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哥,指我家在外地一線城市上班的孩子。從小,我和妻子都親昵地稱兒子為“小哥”。如今兒子都工作幾年了,我和妻子仍然叫他“小哥”。
小哥送我名牌上衣,跟平常孩子給父親買衣服沒什麽兩樣,說起來就是一件平常的事兒。然而,這裡面卻有著不平常的故事。
這件上衣不同尋常,在於它是從美國帶回來的,而且對我而言是最貴的衣服,甚至可以說是“奢侈品”。前兩年,孩子商務赴美,返回時特地給我買了一件外套,花了近300美元,折合人民幣1000多元。外套的商標全是英文,我對英文基本看不懂,經過網絡翻譯才知道,該服裝品牌中文譯名叫“拉夫勞倫”,是美國一個很時尚的牌子。網上有視頻說,馬雲也喜歡穿“拉夫•勞倫”品牌,他買這個牌子的T恤約1000元一件。我平時網購衣服,單件從未超過400元。小哥送我這麽一件“奢侈品”,讓我在穿著方面與馬雲“平起平坐了一回”。更讓我想不到的是,孩子買給他自己的襯衫,價格大約千元,而買給我的外套卻超過千元。
說到這裡,讀者諸君肯定有點好奇:前兩年買的衣服,為啥現在才拿來說事兒?事情是這樣的,前兩年孩子即要送我,我卻堅決推辭,並借口說袖子太長,我穿不合適。孩子知道我是舍不得穿,便勸說袖子長可以改短。我又找出更強硬的理由:老人穿上這件名牌上衣,用一個不大恰當的比喻叫“錦衣夜行”,就像是夜裡穿著華麗的衣服走路,沒有機會在人前顯示呢。於是,我讓孩子穿去上班,一件襯衫加一件外套,關鍵時刻作為主打服裝。再說啦,他在一線城市的寫字樓裡上班,穿上這樣的服裝符合職場要求。後來,孩子說穿上這兩件衣服的效果出來了:他穿的T恤獲得加分,同事們都說好看。然而,穿上那件外套卻無人讚賞,倒有個主管說老氣,缺少年輕人的活力。這麽兜一圈回來,小哥還是要把外套送給我。
那天,他將外套給我穿上後,一邊欣賞一邊說:“老爸,還是您穿合適,您穿上後像才四十歲,而我穿上後像接近四十歲。”我平時也穿所謂耐克阿迪等名牌衣服,但一件短袖T恤39元,一條運動長褲65元,那些都是在外貿服裝店買的貼牌貨。這一次,穿上正宗名牌服裝,上身後的效果果真不同。
“小哥有心讓你老野開心,你就領了他的情意吧。”妻子也在一旁插話道。
我美滋滋地拿衣服去改衣店,找一個熟悉的店員幫改短袖子,並叮囑她說是從美國買回來的,跟馬雲穿的襯衫同一個品牌。
不料,那個熟人看了一下商標後說:“made in China,中國製造呢。”
頓了一下,我堅定地說:“不奇怪的,美國品牌,中國製造,銷往世界,質量棒棒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