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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定天下》科普章―攻城戰(還在開會)
  國防工程,主要指保障國家軍事行動順利進行和提高軍隊戰鬥力、生存力以及阻礙敵軍行動並增大其傷亡率的各種工程設施。中國古代的國防工程基本上是以城池、長城為主體的築城體系。城池築城體系,就是以牆壕為主體,與其他工程設施及保障設施共同組成的環形防禦工事,即封閉型的點式築城;長城築城體系,是在城池築城體系基礎上發展而來,即開放型的線式築城。早在先秦時期,人們就把城池看作是重要的國防設施之一。如《管子·權修》中說:“地之守在城,城之守在兵(武器),兵之守在人,人之守在粟。”《吳越春秋·闔閭內傳》記伍子胥的話:“凡欲安君治民、興霸成王、以近製遠者,必先立城郭,設守備,實倉廩,治兵庫,斯則其術也。”《墨子·七患》說:“食者,國之寶也;兵者,國之爪也;城者,所以自守也。此三者國之具也。”《尉繚子·守權》說:“池深而廣,城堅而厚,士民備,薪食給,弩堅矢強,矛戟稱之,此守法也。”這些說法的共同思想,都是把城池、武器和糧食看作是國家設防的基本內容。春秋時期的戰爭,以車戰為主,對高聳的城牆和深廣的壕溝無能為力。依托城池作戰的守軍,只要有必需的守城武器和足夠的糧食儲備,以有限的兵力就可在相當長的時間裡,抗禦住優勢敵軍的進攻。因而,為了保存自己,各國諸侯競相增修、新築和擴大自己的都城,同時還在敵國主要方向的戰略要地構築軍事據點,派軍戍守。當時稱這種據點為“塞”。如晉君“使詹嘉處瑕,以守桃林之塞”,使女寬守闕塞等。各國大夫乘機也在自己的領地、采邑築城,於是在春秋時期出現了中國戰爭史上第一次築城高潮。如魯國僅新建城池就有19座,吳國在闔閭之後有文獻可查或有遺址可尋的城池就有18座。但當時人口尚少,亦不密集,如《戰國策·趙策》所說:“城雖大,無過三百丈者。人雖眾,無過三千家者。”從考古發掘的資料來看,城內各居民點遺址出土過大量農具,各居民點間亦尚有大面積沒有建築物的空曠地,和城外居民的聚落遺址相比,沒有顯著的區別。說明當時大多數城內居民仍以農業生產為主。所以這時的城池,除大的都城外,一般城池還不具備足夠的經濟性質,嚴格地說,還屬於設防城堡性質,尚未形成商業比較繁榮的城市。

  隨著鐵工具的逐漸推廣和普遍使用,至戰國時,農業已發展為犁耕農業。這擴大了與手工業的分工,從而引起商品、貨幣關系迅速發展,於是城池的性質發生了重大變化。特別是大的都城,由政治、軍事性質為主,發展為在經濟生活中起重要作用的“城市”。從考古和文獻記載看,戰國的城市主要有以下三個特點。(1)城市數量增多,人口密集度空前提高。據《帝王世紀》估計,戰國中期中原地區人口總數約1000余萬。最大的都城有7個,略小的都城有10個左右。各國都城人口總數當在200萬左右,其中最繁華的是齊國國都臨淄,人口高達三四十萬。各國共有郡城三四十個,每郡城平均人口亦當有數萬。此外,還有近800個縣城,每縣城人口也不下數千。這表明,戰國時期整個中原地區總人口的三分之一以上,都集中居住於城市之內。(2)城市規模和城牆范圍有所擴大。戰國時期的大小城市,四周均有城牆及護城河,但面積較前有所擴大。除早在春秋末期就已高度發展的齊都臨淄外,其他都城一般在15平方公裡以上。

如燕昭王營建於公元前311年的燕下都(今河北易縣)由兩個方形城池聯結而成,城牆東西長8公裡,南北寬約4公裡,面積達30余平方公裡。趙敬侯於公元前386年徙都邯鄲後新建的都城,由宮城和郭城共同組成。宮城由3個呈“品”字形的堅固小方城組成,面積約3平方公裡;郭城為長方形,東西寬3公裡,南北長約5公裡,面積約15平方公裡,總計面積約18平方公裡。魏國前期都城安邑(今山西夏縣),由內、外兩方形城組成。宮城周長約3公裡,在郭城中間;郭城周長約15.5公裡,面積也達15平方公裡以上。這些遺址基本反映出戰國大城市的整個面貌。至於一般郡、縣等小城,也大都超過或等於所謂“三裡之城,七裡之郭”的范圍。(3)城牆厚度、高度增加,宮城位於製高點。西周時期的城牆,其夯土主牆,一般均厚10米左右,夯層大體厚10厘米;至春秋後期、特別是至戰國時期所築城牆,一般均已增厚至20米左右,有的達40米,夯層也增為20厘米。這說明夯築技術有所提高。從發掘的魯國都城曲阜城牆剖面夯土可以明顯看出,該城經過五期夯築加修。第一期即始建時的夯土,並不怎麽厚。以後又增築4次,至第四期、即戰國時,已增厚至20米以上,有的地方厚達40米左右。城牆增厚,有利於防禦敵軍破壞城牆。例如敵軍若以“穴攻”手段,挖空城基使城牆倒塌時,因城牆厚度大,敵軍進行地道作業就需要很長時間,守軍可以時間充裕地對付敵人;即使敵軍能夠挖空一段城基,由於牆厚,也只會平均下沉,且易於修補,而不致像單薄的城牆那樣,因牆基被毀失去重心而倒塌。敵軍若以水淹城時,厚牆就成為堅固的堤壩,不致在短時間內因水浸而崩塌。城牆的高度,春秋以前一般在10至12米左右, 至戰國時,多數城牆已增高至15米以上。以新鄭韓都故城(原為鄭都,公元前375年韓哀侯滅鄭後遷都於此,故一般稱之為“鄭韓故城”)為例,現存城牆為春秋、戰國兩個時期夯築而成,至今殘高尚有15至18米。再如趙都邯鄲,現存部分城牆,仍有殘高12米以上。  宮城,特別是宮殿位置,一般都設於製高點上,以便於瞰製全城。而宮殿又都是築建於夯士高台之上,如趙都邯鄲宮城西城的宮殿土台遺址,長寬各260米,高出地表面達19米,這當然不僅僅是為了表示尊嚴。總之,戰國時期的城市,包括都城和一些郡城,已經和後來整個封建社會的城市一樣,具有三特性:即政治性、軍事性和經濟性。政治上,它是一定區域內的統治中心或政權所在。經濟上,它集中一定的財力、物力和手工業及商業。在軍事上,它往往是扼居於戰略要地,並擁有相當的防禦手段。三者之間,相互有機地聯系著,達成辯證的統一。當然,它們也並非總是三者並列,不同時期、不同地點的城各有側重。由於城市的規模擴大和數量增多,由於城市在政治、經濟、軍事上都處於重要地位,由於當時的戰爭性質已發展為封建兼並為主,在戰爭內容上表現為七大國激烈角逐、爭城奪地,所以城市便自然地變為戰爭爭奪的重要目標,從而使城市攻防作戰大為增多。據不完全統計,戰國時期較大的作戰行動共219次,其中2/3以上與攻守城池有關。如公元前286年,秦將白起攻魏,僅此一次作戰,就攻佔魏國大小城池6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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