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晌午,李顯和宋漁就回到了西塘城。
前者帶著一群捕快回了縣衙,而後者則是去落腳的客棧換衣服。
見到王昌明後,李顯把劉王氏的案子簡單匯報了一下,然後就跑去班房裡寫卷宗。
其實也沒啥好寫的,主要就是把村民的口供記錄下來。
寫完歸檔,提筆又寫了兩封一模一樣的婚書。
【兩姓聯姻,一堂締約,良緣永結,匹配同稱。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
這年頭婚書的內容大同小異,都是些差不多的話,字數也不多。
故而李顯很快就寫完兩封婚書,並且在結尾寫上了今天的日期,以及他和宋漁兩人的名字。
不過至此婚書卻還不具備“法律效用”。
最終還得蓋上官印才行。
“馮叔~”
將兩封婚書藏在懷裡,李顯在一間偏房中找到了那個負責每日“監督打卡”的馮姓吏員。
後者原本是典吏,是潘主簿的下屬。
因此在潘主簿死後他就暫時負責管理著縣衙往來文書檔案,以及婚戶官印。
“李顯啊。”
見到李顯,馮典吏笑著抬起頭來:“怎麽?找我有事?”
自打李顯破獲劉禾詭案之後,衙門裡幾乎所有人都對他另眼相看,再加上最近他好像跟王昌明走的挺近,大家對他的態度更是親近了不少。
“沒啥事。”
另一邊,李顯笑呵呵的將剛寫好的卷宗遞過去:“馮叔,這是劉王氏一案的卷宗,我剛剛寫好,勞煩您瞅兩眼。”
“嗨,我看不看的都關系......”
馮典吏嘴上這麽說著,但還是接過來翻看了幾眼,隨口問道:“劉王氏卻是自盡?”
“嗯,村民都看著的。”
李顯一屁股坐下:“靖幽司的宋姑娘也去了,說不是鬼祟作怪,所以就按自殺結案了。”
“想來靖幽司不會在這種事上出岔子,便是真錯了,那也是那位宋姑娘看走了眼。”
“哈哈哈,這話倒是沒錯。”
馮典吏笑著合起卷宗,掏出鑰匙打開了一個上了鎖的小抽屜。
“行了,我這就把卷宗給王大人送去過目,待他看過之後便歸檔入庫......”
說著話,拿出官印在卷宗按了一下,馮典吏剛準備將官印放回去鎖好,便聽李顯突然說道:
“對了馮叔,眼瞅著馬上到飯點了,今兒中午咱倆去東來樓喝點唄?”
李顯往前傾了傾身子:“我請!”
“這......”
馮典吏是衙門裡出名的愛酒之人,聞言頓時兩眼放光,但嘴上還要推脫道:“這不好吧。”
“有啥不好的,擬平日裡那麽照顧我,我請喝頓酒是應該的!”
李顯不給馮典吏思考的機會,起身催促道:“你快去找王知縣吧,我就在這兒等著,待你回來後一同走。”
“這多不好意思,讓你破費......”
“唉,行吧,那我去去就回!”
估計是生怕李顯反悔,只見馮典吏故作扭捏的“思考”一番,然後還未等李顯再勸就又立刻答應了下來。
很快,他就拿著卷宗推門走了,腳步匆匆的模樣看起來很急切。
而李顯也在其腳步聲走遠後繞到桌子裡側,輕輕拉開尚未來得及上鎖的抽屜。
半掌大的官印躺在其中,其上刻有“西塘縣印”四字。
古代不似前世,
政府機關分的那麽詳細,所有政務都是由縣衙處理。 故而官印也只有一枚。
婚娶、入戶銷戶、房產買賣、經營許可......各種各樣的事務都需要蓋這枚印,所以官印一般都會交由專人保管,而不會放在知縣那裡。
否則這些知縣老爺整天除了蓋章就是蓋章,再也沒工夫乾別的事了。
“......”
從懷裡取出兩封婚書,攤在桌上。
李顯扭頭看了看窗外,見並無行人經過,這便拿起官印在兩張紙的末端連按兩下。
“砰!”
“砰!”
......
......
下午,東籬樓。
作為西塘城最好的一家客棧,靖幽司此番來查案的三人便落腳在這裡。
此時已臨近黃昏,那個叫“語文課”的百戶和名為崔三的總旗仍不知去處,只有宋漁默默坐在自己房間,看著窗外一點點西沉的日頭髮呆。
她已換掉了那農婦借給她的布裙,重新換上了一身青色長裙,頭髮梳理的整齊,臉色較昨晚也變得紅潤許多。
夕陽的映襯下,宋漁的眉眼更多幾分柔和,但眸中的情緒卻明顯不怎麽開心。
被逼要與李顯“成婚”,哪怕是假的,她也當然開心不起來。
甚至心中還總隱隱有種“背叛”了呂恆的負罪感......
“咚咚咚”的敲門聲響起,宋漁愣了一下,然後起身走去開了門。
門外正是酒氣熏天的李顯。
“你這是喝了多少酒?”
宋漁皺了皺眉,不知道為什麽問了這麽一句。
“還好,幾壺罷了。”
李顯擺擺手走進房間,一屁股坐在桌邊,拿起茶杯便將其中茶水一飲而盡。
“......”
眼睛瞪大,宋漁本想提醒“這是我的杯子”,但怎奈還沒等開口李顯就已喝完了。
於是她就隻好氣鼓鼓的“砰”的一聲帶起房門,旋即冷聲問道:
“婚契寫好了?”
“嗯。”
李顯一邊繼續大口灌著茶水,一邊從懷裡摸出那兩張婚契,順帶還掏出一小盒紅泥。
他自己先在“李顯”二字上了摁了指印,然後扭頭嚷道:
“過來按指印!”
“......”
沒有吭聲,宋漁面無表情的走到桌邊,低頭看向婚書。
長長的睫毛明顯顫抖了一下,可見此刻她心情有多麽複雜。
一行行黑色小字、兩人的名字、鮮紅的官印......宋漁打心底裡希望寫在自己名字旁的那兩個字是“呂恆”。
只可惜換不得......
緊緊咬著嘴唇,宋漁強忍著淚水和心中委屈,不想在李顯面前露怯。
因此她也沒有太多遲疑,很快就伸出食指蘸了一點紅泥,然後按在“宋漁”二字之上。
至此,一式兩份婚書便都蓋了官印和指印。
即便兩個當事人都清楚這是假的,但嚴格來說,這份婚書其實已經有了法律效用。
換句話說,李顯和宋漁現在已經是“夫妻”了......
“喏,這份給你留下。”
將其中一張婚書留在桌上,將另一張收入懷裡,李顯撇撇嘴:“你燒了撕了都無所謂,想要留個紀念我也沒意見。”
“行了,我走了。”
“哦對,記得後天子時去劉家茶鋪後的涼亭等我。”
撂下最後一句話,李顯來也匆匆去也匆匆,甚至都沒等宋漁說話就撤了。
看著推開又關起的房門,宋漁愣了愣,旋即抓起婚書便欲將其撕碎。
然而也不知為什麽,她的手幾次顫抖,竟愣是沒能真的撕下去。
“哼,我要留著,以後也以此威脅你......”
小聲嘀咕了一句更像是“自我開脫”的話,宋漁雙手慢慢垂下,又低頭看了一眼婚書上的官印和指印。
“呂郎,對不起啊......”
“可這是假的,不做數的......”
“我的心裡只有你,你說過的,等我這次回長安我們就成婚......”
“到時候我們也會有這樣的婚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