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精心竭力找工作,最後找到本市一家公司,可進去才知道,還是踩了個大坑。
當時那個人資說,實習兩個月,實習內容就是學習工藝,實際上我到了那個公司就被發配車間乾活,一乾還是三個多月,我還是時間短的,比我來得早的在車間已幹了六個月了。
人資說,公司繳納五險,我來了才知道,入職一年以後才給繳納,而且繳納比例根本不是大部分公司與員工的繳納比例,而是五五開,要扣五百多,還說這已是提高待遇了,之前都是六四開,個人拿六,公司拿四!
最後,我好不容易到了研發部,又被告知,還有見習三個月,見習期間工資繼續吃平均,能不能留在研發部,還要看見習表現……
不等我在研發部見習完,研發部所在新公司手續不全,遇到中央嚴查地方安全問題,被鎮政府臨時貼了封條,被再次發回老廠車間裡。
我正準備從工作這個大坑中抽離出來時,卻沒有想到又掉進了愛情的大坑。
前面說過,我曾經去煙台面試過,不錯,那段時間,我選擇的公司都是煙台的,那時只有一個心思,在煙台找個工作,結束兩人異地,挽救我們搖搖欲墜所謂的愛情。
考研失敗了,我不能在感情上也失敗。
我還沒有在煙台找到合適工作時,我們感情就來了個急刹車——吵了一大架。我率先提出了分手,沒有想到,她毫不猶豫欣然同意,再去煙台已無意義,工作地點就換成本市了。
距離越來越遠,我倆故事卻沒有結束。
我們雖然分手了,可在某些節日時候,還會相互問候下。那時我的心態是,人家給發了問候,無論是朋友還是同學,不回復總是不好的吧。
那時我還不明白,做不成戀人,朋友或者同學也是難做的。
到底還是性格原因吧,不夠乾脆。一來二去,我們又恢復了正常聯系。
我想,上次她是故意氣我的吧,畢竟兩人都在氣頭上,畢竟現在談個戀愛不容易,於是我就選擇“原諒”她了,我倆感情也一度恢復從前。
時不時我給她買東西過去,偶爾她也終於知道買點東西給我——她似乎也有了我期望中的改變;我們聊天甚至出現了從未有過的融洽,我說要好好工作,為了老婆大人,她說好的呀;我說一直還沒有去過她家呢,她說過年時候就來吧……
我倆就在誰也沒有挑明中複合了。
還沒有等到過年去她家,有天,卻因為一件事忽然改變了。
那天中午,她打電話過來,我很吃驚,平時她連微信都很少主動發,怎麽這次主動打電話,心裡頓時有種不好感覺,果然,接了電話,她就哭哭啼啼,這是我第二次接到她哭著的電話,上次還是在她去青島培訓剛出車站錢包被偷了的時候,不等我問怎麽,上來便道:
“你有多少錢?能不能全部借給我?”
我問她出了什麽事情。她說她爸爸欠了很多錢,現在那些債主天天堵她們家門口,家裡已經把所有積蓄拿出來了,可還是不夠。
我很納罕,她爸爸是個律師,怎麽忽然就欠人家錢了?還把家裡所有積蓄拿出來都不夠,那欠了多少錢啊?
她說她爸爸替人家辦事,本來領導答應給辦了,就收了人家的錢,最後錢花出去了,領導又忽然辦不了了……她隻簡單說了這些,到了都沒說欠了多少錢,都沒有說具體是因為什麽事,還是追問我手頭上有多少錢。
“怎麽才一萬多點?那怎麽夠!你能不能跟家裡……五萬,我可以跟你打欠條的。”
什麽才一萬多點。我一共工作一年多些,每月正常工資不到三千,一天班不休到手才三千三四百塊錢,有三個月工資還在上家公司沒有發,上次她丟錢包我給她打去了生活費兩千,還有她姥姥生病需要呼吸機,又借給了她三千,以及之前我們談戀愛所用、考研所用,要是像別人大手大腳,這點錢也沒有,她並不知道,我為了省下一頓飯錢,不上班的中午我都是騎著自行車去三公裡外公司吃飯。
她要我從家裡拿錢,先不說我好意思從家裡要錢,就說大學畢業時候家裡蓋平房還有欠親戚家的裝修錢,根本就沒有錢。我只能借給她一萬塊錢。
“好的吧。”不等我再多說些什麽,最後她先掛了電話,似乎很失望的。
從那之後她對我的態度就變了,變得比以往還要過分。
有時候我給她發消息半天才回,有時候聊著聊著,她就不回復了,問起來,她不是在做彌撒,就是太困睡著了。後來有天我看到發給她消息又半天沒有回,就很生氣,便問:
“怎麽,又是做彌撒,還是又睡著了?”
這次她回復很快,回了個微笑表情。正式回復很快,我更生氣了。
“你在幹嘛?”
她沒有回答,轉換了話題。這就把我怒火激怒了,一連又問了兩遍。
“我幹嘛憑什麽跟你說?你是我什麽人?”她道。
我越發生氣了,而且更有了不好預感,身上冒冷氣。
“難道我不是你男朋友嗎”我說。
“曾經是。”她說。
果然,這印證了我剛才的預感。
“不是男女朋友,那你怎麽還給我買東西?”
“普通朋友、同學,難道就不能買東西嗎?”
“那你不是還說過年要我去你家嗎?”
“是啊,普通朋友來家裡玩,不很正常嗎。 ”
呵呵。推翻了所有曖昧的情形。不言明就是有這個好處。事情到了這裡,我還能說什麽呢。不管早有預謀還是後來起意,人家意思很明顯了。就此我沒有再跟她聯系。
幾個月後,我準備辭職忙下一步事情時,有天晚上我無意中點進了她那個原本沒有我權限的QQ空間,竟發現了令人血脈賁張的事情。
她的空間裡轉發了一條“別人”的消息,那是訂婚消息,看那人頭像是情侶頭像,仔細看,竟是她跟另個男人的頭像!她竟然還有一個QQ號!
我進了那個號,又發現了氣憤事情。那是一張照片。一張那個男人背著她比賽的照片。那是她進入新公司參加團建活動的照片。那時我們還沒分手!
這時我一切都明白了。
之前種種冷淡,人家就是讓我主動提出分手。怪不得分手那天,她說她心裡有別人,以為她是在氣我,或是她在大學裡始終沒有得到的那個人,卻不想另有所指,另有新歡。
現在我才明白,之後的“複合”,人家不過把我當作備胎罷了!
在愛情上最大的失敗,不是兩人感情告吹,而是人家拿你當傻子式的做備胎!
這段緣於校園起於社會止於現實的所謂愛情,徹徹底底失敗。我怎麽就失敗這麽徹底?
往事一幕幕湧上心頭,個中細節品了又品。我對感情看法再也不是從前。
只要兩人相愛就沒有什麽問題解決不了的?
門當戶對真的就只是封建思想?
當初介意的一定會成為後來分手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