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花但不養,因知其難養。
我住的地方有位老太太癡迷此道,幾度官司依然故我,給我留下很深印象。
老太太養花的地方在樓頂天台,屬於公共區域。其居20層,總高32層。澆花從家引水至樓頂,每日早晚澆花三四小時,從不中斷,花之愛,猶如命。
起初,一個以收破爛為生意的業主,佔樓頂一塊放置破爛。老太太發現此處後,另劈一塊養花,且不斷拓展,不覺佔去很多。收破爛業主心生怨懟,偶有摩擦。一日,其子與老太太樓頂相遇,言語不和大大出手,致老太太昏厥,後達成諒解判兩年。
過一陣,老太太遇一戶裝修,發現兩塊地磚置於門外,可做花盆托底。遂入戶問用途?裝修工人回應,不用可搬走。恰遇電梯維修無法搬運,工人便置於屋內,告知鑰匙所在,讓其擇日搬運。不想過幾日前去,卻被監控留存,戶主報案指控入室行竊,後經子女反覆調解,廢磚兩塊賠付萬元。
是是非非,不做評論。單其為花而癡的努力和付出,值得每個人學習。近日又登樓頂,唯見:四五百平方地域,各式瓶罐、浴缸、廢料,皆成花盆,連成一片,煙火滿滿,自成一景;各樣花樹綠藤、蔬菜瓜果、多肉蓮荷,雖談不上連綿,但綠紅黃各色相間,起伏不平,生機盎然,留戀其中,不覺雖身處鬧市而忘卻紅塵繁瑣、心已有世外桃園之情,忽然了悟這可能也是老太太執著於斯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