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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定天下》科普章
  孫武在考察春秋作戰經驗後,曾告誡人們攻城“為不得已”時采取的一種下策。但至戰國時,攻城作戰則成為重要的作戰樣式之一,成為軍事家們研究的重要課題。《孫臏兵法》就曾根據地形條件,將城池區分為可攻的牝城和不宜強攻的雄城兩種類型。可惜目前尚未發現當時記述攻城戰術的專著,僅《墨子》在論述守城戰術及城防設施時,曾將戰國時期攻城戰法總結為12種。這12種戰法雖然不夠詳盡,而且將攻城器械與攻城戰術混淆在一起,但也足以說明當時的攻城戰法已較前大有發展。《墨子》所述攻城戰法為:臨、鉤、衝、梯、堙、水、穴、突、空洞、蟻傅、轒轀及軒車12種。其中臨車、衝車、鉤援、梯、堙及蟻傅、轒轀7種,為春秋時即已采用的器械和戰法。軒車,也叫巢車,其形製和性能基本與臨車相同。其他4種,則是在春秋戰法基礎上發展而來。水,即引水灌城的戰法。由於當時城池均建築於河畔或兩河交會之處,所以攻城軍隊在久攻不下時,往往采用築壩積水灌城辦法。如周定王十四年(前455年)的晉陽之戰,智伯久攻不下,乃於周定王十六年(前453年)截引晉水灌城。城內趙軍幾乎全軍覆沒。又如周赧王三十六年(公元前279年),秦將白起攻楚,包圍了楚都鄢城(今湖北宜城東南),白起在鄢西築壩,引水灌城,城中軍民溺死者達數十萬人。再如秦王政二十二年(公元前225年),秦將王賁攻魏,圍魏都大梁(今河南開封),決黃河和大河之水灌城,結果城毀魏亡。穴,主要指以地道作業破壞城牆、為攻城部隊開辟通路的戰法。《墨子》稱之為“穴土而入,縛柱施火”。實際上,穴攻就是通過地古代城市攻守作戰,有極大的參考價值。戰國時期的城市設防,基本上是以城牆為主體、以永備工事為骨乾的環形防禦體系。通常情況是:城市周圍有夯土城牆一道或兩道。城牆內側修有環城馬路。城牆外側設有三四道人工障礙。凡遠射兵器射程之內的地區,平毀一切地物,以掃清射界、視界。距城5公裡處,有一道警戒線。距城15公裡以內地區,實行堅壁清野,一切人員及可能為敵利用的物資(如木料、糧食、畜禽等),全部轉移至城內,有時還將攜帶不了的物資焚毀,並在井內下毒。此外,在城外各要地,往往築建小據點(亭),特別重要的地方,甚至構築由三個支撐點組成的大據點,以一定兵力防守,以迫使敵軍過早展開,遲滯其進攻行動。另在通往國都(主城)的大道上,每隔一定距離建一據點(郵亭),內設烽燧,與國都保持聯系。郵亭周圍設7米高的圍牆一道和外壕兩道,有一定防衛能力。其築城和守城戰術方面的情況大致如下:(一)城牆工事和守城戰具城牆頂部,一般寬7至10米。頂部內外兩側,築有厚約1米、高約0.6至1.4米的女牆(堞、俾倪),外側女牆較高,中部開有外寬內窄的射孔(爵穴),牆上築有垛口。城牆四角及城門頂部,築有土木結構的敵樓。每隔180米,修建一座突出於外側女牆約3米的木樓,它不但可用以消滅城下死角,又可據此對爬城之敵實施交叉側射,形成有翼側掩護的三面防禦。每隔360米,修建一座突出於內側女牆約4.6米的木樓(立樓),以備同突入之敵戰鬥時,消滅城牆內側下死角。每隔180米左右,還在外側女牆內築建土樓一座和木橫牆(隔棧)一道。敵人如登上城頂時,土樓用於據守,

