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壓製豪強,便不得不提光武度田。
即光武帝劉秀建國初期實行的一系列丈量土地,清查人口的政治運動。
但就目前的主流史學觀點來看,多數學者都認為光武度田是失敗的,劉秀最終不得不與豪強妥協。
這種明顯偏頗的觀點無疑是錯誤的!
歷史學的學術泰鬥們研究歷史,主觀情緒多過了客觀事實。
而這些學術泰鬥又是桃李滿天下,你攻擊他們的學說,對他們的弟子而言,無疑是在攻擊他們的老師。
房間內看不見的大象由此產生。
郭在《中國史稿》中說:
“他(劉秀)的所謂以“柔道,治天下”,無非是要充分滿足地主階級民貪欲,使封建國家成為地主階級得心應手的工具。”
范在《中國通史》中說:
劉秀的“柔道治國”是“對農民階級的背叛”,是“向豪強勢力完全屈服”,是向“地主階級投降”。
這其中頗多情緒化用詞,甚至在敘事開始便將劉秀看作是被批判的對象。
有句俗話:拿著榔頭看誰都像釘子。
先定凶手再找證據,這樣的話,什麽證據找不到呢?
光武帝在公元25年稱帝,至建武十二年(36年)統一全國。
就在三年後的建武十五年,光武帝開始全國范圍的度田。
度田開始並不順利,地方上的刺史、太守們也陽奉陰違。
他們優待地方豪強,專門去度百姓的田,過分的甚至將百姓的房子也算在田地之內。
而就在這時,一件烏龍發生了。
陳留郡上書給中央的案牘上寫著:潁川、弘農可問,河南、南陽不可問。
劉秀不解。
大概率是裝作不解。
才十二歲的漢明帝劉莊說道: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陽帝鄉,多近親;田宅逾製,不可為準。
說白了就是:南陽郡是劉秀老家,劉秀一堆親戚住在那裡,怎麽查?河南尹是劉秀的龍興之地,大量功臣住在這裡,又該怎麽查?
劉秀大怒,派謁者去調查刺史、太守們的失職。
劉秀首先拿大司徒歐陽歙開刀。
歐陽歙的身份並不簡單。
第一,他位列三公,妥妥的上兩千石。
第二,他身份不簡單。他家傳《伏生尚書》,到他這一代已經是第八代,且都是博士。可想而知他的門人弟子有多少。劉秀拿他開刀後,為他求情的太學生有上千人,平原人禮震甚至要替歐陽歙受死。劉秀不許,歐陽歙當年死於獄中。
第三,歐陽歙是家傳博士,而劉秀是太學生。很難說劉秀年少時沒見過,乃至向歐陽歙求學過。哪怕現代,都有所謂的校友會的說法,何況是古代呢?
第四,歐陽歙也算劉秀的開國功臣,他是在劉秀平定河北後,在原武縣提拔為河南都尉,行太守事的。之後劉秀稱帝,又以歐陽歙為河南尹。再之後歷任揚州牧,汝南太守,封為夜侯。
歐陽歙的死令天下震動,這並不是此事終結。
第二年三月,河南尹張伋以及十多名郡守都因為度田不實而下獄死。
河南尹為京師地區的行政長官,秩兩千石。
東漢開國初有一百零五個郡,劉秀一個就殺了十分之一的地方行政長官。
這還不夠狠嗎?
劉秀對馬援說:我很後悔之前殺的太守、國相太多。
馬援則回復道:死得其罪,
何多之有! 他們都是罪有應得,死的一點都不多。
劉秀哈哈大笑。
到了這種情況,地方上出現了大量的山賊強盜,他們甚至攻擊基層官吏。
尤其是青徐幽冀這四州最多。
劉秀寬嚴並濟,下令,任由山賊們互相檢舉,五個人殺一個盜賊,則五個人免罪。
對於地方官員,劉秀一改漢武帝時期的《沈命令》。
沈,沒也,敢蔽匿盜賊者,沒其命也。
群盜起不發覺,發覺而捕弗滿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
有盜賊卻沒發現,發現了卻沒有抓滿,地方官員從郡守到小吏通通處死。
劉秀規定:吏雖逗留回避故縱者,皆勿問,聽以禽討為效。其牧守令長坐界內有盜賊而不收捕者,又以畏愞捐城委守者,皆不以為負,但取獲賊多少為殿最,唯蔽匿者乃罪之。
地方官吏停滯不前,視而不見,放縱盜賊的都不問罪,只看最後的抓捕效果。
地方長官境內有盜賊卻不抓的,因為畏懼盜賊而守城的都不過問,只看抓了多少盜賊。
只有隱瞞不報或是藏匿盜賊的才問罪。
後世史家竟以此為依據,認為劉秀在豪強面前妥協。
莫非只有漢武帝時的《沈命令》才是對的?
看效果便知道了!
《沈命令》頒布後,地方官員對境內的盜匪之患通通隱瞞不報。只因報上去了便意味著要擔負緝拿之責,如果不能抓到足夠的盜賊,從太守至小吏都要被殺。
地方官員本就是懶政怠政,他們怎麽可能給自己找麻煩?
漢武帝的運氣實在太好!
前有文景之治遺留的財富讓他折騰,後有孝宣中興為他擦屁股。
於是漢武帝達成了漢人王朝時的最頂峰,破匈奴,破西南夷,破南越,破朝鮮,甚至一路打到中亞。
事實上漢武帝末年時,西漢便已顯現出王朝末年的景象。
只是連續出了霍光,劉病已,劉詢將大漢從滅亡的邊緣又給救了回來。
劉秀平定叛亂之後,又將地方統帥遷徙到別的郡。
後漢書對這次度田的結局評價為:自是牛馬放牧不收,邑門不閉。
這不就是開元盛世路不拾遺的景象嗎?
