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英格蘭在歐洲大陸最後一塊地盤,國王的直屬領地。加萊有城堡有軍隊,港口也有士兵巡邏。沒錯,雇傭兵。
將領和軍官當然是國王一系,有很多低級貴族和騎士。騎士們雖然落魄,戰鬥力還是有的,當個雇傭兵總比喝西北風好。
亨利七世喜歡沒收那些封建貴族領地。有記載他以叛國罪審判了一千三百多個大小貴族。後來英國的貴族數量相對較少,含金量更高。說不定就是從都鐸王朝開始的。
還有伊麗莎白一世。統治英國幾十年,冊封的貴族卻屈指可數,比她老子亨利八世摳門多了。
麥克船長對北歐熟悉無比,經常在這裡停靠,熟人熟臉,暢通無阻。
原本一切順利。順利的補給,順利的接到家眷,順利的不能再順利。要出發時,被人攔住了。
“都停下,不準解開纜繩……我們要進行檢查。”
麥克有些驚奇,不過他並不慌張:“……當然可以,不過能問問是要檢查什麽麽?”
軍官見麥克配合,也就沒那麽嚴厲:“你是不是要去對岸?為了防止有人走私火槍。你們必須接受檢查。”
馬修有些無語。火槍肯定是沒有的,但火炮算不算?不過,這年頭各國都沒有什麽海防概念,更沒有什麽軍艦巡邏,這船可以到處開。誰特麽會在港口走私火槍?
估計還是來撈錢的。
麥克不知道船上有火炮,算是無知者無畏,神態自若的笑道:“我自從進港,就沒裝過貨,隻補給了一些食物和草料,您盡管看。”
軍官有些懵:“草料?”
隨即他就看見甲板上有幾匹馬還有一頭驢,正吧唧吧唧嚼的快活。
軍官狐疑:“你是馬販子?”
馬修走了過來:“你好軍官先生。這些牲畜是屬於我的私人財產。”
軍官見馬修裝扮不俗,身後的……奇人異士也挺唬人。頓時客氣的說道:“請問你是?”
馬修歎了口氣,心想果然不如殺光滅口。為了掩蓋小漏洞,就會出現大漏洞。想在這個時代當個好人還真不容易。
船長是本地人,不能用假名。他的船自然也沒改名字。如果教會根據船名查到這裡,通過這軍官就會知道他也在船上。自然也就逃脫不了嫌疑。
不過,這軍官和他的士兵不能殺。殺了教會的人,將來肯定還能翻盤。殺了國王的人,那就完蛋了。
都鐸王朝。是英國歷史上少有的王權強大時期。
這個檢查火槍走私他已經猜到是怎麽回事。去年登基第一年的亨利八世就下令只有在皇家許可下,“軍隊”才能使用火槍。普利茅斯當然也接到了通知。
亨利父子對發展海軍特別上心,但對陸軍卻處處限制。英格蘭就沒有正規陸軍,國王本人也就武裝了三百人的直屬部隊。
但是在地方上,卻是有民兵的。普利茅斯就有,平時的作用就是聽從治安法官的命令守夜巡邏。在國王看來,不受掌控的地方武裝,都可能是潛在的敵人。所謂的檢查火槍走私,完全是因為火槍是陸軍使用的。為的就是限制地方軍事力量。
弄掉封建貴族私軍,會放任地方鄉紳取而代之?不可能的。都鐸王朝祖孫三代,沒有昏君。
這就出現了一個奇特現象,16世紀中後期,英國海軍火炮為王。火炮之先進,裝備數量之多,火力之猛烈,冠絕天下。
而地面部隊遠程攻擊手段卻依舊是長弓為主。
作為對比,同時期的歐洲大陸,火繩槍已經開始了規模裝備。 伊麗莎白一世這位童貞女王甚至還要求抑製長弓的價格,以確保每個英國家庭都能買的起。而亨利八世時更是雇傭德意志火槍兵為他征戰。
這是什麽意思呢?你很容易就能得出推論~第一,全民武裝,藏軍於民的意識。可謂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第二,都鐸王朝的君主早就認識到火槍比長弓要先進。但是最底層的民眾是買不起火槍的。所以針對的是什麽階層一目了然。
馬修隻造炮,卻不碰更容易出金幣的火槍。
一是火繩槍這玩意真的不好用。如果你舉著火把靠近火槍兵,即便是友軍,他們大概率也會一槍先把你擊斃了再說。
二是造出來不好賣,賣給地方?王室不弄死他才怪。賣給國王?他就三百人。難道去走私?這可不是羊毛。
他又不願意搞燧發槍。在有能力保護自己財富的前提下,馬修才會考慮去弄些劃時代的東西。實際上,給他一把錘子,他能敲出轉輪手槍來。
鑄鐵火炮不同,只是換個材料而已。提高點膛壓,增加點射程和威力。算不上決定性變革。鐵比銅便宜多了。只要國王想買,金幣也是大大的有。
馬修笑道:“我是馬修·霍金斯,家父是普利茅斯議會成員。正是因為我要去倫敦面見國王,這位船長才會有了這次的行程。”
面見……國王?