橫牆用以阻止敵人向兩翼擴張。橫牆一般高3米,由削尖頂端的木樁聯結而成,開有可啟閉的小門,供守軍平時通行。根據戰鬥需要,城牆上按地段存置一定數量的作戰物資。規定每50米至90米放置拋石機(籍車)1座,每20米左右存放修補城牆工事的柴捆(柴搏)20捆,每45米左右設置鍋灶、水甕及沙土,每4米左右存放弩、戟、連梃、斧、椎各1以及若乾石塊、蒺藜等。在眾多的作戰物資中,比較重要的新型守城器械有以下幾種:(1)連弩車,即可以連續發射大矢或小矢的大型床弩,僅弩機即用銅75公斤,需10人操縱使用。弩身裝有簡單的瞄準具(儀),弩身還可以上下活動以改變射角。(2)轉射機,即安裝在可以轉動的木架上的弩。每弩由2人操縱,射手可操縱其任意變換射向。(3)懸脾,即由轆轤、鐵索和滑輪操縱、能沿城牆外壁上下移動的小木堡。堡內1人,持5.5米長的兩刃矛,擊刺爬城敵軍。由4人操縱升降。(4)累答(籍幕),即防矢石的軟簾。當敵軍以密集隊形蛾傅爬城時,可將懸掛於城堞外的累答點燃,用烈火覆蓋爬城敵人。(5)火捽,即火檑木。在2.5米的車軸兩端安裝車輪,在車軸上用荊棘條捆裹大量柴草製成,當敵軍以密集隊形攻城時,點燃柴草,砍斷吊索,從城上向下方的敵群滾去,用以砸、燒敵人。  城門與春秋時一樣,共有兩重。門洞中部,另建一道轆轤操縱升降的懸門(板閘門),在敵軍攻破大門時放下。懸門及大門門扇上,開有若乾弓弩射孔,用以射擊攻門的敵軍。為防止敵軍以火箭(煙矢)或其他引火器物焚燒城門,在懸門及門扇外倒塗有一層厚泥。城上門樓中,放置若乾貯水容器及滅火用具,如陶甕及帶2米長柄的麻袋和革盆等,同時在城門及懸門外側門洞頂部,鑿有一條適當寬度的塹溝,以便當城門燃燒時,用帶柄的濕麻袋及革盆盛水,由塹溝向下撲滅門火。城內的環城路與各主要道路連接,城門兩側及四城角處構築登城梯道或坡道,以便於兵力和作戰物資機動。通常在城牆底部,每隔約200米,修建一條由城內通向城外的通道——突門,以作為突擊隊出城反擊的道路。在通道內築建窯灶,安裝風箱、貯存柴草及準備塞門的連軸車輪,以備敵軍衝入突門時鼓煙薰敵及堵塞通道。必要時,在城內距環城路適當距離處,再修築一道土牆(傅堞),由環城路與土牆之間挖壕取土,壕深一般為3.5米,寬約3米,壕內填塞樹枝柴草。一旦敵軍突入城內,守軍預備隊可據土牆防守,並可引燃壕內柴草,在城牆守軍與土牆守軍夾擊下,將突入敵軍殲滅於此狹窄地帶內。當柴草燃燒畢,即成為內土牆之外壕。(二)城池外圍障礙配系構築與設置障礙物,通常以城池外圍為主。在距城牆2.5米范圍內,環城設置5行尖頭木樁,高出地面約0.5米,交錯埋設,用以遲滯和阻礙登城敵人行動,同時可以殺傷在登城過程中摔下的敵人。在尖頭木樁障礙帶外,設置一道寬約2.5米、類似鹿砦的障礙(裾、薄),以阻止敵人,特別是阻敵雲梯接近城牆。在守軍出入的方位上,留有通路(裾門),通路上仍放置鹿砦,但不深埋,可以移動,並在城上正對通路的位置設置標記。在城門外約10米處,挖一深壕(陷阱),上設“轉關橋”。