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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相機》第10章:黃金失蹤案(四)
  我們面前的這個男人,叫何正。和我在案卷上看到的一樣,他就是當天下午也去過銀行執行押運工作的武警。但他卻在見到我們時,顯得緊張慌亂和不自然。

  “乖,晴晴,去裡屋玩。爸爸媽媽跟這兩位叔叔說點事情。陳雲跟她的女兒說道。

  “為什麽不讓我聽?”

  “讓你進去你就進去,哪來那麽多問題!”何正厲聲說道。

  王博坐在陳雲家的沙發上,靜靜的掏出口袋點燃一支煙,坐在他的對面緩緩開口。

  “何先生,你看起來有一些緊張啊,你知道我們來幹嘛的嗎?”

  “我……我怎麽會知道啊,你們不是警察嗎。”

  “哎,你有點聰明啊。我們從進門開始,就沒說過我們是警察。那請問何先生您,是怎麽知道的呢?”

  不得不說,王博當了這麽多年警察,訊問問話真的很厲害。他就倚靠在沙發上,一隻手拿著香煙,另一隻手就盤娑著他手上的佛珠手鏈。看起來十分自然,但他不經意的一句話和嘴角上揚挑出來的一聲冷笑,再加上他偶爾和你一瞬間的眼神接觸,彷佛他真的能夠看出你心裡所有的秘密,我甚至擔心下一秒他就會臉色大變,拍案而起厲聲呵斥你說道:你說謊了!

  何正沉默了一會兒,然後才開始吞吞吐吐的回復王博提出的問題。

  “嗨,這不是小雲嗎,我剛回來的時候她就告訴我了,說今天有兩位警察來找他了,這不,我剛到家沒一會兒,您二位不就來了嗎。”

  “哦,那她也一定跟你說了我們來找她幹嘛,對吧?所以,你也一定知道。”

  “我……我什麽都不知道啊!”

  果然,何正剛說完這句話。王博就把煙頭狠狠的掐滅在煙灰缸裡,然後一拍桌子惡狠狠的說道:“你少在這兒跟我裝傻!我們是警察!有什麽是我不知道的!我實話告訴你,市局現在已經開始重新調查當年的黃金失蹤案,你最好老老實實的配合我的調查,不然今天我是在你的家裡問話,下一次你就得來公安局的審訊室了!”

  但令人驚訝的是,何正並沒有被王博的這一招給嚇到,他看著王博平靜的說道:“王警官,您是在威脅我嗎?還要抓我回審訊室?我都說了我什麽都不知道,你憑什麽說要抓我?”

  “哎,我什麽時候說要抓你了,你這個人把話給我說清楚啊,怎麽亂講話呢你。我說要抓他了嗎宋曉?王博瞪大了眼睛大聲說道。

  “啊,何先生,王警官不是那個意思,那咱們聊點別的吧。我看陳經理的婚姻狀況,一直都是未婚。您和陳經理,是什麽關系?男女朋友嗎?”

  “嗯……男女朋友。”

  “那孩子呢?孩子為什麽叫你叫爸爸?”

  “這是我的私人問題,你們無權知道,我也不會告訴你們的。今晚就到這裡吧,你們可以走了,我們要吃飯了,就不留了。”

  何正說完就起身徑直走向廚房。

  我和王博見狀,也起身和陳雲打招呼離開。

  在車上,我問王博有沒有覺得這個何正有問題。王博回答我說,不僅僅是這個何正有問題,陳雲也有問題。他們兩個都在試圖隱瞞著些什麽,害怕我們發現,而且很有可能,就跟黃金失蹤案有關。

  既然陳雲和何正兩個人不願意配合,我們隻好從陳雲的女兒著手調查。

  於是,在小蔡的幫助下,調查很快便有了進展。

  陳雲的這個女兒,戶口上寫的是領養。

但是我們查遍了蓮城的所有福利院,都沒有找到關於這個孩子的任何信息,像福利院這種機構,一般給孩子上的都是集體戶口,等到有人領養,就會轉移到領養人的戶口下,也就是說,陳雲的給孩子上的這個戶口,是假的。  那麽她到底在隱藏什麽呢?

