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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第363章 權威與權益
很多人看古代律法,都是頭皮發麻,無論是秦朝,還是宋朝,都是各種酷刑,五花八門,從這一點來說,什麽仁政,這絕逼就是暴政。

 但專業角度來說,其實二者是沒有絕對關系得。

 因為古代法律思想就是“法即刑”,所有律法的終點都是刑罰,如果你隻設有絞刑的話,那麽會什麽情況,就是只要你犯罪就是絞死,哪怕你就是推了別人一下。

 無刑則無法啊。

 故此古代要設置很多很多刑罰,來應對各種罪行。

 基於法即刑的準則,這個邏輯是沒有一點問題,只要改成罰錢,就是多與少,這不很正常嗎。

 然而,刑罰,是國家懲罰個人,是二者關系,這裡面往往是不包含第三者的,也就是被害者,雖然有些官員會照顧受害者,比如說許遵,但宋刑統是不存在個人利益,只有國家利益。

 這肯定是屬於法家之法。

 而稅法又是歸於宋刑統,肯定也是屬於法家之法,根據張斐的理論,法家之法中是不可能存在法制之法的。

 學生們一方面是豁然開朗,原來困擾我們這麽些天的問題,其實都是不存在的。

 因為沒有法制之法,故此橫征暴斂跟法制之法是一點關系都沒有。

 那也就解釋,為什麽自古以來,橫征暴斂的例子,是數不勝數,因為本身就是可以這麽做的。

 但是另一方面,人人都覺得這橫征暴斂是不對的,宋刑統是橫征暴斂的依據,宋刑統就成了罪魁禍首,那又是不是說法制之法能夠阻止橫征暴斂?

 一時間,大家又非常困惑。

 王安石呵呵兩聲:“這小子的口才,我真是自愧不如。”

 呂公著小聲道:“介甫何出此言?”

 王安石道:“他不就是在吹噓他的法制之法麽?”

 呂公著頓時恍然大悟。

 “豈有此理。”

 嚴複突然開口道:“你莫不指我朝是以法家治國?”

 張斐趕忙解釋道:“我是單指宋刑統,而非是指治國之策。”

 “宋刑統!”

 嚴複剛準備反駁,富弼突然道:“就法而言,其實法家與儒家大致相同,如荀子、董仲舒也都認為‘惡必生亂,故,製禮必用刑罰’。”

 嚴複反駁道:“法家認為人性本惡,唯有賞罰二策;但儒家認為聖性之人,為世人榜樣,中性之人有善惡,故以德扶其善,以刑防其惡。而小人則是嚴刑治之,以懲其惡。”

 富弼見嚴複吹胡子瞪眼,趕忙解釋道:“儒、法自是天差地別,我只是相對於法制之法而言。”

 在法制之法面前,儒法好像就有相同之處。

 嚴複哼道:“什麽法制之法,黃口小兒,焉知治天下之難。”

 富弼不與爭辯,關於儒法之爭實在是有些膩味,他現在一心都撲在法制之法上面。

 葉祖恰突然問道:“依老師之言,法家之法使得橫征暴斂視為合法,那麽法制之法就能夠阻止橫征暴斂?”

 許芷倩也很是期待地看著張斐。

 她本是來尋找這課堂的玄機,結果一坐上去,就立刻進入學生的角色。

 張斐想了想,搖搖頭道:“我不知道,我又沒有經歷過法制之法,你問我,我問誰。”

 他不能表現出,自己是見識過的,他得表現出自己是一個探索者。

 這.。

 大家一陣無語。

 那你在說什麽?

 張斐道:“不過我們可以去推導一下,看看能否防止橫征暴斂。”

 大家是眼巴巴地看著張斐,包括富弼、王安石等天才,關於這一點,他們腦中其實也沒有頭緒。

 張斐自己都想了好一會兒,突然拿起炭筆在木板上寫了一行字。

 蔡卞是好奇地念道:“官有政法,民從私契。”

 “對!”

