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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活》第11章 徜徉肆恣
  四處闖禍才是人類幼崽的本能行為,可愛無知也是小孩子與生俱來的天性。

  在全學校所有的教室裡,小班是最面積最小的,也是最好看的教室,因為小班的牆上畫著很多的偉人畫像與歷史報刊。在我才四歲的那個年紀裡,文字是肯定看不懂的,只能看畫像,而屋裡的畫像又讓人很奇怪。比如我就恨不能理解,海報上畫有圓形的人物頭像,為什麽他是圓的呢?他的身子呢?他走路是滾著走嗎?真的很奇怪。

  由於耳濡目染,在父親那裡得知了一些開國領袖的名字,於是我便開始了我的小課堂時刻。我指著畫像中一臉絡腮胡子的人,說這個是毛爺爺,是主席;指著一個大胡子的人,說這事周爺爺,是總理;指著一個穿軍裝的人,說這是林彪,是司令;指著一個光頭,說這是朱德,也是司令。

  其實當時的我,還不能在心裡完全確定畫像中的所有人,但為了表現自己,就憑借對百元鈔票上的人物了解,而進行了合理的猜想。

  有的人信以為真,有的人由於知道其中之一是誰,而說我是在扯淡。現在看來對偉人的識別錯誤倒也沒什麽,他們都是為了人類的和平做出過很大的貢獻,也多是廣大無產階級的朋友。

  在小班的時候,也是會交到一些朋友的。在我們家附近的一條大街上,有個叫張大軍的住在那裡,我曾去過他家找他一塊去上學,看他們家的房子及內飾,也便很明顯的感覺到這是村裡少有的大戶人家。不過到了學校的遊樂區後,便不再分什麽你我了,比的就是誰膽兒大和誰勁兒大。

  遊樂區有四個遊樂設施,全都是鐵製的,設施的表面附有一層綠漆。其中滑梯是最為溫和的項目,但在爬梯子網上走時也會有爭趕,在往下滑的時候也會有堆積,當然反向從滑道上去的話倒也是很有難度的。

  蹺蹺板一般比的是個人實力,大家都會與對方顛來顛去,能佔據主動權的為得意者,能把對方掛在天上的也是絕對優勝方,能把對方掛在天上還顛來顛去的,那完全是掌握了絕對控制權,也是最開心的人。所謂獨樂樂不如眾樂樂,於是大家還開發出了蹺蹺板的團戰項目。所謂團戰,便是蹺蹺板的兩邊都有很多人,就看哪一方的力氣更大,而把對方壓起來,能把對方顛起來最為讓己方感到興奮。而團戰的時候,最為驚險的一個時刻便是己方不敵,而隊友作鳥獸散,坐在蹺蹺板的作為上的那個人便遭了殃。

  同樣上天的項目還有蕩秋千,學校的秋千沒有踏板,卻而代之的一個小籃子,坐在裡面剛好還有兩個孔可以把腿伸出來。一個人蕩秋千首先爬進去就挺費勁,其次一個人的話也只能輕微的晃動。和諧的玩法通常就是你坐上去我推一會兒,然後我坐上去你推一會兒,這種時候只有坐在上面的人會快樂。很多時候不只是合作者的不樂意,就是一個路人也很不樂意。於是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地上的人把秋千上的人悠的老高老高,讓你開心!上面的人在重複感受著失重與加重的輪換,而且眼前天旋地轉,停停停!不要開玩笑!

