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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門十三針》第113章 投毒並案
  電梯門打開後還以為又能見到漂亮的女警,沒想到是個五大三粗的大叔接待了他們,一問才知道陳霜出去找瓦狗要的東西去了,柳條和棺材釘這兩樣還好說,關鍵是“長陰之水”著實不好找。

  大叔自我介紹叫“黃薑”,身高190,體重也是190,可能經常出外勤渾身皮膚黑又亮,酷似“熊出沒”裡的熊大,站著像一墩鐵塔,坐著像一噸秤砣。

  黃薑Sir是和陳霜一個部門的,只不過按負責的案件性質不同有些細分,都說大漢一般比較健談,果然不一會大家就很熟絡了,讓兩個小孩叫他“老薑”,開玩笑說自己非常的辣。

  喜水覺得大塊頭挺有意思的,不過九未兒冰霜女王屬性又上線,老薑交給他們一卷卷宗,說是陳霜讓他轉交的,不過不能帶走,只能在辦公室裡看。

  於是兩人挑了個角落桌子稍微看著上沒那麽雜亂的,喜水獻殷勤的給自己老板倒了杯水,接著和九未兒一起打開了卷宗。

  老厚一疊資料,封面牛皮紙上寫著“3.10投毒殺人(並案)”,一打開,一股凶殺氣息撲面而來。

  裡邊是用文件夾分開了的幾份圖文記錄,從第一張紙開始就是一份驗屍報告,死者是一個獨居的年輕人,從使用過的牙膏裡找到又被注射的痕跡,確切的說是一個針眼,之前報告裡死因那一欄一直是“不明”。

  喜水和九未兒互相看了一眼,很有可能是警方從停屍館女屍那裡發現的“遺書”才有了去找牙膏的動作,果然發現被動過手腳,可毒化測試那一欄顯示還是“未知”。

  死者男,年齡29歲,未婚,獨居,養著一隻柴犬的寵物狗,平時喜歡宅在家裡,偶爾去超市采購一些生活用品,案情要點裡用加紅的筆顯示:死者在死亡三天前有去附近商超購物的記錄,有購物小票為證。

  發現屍體是在一周後,死亡時間推斷四天前,也就是說死者當時並未用新牙膏,而是三天后開封使用後中毒而亡。

  同時記錄裡還說明,在一周發現的時間裡,其養的寵物狗因沒有為食而啃咬了死者的屍體,同樣也有中毒跡象,狗的死亡時間是三天前。

  按時間軸推理:第一個死者去超市買了帶毒的牙膏後,三天后使用立刻毒發身亡,其養的寵物狗又在三天后啃食屍體死亡,接著過了四天因異味被發現是整個一個邏輯。

  喜水拿著現場照片,警方的圖片從來不會用馬賽克處理,從死者一周左右停屍時間來看,屍體表面已經輕微腐爛,面目扭曲,應該是有過痛苦掙扎,任誰也沒想過單單只是刷個牙就小命出脫。

  值得尋味的是死者養的狗,並不是餓死的,而是吃了屍體同樣也死於中毒。

  換句話說,被這種毒藥毒死的,就算已經死亡幾天,其屍身一樣會帶毒,中者立弊!

  接下來案子被害者一共三人,同是一家三口,死亡時間是在清晨7-8點,被發現的時間是上午10點,按時間推測是早起後洗漱。

  一般家庭只有一個衛生間,不可能是同時使用,也就是說這個毒藥並不是立即發作,毒發時間因該有至少半小時左右。

  他們也有超市購物的記錄,牙膏是新買的,上邊同樣也有微小的針孔,在標簽黑色的條形碼上,極難被發現。

  第三起、第四起、第五起……

  九未兒和喜水挨個看過去,看的那叫一個心驚肉跳,這種毒藥毒性很猛,只需要極低的劑量,而且有一定持續性,或者說發作時間,大概不超過一個小時,可能因人而異。

  最詭異的一點,只要死者中毒後,其屍體同樣帶毒,全身屍體解剖後顯示都含有該種毒物的殘留:皮膚、血液、排泄物,就連新生的毛發裡都檢測出來,可以說是毒性非常強!

  “真厲害啊!”喜水唆著牙花子:“全是牙膏,刷個牙也能把小命刷死,這什麽毒藥這麽牛比!”

  九未兒白了他一眼,打開最後一份案件綜述,首先就是此種毒藥的鑒別鑒定,上邊寫著一長串的字母和數字,反正是看不懂,接著還有一長串的生化反應報告,非常專業,估計在不是吃這碗飯的眼裡就是天書。

  不過倒是有一行不需要學醫的專業知識,那就是該毒藥的存續時間:120小時5天左右,警方後來從投毒的超市找出來同樣被注射毒藥的牙膏,再經過試驗發現已經沒有毒化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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