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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列顛之主》九十四.少年格洛克
南丁這封信件內容,對領主長屋之中的維京人,還有已經獲得信賴,也能入席與會的盎格魯人,都感詫異。

以往雖有“天主領主”送信過來,但說的都是越界,禁行,警告之事。

有時會還會附帶一些不友好的東西,比如手指,耳朵等。

“什麽叫友好交流?”有一位維京人問。

“就是讓你的妻子睡到別人床上。”另一位向來不對付的維京人笑罵。

無端被戴了一頂帽子的老兄,馬上把手中陶杯丟過去,差點動手。

直至史蒙用老首領的“拐杖”,敲打地面幾下,才把鬧劇拉回。

眾人鬧歸鬧,一旦首領發話,還是知道輕重。

史蒙欲言又止,看著身邊妻子。

維京女子的地位很高,也可以參加會議,加上自己的地位就是妻子給的,但凡遇到什麽難題,他都會征詢意見。

“既然信件沒有惡意,史蒙,我們先看看吧。”

“白鷹領我記得應該沒這麽廣闊,怎麽突然就跟我們接壤?”

奧蘭崛起太快,幾個月的時間,就控制全郡,史蒙還不清楚達勒姆郡已經產生巨大變化,依然打算用之前對待男爵勢力的態度去應對。

領主會議上,除了這封信件,還有一些零散的糾紛,史蒙一一調整,除了謀殺這種重罪,他判決盡量以不傷人性命為主。

等待雜事都弄完,他起身環顧,接著舉起拐杖,把它當成劍用。

平掃而過時,最前方的一排的維京人,身上一股冰涼。

史蒙首領曾也是凶名在外的維京戰士。

“我們是為了什麽來到著這裡?你說。”

史蒙指著一個男人,這男人回道,“為了避開無止盡的衝突。”

史蒙又指另一個胖些的男人,這男人喝了口特製的酸酒回道,“我犯了罪而被驅逐。”

問完兩人,史蒙道,

“今天‘英格’說的話,我知道你們很多人都同意,但你們想過嗎,真上了戰場,就能活下來?運氣能比別人好?

我們因各種原因聚集於此,一起開墾硬的如同石塊的土地,種下麥苗,

一起搭建圍欄,阻抗敵人,

在這裡,有的人身負十字,有的人心懷奧丁,但不會有人逼迫你們改變信仰,

不會有人隨意欺壓你們。

碰見問題,眾人一起解決,也許這裡還不夠好,但持續進步著,這是我們的家園,將來也是你們孩子的家園。”

史蒙說完,掌聲拍起,大多數人第一時間舉起手來,表示讚同。

但根據慣例,要“所有”能夠進入領主長屋的自由民都同意。

人群之中,有一人沒舉。

“格洛克?”史蒙的妻子“芙莉亞”看過去,心理禱告這個表兄不要搗亂。

史蒙看著這人道,“你有什麽想法?”

格洛克靠在角落,拿起酒袋灌著,直至整袋酒都灌完,才回應牛頸。

“史蒙首領,如果你說的都對,那人越來越多,我們反而越來越窮了?

老首領在時,可不是這樣的,我們活動范圍,北至愛丁堡,南至埃拉王的城堡邊境,誰不怕我們?

就是拉格納王,也知道英格蘭有一支強大的奧丁後裔!

今天,那兩個逃亡的丹麥老敢嘲笑你,你卻怕了,任由他們離去,還送他們食物?再過幾年,沒人會尊重我們,包含你我的首領。”

“父親說過,分裂是毀滅的開始。”芙莉亞站起來,並把別在臉上的布巾取下。

這是十三年前,聚落發生火災,當時不到半人高的孩童芙莉亞,衝進長屋,把大自己一歲,被煙嗆暈的格洛克表哥帶出來的勇敢證明。

這個傷讓格洛克心疼一輩子,最後他還是無奈舉手同意。

但心中越發煩躁……

討論完畢,史蒙讓人拿出食物,“讚美一切,讓我們一起享用這些。”

長屋的人,沒什麽追求,凡事都看著史蒙,且有酒喝,有餅吃就成。

格洛克覺著吵鬧,起身想離開領主長屋。

剛走出門口,芙莉亞挺著肚子跟了過來,舉起一杯麥酒。

這是示意格洛克回屋。

“孩子快出生了,我跟史蒙都希望他能給我們所有人帶來好運,格洛克,不要怪任何人,你知道的,史蒙為了和平,付出多少。”

“以前,你送過來的酒,每一杯我都喝了,這一次,我喝不下去,我們以前是狼,現在成了羊,再過幾年,連狗都不如了!”

