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李顯依舊是在卯時起床,天剛蒙蒙亮時便出了門。
李宅距縣衙有七八裡路,李顯沒有馬,更別說馬車這種東西了,所以每天早上都得徒步近一個小時上班,晚上再走一個小時下班。
通勤比前世都特麽的辛苦。
不過這也是沒辦法的事。
因為李顯雖然是一名光榮的捕快,但其實並沒有“編制”,嚴格來說只是個臨時工。
大唐地方衙門實行“官吏役”製。
知縣、縣丞、主簿這些為“官”,有品級。
再小一些的為“吏”,有編制,但沒有品級。
最後便是如李顯這樣的“三班衙役”,只能算是替官家做事的普通人,就連俸錢都是各縣自籌,而不是朝廷給的。
所謂“三班”,指的是“皂班、捕班、狀班”。
皂班衙役就是前世電視劇裡升堂時手拄仗木喊“威武”的那群人,相當於“法警”。
捕班衙役又叫捕班快手,簡稱捕快,負責偵案抓人,相當於“刑警”。
狀班則是看守城牆、大牢、庫房的,相當於“民兵”。
三班的工作職責不同,對簽到的要求也不同。
就李顯來說,他每日只需早晚各來衙門畫卯一次,然後有案查案、沒案巡街,比較自由,偶爾摸摸魚也沒人會發現。
除去多少有點危險之外,可以說算是一份很不錯的工作了。
“咦,李顯,你不去查劉禾的案子?”
班房裡,負責點卯的典吏見李顯在錄冊上寫的是“城巡”,不由得好奇道:“出了這等大案,還巡街做什麽?”
“嗨,還不是因為劉母說她看見是我殺的人。”
李顯笑了笑:“王大人怕有人說閑話,便沒讓我繼續查案。”
“我看呀,那劉王氏八成是嚇傻了。”
旁邊,另一個前來點卯的衙役接茬道:“要麽就是記恨於李老弟沒看上她家閨女,想要借此報復李老弟。”
“你別說,保不準真是如此。”
典吏撇撇嘴:“昨日王大人問劉王氏話時我就在旁邊,越看越覺得她好似心中有鬼。”
“好在當時茶鋪裡有不少鄉親作證,否則李顯還真難撇淨乾系。”
“唉,要麽說最毒婦人心呢......”
你一句我一句,典吏跟那個衙役便這麽聊了起來,話題很快就扯到了幾年前一樁“老婆出軌毒殺親夫”的案子上。
而李顯在聽到毒婦不叫金蓮之後就沒了興趣,跟兩人打聲招呼,然後就晃悠悠的出了縣衙。
沿街一路走著,此時日頭已完全升起,路邊的商鋪開門了大半,一些小販也挑著貨擔開始走街串巷的叫賣了。
零零星星的吆喝聲不怎麽響亮,還不比起早貪黑的夏蟬來的賣力。
路過一家早點鋪子時,李顯坐下要了碗白粥,倆炊餅,細嚼慢咽的吃了足足一刻鍾。
帶薪吃飯,肯定要多墨跡一會兒。
一直等到晨霧完全散盡之後,他才拍拍屁股站起來,不快不慢的往劉家茶鋪而去。
“顯哥慢走哈!”
身後,店家的喊聲格外輕快。
他一邊收拾著碗筷,一邊美滋滋的把三枚銅錢收進懷裡。
最近幾天也不知怎麽的,顯哥吃完飯竟都會付錢了。
難道是良心發現?
還是......
“咦?秦姑娘來了?”
眼睛忽然一亮,店家收拾完桌子一抬頭便看到了站在面前的秦雲苓。
“嗯,還是老樣子。”
秦雲苓柔柔一笑,斂裙在李顯方才的位置坐下。
“哎,好嘞......”
店家搓搓手,沒忍住又偷看了秦雲苓好幾眼,這才戀戀不舍的轉身走了。
而秦雲苓則是端端正正坐在位子上,絲毫不在乎周圍食客時不時投來的目光,表情自然的扭頭看向那個已經走遠的人影。
繡眉微簇,晨風拂動裙角,露出一雙白皙的腳踝。
左踝空空如也,右踝上好似紋著一個小小的圖案。
不過由於被布鞋的綁帶遮擋住了一部分,因此看不太真切。
......
