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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人要逆天》第49章 鬼子來了
  這一仗應該打嗎?

  打完了這一仗又該如何?

  斑鳩徹夜未眠。

  直到屋子外響起了公雞‘喔——’的聲音,才迷迷糊糊地睡了過去。

  等醒來的時候,天光已經大亮了!

  他這才翻身爬起來,在十五美元端過來的水盆裡洗了手和臉,上了個廁所,抓起幾顆土豆胡吃海塞了一通。

  ……

  屋子外的空地上,所有人都已經在開始操練了。

  從精赤著上身的成年男子,到五六歲的孩童,還有白發蒼蒼的老嫗。

  他們一個個都努力地跟著隊伍,手裡拿著木棍,刺殺、劈砍。

  火槍隊在另外一邊,練習著行進和射擊——灰狗是他們的指揮官,一聲一聲大叫著。

  “鸚鵡!”斑鳩朝著鸚鵡大叫了一聲。

  鸚鵡立刻跑了過來。

  “那隻白人軍隊走到哪裡了?”斑鳩問到。

  “大水溝那裡!”鸚鵡說到。

  鸚鵡說的信息,起碼要延遲半天的時間,這是基本常識。斑鳩知道。

  “叫上所有人,跟我走!”斑鳩說到。

  “去哪裡?”鸚鵡多嘴問了一句。

  “去火雞嶺埋伏!”斑鳩說到。

  為什麽要去火雞嶺?

  斑鳩不需要和他們解釋。

  ……

  這一次,斑鳩部落傾巢出動。

  煙男丟下了他的大桑田,鹽巴放棄了他的鹽洞。

  男女老少都跟在隊伍中。

  一切都和他們之前商量的遷徙一樣,扶老攜幼,連部落裡的兩條狗都跟在隊伍裡。

  只是沒有帶上大大小小的瓶瓶罐罐,行進的方向也並不是向北。

  從火雞嶺到斑鳩部落還有一天的路程。

  這一次,白人軍隊的目標其實也並不是斑鳩部落。

  其實,如果抱著僥幸心理等下去,說不定這隻白人軍隊也不會來到斑鳩部落。

  說不定,他們還可以如縮頭烏龜一般,在深山老林裡再苟活幾年。

  只是,幾年之後,也絕難再有翻身之地了。

  等到北邊的丹佛發現了金礦,等到美墨戰爭爆發,等到德克薩斯成為了美利堅的一部分……勒在印第安人脖子上的絞索,就徹底打上了死扣!

  再等到鐵路從東到西蔓延過來,貫通美洲,直達太平洋沿岸,絞刑架上的印第安人,就被抽掉了腳下的站板。

  時間並不站在印第安人這一邊。

  長期戰爭的意思,並不是說只要苟下去,就能苟到勝利的那一天。

  沒有人比斑鳩更知道,印第安人將來的命運。

  而美利堅的國運,還有兩百年之久,到時候,莫說印第安人,全世界加起來都不夠美利堅打的。

  所謂的長期戰爭,是指,印第安人需要一場接一場,無休無止地打下去——

  打到天荒地老,打到天翻地覆!

  甚至需要數代人的時間,才有可能為整個種族謀取到一線生機!

  即便是有金手指,也是如此!

  此時的斑鳩部落,除了斑鳩之外,還沒有人意識到,他們所面對的敵人,是將來人類歷史上唯一的超級大國!歷史上最強大的敵人!

  ……

  寂靜的山林裡,一隻白人連隊正在休息。

  這是一隻標準的民兵連隊,擁有80名士兵,全部都配有火槍和刺刀。

  喬治上尉是他們的連長。

  這樣一隻連隊看起來人數並不多,但是在19世紀的美洲大陸,

已經足以成為一隻關鍵性的戰略力量了。  大約十年以前,在美洲東南部的佛羅裡達發生了一場轟轟烈烈的塞米諾爾戰爭,克裡克人全族暴動,其實他們的對手也不過就三個美軍連隊而已。

  全火槍隊伍對於印第安人的壓製,簡直就像是猛虎之於綿羊一般。

  絕大部分印第安人根本就撐不過第一輪齊射,就得潰散如雨。

  三百年以來,印第安做過無數次嘗試,結果無一例外,全都以失敗告終。

  “上尉先生!”一個印第安人向導從山坡上滾落了下來,來到了喬治上尉的面前。

  “說!”喬治上尉一邊猛吸著煙鬥,一邊用力地磕鞋底上的泥。

  山路難行,隊伍的行進速度極慢。

  按照這樣的速度,等到大峽谷邊時,怕不是都要到夏季去了!

  “前方五公裡左右發現一個印第安人部落!”

  喬治上尉嘟噥了一聲,叫起隊伍。

  “兔崽子們,該乾活了!”

  隨著他的一聲大叫,士兵們陸陸續續都站了起來。

  ……

  此時的白人軍隊,大部分都是民兵部隊。簡單來說,類似於私人武裝。

  各州政府給他們發餉,讓他們去戰鬥。

  而兵源基本上都是從民間招募,什麽鐵匠、小偷、殺人犯都能參軍,大有英雄不問出處的意思。

  真正的聯邦常備軍,只有東北部的波多馬克軍團等少數幾個軍團。軍團長聽命於聯邦政府,但是獨立性也很強,碰上暴脾氣的,總統也管不了他。

  這樣的隊伍,自然會有許多毛病。

  但是在19世紀這樣一個特殊的時期,民兵團卻成了最適合美洲大陸的軍事制度。

  北美獨立戰爭中,各種亂七八糟的民兵團一哄而上,打得大英帝國的正規軍節節敗退,也是軍事史上一大奇觀。

  不得不說,在這個動亂的年代,在這片動亂的大陸上,兵源素質還是相當高的。

  千裡走單騎的牛仔,就是天生的特種兵!

  駕著大篷車從東部來到西部的拓荒者,哪個不是將腦袋挎在褲腰帶上乾活?

  從愛爾蘭逃荒過來的人,誰的手上沒有一把鮮血?

  便是早期移民已經落戶在西部的‘拓荒二代’,哪個不是坐擁幾百畝土地的大農場主?用滑膛槍都能打中七八環的神槍手!

  至於在各個地方流傳的扒手和小偷,更是人中英豪,一個人單挑一個警察局都時常發生的事。

  現在,這些各路精英都搖身一變成為了正規軍,雖然說隊形紀律不怎樣,但是,實力是絕對在線的!

  ……

  隨著喬治上尉一聲令下,士兵們紛紛站了起來。

  有的還不忘從帽子裡掏出一枚野果,一邊吭哧吭哧地啃著,一邊跟上隊伍——

  千萬可別小瞧這樣散漫的家夥,他能在半秒鍾之內拔出他腰上的槍來,在三秒鍾之內打空一個彈匣六發子彈!

  “要俘虜嗎?”有人高聲問。

  “不要!”喬治上尉沒好氣的回答到。

  自從有人囤積了兩千張印第安人的頭皮在市場上放貨之後,這種‘西部特產’已經不怎麽值錢了!

  這該死的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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