言下之意,就是嫌棄這幫人礙事,礙眼。

不料……

一群文人不以為意,反而興致盎然,再次擊鼓而歌。

就像是在為這場盛宴而歌,為變化而歌,為大世而歌。

興之所至,直接撫琴作曲,人人爭相寫詞。

譜一曲傳世之歌。

身處其中之人,每日都能感受到,親眼看見京城的變化。

這份變化,有他們的一份功勞。

對於偶爾來一趟京城的人,看見廢墟變鳳凰,都能驚掉下巴。

“那是京城的老城牆,對不對?”

“咦?我記得以前這裡是個破廟,現在建成了酒樓。”

“不知是哪位豪商有如此大手筆。京城還沒建好,就提前修建酒樓。”

“這你就不懂了吧。人家這是有眼光。最近京城來了很多讀書人,其中不乏豪門子弟。這時候修建酒樓,京城獨一份,正好用來招呼那群有錢子弟。”

“言之有理。不愧是胡二,讀書多,就是比我們有見地。”

幾個老夥計,相約來京城見識一番。

當年的莽漢陸沉舟,自從剃了胡子後,人也跟著變得成熟穩重。

胡二,當年的懵懂少年,為求一口吃的不遠百裡投靠富貴山莊。

如今已經是獨當一面的軍中將領。

沈小哥,當年可是十裡八鄉數得著的好人才,腦筋靈活,手藝精湛,還和陸沉舟做了連襟。

如今,沈小哥成了沈老哥,已經是知名大匠,領著高額薪水。

這一回,這群老夥計相約來到京城,其他人都是為了遊玩,想一睹新京城的風貌。

唯獨沈老哥是公乾。

他身為大匠,來京城負責籌建紡織工坊。

他們這群老夥計,當年都有幸來過京城一次。

只可惜當年來京城的時機不合適,正趕大魏江山風雨飄搖,朝廷決定南遷的時候。

來去匆匆,忙著搬運物資,

京城的風貌隻得走馬觀花,匆匆而過。但是……

關於那段時光的記憶是鮮活的,是彩色的。

平生第一次到京城,天下間最富貴的城市,即便只是匆匆路過,也留下了一輩子無法抹滅的記憶。

這一次……

是這群老夥計第二次來到京城。

正在建設的京城,就是個大工地。

但,已經初見雛形。

朱雀大街,可以並排行駛十六輛馬車。

鋪路面的石板,每一塊大小一致。

一樣的長度,寬度,厚度。

走在建成的朱雀大街,幾個人頓時生出一身豪邁氣概。

瞧,這是京城,是他們的袍澤打下的京城,是燕夫人的京城,是他們所有人的京城。

興不興奮?

驕不驕傲?

何止是興奮驕傲。

由內而外散發出來的分明就是主人翁的氣質。

他們都是主人翁,京城也有他們的一份。

瞧……

一群從南魏來到京城的狂士,又在當街裸奔。

也不嫌四周工地灰塵漫天。

這群狂士是真的狂。

每日吵鬧噪雜,還喜歡指手畫腳。

“這地方不該這麽建。”

“那地方不能那麽建。”

“這棟宅院怎能如此建設,毫無格調可言。”

“殘留著煙火焚燒痕跡的老城牆就是京城的恥辱,所有人的恥辱。為什麽不拆了這段老城牆?為什麽要修建新城牆?”

哪有那麽多為什麽。

真是聒噪。

至監工,下至工匠民夫,都對這幫狂士心生厭煩,頻頻翻著白眼。

只求這幫狂士能有自知之明,知難而退。

然而……

有自知之明的人又怎麽可能成為狂士。

身為狂士,一生行事,何須同爾等解釋。

他們的人生,從來沒有知難而退,唯有隨心所欲。

所以……

面對白眼,他們迎頭而。

監工不理會他們,他們就去找總設計師吳道長。

並且以不達目的不罷休的精神,天天跟蹤騷擾吳道長。

被侍衛驅趕毆打,也不能讓他們改變絲毫想法。

吳道長不厭其煩,乾脆要求京畿臨時衙門出面抓人。

抓人?