 張斐點點頭,輕輕敲著木板,問道:“這句話說明什麽問題?”

 蔡卞回答道:“官府有制度和法律,民間也有自己交往的規則,二者是互不相關的。”

 “字面上是這個意思,但是。”張斐又問道:“為什麽會這樣?”

 蔡卞眨了眨眼,“自古以來,就是如此,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或者說,官府也管不過來。”

 “非也!非也!”

 張斐搖搖頭道:“在我看來,真正的原因,在於百姓不想去官府,故而私下再建立一套規則,與政法無關。記得我當時去開封府告官時,當時呂知府就問過我這個問題,他認為我是個傻子,沒事就往開封府跑,其他家庭可能三代人都沒有去過一趟。”

 呂公著就在這裡,想起那段歲月,至今都心有余悸,哼道:“你以為這很光榮嗎?”

 “計相勿怪,我只是為了糊張嘴。而且。”張斐咳得一聲,“而且我也只是想說明一點,就是為什麽百姓不願意去官府?因為百姓對官府有畏懼之心,對不對?”

 大家都點點頭。

 這是當然啊!

 不畏懼還行嗎?

 張斐又問道:“可為什麽畏懼?”

 蔡京道:“因為可能會受罰。”

 “正確!”

 張斐點點頭道:“方才我們是怎麽說得,在宋刑統中,一切律例的最終結果,都是刑罰。百姓去告官的結果,那就只有罰與不罰,不管他是被告,還是原告,若碰到一個英明的官員,可能就罰行凶者,可碰到一個昏庸的官員,可能就是罰自己。

 基於這一點,百姓在什麽情況下,才有可能會去告官。”

 蔡卞不太確定道:“仇恨。”

 “不錯!”張斐笑著點點頭,又道:“下次回答問題的時候要自信一點。”

 蔡卞聽罷,直接羞愧地低下頭。

 上你的課,別說自信,自尊都沒了。

 張斐又繼續言道:“百姓知道,官府只能滿足他們一個要求,那就是報復心理,唯有當百姓需要報復的時候,他們才會去告官,是仇恨使得他們鼓起勇氣,可見他們還是冒著被罰的危險。但如果只是小小糾紛,他們還會去告官嗎?當然不會,哪怕吃點虧也就算了。”

 這一番解釋,令趙頊、富弼、許遵、王安石他們是眼前一亮。

 別開生面啊!

 百姓不願意去告官,這是事實,誰人都知道,但他們從未想過從宋刑統的律文去解釋這一點。

 又覺得張斐說得非常有道理。

 官府就只有懲罰,那麽你去官府,結果就只有兩個,不是懲罰你,就是懲罰他。

 父母被殺,妻子被奸,哪怕要受罰也得去告,但如果只是一點點錢財糾紛,誰願意去,這太危險了呀!

 葉祖恰問道:“這也是豎立官府權威,難道不對嗎?”

 張斐點點頭道:“我沒說不對,法家之法就是講權威啊!”

 葉祖恰登時無言以對。

 他們都知道,張斐講得是法家之法,但其實是在講儒家之法。

 這不能再討論下去。

 張斐又繼續道:“你們要知道一點,我們不是在討論對與錯,而在一起探討這法制之法,那麽從百姓都不願意去告官的這一點來看,宋刑統就是不具備捍衛個人正當權益的理念,如果你是為了捍衛我的個人權益,那我為什麽不敢去,對不對?”

 大家都是若有所思地點點頭。

 懲罰是永恆的結果,怎麽談捍衛個人正當權益。

 張斐又道:“弄清楚這一點,那我們現在假設宋刑統是基於法制之法,是捍衛個人正當權益,而不僅僅是懲罰,那麽這官有政法,民從私契還會存在嗎?”

