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故意晾她,是為了造成她心理上的更大恐慌,這將更有利於突破她的心理防線,現在,機會已經成熟了。
秋紅謹盯著米愛蘭的眼睛,意外地發現這雙眼睛與仰月的眼睛毫無相似之處,原來是“小奎蛇肉館”的廚師記混了,錯將仰月的眼睛畫在了米愛蘭眉毛下面,所以無法通過下面的治安所查到此人,結果拖延了辦案速度。
心想:自己的工作還存在著不夠細致的缺點,今後一定要努力克服。
“你,認識仰月嗎?”秋紅謹聲音溫和卻透著威嚴。
米愛蘭慌忙地點點頭:“可我沒殺她。她的死和我無關。”
秋紅謹微微一愣:“哦!你怎麽知道仰月已經死了?”
郜小軍也感到奇怪:為了麻痹凶手,關於仰月死亡的消息,一直處於保密狀態。
米愛蘭仍然有些驚恐:“魏仲林告訴我的。”
秋紅謹與郜小軍對視一眼,暗說:魏仲林果然已經知道,真是狡猾之至。
“你確實沒有殺她,但她的死與你有關。”秋紅謹絲毫不給她留有思考空間,“你怎麽認識仰月的?為什麽和她吵架?”
“是,是魏仲林告訴我的,也是她讓我這樣做的。”米愛蘭擦擦額頭上的汗珠,似乎覺得並無太大危險,人也顯得不似剛才那麽緊張了,“其實,其實我不知道魏仲林還有個相好。那天他對我說,他要和我過一輩子……
他討厭那個女人,可是,他無法擺脫,就讓我找那個女人,公開向她要丈夫,要潑婦一點。魏仲林說,他了解仰月,只要我一鬧,仰月就會撒手,我們就可以在一起了……”
“你怎麽約仰月出來,又怎麽和她談的?”秋紅謹覺得仰月不會輕易和一個陌生女人出來吃飯,米愛蘭也不會以情敵身份相約。否則,仰月哪裡還能吃得下蛇肉?覺得米愛蘭的話裡可能有水份。
米愛蘭說:“我是以仰月初中女同學名義約的,到了小奎蛇肉館,我又說我是那個女生的好朋友,那女生因為有急事要晚一會兒到,正好她還沒吃早飯,我們就先吃起來。其實我這樣做的目的,是想知道她和魏仲林相好的過程……
我要通過這件事看看魏仲林是不是個喜新厭舊的家夥,別等將來喜歡上新的,再討厭起我這個舊的來。要是那樣,長痛不如短痛,晚痛不如早痛,現在就和他‘白白’。可是,不管我怎麽打聽,她都不提一個字……
結果我發現,仰月是個很優秀的女人,哪一點都比我強。所以我覺得魏仲林要和她分手,也許因她太優秀,或有別的原因,但我不想知道了。當時有點吃醋,就公開了我找她的目的,於是就吵了起來……”
“有一件事我不明白,”郜小軍插話問,“你怎知道仰月初中時女同學名字?”
“從魏仲林嘴裡知道的呀!”米愛蘭覺得這位男調查員問話太愚蠢,“仰月經常向魏仲林講起小時候的事情,多次提到這位女生名字,他自然記得。我又需要這樣一個名字,自然能從魏仲林口中打聽出來。”
郜小軍也覺得自己的問話有些愚蠢,不再言語了。
秋紅謹點點頭,覺得米愛蘭剛才的話合情合理,不會有水份。剛開始,她還認為是魏仲林故意將米愛蘭名字透露給仰月,是仰月向米愛蘭要回丈夫,二人才相約“小奎蛇肉館”大吵一架。當時還想:仰月為什麽要約那個女人到這裡來?此時此刻的她怎還吃得下蛇肉?原來又是自己的判斷失誤。
“魏仲林非常了解仰月性格,一旦得不到自己所愛的人,就會將這個男人毀掉,或者毀掉自己。但是,面對自己所愛的人,她又下不去毒手,所以最後的結果,只能是毀掉自己。你知道嗎?魏仲林把你當成了‘凶器’!”
“這……那她的死也不能怪我呀!”