  我們注意到陳雲上戶口的所在地,是在蓮城的陳屯,戶主是陳雲的父親,陳建國。

  我和王博不能放過任何可能和案件有關的線索,便出發去了陳屯見到了陳雲的父母。

  陳雲爸媽年過七旬,偌大的院子裡,隻坐落著兩間青磚瓦房,兩個老人在家裡也僅僅是靠種地維持生計。

  我們向陳雲的爸媽表露出我們是警察的身份,並讓他倆不用擔心,我們只是派出所的普通民警,這次來主要是為了了解一下戶口方面的問題。

  “爺爺,您是有個孫女,戶口是您的是吧。”

  “是啊,那可憐的孩子,當時是被我們家雲雲抱回來的,說是從領養院領養回來的,我們當時不想要這個孩子,還因為這個和陳雲大吵了一架,但後來日子久了,我和陳雲她媽,也就慢慢接受了這個孩子,當自己的親外甥女養。”

  “等等?您說什麽?陳雲結婚了?!”我和王博瞪大了眼睛四目相對。

  “是,是啊,怎麽了。我跟你們講哦,我那個女婿長的那叫一個儀表堂堂,那叫一個帥嘞,看起來特年輕特精神,兩個人結婚以後,我這個女婿對我們這個外甥女也好的很呢,就像是對自己親生女兒一樣,照顧的可好嘞。”陳雲父親疑惑的說。

  “啊,沒事,那您有她倆結婚證之類的什麽嗎?我們想看一眼。”

  “看那幹嘛啊,不過他倆那結婚證,還真在家,如果二位警官要是想看的話,我這就去給您拿。”

  不一會兒,陳雲父親把陳雲的結婚證拿給我和王博看了。

  那照片上的人,正是陳雲和何正,不過照片上的何正並不叫何正,叫何斌。

  經過詢問陳雲的父親,我和王博了解到,這個何正就是何斌,從小父母雙亡。他和陳雲在12年的時候就結了婚,但是婚後兩個人一直沒有上戶口,並對陳雲父母說工作忙,戶口問題她們會解決的。

  這一趟我和王博算是沒白跑,起碼確定了一點,那就是:這個何正,在說謊。而且肯定隱瞞了很重要的一些事。

  所以我和王博決定,現在的調查重點,應該放在孩子上。

  但是問題又來了,這個孩子,完全沒有任何可以著手去查的地方,她的身世成了一個迷。難道說,這個孩子,就是陳雲親生的?那她為什麽不敢承認呢?

  “這還不簡單,查一下DNA不久知道了。”王博說。

  於是我們拜托學校的老師,弄到了一根陳雲女兒的頭髮,又拜托了刑偵隊的同事幫助我們做DNA的檢測調查,經過了漫長的24小時,我們終於等到了結果。

  結果讓我們很驚喜,果不其然,這個孩子的DNA檢測結果證實,陳雲就是這個孩子的母親!不僅是這樣,我們還看到了數據庫的另一個比對結果,證實孩子的父親,就是何正!

  僅僅有了這些還不夠,這些只能證明陳雲和何正夫妻二人在騙我們,還是沒有證據表明他們與黃金失蹤案有關系。

  我努力的回想著案件從頭到位的各個細節,努力推斷著任何的可能, 如果黃金失蹤案是他們兩個做的,那他們為什麽要這樣做。

  王博也查遍了兩個人所有可以查到的信息,終於又發現了疑問,在2013年的5.7日,何正的銀行流水轉帳記錄顯示,他在銀行給蓮城醫院匯去了50萬余元的轉帳。他哪來的那麽多錢呢?

  我們又去了蓮城醫院,了解到何正匯的這筆錢,是給一個名字叫陳晴的小女孩做手術的錢。

  王博拿出何正的照片給當年的醫生看,時隔這麽久,醫生卻一眼就認了出來。

  “對,沒錯,就是他!當時我們這群醫生還說呢,這個父親又高又帥,有一種當兵的氣質。”

  “他當時一個月的工資也不過3000多元,他是怎麽一下拿出50多萬的呢,他不是偷金條得來的,那是怎麽來的。”我跟王博嘀咕。

  “哎,那就對了。我問你,賣金條,上哪兒賣?”

  “典當行啊。”

  “聰明,但他一下偷了那麽多根金條,是不會蠢到去同一家典當行賣的,很容易被懷疑。所以,他一定會去不同的典當行賣金條,蓮城的典當行那麽多,怎麽都能找得到,有印象的老板。”

  於是我又跟王博跑遍了蓮城所有可以當賣金條的典當行,都沒有任何一個老板記得有這樣一個人來過。

  “王叔,咱們可是把蓮城所有的典當行都問過了。沒人記得他。”

  “那照這樣看的話,就只剩一種可能了。”

  “什麽可能?”

  “他有買主,而且這個買主,很有可能就是這個案子的知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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