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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偶俗成》第16章 放學後必做的第5件事(1)
  兩寶自上三年級以來,放學必做的第五件事是被老爸鎖在書房寫日志。兩寶的書房在二樓的東廂房,東廂房從南到北一共三間房。安安的書房在北屋,平平的書房在南屋,中間的屋子是儲物間,裡面擺了四個木質的收納櫃和兩個大衣櫃。安安剛把書包裡的文具取出來擺在書桌上,小明就拿著日志本過來了。看到小明,安安乖巧地說:“爸,對不起。我今天沒來得及找您要日志本。晚飯後我和哥哥去二姥爺家請教了幾個問題,時間上有點緊。”

  小明說:“這事你姥姥已經告訴我了。寶貝,你要不要上趟洗手間?不去的話我直接鎖門了。”

  “爸,您鎖門吧。我不用去,剛才在二姥姥家上過廁所了。”安安回答。

  小明一走,安安就立馬打開日志本開始寫起來。因為剛從二姥姥家著急忙慌地趕回,安安感覺心臟還在怦怦地跳,所以她決定先從“今天語文老師和數學老師分別教我學會了哪些新知識”這一欄開始寫起。“今天語文老師教我學會了的新知識”這一項她中午就在草紙上寫過一遍,一共寫了五百六十字。這些內容她在放學路上還在腦海裡背過一遍,寫起來很順手。“今天數學老師教我學會了的新知識”一項她在第五節課下課後利用課間休息時間在草紙上寫過一遍,第六節課下課後又修改了一遍,數了下共有兩百八十六字,這時心裡都記得很清楚。

  關於每天晚飯後寫日志的事,安安和哥哥平平一樣,已經堅持了十三個月。通過寫日志和為哥哥檢查日志,安安已經獲得了很多獎金,她的獎金都存在農業銀行的儲蓄卡裡。兩個星期以前,老爸帶她和哥哥去鎮上的自動取款機查詢了下存款余額,她的銀行卡裡有三千三百四十元,哥哥的銀行卡裡只有三千一百四十元,比她少了兩百元。但這個月她估計哥哥的獎金可能會比自己多,因為哥哥已經得了一十五次字數獎。這天是九月份的最後一天,如果這天哥哥的日志在字數上超過自己,那這個月哥哥就會因得了一十六次字數獎而成為這個月字數獎的最終獲得者。如果這天自己的日志在字數上超過哥哥,那她將和哥哥一樣成為這個月字數獎的獲得者,因為她和哥哥一樣都得了一十五次字數獎。

  寫日志和檢查日志是小明為了提高兩寶綜合素養、習得一流讀寫能力的而施行得重要舉措。在小明的構想中,寫日志和檢查日志都是手段,終極目的是提高兩寶地綜合素養,為孩子充分發揮天賦做準備。為了激發孩子寫日志和檢查日志的積極性,他設置了字數獎、質量獎和檢查獎。他要利用孩子喜歡得獎的心理,引導孩子思考如何在規定的時間內多寫和寫好。

  誠然,促成兩寶每天寫日志和給他人檢查日志,這本來就是在培養他倆的讀寫能力。對於任何一個孩子而言,只要父母從小學三年級起就督促其堅持寫日志,那兩三年後,孩子的寫作能力就會有一個質的飛躍。小明每天督促兩寶寫日志的目的不僅僅止於提升孩子的讀寫能力,他要的是以讀寫能力的養成為抓手提升孩子的綜合素養。

  眾所周知,綜合素養的內涵是抽象的,讀寫能力的內涵則要具體得多。閱讀速度快能準確領會字裡行間的含義,這就是讀的能力強;寫出的文章文從字順,觀點鮮明,這是寫作能力強的表現。如果孩子的內心有了探索如何做到在規定的時間內多寫的衝動,只要引導得當,孩子就會主動嘗試一切可以達成這一目的的方法,

