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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第368章 知易行難
最新網址: 之前許芷倩一直都不明白,為什麽如富弼、司馬光這樣的大人物,會認為張斐有開宗立派的能力。

 其實張斐也沒有瞞她,將法制之法的理念如實告知她。

 但她仍然不覺這裡面蘊含著什麽驚人的思想。

 直到這一堂課後.。

 光聽結論和參與其中的推導過程,是完全不一樣的感受。

 整個思想的精華,其實在推導的過程中,只聽結論的話,不會覺得非常驚豔,因為儒家學問在表面上說的話,也有許多為民思想。

 只有推導的過程,才能夠感覺到這是兩種完全不一樣的思想。

 而相比起那些學生,許芷倩還有一個巨大的優勢,就是下課之後,她還能跟在張斐身邊。

 上得馬車,許芷倩便迫不及待地問道:“其實你真是應該帶著那些學生一塊修改《宋刑統》上的律例。”

 張斐問道:“為什麽?”

 許芷倩道:“我們之前不是談過這個問題麽,一個珥筆能夠為多少人伸冤?故此才要當官,可是相比起當官,一條真正為百姓著想的律例,是能夠幫助到更多人啊!”

 “你說得很對。”

 張斐笑著點點頭,“但是你忽略了一點。”

 許芷倩道:“哪一點?”

 張斐苦笑道:“就是我的能力呀!”

 許芷倩白了他一眼,輕哼道:“事到如今,伱還想要瞞我。”

 張斐搖搖頭,“我沒有瞞你,我也不是在謙虛,修改律例,制定律例,跟我在課堂上說得,那就是兩回事。

 修改律例,這需要豐富的閱歷、經驗、無與倫比的智慧,以及縝密的心思,這幾樣我是一樣都不具備,我可以告訴他們,鬥訟該遵循怎樣的原則,但是我無法用筆寫出一條成文的律例來。”

 許芷倩瞧了他一眼,見他也不像似在說謊,道:“真的麽?”

 張斐點點頭,“你自己也說了,一條好的律例比一個好的官員能夠杜絕更多的冤假錯案,但這也是一把雙刃劍,如果律例本身就存有巨大的問題,那就會害了很多人。”

 這麽一說,許芷倩也覺得自己想得過於簡單,張斐身上的小毛病,她可是比誰都更加清楚。又問道:“那你說官家會支持你的法制之法嗎?”

 張斐搖搖頭道:“這我可不敢肯定。”

 實事求是的講,張斐確實也沒有這實力,講述法制之法的理念,跟真正動筆去修,完全就是兩種不同的工作。

 他不能直接抄後世的律法條例,因為客觀環境就不一樣,且不說皇帝這碼事,光說偷竊這個罪名,如果將後世的律法照搬過來,這小偷肯定會激增的。

 因為這年頭,就沒有太多工作崗位給你乾,你想去搬磚,都沒塊磚讓你搬,只有苦役讓你乾,結果就是兩種,不是累死,就是餓死。

 基於這種情況,如果降低偷盜的代價,必然會有大批人去幹這種。

 一份契約只是兩個人的關系,張斐還能夠搞定,而一道律例,可是關系著千萬人,當你沒有足夠閱歷,對這個社會沒有深刻的認識,你根本就無法勝任這份工作。

 批評一件事是非常非常容易的,孔孟都被人罵得狗血淋頭,但是你能批評,並不代表你就能夠做得比對方更好。

 批評的意義往往在於,促使那個人做得更好,而不是本著我上我也行的原則。

 在自己的專業方面,張斐對自己還是有著非常清楚的認識。

 行宮。

 “諸位以為這法制之法如何?”

 小皇帝趙頊回到行宮,便是興致盎然地向一眾宰相問道。

 一眾宰相相互瞄了瞄對方。

 文彥博率先開口道:“不可否認,這法制之法確實有許多思想值得吾等深思。”

 趙抃也道:“若以法制之法來看,我朝律法也確實存有諸多不足之處。”

 呂公著道:“其實我朝的一些律例,也蘊含著法制之法的思想,如戶絕資產門,死商錢物門,其中就不涉及到刑罰,而是利用律法去處理人與財物的關系,這也是前朝所未有的。”

 《宋刑統》雖然跟《唐律疏議》相差無幾,但宋朝是第一個對私人遺產進行立法,同時也是宋朝第一個明文規定女子是有繼承權的,雖然條件非常苛刻,但這也是一種進步。

 這還是跟宋朝的商業環境有關。

 法制之法的思想,宋朝人就比容易接受和理解。

 王安石笑道:“由此可見,法制之法出現在我朝,也並非是巧合啊!”

 趙頊點點頭,道:“既然各位都對這法制之法表示讚賞,那朝廷是否應該著重考慮,基於法制之法,進行修法。”

 他是一個純粹的行動派,既然確實有價值,那就拿來用,瞻前顧後可不是他的作風。

 “律法事關立國之本,可不能隨意改動,還請官家三思而行。”文彥博當即就是一潑冷水下去。

 趙頊神色微微一變,沒有做聲。

 你丫能不唱反調嗎?

