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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府小啞女》第九百一十四章 臭小子
呼哧,呼哧……

一群赤膊大漢奔跑在西京府前往京城的官道。

累啊!

猶如老牛耕地,熟歸熟,就是太累。

感覺心臟都要跳出來了。

陸沉舟擦擦臉的汗水,突然發現沒了滿臉的大胡子,其實也有個好處。

那就是方便擦汗,清理面部,保持乾淨。

這是一群侍衛營的將士。

他們現在進行地是一場長途拉練。

從西京府跑到京城,時間兩天一夜。

嚶嚶嚶……

真的想哭啊!

就因為那幫狂士書生,來了一場奔跑賽,獲得了前所未有的關注以及轟動,仿佛天下讀書人都在矚目此事。

於是乎……

燕雲歌大手一會,“一百多裡的路程,連讀書人都能跑下來,侍衛營沒理由跑不動吧。

可以考慮將這條路線劃定為固定的拉練項目,讓所有人都見識見識侍衛營的風采和本事。

拉練不一定非得進山,官道奔跑也是一種宣傳,不花錢的宣傳,有時候比花錢的宣傳效果還要好。”

得!

話都說到這個份了,侍衛營還能不跑嗎?

還廢什麽話,趕緊跑吧。

燕難一聲令下,侍衛營立馬動了起來。

分批次開始奔跑吧,好兒郎。

陸沉舟身為先鋒營,自然是身先士卒,永遠衝在最前面,打最硬的仗,喝最烈的酒。

他一邊跑,一邊怒罵,“吳局就是個王八蛋啊,他怎麽想出這麽損的辦法,哄得那群書生一愣一愣,竟然真的聽他話去長跑。”

胡二快步追他,“我聽人說,那群書生,一半多都沒堅持到最後。好多人跑到一半,直接了馬車。”

“半途馬車,那都算棄賽。你說說看,那群書生比我們見識廣,比我們有學問,比我們有想法,怎麽就那麽想不開竟然去跑步?一個個還傻樂傻樂。連著我們也跟著受累。”

“書生自然是為了求名。獲得第一名,名字就會刻在石碑,立在書院大門外,何等的榮耀。”

胡二這些年讀了一些書,不再是當年那個半懂不懂的少年。

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自有黃金屋……

這些道理,他漸漸明白了。

讀書,只要讀得好,就能有名。

有了名,自然就有利。

只是……

能把書讀好,獲得眾人認可,畢竟鳳毛麟角。

如今,有一個不用讀書好就能出名的辦法,只需要從京城跑到西京府,誰不樂意?

誰不想嘗試嘗試?

萬一成功呢?

豈不美哉!

就算失敗了,也沒關系啊。反正,最多損失兩天時間而已。

時間嘛,大把。

損失得起!

不管讀書人的想法如何,反正陸沉舟一肚子怨氣。

讀書人比試,和他們當兵的有什麽關系?

哎呀呀,真真是牽連無辜啊!

集體奔跑,理所當然會吸引許許多多的人前來圍觀。

人嘛,就是喜歡湊熱鬧。

最近一年,京畿一地天天都有熱鬧看,但是沒有今天這場熱鬧這麽‘親民’,如此有趣。

可以近距離對奔跑中的侍衛營將士評頭論足,機會難得啊,還不快來。

看了不吃虧,看了不當,還可以當做未來一年的談資。

“那個胖子,身肉真多。一跑起來,肉都跟著抖。”

“肉好白啊!”

“肯定天天吃肉,才能長得又白又胖。”

“要是咱家的豬也有這麽能吃,這麽能長,那就好了!”

一聲聲的議論,傳入陸沉舟的耳中。

他有點迷惑。

他覺著好多人都在看他。

真不是他自戀,

他真覺著大家的目光大部分都集中在他的身。他前後左右看看……

我累個大槽……

恍然大悟的感覺,太燒心了!

情願依舊做個懵懂的壯漢。

他怒道:“灑家這是壯,不是胖。眼睛瞎了嗎,灑家這一身腱子肉,哪裡來的又白又胖。竟然還將灑家同豬相提並論,欺人太甚。”

此番話一出口,結果……

人群哄然大笑。

官道兩旁圍觀的小民,笑得前仰後合,樂不可支。

這絕對是今年份最令人開心的事情。

身為陸沉舟的袍澤,胡二感覺有點丟人。

他一邊跑,一邊小聲提醒,“陸哥,快將衣衫穿。”

陸沉舟眼一瞪,氣勢凌人,“穿作甚?灑家一身腱子肉沒什麽不可見人的。這麽熱的天,又吃沙又吃土,出一身的汗,還不讓灑家不穿衣衫?”

哼!