橋僅中間一粱,梁兩端有橫木,橫木由凸出壕沿的木榫支撐,木榫可由繩索操縱使其伸縮。當木榫凸出時,橋面平穩,可以正常通行人馬。當敵人行至橋上時,拉動機關,木榫縮回,橋面以梁為軸翻轉,橋上人馬跌入壕中。護城河是最外一道障礙。河底插有竹簽樁(竹箭),長短相雜,交錯埋插,最高尖端在水面下10厘米左右,以免被敵軍發現。在正對城門的河上設有起落吊橋。也有在護城河以內地帶,再設置一道木籬欄障(藩),或修築一道土牆(馮垣),並派出一部兵力據守。當敵軍進行填河作業時,可依托藩、馮桓等工事,用弓弩射擊敵人,或點燃柴草,以風箱鼓風,用煙、火薰燒作業的敵人。另外,城上還備有'藜等移動性障礙物。蒺藜是以鐵或硬木製造的刺釘,有四個鋒利的銳尖,任意置於地上,總有一尖朝上,可以刺傷敵人。臨戰前用“蒺藜投”(一種小型拋石機)撒布於敵軍行進的地

  段上,以破壞敵軍的戰鬥隊形和遲滯敵軍的進攻速度。(三)警戒及通信聯絡城牆上各敵樓配置有值班人員,以觀察敵情;此外,每隔60米左右,還建有觀察亭(坐候樓)1座,內設晝夜觀察哨。在距城5公裡處,環城建一道警戒線,每隔一定間隔,在製高點上設3人觀察哨所1個。由哨所向後,每1.5公裡左右設1個聯絡哨,用目視信號同警戒線觀察哨、城上觀察哨保持聯絡,傳遞信息。當時規定的目視號有:發現敵軍時,舉1幟;敵軍向警戒線接近時,舉2幟;敵軍進入警戒線時,舉3幟;敵軍向城市開進時,舉4幟;敵軍接近城郊時,舉5幟。夜晚則舉火為號。另外在城外各交通要道、關卡等處,設置3人1組的斥候(潛伏哨),其任務是偵察敵人行動和捕捉敵諜,夜間則在警戒線內外進行巡邏。一旦敵軍大部隊進至城郊、即將圍城時,則撤收城外所有警戒。敵軍開始攻城時,由城上當面守軍指揮官——亭尉發出信號,向指揮部或友鄰報告和通報敵情。例如當時規定:敵軍接近護城河時,擊鼓3通、舉1幟;敵軍填塞、渡護城河時,擊鼓4通、舉2幟;敵軍進至藩障時,擊鼓5通、舉3幟;敵軍進至馮垣時,擊鼓6通、舉4幟;敵軍通過鹿砦接近城牆時,擊鼓7通、舉5幟;敵軍開始登城時,擊鼓8通、舉6幟等。在戰鬥中,城上守軍需要後方支援時,也是以規定的旗幟信號報告及通知。例如,需敢死隊支援時舉蒼鷹旗,需大批人員支援時舉雙兔旗,需要補充弓弩等遠射兵器時舉狗旗,需補充劍盾等格鬥兵器時舉羽旗,需火戰器材時舉赤旗,需滾石使舉白旗,等等。(四)兵力部署與守城戰法守衛城上工事的正式戰鬥士兵,均按1.84米密度配置1人;輔助防守人員,按2.3米密度配置1人。這是當時計算守城第一線兵力常用的標準。輔助防守人員,基本上是從全城居民中按成年男子25%,成年女子50%,老弱人員25%的比例征集的。所征人員按照性別、年齡及身體條件分編為三軍:“壯男為一軍,壯女為一軍,男女之老弱者為一軍”。通常,壯男之軍“盛食厲兵,陣以待敵”,隨時準備投入戰鬥。壯女之軍構築工事,設置陷阱,掃清射界、視界,有時還要運送作戰物資。老弱之軍擔任部分後勤保障,負責飼養牲畜,采集給養及柴草等工作。以上是正常情況下計算守城兵力的標準和人員部署原則。若敵軍以較大優勢兵力攻城時,在敵主攻方向上的守兵密度要相應加大。《墨子》曾根據當時的戰爭實踐,以10萬之敵攻城為例,認為攻城軍隊所采用的隊形不會超出四種。