這事好啊!

京畿臨時衙門成立以來,隻抓了一些小偷小摸,還沒正兒八經抓過讀書人。

而且是一群自詡狂士的讀書人。

這事可以做。

抓人!

趕緊去抓人!

於是乎……

陸沉舟他們一行人走在朱雀大街,就看見一群狂士瘋狂奔跑。

別說沒衣服,連鞋子都沒有了。

一群衙役則追在後面,追啊追!

一個跑,一個追。

一個衣衫不整,甚至乾脆沒衣衫。

一個全套製服,腰佩製式刀具。

兩群人在大街呼嘯而過,引得街兩旁的人紛紛駐足觀看。

這一幕真精彩。

精彩到歎為觀止。

恨不能追去親眼見證結局。

嗯?

這個想法好像還不錯。

只要有人帶頭,就有第二個,第三個……

然後,就出現了十分荒誕又可笑的一幕。

衙役追在狂士後面,吃瓜群眾則追在衙役後面。

嗚啦啦一大串。

那場面,看一回,能吹十年牛皮。

吳道長站在城牆,正在視察城牆修建工程。

眼睛一望,烏泱泱的人,你追我趕,穿城門而出,引起大量圍觀。

只需一眼,僅僅一眼,看見那群沒穿衣服的人,他已經明白事情的來龍去脈。

“無能啊!”

吳道長差點氣出心肌梗塞。

衙役到底是多無能?

抓不住人就算了,竟然還被牽著鼻子跑,還引起這麽大的動靜。

全城圍觀!

丟人啊!

沒眼看啊!

無能之輩!

“幾個鼠輩,一群衙役出動都抓不住。到底是衙役太無能,還是那群狂士太厲害?”

“定是那群狂士的陰謀。”

吳局十分篤定。

他繼續說道:“今日這一出好戲,明顯是故意的。

那群狂士,為什麽狂?憑什麽狂?就憑他們行事驚世駭俗,肆無忌憚,隨心所欲,就當得起狂士之名。

別人視為醜事,他們卻視為讚美。今天啊,衙役注定會成為陪襯,陪著那幫狂士演一出大戲。

不僅能轟動全城,還能轟動全京畿,甚至能傳揚天下。有了名,利自然是手到擒來。”

吳道長蹙眉。

他顯然不滿這幫狂士,盡耽誤事情。

“照你這麽說,為父讓衙門抓人,錯了?”

“兒子一開始就說了, 對付這幫狂士,不能用傳統手段。必須出其不意,方能克制對方。”

吳道長揮揮手。

他很乾脆。

一開始,他沒接納吳局的意見,才有今日這出鬧劇。

而今,見識了這幫狂士究竟有多狂,無需多言,他已經意識到自己小看了這幫狂士。

知錯能改!

他果斷說道:“這幫狂士就就交給你解決。為父不想在京城大街看見這群人胡來。

當然,他們若是願意守著規矩,為父還是歡迎他們留在京城做客,甚至是定居。”

吳局拍著胸脯保證:“父親放心,兒子會盡快解決這幫狂士。看著他們奔跑的樣子,兒子甚至有了一個絕妙的想法。”

數日之後……

京城前往西京府的官道,奔跑著一群光膀子男人。

他們當中,不乏赫赫有名的狂士,還有叫得出名頭的世家子弟,甚至還有弱不禁風的白嫩讀書人。

他們在幹什麽?

他們在奔跑。

誰能第一個跑到西京府,無論用時幾天,只要是憑自己的雙腳到達西京府,奪取第一名,就能獲得一百貫錢的獎勵。

區區錢財,自然不能打動這群人。

真正讓他們甘願參與這場奔跑活動的原因,都是為了名。

以後每年固定舉辦此活動,第一名的名字,將永久刻在京城書院大門外石碑。

哇!

永久!

石碑!

書院!

還是京城書院!

只要有了這個因素,就算沒有一文錢的獎勵,這幫追逐名利之輩,也會趨之若鶩。

有了獎勵,則是錦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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