“格洛克,你!”

“芙莉亞,叔叔還在時,跟我說過,讓我娶你,可我當時拒絕……因為我覺著配不上你,那一次,我被火嚇怕了,我的弟弟在我面前被木柱砸落,我都不敢去救,看著他被活活燒死!

我看到你的傷,總想到他,痛苦不已……後來,我發誓,不再軟弱害怕!”

芙莉亞不知道說什麽好,曾經,她也想過嫁給這位從小一起長大的表兄,但父親最後告訴自己,格洛克沒有這意思。

那之後,自己再沒哭過。

格洛克下定某種決心後道,“作為首領,我看不起史蒙,但作為丈夫,他是個好男人!”

說完,格洛克走出幾百步,消失在黑夜中,最後回到自己長屋內。

一會功夫,他整理行囊,帶上一匹馬,黑夜之中悄然離去。

他不想等死,他的預感越來越強烈。

他不是怕,他想積累新力量保護這一切。

這些年,他跟隨新舊首領出戰,有不少人受過他的恩惠,只要振臂一揮,至少會有三四十人會跟著自己。

但這樣是破壞團結,他不願跟妹妹的男人起衝突。

世事總是如此奇妙。

史蒙孤身一人來此,最後得到所有。

格洛克曾是繼承人,卻不得不獨自離去。

當他回神時,已經走遠,又過一夜,竟然碰到先前離開的英格眾人。

他騎馬沿著腳步追過去,很快就來到幾人面前。

阿爾傑認出他,一開始以為是史蒙派來“追殺”自己的,但見格洛克獨自一人,反道,“你是來加入我們的?”

見格洛克依然沒有回應,英格警覺起來,準備動手。

格洛克確實起了殺心,但因沒把握,改口道,“我對你們的計劃很感興趣,如能強取,何必苦耕。”

阿爾傑忍著傷疼大笑,“這是你這輩子乾過最英明的決定……我們去找金牙巴爾多,他控制一處海港,手中有船。”

“你們要回丹麥?”格洛克問道。

阿爾傑隻道,“跟著就是。”

一路上,阿爾傑故意說起史蒙的話題,借此觀察格洛克反應。

“他是個孬種,不配再去英靈殿,死在女人床上就是他最終歸宿。”

格洛克聽得煩了,但為了取信幾人,也一同誹謗史蒙。

兩天后,他們一行終於進入另一處維京聚落金牙巴爾多所在。

若以人數算,金牙跟史蒙的聚落人數不相上下,都近兩千人,但他的領民戰鬥力明顯高於史蒙,

因為他們依然信奉“強取”。

也因如此,才能打的人口近萬的“吝嗇者厄爾”節節敗退。

格洛克對金牙很熟,他知道這個鄰居眼中,唯有利益。

金牙的地盤總部在一處山堡,居高臨下,監視著周邊。

放眼望去,遠處的北方山脈群,雖有些積雪未化,但時近五月,已經不怎麽冷了。

可當進入金牙的城堡,碰見這位坐在獸皮位子上的維京首領後。

金牙的笑容,讓格洛克覺著冬天還沒過去。

阿爾傑撐著拐杖走過去,要跟金牙擁抱時。

格洛克暗罵,早前在聚落內,就不該聽史蒙的話,應直接殺了這些人!

“歡迎你們,來自丹麥的阿爾傑跟英格,即便老子三年沒回去丹麥了,依然知道‘丹人’中,出現許多強大新勇士,其中就是你們兩人最為出色。”

寒暄後,金牙目光移到格洛克身上,兩人是認識的,還交過手。

既然上了賊船,那就死撐到底。

格洛克說了句,“很久不見,巴爾多,原來你還沒死。”

友善開場白過後,面對圍上來的巴爾多手下,格洛克依然澹定,

“我可以從史蒙聚落拉出不少人來,更北面在愛丁堡那些丹法區的首領,我也有交情,可以負責聯絡。

殺了我,你只是多個‘頭骨’可以當球踢,

留下我,你就不用窩在這山堡了。”

格洛克很自信,必須自信。

維京人討厭孬種,即便裝的,亦要裝成天地不怕的氣魄。

“你想要什麽?”金牙來了興趣,這話很合自己胃口。

“史蒙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

“芙莉亞也是?”金牙大笑,作為老對手,他也知道一點秘密。

“殺了史蒙,我就是孩子父親!”