即使敵方投入最大兵力攻城,主攻方向的正面充其量也不過920米。在這樣寬的正面防禦時,配置包括正式戰鬥士兵及輔助防守人員在內的兵力,可按照每2米設置9人的密度計算,以4000名守兵嚴陣以待,完全可以抵禦住敵軍的進攻。針對敵方攻城的戰術、技術,最主要的守城戰法,大致有下述幾種:其一,抗“高臨”。攻方若使用臨車及高台(羊黔)戰法時,是企圖製造居高臨下的有利地勢,以便充分發揮弓弩及拋石機等遠射兵器的威力。因而,守軍就須“以高製高”,在城上建造“行城”(也叫台城)。行城一般高於城牆7米左右,其上再築約1.4米高的女牆。這樣,連同城牆,總高度可達25米以上。以當時的生產技術,不僅無法制造如此高的臨車,即使攻方積土為台,在時間及人力、物力上,也存在著很大的困難。這樣,就可以殺傷壓製“羊黔”和臨車上的敵軍,挫敗敵居高攻城的企圖。正如《通典》所說:我築行城“高於敵台一丈以上,即自然製彼,無所施力”了。其二,抗“蛾傅”。當敵軍攻破馮垣和障礙,開始用雲梯等器械和密集隊形登城時,城上守軍則由正面女牆、側面木樓和各個沿牆上下的“懸脾”中,以弓弩、籍車、滾木、礓石以及兩刃長矛等殺傷爬城之敵。同時點燃煙灶,並撒布細沙、柴灰、稻殼、草屑等物,薰嗆、迷盲敵人。此外,向下傾倒開水和投放燃燒的“累答”、“火捽”等,以殺傷密集的敵群。當部分敵軍爬至女牆時,守軍則以連梃、長椎、長斧、長鐮等近戰兵器,打擊和砍殺爬城之敵。敵軍若乘夜暗爬城時,守軍即點燃貯備的火炬,由女牆“爵穴”中伸出牆外照明。守軍在火炬照明下, 可以清楚地看到爬城的敵軍的行動,而敵人則不可能看清城上守軍的情況,陷入被動挨打的困境。假如部分敵人翻過女牆、登上城頂時,據守土樓的人員即依托土樓抗拒,待支援部隊趕到後,相互協同,將登城之敵消滅於兩“隔棧”之間的地段內。其三,抗“穴攻”。攻方以地道作業破壞城牆,或利用地道潛入城內,都屬於“穴攻”戰法。守軍通常采用“以穴製穴”的方針進行對抗。首先以瞭望、甕聽法發現和確定敵軍進行地道作業的方位,然後向敵實施地道作業,與敵地道貫通時,即以各種攻擊手段挫敗之。此外,地道內還放置有狗,利用狗靈敏的聽覺來偵聽敵蹤。這是我國歷史上使用“軍犬”的最早記錄。如果敵軍崩毀某段城牆出現缺口時,守軍即迅速以“柴搏”進行補堵。其方法是:在原城牆外側位置的崩土上,埋設高4米以上的木樁,樁距約20厘米,將木樁連接為柵,然後用柴捆縱橫交錯地堆放於木柵內側,連接斷牆,封鎖缺口,情況允許時,還可在外側塗抹厚泥,再以毛柴、土塊、碎石等將柴垛塞滿填平,盡可能使之堅實,以利日後能在上面建築女牆。其四,抗水淹。當攻方使用築堤積水灌城的戰法時,守軍一般采取疏導的方法對抗。根據地形地勢,在較低位置,挖渠或挖井泄水。也有的組織突擊隊,在城上遠射兵器掩護下,乘船實施突然出擊,掘開敵軍所築堤壩。決堤不僅可以泄水,有時還可以倒灌敵營。例如前述晉陽之戰,趙襄子就是乘夜掘開智伯所築晉水大堤,使晉水反灌智伯軍營轉敗為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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