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湯米·羅瑟夫,十四歲,學生。
我殺人了。
確切的說,我拿著鐵鍬,站在血泊裡,映入眼簾的是一具被弄得嚴重變形的肥胖屍體,看上去手腳全斷了。我注意到身旁的桌子上有一張紙條,上面寫著:埋了他。
按理說我應該辦不到,那屍體少說也有350磅左右,而我才不到二百磅。但我出奇的冷靜,腦子裡冒出一句Fear doesn't shut you down, it wakes you up.(恐懼不會打垮你,它會喚醒你。)
總之我最後還是成功把屍體扔進了挖好的坑內。
首先感覺到的是虛脫一般的累,緊接著冒出一個疑問……坑是誰挖的?是那個給我留字條的人挖的嗎?想到這我拿出了裝入口袋的字條……”
“沒了?”
“沒了?”這問題沒頭沒尾的,我不知道她到底在問些什麽,所以我重複了一遍問題。
“你有病啊?”
我看見了她身後玻璃的反光,裡面有鏡像反射的Psychological clinic字樣。
於是我說:“這個問題應該由你來告訴我答案……”
我失憶了,我最後的記憶是我被比利打了一拳,在肚子上,這讓我直接在校車內吐了出來,肯把我的校服外套脫掉當成拖把,用腳踩著清理地上的穢物,最後用來綁住我的雙手。兩隻手被綁在欄杆上,只能任他們羞辱卻無法還手,然後我坐在這,面前的漂亮女生問我:“沒了?”
我問她為什麽我會在這,她一臉嚴肅的說我是個精神病,我殺了人,動機大概是仇恨,當天放學,在校車上又一次被當成出氣筒,還被人像狗一樣綁起來,最後一個下車。
第二天我起了個大早,去到了相對較近的比利家,找到了前一天晚上動過手腳的後門,輕手輕腳進入了比利的房間,殺了他。
逃離過程中被她撞見,被她追上,被她製服。
據她所說,我告訴她的是,當我站在那扇打開的門前,手裡已經拿好了一張字條,上面寫著:殺了他。
她用槍指著我,威脅說如果不配合就殺掉我,讓我拿出字條,上面確實寫著殺了他的字樣。
接著我被她一路用槍指著來到這裡,我說出了埋屍體的事情,講到這的時候我告訴她無論是殺人還是埋屍,我都沒有記憶,我的記憶還停留在校車上。
她沒有接話,而是自顧自的轉過身去,面對著書櫃翻查資料,說我目前已經表現出了三個人格。
我靜靜地聽著,在她說到字條時把手伸向了口袋,我摸到裡面有兩張字條和一支隨身攜帶的迷你圓珠筆。
我慢慢掏出紙條,發現那張寫著殺了他的字條背面,還歪歪扭扭、好像寫字時根本沒在看一樣寫著:殺了她。
我沉默了好一會兒,她注意到我的反常,詢問我的情況。我隻說自己在消化這些記憶。
收好紙筆後起身走到她身邊說“我來幫你一起查吧。”
她側過臉瞥了我一眼“找人格分裂症的相關資料、病例,查查你……”
她沒能說完,因為我突然用書脊砸向了她的鼻梁,那本書挺厚的,也很重,我不敢給她喘息時間,如果讓她騰出手拿槍,我會死的,我真的很怕。
……
湯米花了十分鍾殺死她,從她口袋裡翻出了兩本證件。
“克萊爾·戴利,私家偵探、心理醫生,我都不敢想象,如果不除掉你會有多大麻煩。
從頭到尾都只有我和他,字條只是用來防止他突然醒來控制身體的保險方案,並不是來自另一人格的指示。
要不是殺人埋屍讓我太累,也不至於被你製服,你掏出槍時我怕極了,但不知道你有沒有聽過一句話,潛水者若是想著鯊魚的巨口,就絕不可能采到寶貴的珍珠。
我用桌子掩護,悄悄在字條背面寫下了指示,然後找個合適的時機讓他重新控制身體,而當時的你卻認為我是一個靦腆的人格,正在因為緊張而尷尬的捏著自己褲子。
時間不早了,你這兒好像正好在我們校車接送的路線上啊,我還得趕著去殺另一個,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