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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旅記1異世之旅》三十六礦洞
  然而叔叔還沒有停止的意思,提起刀又是一下。我繼續用失去手的左臂擋住,可這一下沒有落到我的身上。

  我抬頭一看,警察已經把叔叔製服了,而我也因為失血過多昏了過去。

  不知過了多久,我終於醒了過來。我看看四周,發現自己躺著醫院裡,左手處已經被包扎好,周圍的人都在和自己的家人朋友聊天,沒有人在意我。

  我又躺在病床上,思考著下一步計劃。過了許久,一個護士走了進來,逐個檢查病情,我也才被大夥注意。

  “小朋友,你好啊!”護士微笑的向我招手著說道。殊不知我早已想好對策。

  “叔叔不要打我!不要打我!”我害怕的蜷縮在床角,顫抖地說道。

  護士再次和我說話,我依舊這個樣子,讓護士毫無辦法。

  這時旁邊的一個人說:“這個孩子可能被嚇壞了,先讓他安靜一下吧。”

  護士是個實習生,也只能先聽從周圍人的辦法。後來護士來了好多次,我也依然是她一來我就這樣,連續了好多次,護士實在沒辦法,只能叫主治醫生來。

  最後主治醫生給我定了個精神失常。臥槽,說我是精神病?

  最後我稀裡糊塗的在精神病單人間裡待了兩個多月,在這期間我稀裡糊塗的得到了一份精神病證明,還看了兩個多月的法律書。

  最後出院時我的主治醫生帶我去了法院,我坐在屬於我的位置上後看見對面坐著個滿臉胡茬,眼神暗淡無光的大老爺們。

  呦,這不我叔嘛,兩個月不見,這麽拉了。

  “嘿,孫子,還記得爺不,給爺笑一個!”

  叔叔瞬間怒目圓睜,雙眼布滿了血絲,惡狠狠的瞪著我。

  這時我看到這孫子戴著一副手銬,怪不得只能乾瞪我。

  這時法官來了,我才注意到自己這邊沒有請律師。算了,我自己沒有律師也可以。

  “法官大人,我的叔叔用水果刀在酒勁過去後砍下了我的左手,構成故意傷人罪。”

  我繼續說道:“還有,我的叔叔平日生活中經常對我進行家暴,還用砍下我的小拇指作為威脅,逼迫我不能聲張。”

  我的發言還沒有停止:“叔叔還有殺了我的想法,在派出所門口如果不是警察幫忙攔住,可能我的生命就交代在那兒了。所以我的叔叔本是故意殺人罪,但因為殺人未遂只夠成故意傷人罪。”

  “所以,請法官大人明判,故意傷人罪判刑三到十年,因為我的叔叔本是想殺了我,算是情節較為嚴重,我申請判我叔叔六年有期徒刑。”

  最後我叔判了三年,完事兒說什麽在監獄表現良好減刑了一年半。後來我多方打聽才得知他早就收買了監獄長和法官,這找誰理論?

  兩年後叔叔悄悄回家,要不是我的同學半路上遇到後告訴我,我還不知道,我被迫轉移居住的地方。

  那家夥偷偷聯系人販子,還多方打聽我的消息。我的同學告訴我他知道的一切,結果第二天我就被他們捉走了。

  不知過了多久,我終於醒了過來,看看周圍,是一個漆黑的礦洞,只有幾個微弱的燈光照著必經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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