仿佛,胡二就是始亂終棄的絕世渣男。

胡二:“……”

他覺著自己好冤枉。

都快他話多。

反正……

陸沉舟靠著一身腱子肉,理所當然成為這場奔跑秀的明星。

所過之處,所有人第一眼就會被他吸引。

他挺胸抬頭,耳朵屏蔽掉那些將他比喻成豬的人,只聽那些讚美誇獎的話。

尤其是大姑娘小媳婦聚集的路段,他更要好好表現一番。

惹得姑娘媳婦們一個個掩嘴偷笑。

胡二在後面提醒了一句,“當心嫂子知道後,不讓你進門。”

瞬間……

鬥志高昂的陸沉舟,就像是被人戳爆的皮球,萎了!

燕雲歌的馬車,就跟在這群奔跑的將士後面。

她當然不是為了看熱鬧,而是湊巧,就遇了。

相比於侍衛營拉練,她更關注沿路兩旁民眾的想法,想聽聽他們的心聲。

其實……

有用的信息不多,聲音雜噪,大家都去關注將士們的顏值,以及一身白白胖胖的肉。

人群中,混跡著少量書生,世家兒郎。

甚至某些世家大佬,也混跡在人群中。

雖然他們都做了裝扮,盡量與光同塵。

然而,一身獨特的氣質,瞞不了人。

躲在千百人群中,燕雲歌一雙銳利無比的雙眼,一眼就能將他們從人群中找出來。

她看見了熟悉的人,看見了成名已久的人,看見了長期混跡在西京府秦樓楚館的公子哥。

“真有趣!”

她嘀咕了一句。

這一年,她花費了許多精力,都無法得到這幫人真誠的關注。

沒想到,區區一場奔跑,竟然吸引了這麽多有分量的人。

真應了那句話,有心栽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蔭。

她抿唇一笑,腦子裡突然間多出了許多想法。

蕭元嘉望著娘親,嘀咕一句,“又有人要倒霉了。”

每當娘親露出類似的笑容,無一例外,總會有人跳入娘親挖好的坑裡面。

燕雲歌捶他的頭,“胡說!”

蕭元嘉仰著頭,一副小大人的模樣,“娘親放心,兒子是不會說出去的,兒子口風很緊。”

燕雲歌樂不可支,“你連什麽事都不清楚,何來口風很緊的自誇?你知道為娘要做什麽嗎?”

蕭元嘉側著頭想了想,又伸出頭朝官道兩旁的人看去。

他是在學娘親。

之前娘親就是這麽做的,然後就露出了那個神秘的笑容。

“兒子鬥膽一猜,難不成人群中有娘親關注的人。”

“不錯不錯,能說出這些,算你有點料。”

燕雲歌讚許地點點頭。

蕭元嘉抓抓頭,“兒子常聽紀先生說,娘親苦於人才不足,常為人才不得啟用而遺憾。難不成,人群中有娘親看中的人才?娘親已經想出用什麽辦法讓他們甘願出山為官。”

哎呀,小腦袋真聰明。

僅僅從她的笑容中,就將事情的前因後果,猜了個八九不離十。

燕雲歌樂了。

她抱著元嘉小朋友狠狠親了口。

“乖兒子,想要什麽,為娘給你買。”

這就是老母親的心啊,想將最好的東西雙手捧到兒子跟前。

蕭元嘉小朋友可是有追求的人。

他不要物質。

他只要……

“兒子累了,娘親可否準許兒子休息十天半月,不用讀書,不用寫功課。”

哈哈哈……

得!

還是喜歡偷懶的老毛病。

她故意板著臉, “十天半月不讀書不寫功課,那肯定不行。換個條件吧!”

蕭元嘉滾動著透著機靈勁的黑眼珠,“娘親可否準許兒子休息個七八天,不用讀書,不用寫功課,不用每天早起。”

燕雲歌豪氣雲天,“準了!”

哇!

蕭元嘉小朋友這一刻都快要樂瘋了!

他都沒想到,這一趟出來,竟然還有這等好事。

如此收獲,真真是可喜可賀。

他喜笑顏開,樂得想打滾。

只可惜馬車空間有限,他施展不開。

燕雲歌也跟著樂。

孩子憑本事掙的假期,任誰反對都沒有。

很明顯,反對最猛烈的人,必定是元嘉小朋友的諸位夫子。

這是耽誤孩子啊!

她都能想到,夫子們要說的話。

但是這一刻……

她願意滿足孩子的要求,同他一起快樂,一起傻樂!

馬車越過奔跑的侍衛營隊伍。

透過車窗,燕雲歌還特意看了眼被人們戲稱為白白胖胖似豬的陸沉舟。

剃了大胡子,果然不一樣,看起來端正多了,沒了蓄胡須時候的凶悍感。

難怪,圍觀人群都敢隨意調侃他。

大姑娘小媳婦們還盡往他身瞄。

一身腱子肉,的確有點看頭。

燕雲歌讚許的點點頭。

蕭元嘉小朋友嘿嘿一笑,仿佛看透了一切。

燕雲歌衝他眨眼。

他豎起一根手指頭放在唇邊,“噓!兒子什麽都沒看見,什麽都不知道。兒子保證,父親肯定什麽都不知道。”

燕雲歌哭笑不得,捶他一下,“閉嘴吧,臭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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