 大家輕微地搖搖頭。

 都不太確定。

 這個理念太震撼,除了王安石、富弼這些天才,一般人是很難轉過彎來。

 趙頊就乾脆不做聲,他現在都不考慮自己的皇權問題,純粹就是來聽課的,比王安石上課都有趣多了。

 “這個只是推論而已,確切的結果可能得不出,比如說族法、宗法還是可能會存在的。但是呢。”

 張斐道:“百姓肯定會更願意去官府解決糾紛,我得到的結果,不是懲罰,而是彌補我的損失,我的個人正當權益。哪怕別人欠我幾文錢不還,只要高於訴訟費和車馬費,那我就去告,我怕什麽,即便不成功,也就是那麽回事。

 到底那民從私契,還是強者更佔優勢,這一點相信大家也都知道,可再強的人也強不過官府,官府是絕對有能力為我討回公道的。

 那麽問題又來了,這官府為什麽又要捍衛你的正當權益?”

 上官均道:“這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當然不是。”

 張斐哼道:“誰告訴你這是理所當然的?”

 上官均道:“如今若遇盜竊,也能去告官,這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不少人紛紛點頭。

 張斐鬱悶道:“你到底有沒有在聽課。”

 “我我.。”

 上官均張著嘴,不敢回答,他著實不知自己錯在哪裡,但他又不太敢去質疑張斐,怕被張斐損。

 其余人也不敢插嘴,這話很對,沒有毛病啊!

 張斐歎了口氣,道:“方才我說得是清清楚楚,現今的宋刑統是法家之法,法家之法是捍衛國家和君主的利益,官員全蒙官家聖恩,才能夠當官,那麽燒殺搶掠,事關君主統治,他若不處理,官家要他幹嘛,他必須得處理啊,這就不是理所當然的。

 話又說回來,法制之法跟法家之法是有區別的,除了國家和君主利益外,還是要捍衛個人正當權益的,那這是不是也要給出一個合理理由?否則的話,官府白乾這麽多事嗎?”

 好像是有道理。

 維護官家利益,官職就是官家賞賜的,捍衛百姓個人利益,這能想出什麽理由來?官員又無求於百姓!

 學生們是面面相覷,無人回答。

 “收稅?”富弼終於忍不住開口言道。

 他知道張斐就在等著他們將這話說出來,學生們卻總是不得其理,他看著也很著急。

 “收稅?”

 張斐瞧了眼富弼,又思索半響,“讓我們來推理一下,看這能不能當做一個理由。”

 這小子可真是謹慎。

 富弼笑了笑。

 張斐一本正經道:“再回到法制之法的理念,一種捍衛個人正當權益的共識。以偷竊來說,是不是聖人認為偷竊不對,故而違法?”

 大家搖搖頭。

 “若是的話,那就不是共識。”

 張斐笑著點點頭,又道:“在還沒有法律出現之前,晚上的時候人們如何防備偷竊?”

 蔡京若有所思道:“好比一些鄉村,他們都是各戶派一人輪流巡夜,相信古時候也是如此。”

 張斐又問道:“武器費用怎麽算?火把的費用又怎麽算?”

 蔡京答道:“可能是大家湊一點錢。”

 “這二者是不是與稅賦像似?”張斐問道。

 蔡京恍然大悟,然後點點頭。

 張斐道:“這麽看的話,這稅賦的確可以當成執行法制之法的理由。如果這一點成立的話,你不交稅的話,又會發生什麽情況呢?”

 蔡京道:“若依此來說,官府就可以不保護你的權益。”

 張斐問道:“那你交不交稅?”

 蔡京訕訕點頭。

 他敢說不交嗎?

 官家可就在這裡。

 張斐道:“當然得交,你若不交稅,你的田地被人奪了,可能也沒有人幫你做主。現在我們對比一下法家之法和法制之法。”

 說著,他來到木板前,寫上“法家之法”和“法制之法”,“法家之法就只是維護君主和國家利益,是憑權威或者說憑本事收稅。

 故此百姓們也在想盡各種辦法偷稅漏稅,反正大家都是各憑本事唄。

 那麽在法制之法下,這裡面就存有一種交換關系,我交稅給你,在我需要得時候,你來捍衛我的權益,是義務在先,權益在後,沒有義務,就不談權益。

 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麽稅法在基於法家之法時,是與個人權益無關的,因為二者並不存在關系,而基於法制之法,則與個人權益息息相關。

 那麽問題又來了,單就君主和國家而言,此二法孰優孰劣?”