格洛克這話足矣。

此時,英格蘭大地上,一場新的維京同盟降臨。

“金牙”巴爾多供給本地武力。

“劍狼”阿爾傑跟“大熊”英格,聯絡丹麥跟入侵肯特的夥伴。

“少年”格洛克則帶人招攬以前的舊部,以及同周邊勢力的協調。

……

格洛克進入金牙領地兩天后,也是南丁使者準備進入牛頸“外圍聚落”的同一天。

奧蘭也在其中。

先前他還派人送了份小禮物去,主要是三十把木犁,五車小麥,跟可以製成五十件衣物的羊毛。

這是奧蘭打探到史蒙心念和平,鼓勵族人耕作放棄強取的想法後,臨時起意的禮物清單。

這天早晨,奧蘭重新打扮,把黑呼的煤碳壓碎,將自己金黃頭髮弄的贓汙。

掩蓋這頭太陽金發。

之後臉龐塗上土泥,身上穿的也是普通粗衣。

穿著緊身褲,破爛的皮靴,藏在隊伍之中。

通俗一點說,他已經從“神顏美少年”變成“粗糙臭汙的少年”。

首領貴族是南丁,他為在隊伍正中。

這一次會面,奧蘭給他配置一套豪華的戰鬥陣容。

五十位重步兵穿插隊伍之中,清一色都有長劍,軟甲,短刀。

另外還有二十名長弓手跟在最後,二十名持短斧跟小盾的輕步兵,保護長弓手。

二十名長茅手,五位重騎兵,十五位輕騎兵。

重騎兵身上,還三件法蘭克來的鎖子甲。

足足出動一百三十人數的頂配武力。

這是奧蘭要給牛頸看看,白鷹領有足夠力量,可以左右邊界安寧,以便在接下來的會談中,佔據主動。

這次會見,選在空闊的平原地,是牛頸控制的地盤中,最外圍一處聚落。

此地人口稀少,但長屋不少,足有五十多間。

曾經這裡也有數百人生活著,可因戰亂,又被埃拉,維京人,達勒姆三方夾擊,人口跑了八成。

牛頸重新佔領這裡還不到三個月,尚未將此地建設起來。

秉持“耳聽不如實見”的想法,奧蘭打點好一切之後,評估危險很小,才親身過來。

除了這一百多人,奧蘭還命令拉德跟阿芒德各拉出五十人,在達勒姆西北處建設一處新哨塔跟簡易木堡,以便將來能快速支援邊境。

這一百人距離自己,不到一日路程,讓危險又更加小了。

隊列之內,泰坦跟四位親兵,把奧蘭同其他士兵隔開,形成一道人牆。

為了怕從天而降的戰斧,奧蘭前排的士兵,隨時都要注意高舉小盾。

“層層保護,環環相扣,眾人護我,此為領主。”

南丁身邊跟著一位邊境走私商人作為向導。

一邊走一邊告訴南丁,“大人,昨日傳來消息,“少年”叛變了。”

“那是誰?”

“格洛克,牛頸聚落的第二號人物。”

“還是個孩子?”

“不,他成名很早,十三歲就立下‘十人斬’的功勞,因為臉龐清秀,跟那些硬漢相比,才得到這個外號,本來應該隨時間改變,

可沒想十年過去,格洛克的臉幾乎沒有改變,還是跟當初一樣,所以這外號現在單指外貌。”

“少了他,對我們此行有什麽影響?”

“好事,這個人向來討厭跟我們盎格魯人還有薩克遜人談條件,當初牛頸想要投靠國王陛下,邊界就發生數次衝突,傳聞他就是主導者之一,他的外號正好與他的手段成反比!

維京人面前,他是放羊的少年,我們面前,他是吃人的狼!”

南丁的身位跟奧蘭只差十幾步,奧蘭也能聽見他們對話。

他聽得毫無波瀾,這時代但凡能打一點,地位高些的人,傳聞就千奇百怪。

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

最近來往於領內的邊境商人,還傳來消息,說在埃拉王廷,流傳自己領內,有一頭巨大無比的白鷹,它一展翅震動,聲音如同大鍾,提醒領人時間。

這大概出自,奧蘭想讓工匠們弄出一種能報時計算時間的機械沙漏。

最後不知怎麽傳播的,越發離譜。

騎慣了馬,奧蘭只能靠雙腿走路,隊伍還要協調,走走停停。

半天時間,才到約定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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