 王安石立刻站出來道:“我朝情況與前朝是大不一樣,但我朝律法卻一直在沿用著唐朝的律法,在立國之初,尚且能助太祖太宗安定國家,但此時此刻,理應制定出適合我朝的律法。”

 趙抃當即反駁道:“我朝情況雖與前朝有所不同,但大體還是像似的,並且還有赦令補充。”

 王安石道:“趙相言之有理,官家可用赦令進行調整,而無須修改宋刑統。”

 趙抃毫不留情道:“官家的赦令也應當慎用,法之重,非吾等能承受得起,若朝令夕改,只會令律法喪失權威,此乃舍本逐末。”

 司馬光都站出來說道:“官家,僅憑張三的三堂課,就要修改律法,這未免太過兒戲,也是難以服眾啊!”

 王安石當即懟道:“既然如此,你還建議官家司法改革?”

 趙頊也稍稍不滿地看著司馬光。

 這事不就是你弄出來得嗎?

 司馬光立刻道:“我是建議調整的司法制度,而非是要修改宋刑統上面的律例,這不能混為一談。”

 除王安石讚成之外,其余宰相幾乎都是反對的。

 因為宋朝自立國以來,那《宋刑統》幾乎就沒有動過,補充全都是依靠皇帝的赦令,在這一點上,大臣們還是有共識的。

 任何條例一旦成為寫入宋刑統,就不要去輕易更改。

 他們都認為,法令的關鍵是在於權威性,好壞都只是其次,而且《唐律疏議》的律例經過數百年的研究和實踐,再差也不會差到哪裡去,但若是隨意更改的話,就可能會令法律喪失權威。

 但神宗就是改革派,他就是要改,他即位這兩年來,其實已經用過很多次赦令,並且有很多回還被政事堂給駁回,這令他十分不爽。

 但這也引起大臣的防備之心。

 你這赦令頻率,還要什麽法,乾脆你皇帝說什麽就是什麽。

 如果從歷史結果來推論的話,神宗過度的頒布赦令、引用判例,也給宋朝司法造成一個幾乎是難以彌補的傷害。

 往往很多人不明白,為什麽一條非常合理的律法,簡直就是無可挑剔,可能都要經過十幾二十年討論,才能夠頒布。

 導致律法一直就存在著嚴重的滯後性。

 原因就在於此。

 因為一旦律法變成與時俱進,今天改,明天改,後天改,結果一定是變得更加糟糕,而不是變得更好。

 律法是變得非常完善,但是無人守法。

 意義何在?

 趙頊對此並不認同,他認為你們這群老東西,不就是在防備我麽,不讓我說了算,他突然看向一旁沉默的富弼,問道:“富公是何看法?”

 富弼瞧了眼趙頊,又看了看同僚們,思索片刻,才道:“官家,正如張三在課堂上所言,法制之法完全有別於宋刑統,若是官家動用赦令來推動法制之法,只會是的赦令與宋刑統是矛盾重重,反而會使得天下大亂。”

 富弼的地位擺在那裡,趙頊就暈了,訕訕點頭,“富公言之有理,是朕欠考慮了。”

 富弼馬上又說道:“但臣也認同,法制之法的理念確實是要優於宋刑統,自古以來,無數賢臣常常建議君主以仁政治國,可絕大多數情況,雖有仁政,百姓卻耳聞之而未嘗身受之,其原因就在於在自古以來的律法中都未有保護百姓權益的思想,導致君主的仁政無法徹底執行,甚至於在那些貪官汙吏手中,變成暴政,而法制之法或許可以避免這一點。”

 文彥博、趙抃他們不免都驚詫地看著富弼。

 趙頊點點頭,又困惑道:“不知富公到底是何想法?”

 富弼道:“臣非常讚成趙相他們所言,律法不能常改,一個穩定的國家,律法也必然是穩定的。但臣也認為法制之法的理念,確實能夠令國家變得更加安定和昌盛。

 故此陛下若要推動法制之法,就必須要將其視為國家頭等大事,要下令昭告天下,同時制定出一套詳細的修法規則,集天下英才來進行修改,否則的話,就還不如不做。”

 言外之意,我支持法制之法,但是趙抃他們說得也對,律法不能常改,你要改的話,不能說你一句話就搞定,那是要給足排面,要視為國家頭等大事。

 因為這麽一來的話,就不能算是輕易修改,是要動用國家力量,這後人也難以效仿,有這閑功夫,就還不如去幹點別得。

 這要是仁宗、真宗,估計就算了,你這玩得忒也大了。

 但是趙頊野心是非常大的,如這種事,漢武帝乾過,唐太宗也乾過,而他們兩位,都是超越列祖列宗的存在。

 如果這一步能夠成功,那他的地位將會大幅度提升。

 王安石雖然與富弼互看不順眼, 但他是堅決支持富弼的,你要改宋刑統,那我變法變得更加合理。

 該宋刑統,真的是在改祖宗法度。

 反而是文彥博、司馬光、趙抃等人感到憂心忡忡。

 大哥!

 你這是不是衝動了一點。

 趙頊稍加思量,便向富弼問道:“富公可願擔此重任?”

 富弼拱手道:“官家若不嫌臣年邁,臣願鞠躬盡瘁,死而後已,但此乃國家大事,還需經朝會商議。”

 趙頊稍稍點頭,道:“好吧,諸位就再好好考慮一下,看是否能行。”

 “臣遵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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