 葉祖恰道:“自然還是法家之法。”

 “為什麽?”

 “因為法家之法是捍衛君主和國家的權益為主。”

 “好像是這麽個道理。”

 張斐點點頭,突然問道:“可就當下來看,你不交稅的話,你父母被殺了,你去告官,官府就真的不會理你嗎?”

 葉祖恰想了想,“那倒還是會管的。”

 張斐笑著點點頭:“還是會管的呀,因為國家利益和個人利益又是息息相關,只是現在官府不告訴你這一點,你若不交稅,官府要是沒錢,許多事他就沒法去管,他只會告訴你,你若不交稅的會得到什麽懲罰。

 故此在百姓眼中,只有權威,而沒有回報。但問題是,你其實已經做了一大半的事,只是百姓不知道而已。那現在你們認為孰優孰劣?”

 “法制之法。”

 “也只是看似如此。”張斐道。

 葉祖恰又問道:“那橫征暴斂呢?法制之法是否允許橫征暴斂?”

 “你們怎麽看?”張斐問道。

 蔡卞搖搖頭道:“應該不被允許的。”

 張斐問道:“為什麽?”

 蔡卞道:“依老師方才所言,稅法在法家之法下,征繳多少都是合法的,只因為維護的君主和國家利益,但法制之法是考慮到個人權益,那麽稅法在法制之法下,必然要充分考慮個人權益,自然也就不會出現橫征暴斂。”

 “你說得比我想象中的還好。”

 張斐很滿意地點點頭。

 蔡卞都快哭了,如果他沒有記錯,這是張老師第一次誇他。

 不容易啊!

 其余學生也非常羨慕地看著他,仿佛這小子中了進士一般。

 許芷倩看在眼裡,當即忍俊不禁,他誇你一句,至於這麽激動嗎?

 張斐又道:“除此之前,還有幾個次要原因可能可以阻止橫征暴斂,首先,橫征暴斂的主要原因就在於國家窮,需要錢。

 就拿我朝來說,我朝收稅成本,那是極其巨大的,如今朝廷是在想盡辦法節省收稅成本,如果人人認為交稅是為了捍衛自己的權益,這部分成本就能夠省去許多。

 而且交稅的人多了,稅收就變多了,財政出現問題的幾率是不是變小了。

 再來,當百姓有這個意識,當遇到外敵這種特殊情況時,他們可能會願意承受更高的稅,因為他們會有這種意識,這也是在保護自己。”

 王安石突然笑道:“你這純屬白日做夢,就算是法制之法,有些豪紳強人,他們也不會老老實實交稅得。”

 張斐道:“基於法制之法,他們一定會想盡辦法不交稅的,這是可以理解的。”

 王安石道:“為何?”

 張斐道:“根據我們方才所論,在法制之法之下,交稅是百姓捍衛個人正當權益的一種體現,他們有這種需求,而那些豪紳強人,他們又不需要官府,也不需要朝廷,他們自己就可以保護自己,他們甚至都可以自立為!”

 趙頊笑問道:“自立為什麽?”

 “呃沒什麽?”張斐訕訕一笑,又鬱悶地看向王安石。

 王安石卻是恍然大悟,一拍大腿:“你這麽解釋,我就完全明白了,不虛此行,真是不虛此行啊!”

 在場不少人當即哆嗦了下,你這麽說的話,這不交稅,就等於是有造反的能力,你這是什麽鬼法制之法,你這是坑人之法啊!

 昨晚出了一身汗,今天感覺精神好多了,昨天說碼八千,結果上一章就隻碼了五千多字,所以這一章再碼五千,算是補上一章的字數吧。

 抱歉!抱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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