軍官頓時更客氣了:“你好,霍金斯先生。請理解……只是例行公事。”
馬修:“請便,不過我準備了些給國王的禮物,檢查時還請不要弄壞了。”
給國王的……禮物?
軍官:“……請放心。”
結果是草草了事。在貨艙轉了一圈就走了,連船長室都沒去。
確實是例行公事。
有特權果然有自由。如果是普通人,不但會吹毛求疵,沒毛病也能給你挑出毛病來。最後倒霉蛋們只能花錢求平安。普利茅斯也是這樣,馬修心知肚明。隻好扯著大旗退小鬼。
終於啟程了,眾人不禁又愉快起來。
馬修摸摸下巴,看來這線索斬不斷了。也不知現在的亨利八世對宗教究竟是個什麽態度。不過教會想要準確的質詢到這個軍官,難度也不小。
這時可沒有船舶登記制度。
走一步看一步吧。
沒有變化的生活其實挺無聊的。馬修覺得,這樣也不錯,還挺帶勁的。大不了老子當海盜去。
馬修從未覺得他有能力對抗教會。教會勢力龐大是有具體權力體現的。比如司法裁判權,宗教受職權,經濟收益權,信條規定權等等。是羅馬教廷在歐洲各地為所欲為的保障。歐洲各國你可以認為是教會的奶牛。
甚至他們都不算現代意義上的國家。
王權相對宗教顯然要進步多了。但對馬修來說,宗教的胡扯蛋更讓他難以忍受。任何一個有點常識的人都難以忍受,甚至他們自己人都難以忍受。
1521年,馬丁路德說:“請你們用聖經的道理來反駁我,如果做不到,我不會收回我的任何一句話。”
加萊附近,英吉利海峽不過30公裡寬。天氣好的時候,甚至可以看見對面的陸地。未來的英法海底隧道就在這裡。
馬修回憶了一下,發現這裡的位置真的是太好了。扼守海峽不說,無論是倫敦,巴黎,還是尼德蘭,距離都不遠。
難怪歷史上他們為此互相打的滿頭包。
麥克指著遠處的城堡:“霍金斯先生,以前國王當過這裡的總管。想不想去多佛港看看?”
馬修:“不,不想。”
這位還沒反應過來,他們的行蹤已經出了問題。反偵察思維這個時代幾乎沒有。
“直接去……不,先去一個有集市的地方。離倫敦和加萊都不要太近。總之很不順路就行。”
麥克有些詫異,不過他對這一片海域了若指掌。老板有要求,當然滿足。
馬修行李裡衣服有好幾件,但羅伯特、科恩和隨從們不行,他們必須換一身平常裝束。
可惜到了地方,集市卻沒開,又等了兩天。
額,集市好像沒說過。
16世紀英格蘭偏遠地方的集市就像趕集。沒人天天擺攤,這非常浪費時間,農夫們還要種地的。所以每周開一次集市,方便交換或者購買物品。既便於管理,又方便收稅。如果一周開兩次集市,已經算比較繁榮的地區了。
這麽一折騰,原本一天的路程變成了四天。好在需要換行頭的人不少,也不算浪費時間。
不過沒人敢銷贓,那些修道士的盔甲刀劍還在呢。
這個時代的倫敦,人口連十萬都沒有,不過看上去也熱鬧非凡。羅伯特笑道:“還是坐船快啊。馬修……倫敦的風土人情也是不錯的。”
馬修沒理他。
科恩:“霍金斯先生,幹嘛給那個……麥克……錢?他們又沒做什麽?”
馬修:“只是些金幣而已。他們去法國……回普利茅斯還要修房子,總是要用些錢的。”
科恩:“……那我呢?”
馬修看了他一眼:“……你?”
科恩一本正經的說到:“我也要修個房子。 ”
馬修奇道:“……你也想住在我的莊園裡?”
科恩:“為什麽不呢?我現在連祖傳的盔甲都賣了,除了幾個金幣,已經一無所有。”
馬修:“……隨你的便,你想住那就住那。”
羅伯特:“你這家夥……不是說想去當雇傭兵麽?我記得你只有一年的契約吧?”
科恩:“……雇傭兵薪水太低了。”
羅伯特翻了個白眼。
馬修道:“好了,那家旅館看上去不錯,如果有馬廄,今晚就住這裡。”
中年隨從插話:“少爺,如果您住的時間長,我建議你買一個房子。這可比整天住旅館舒服。而且更加安全。”
馬修立刻心動了。倫敦的地價未來幾百年肯定只會升,不會降。
十六世紀初,一英畝農地每年租金不過6個便士上下。買一英畝不過一兩個英鎊而已。雖然這是倫敦,但對於馬修來說,也貴不到哪裡去。
科恩只看見馬修掏錢,卻沒看見他撿了一條雙桅帆船,還有一票會砍人的手下。
當你有了第一桶金,第二桶就會容易很多。如果還有一定社會地位。那麽恭喜,你終於成為人類社會的玩家之一,脫離了芸芸眾生級別。
馬修給麥克的第一件工作就是拖羊毛啤酒還有錫礦石去尼德蘭,然後去瑞典購買鐵礦沙。這將增加羊毛與酒的利潤,與普利茅斯礦業人士增進關系。並大大降低鐵匠鋪的成本。
大航海時代,怎麽能沒有自己的船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