還有史學大家說什麽只是遷徙,這是妥協。
這更是謬論了!
東漢思想家王符在《潛夫論·實邊》中說:遷徙是比死刑還要可怕的刑罰。死刑不過是死一個人,但是遷徙失去錢財,失去土地,又水土不服,這和滅門沒什麽區別,很少有能活著的人。
“且夫士重遷,戀慕墳墓,賢不肖之所同也。民之於徙,甚於伏法。伏法不過家一人死爾。諸亡失財貨,奪土遠移,不習風俗,不便水土,類多滅門,少能還者。”
度田在東漢一直持續。
例如二十四孝中的江革就是因為度田時他的母親年老,不想母親晃動,於是親自拉車,不用牛馬,於是被鄉裡的百姓稱為江巨孝。
漢明帝時,劉般上書說:地方上牛瘟,水災,旱災不斷,耕地不斷減少,但地方上小吏度田,卻將那些不種的也算上。劉般請求將這種行為與奪田同罪。
又郡國以牛疫、水旱,墾田多減,故詔敕區種,增進頃畝,以為民也。而吏舉度田,欲令多前,至於不種之處,亦通為租。
這些都說明了東漢時,度田一直都在進行。
至於說,為什麽到了三國時,豪強割據,鄔堡遍地,地方上的大族都有私人部曲,原因再簡單不過了!
典宗族部曲三千余家,居乘氏,自請願徙詣魏郡。
蜀將軍孟達屯上庸,與副軍中郎將劉封不協;封侵陵之,達率部曲四千余家來降。
政策都是要人來執行的。
如果官吏腐敗,就算有再好的政策又有什麽用?
東漢末年天下大亂,整個地方基層已經被徹底的破壞。
用三國時豪強勢力強大來否定東漢初期的度田,無疑是一種非常搞笑的觀點。
沒有一種政策可以執行上百年。
大英的攪屎棍戰略除外。
俗話說:
從善如登,從惡如崩。
侵佔土地,隱匿人口對於地方大族來說是一種天然的渴望。
度田,清厘人口對於地方官員來說卻只是一項政治任務。
在這種情況下,除非代代都有英明神武的君主,才有可能將世家大族的欲望壓製下去,否則地方豪族必定會侵佔土地,隱匿人口。
當時有諺語道:
寧負二千石,無負豪大家。
小民負縣官不過身死,負兵家滅門殄世。
說白了便是縣官不如現管,地方官員是有升遷的,他跟地方的關系不密切。
但豪強呢?
豪強幾代的經營,地方小吏,其他豪強,或是聯姻,或是結盟。
得罪縣官大不了一走了之,縣官還能滅族不成?
但得罪豪強,誰知道會不會走水了?
但由此認定官府拿地方豪強沒辦法,那就更是臆想了。
後世不少人看多了階級敘事,下意識就覺得豪強們掌控了一切,土地,人口,還有私人部曲,簡直強到不可戰勝。
這種理論無疑是自相矛盾的。
豪強們要真這麽強,那他們幹嘛還關起門來做土皇帝?
直接殺上東京,佔了那鳥位不行?
說白了就和景帝時,分封諸侯而少其力一樣。
這是一個非常明顯的囚徒效應。
一個縣內,稱得上豪強的有十幾家,你就算造反了,有幾家會跟著你一起做這滅門的買賣?
大家當豪強是為了魚肉地方,作威作福,造反可是滅九族的事啊!
領頭的又是否會信任一同造反的?
他會不會是內奸,朝廷大軍一到便立刻跳反?
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的典故從何而來?
鄭厲公想殺祭仲,於是跟雍糾密謀。
雍糾是祭仲的女婿,他打算在郊外宴請祭仲,然後殺掉自己的丈人。
這計劃也還行,但被自己老婆雍姬知道了。
於是產生了一個千古難題:
是自己的爹重要, 還是自己的老公重要?
雍姬選擇了自己父親。
於是雍糾被殺,鄭厲公也算仗義。
他逃亡時竟然把雍糾的屍體也給帶上馬車。
在馬車上,鄭厲公對著雍糾的屍體恨鐵不成鋼的罵道:謀劃大事還告訴婦人,死了活該!
謀及婦人,宜其死也。
連枕邊人都靠不住,何況是聯姻?
好啊!
就算你成功的在一個縣發動了叛亂,那大漢有多少個縣呢?
1200個。
你不會覺得這一千兩百個縣的豪強都會配合你,一同發動叛亂把狗皇帝給推翻吧?
壓根不可能。
你佔領一個縣,皇帝就派一個郡來圍攻你。
你佔領一個郡,朝廷就派一個州來圍攻你。
你佔領一個州,朝廷就派十三州來圍攻你。
你....
陛下榮登大寶。
豪強真正難治在哪裡?
他在精神上是殺不死的!
你可以用武力消滅一個豪強,但是過了二十年,又出現了一個新的豪強。
如果一直有英明神武的帝王,那豪強就會不斷處於旋起旋滅的狀態。
但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豪強會一直出現。
就像《讓子彈飛》中一樣:
你殺死了一個黃四郎,麻匪們成了新的黃四郎。
但這並不意味著黃四郎是殺不死的。
或許,
每一個黃四郎都會迎來屬於他的張牧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