  輪盤是比較容易讓人眩暈的一個項目,所謂輪盤也就是旋轉門木馬的一種,它是一個圓形的設施,中間有一根鐵柱來做支撐。這個圓形設施的上面有一圈可以乘坐的非常簡易的小“木馬”,在此處或許叫做鐵馬要更為合適,馬頭上兩邊有一個可以扶的把手,馬背上有保護圍欄的座位。設施的下面有一個圓形的平台,

可以用來踩或者坐。  輪盤也有和諧的玩法,如果是明顯的長幼關系的兩方,便是孩子坐在座位上,大人在地上推動它來旋轉;若是相差不大同為孩子的兩方,大一些的一方,可以在地上推一會,然後迅速跳躍到輪盤的平台上,依靠慣性而共同體驗快樂。若是相差無異都是孩子,那便是享受與勞動輪換製最為公平。而我們的玩法通常比較暴力,坐在上面的話,輪盤飛快的旋轉,再仰起頭來便會感到一陣眩暈,在地上便常會淪落為打工人。

  即便這些遊樂設施屬於為我們學前班的學生獨享,我們之間也有著不小的年齡與體力的差距,何況其他年級的大哥大姐們也來參與,所以各設施都受到過不同程度的損壞。

  秋千上掛坐籃的鐵鏈與坐籃接口處是掛鉤式的,鐵環與掛鉤間經過不斷的磨損已到岌岌可危之際。我和小旦本是輪流這推著空籃玩,當我發現不對勁的時候,便讓小旦推,然後剛好秋千斷開了。斷斷老師來問責,我便推托狡辯,所幸老師也沒嚴查嚴辦,三兩句教導後,事情也便過去了。

  學校的每個教室門前都有個小花池,只有學前班與辦公室前栽的是冬青,其他年級的門前長得都是月季。我們小班的冬青是剛栽了不久的,在門前玩耍時,小旦問我敢不敢從花池上往裡跳?這有啥不敢的,你敢我就敢。他跳進去了,他又跳出來了;我跳進去了,我還沒跳出來,然後斷斷老師來了,於是我就被罰站在了教室門口。

  在教室外到也是中獨特的經歷,上課的鍾響了,院子裡空無一人,外面突然變的如此的蕭條。

  學校的鍾掛在小班門前的一個斜長著的槐樹上,鍾下面系有一條繩子,繩子卻比較高,一般都會是五年級鍾一個高個子的人來敲。鍾的大小越有現在常用的家用熱水壺那麽大,我們通常稱作鈴鐺。下課鈴節奏是緩慢而悠長的, 上課鈴與放學鈴是快速而又短促的。當時總覺得敲鈴人是個特殊的存在,因為這人有上課出去的權利,還可以帶表。那時敲鈴人是一個留有長馬尾而又瘦高的大姐姐,有一次這個大姐姐和另一個胖胖的姐姐與我一同玩耍,倒也沒什麽事由經過,但那開心的回憶還是留在了腦海之中。

  在小班的時候,我的話要少些,懵懂要多一些。呆頭呆腦的我趴在桌子上睡著了,醒來時感覺嘴裡有點不對勁,拿出來一看居然是一根粉筆,在我疑惑之際,大家笑作一團。後來問了身邊的同學才知道,原來是我睡著的時候歪著頭張著嘴,然後斷斷老師看到了,就往我的最終放了一支粉筆。老師沒有怪罪,我又何談抱怨,倒也覺得有些好笑。

  我和我小班同學的相處倒也沒有什麽明顯的欺凌,至少那時候我還是傻的,並不能何為是非對錯,隻懂得開心與沉默。有一次嬸嬸騎自行車到學校找我,給我拿了一個饅頭,說是家裡忙,我中午沒有吃飯。對此我是覺得很開心又覺得新奇的,於是便將饅頭放進書包裡去玩了。回到教室後,我的小班同學除卻剛才對我拿饅頭的事覺得好玩之外,又有人告訴我誰誰把我的饅頭吃了。我看著像是被搗過的饅頭,倒也沒有生氣。饅頭是乾糧,而我更喜歡的是零食,所以饅頭的歸宿也不重要了。

  在小班偶爾也是會被欺負的,當然我也欺負過別人,就比如曾只因與一個女同學搶跑,而把她推到在地,她還比我大一歲,真的只是用手推了一下。沒想到的是後來我也被人推了一下,還是在廁所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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