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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靈圖鑒》四十六.停留
  法醫的鑒定結果,是殺人後自殺。

  不管是從監控影像中的畫面,還是其他病人和護士所見到、聽到的情形,指向的都是這同一個結果。

  ——寧冠來到衛吏的病床前,使用手槍將其殺死之後,將凶器手槍塞進自己的嘴裡開槍自殺。

  整個過程中,沒有發現其他任何人的蹤跡。

  根據監控畫面顯示,早上7:30,寧冠來到醫院護士站詢問衛吏所在的病房,因為出示了警官證說是有重要的調查,護士也就沒有多想,讓他進入了病房之中。

  一分鍾後,正在其他病房做常規檢查的護士聽到了一聲槍響,一開始她並沒有在意,以為是外面有人玩鞭炮,隨後緊接著便聽到了第二次槍響,在聽到有人的尖叫之後,立即前往聲音發出的房間,見到的就是這麽一副景象。

  而當時驚叫出聲的,是在隔壁床的一名因摔倒扭傷而住院的老人。

  據他所說,因為每天他醒的都早,但是腿腳現在沒法動,就躺在床上發呆,聽到有人進來以為是護士,一轉頭髮現是個穿著警服的年輕人。

  那名年輕人走到了隔壁這個看起來是斷了手臂的人旁邊,從腰間抽出了一把華麗地像是玩具一樣的手槍,抵在了那個床上的人的額頭上;老人以為這是他們朋友之前開玩笑,槍響的時候還覺得這個槍聲挺真實,緊接著就看到那個年輕人將槍口塞進了自己的嘴巴裡,毫不猶豫地開槍。

  整個過程就發生在不到二十秒中之內,老人這才反應過來,趕緊大聲呼救,然後護士進入病房中。

  這也與法醫的鑒定結果相同。

  再加上派出所民警們的證詞——“寧冠給他們帶了東西吃之後就回家了”,“平時他就很怕他師父的樣子”,“他今天是有些奇怪,好像特別開心”——更是坐實了這個殺人案是寧冠所為。

  但是陳洛和莊曉穎不相信。

  他們不相信這麽一個剛才還在信誓旦旦地說以後也要成為一名獵人的人,一名說著家裡父母年紀大了自己不能死的人,會轉頭就去殺人後自殺。

  『當時你睡著了,應該不知道……』

  小靈的聲音突然出現。

  『……差不多他去殺人的時間,感靈戒有過反應。』

  也就是說……

  “怎麽了嗎?”看到陳洛突然發呆,滿面愁容的莊曉穎將手在陳洛眼前晃了晃。

  陳洛回過神來。

  “小靈說在七點鍾左右感靈戒有過詭靈反應。”

  “七點鍾……太陽已經升起,詭靈停止活動,這時候還有詭靈反應的話……”

  莊曉穎想到了一個可能性。

  “……是其他的擁有殘頁的人,來殺人滅口的。”陳洛的雙手交叉撐著下巴,聲音有些低沉,“也許是像【魔偶】一樣將人控制的能力吧……這至少證明了一點,就是擁有殘頁的絕對不止衛吏一個。”

  “而且這群擁有殘頁的人應該是一個組織。”莊曉穎接著說道,“才能夠在第一時間發現衛吏被捕,並且做出行動——他們一直對衛吏進行著監視。”

  “……或者是在監視我們。”

  這件事最終還是按照殺人後自殺來判。

  警方猜測的作案動機則是——因為受到衛吏長期的打罵與侮辱,因此在衛吏受傷住院後,寧冠選擇將其殺死後自殺。

  陳洛在其中證明的是寧冠長期受到衛吏的打罵與威脅這方面,

其他的都是警方和民眾自己猜的。這個結果,至少可以讓寧冠的父母在輿論上不會受到譴責。  然而無論是衛吏的父母還是寧冠的父母,在這件事情上都只是受害者而已。

  陳洛在下塘鎮內完全沒有找到那名猜測是控制了寧冠的詭靈能力使用者的蹤跡,在那之後也完全沒有再次使用過詭靈的力量,最終也隻好暫時放棄尋找。

  下塘這個地方距離城裡只有半小時的車程,而不遠處的國道又是多個鄉鎮地區的必經之路,那人只要離開下塘,想要找他就是大海撈針。

  本想著既然支援時間已經到了,可以回到城裡了,結果董建國一個電話打過來,說因為衛吏和寧冠都死了,下塘鎮沒有獵人,新的獵人調派過來還需要一個星期,為了省事,這一個星期就讓陳洛和莊曉穎來負責了。

  根本沒有給陳洛拒絕的機會。

  再如何不想乾,上司派發下來的工作還是得乾,而且董建國說的也有那麽幾分道理。

  獵人的調動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情,即使從其他地方調人過來,也是待一個星期就走,所以乾脆就讓陳洛繼續留著,等正式派獵人過來接替工作。

  不過這就會產生兩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關於衛吏受傷的原因——這個直接編了個被詭靈寄生之後, 陳洛不得已將其右手砍下——這從某方面來說也是事實,所以這個回答用來過測謊儀都不是問題。

  問題最大的是第二個——沒地方住了。

  因為衛吏已經死了,陳洛和莊曉穎也不好意思繼續佔著別人的房子住——雖然衛吏不是什麽好人,但是他的父母是無辜的。

  被迫從房子裡搬出來,在沒有人安排的情況下,想要在這種沒落的鄉鎮裡面找到可以暫住的地方並不容易。

  由於缺少外地人,下塘鎮幾乎所有的旅館都關門了,僅剩的那幾家因為過年的原因也已經全部客滿——回鄉的人裡面總有那些個帶些人回來的——找遍了整個下塘鎮,都找不到可以住的地方。

  靈處部的安排是乾脆就住在派出所,反正有床。

  但是那種地方睡一覺還好,要真的當作住的地方住一個星期,旁邊還全是陌生人,別說是陳洛,就連莊曉穎都有點受不了。

  按照陳洛的話來說,就是“我寧願睡在他們那些爛尾樓裡。”

  就在兩個人一籌莫展的時候,還是派出所的民警同志幫忙,通過他們在下塘鎮的關系,總算是找到了一個住處。

  那家人本來是住在下塘鎮的老社區裡,後來在新蓋的居民小區買了房之後,老的那個房子也沒賣掉,就空在了那裡。

  在介紹的那名民警保證不會將房間弄得一團糟之後,才決定將房子租給二人。

  當然,這種短租的租金不會便宜,不過陳洛根本就無所謂。

  反正可以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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