包括課內認真聽講、認真完成作業,課外多觀察、勤思考、多閱讀等。在孩子主動嘗試一切可以達成在規定的時間內多寫這一目的實踐中,孩子的綜合素養就開始逐步養成。孩子習得一流讀寫能力所花費的時間越短,意味著孩子綜合素養的提升越全面。  小明認為,圍繞督促兩寶每天寫日志和為對方檢查日志所設計的字數獎、質量獎和檢查獎,就是一種媒介,它可以刺激孩子內心生發出探索如何做到在規定的時間內多寫的衝動。在小明的引導下,安安通過十三個月的實踐,明白了一個道理:要想得到字數獎,必須提前構思,不斷思考晚飯後的日志寫些啥。但光這樣還不行,因為自己能想到的辦法哥哥肯定也能想到。只要哥哥的日志字數比自己多,自己就得不到字數獎。但質量獎和檢查獎就不一樣,只要保證自己的日志中沒有錯誤,那哥哥無論怎樣仔細都找不出錯誤來,這樣她就能同時獲得質量獎和檢查獎。如果哥哥寫日志的時候非常仔細,她從哥哥的日志中找不出任何錯誤,她就能和哥哥一起獲得質量獎和檢查獎。如果哥哥疏忽了在日志中出現了錯,她只要仔細檢查就能找出來,那她就能獨自獲得質量獎和檢查獎。質量獎和檢查獎加起來每月二百四十元,而字數獎每月只有二百二十元。所以安安得出結論,得獎的關鍵是認真仔細,確保自己寫的日志任誰都找不出錯誤。做到這一點,每月就能得到二百四十元的獎金。換句話說,就是這二百四十元的獎金跟哥哥無關,只要自己足夠認真仔細就行。

  當然,安安心裡也很想獲得字數獎,但字數獎自己做不了主。即使自己盡力了,只要哥哥的日志比自己多寫兩三個字,那自己就得不到字數獎。當然,盡管如此,她也是不會放棄的。即使得不了字數獎,也不能落後哥哥太多。如果哥哥每月因在日評比中得了十六次字數獎而成為字數獎的最終獲得者,那還不算太丟人;如果哥哥某月因在日評比中得了二十六次字數獎而成為字數獎的最終獲得者,那就很丟人了。所以她會盡量按著老爸說的去做:上課認真聽講,盡量用最少的時間背誦、默寫完課文和詞語手冊;課外勤於觀察和思考,做到“眼觀四面、耳聽八方”;放學後,盡量多跟著點讀機朗誦經典和詩詞等。

  由於安安很想這天的日志能夠在字數上超過哥哥,所以她以最快速度把“今天語文老師和數學老師分別教我學會了哪些新知識”一欄填寫好了。緊接著,她就著手填寫“今天最高興的事和(或)最生氣的事”。因為她這天沒碰到“生氣的事”,她就把欄目標題“今天最高興的事和(或)最生氣的事”中的“和(或)最生氣的事”用橫線劃掉,然後開始寫正文。

  我認為今天遇到的最高興的事莫過於吳奶奶家給媽咪送錦旗、送紅包。紅包裡錢很多,共有一萬元錢。我和哥哥用筆在草紙上算了下,一萬元錢用來買米的話夠我們家六口人吃兩年多。媽咪總認為,如果一個人喜愛收別人的紅包和禮物,那麽她的孩子長大就會變貪汙犯,罪輕的會坐牢,罪重的會遭槍斃。所以她毫不猶豫地當眾把紅包退給了吳奶奶。

  盡管我媽咪醫術好,找他看病的人很多,但她的診金收得很低,又不收別人的紅包,所以我家其實比較沒錢。 我家既沒有小車也沒有摩托車,我爸外出總是騎著輛已經很舊的三輪車。好在我爸心靈手巧,舊三輪車經過他的改造很頂用。即使下雨,我爸騎三輪車來接我和哥哥放學也不會淋濕。

  也許有人會問:你家連摩托車都買不起,你媽咪為什麽不收下吳奶奶家送的紅包呢?這樣你爸不就可以用紅包錢買一台摩托嗎?一萬元錢確實可以買台質量較好的摩托,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我媽咪認為,患者來看病是交了診金的,接受了患者的診金就有義務幫他把病治好。有些患者被病痛折磨多年,看過很多醫生,病情都未見好轉。經過我媽咪的治療,病痛很快就消失了。他們在病被治愈後對我媽咪很感激,就想送個紅包來表示一下感激之情。對於這類紅包,我媽咪總是一概拒收。

  吳奶奶送給我媽咪的錦旗,我們家的人都很喜歡它。這面錦旗已經被我姥姥掛在候診室的北牆上,正對著門口。也就是說,人們往候診室一瞅,就能看到那面錦旗。錦旗上寫著“針到病除,妙手回春”。這八個燙金大字,表達了吳奶奶一家對我媽咪醫術的認可。我和哥哥今天下午放學後都盯著錦旗看了很久,我倆都為有一個能做到“針到病除”的媽咪而自豪。

  吳奶奶的大兒子是個當大官的,他建議我爸勸我媽盡快收徒把診所規模擴大。我媽咪是個做事很嚴格的人,我都認為沒人敢跟她學醫。我盼望自己快快長大,好跟媽咪學中醫。我們家有兩個醫生就不會缺錢了,那時我會給我老爸買輛黑色的法拉利,我爸的三輪車也就可以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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