......
辰時末,李顯又一次站在了劉家茶鋪之外。
出了這樣大的事,茶鋪自然沒有開門。
但那“茶”字招幡卻並未收起,如今依舊在風中搖晃,可見劉家老兩口早已顧不得這些小事了。
在茶鋪外站了一會兒,李顯轉身走進一條小巷,背靠巷牆開始發呆。
然後過了沒多久,伴隨著一陣急促的腳步聲,張大便不知從哪裡鬼鬼祟祟的冒了出來。
“給。”
左右看了看,他快速從懷裡摸出一本卷起的書冊塞過來,略顯緊張的嘀咕道:
“李老弟,你這可是逼我壞規矩啊。”
“快點看吧,等會兒我還得趕緊送回去。”
“張哥,多謝了。”
接過書冊,李顯立馬低頭翻看,同時嘴上應付著:“你放心,等這事兒完了咱立馬去滿香樓。”
“咳,不著急......”
張大乾咳一聲,口是心非的表態道:“李老弟,我幫你是因為咱倆的交情,不是為了別的。”
“我懂我懂。”
李顯抬起頭來拍了拍張大的肩膀:“張哥,我請你去逛青樓也只是因為交情,跟你讓我看卷宗沒關系。”
“李老弟,我就知道你這人能處!”
“嗨,張哥你也夠仗義!”
“李老弟,不是我自誇,老哥我別的本事沒有,但對兄弟......”
“張哥,要不先容兄弟我把卷宗看完?”
“啊,好......”
“......”
一頓商業互吹過後,李顯又一次將注意力集中在了手中卷宗之上,而張大則在旁邊不時解釋幾句。
很快,劉禾一案的初步調查情況他便基本了解了。
跟此前自己與張大的勘查結果差別不大。
劉禾確是死於尖刀刺喉,且身上無其它打鬥掙扎的痕跡。
凶器是劉家之物,據老劉頭回憶一直都在柴房放著。
有當時在茶鋪飲茶的茶客說看到是劉禾主動離開的前堂。
案發後,劉王氏是第一個目擊者,口供中仍堅稱看到凶手就是自己。
案發現場第一時間僅有劉禾和劉王氏兩人的腳印,周圍也無任何血跡。
簡單總結,目前仍沒有找到一個明確的偵查方向。
快速將整本卷宗從頭至尾掃了一遍,唯獨看到死者遺物一欄中“繡雙魚香囊一隻”時, 李顯的眼神稍稍停滯了一下。
“張哥。”
片刻之後,他合起卷宗遞還給張大,輕聲問道:“你們接下來打算怎麽查?”
“唉,現在主要是不知該不該聽信劉王氏的供詞。”
張大苦惱的搖搖頭:“若信她的,那便要將城中所有與李老弟你模樣相似之人帶回去挨個審一遍。”
“若隻當她是胡言亂語......那恐怕就得按自殺來結案了。”
“自殺?”
李顯先是一愣,旋即又好像明白了什麽:“張哥,這是不是王知縣的意思?”
“嗯,聽說刑部有個缺兒,王知縣為此已經走動了數月,眼瞅著就能高升了。”
張大四下看了看,壓低聲音回答:“雖說一樁命案算不得什麽,但也保不準就成了旁人的把柄。”
“畢竟盯著這個缺兒的人可不少。”
“是麽......”
李顯皺了皺眉:“可劉禾擺明了沒有理由自殺。”
“唉,這種事誰又說得清呢。”
張大歎了口氣:“更何況這案子如今看來就像是自殺,如此結案誰也挑不出毛病。”
“所以......”
李顯頓了頓:“還有幾天?”
“......”
有些驚訝的看著李顯,張大沒有立刻回答,似乎沒想到前者竟能問出這個問題。
不過猶豫了一下後,他還是輕聲說道:
“兩天。”
“兩天之後若還查不到凶手,就以自殺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