“結果就在當天下午2點到3點半期間,魏仲林找到你,讓你出手殺掉劉婷婷,而且把時間定在下午5點。你為了完全得到魏仲林,竟然喪心病狂……”
“不——不是——”
秋紅謹覺得前面鋪墊已經夠用,便將話題一下轉到劉婷婷遇害一案上來。
果然,米愛蘭神色大變,額頭上蹦出汗珠,人也變得歇斯底裡起來。
此時正是趁熱打鐵,攻破她心理防線的大好時機。秋紅謹拍案而起,喝道:“吼什麽?你完全被魏仲林利用了,知道嗎?魏仲林從你家出來,時間為下午3點半,他直接去藥店買藥回家,給妻子服下‘NB300’導致其昏迷,把藥瓶放在他妻子床頭,為自己布置好了不在場的證據,此時正是4 點半左右……
然後他去賭場狂輸,故意製造聲勢,讓人們都注意到他,給他做案發時不在現場的證明。而你呢?就在這個時候,悄悄溜進魏仲林家,拿出細繩,向已經昏睡的癱瘓在床多年的可憐女人脖子上勒去……”
“不——不是——”米愛蘭大聲吼叫著,人也從沙發上站起來,仿佛絲毫也不恐懼了,甚至還有了一些瘋狂,“你冤枉我——你,你胡說八道——4點半到5點半我在做頭髮,發廊老板可以證明……”
“啪!”郜小軍猛一拍桌子:“別吼,坐下,慢慢說!”
米愛蘭一愣,頓時安靜下來,坐在沙發上。
郜小軍從新倒了一杯純淨水給她。米愛蘭一口氣喝乾,瞥了兩瞥秋紅謹,情緒穩定了下來:“那天,魏仲林確實是要我殺害他老婆,可我不敢殺人,就沒答應。後來,是他自己下的手。晚上6點我到他家,就是收拾一下東西……”
“胡說八道!”郜小軍有點急躁起來,“魏仲林老婆死亡時,他正在賭場,怎麽殺人?有分身術哇?”
米愛蘭瞥了他一眼:“其實,魏仲林將兩個鉛球裝在兜子裡,一根細線系在兜子上,另一端系在床頭上,細線從他老婆脖子上拉過。然後,床下放個水盆,把早就準備好的大冰塊放在水盆裡,鉛球放在冰塊上。這時候,細線並沒有危險……
他走之前,又將電暖氣放在冰塊旁邊,接通電源,等冰塊溶化了,細線就拉緊了,人也就慢慢被勒死了。我是6點以後到他家的,人已經死了。我只是把電暖氣挪回原來位置,把水盆裡的水倒掉,水盆放到廚房,把鉛球和細線帶回家……”
“原來如此!”秋紅謹和助手都是如夢初醒。如此殺人手段,還真不是一般人所能想到的,真不愧為大學講師!
……
去米愛蘭說的那個發廊進行調查,老板證實,21日下午從4點半到5點半,米愛蘭果然在他那裡做髮型。因為一滴藥水掉在米愛蘭身上,惹得她大發雷霆,結果還是少給了15塊錢,所以老板記憶猶新。
米愛蘭沒有作案時間,她所說的話便具有了真實性。
馬上辦理搜查證,帶著米愛蘭前去搜查她的臨時住宅。在陽台一個小塑料桶內找到了兩個鉛球、裝鉛球的兜子和細線;又意外在沙髮夾層發現了一套男士西裝、襯衣、領帶和皮鞋,顏色、款式和型號,與在仰月家發現的那套一模一樣……
還發現了兩塊與人的前腳掌相似的木板,厚度有3厘米,大小比男人腳面略窄,比女人腳面略寬,每隻上面還固定著4根鞋帶;從電腦主機箱子內發現了一個小木盒,打開來看正是“NB300”,目前只剩下8支……
從床下還發現了一個車牌,上面的號碼正是“關G—3508089”, 還有一些《當代科技報》,撰寫景至和那篇研究成果的稿子,就刊登在其中一張報紙上。
許多無法解開的疑團一下都解開了。
秋紅謹坐在沙發上,一邊把兩隻木板分別綁在自己的鞋底下,一邊問:“小軍,你說米愛蘭和仰月有什麽共同點?”
郜小軍仔細看看米愛蘭:“身材和個頭好像差不多。”
“所以我說,這套男士西裝、襯衣、領帶和皮鞋,是魏仲林給你買的。”秋紅謹盯著米愛蘭問,“是不是?”
米愛蘭害怕地點點頭。
“你穿這套西裝在XC區一家超市門前偷過一輛摩托車。”
米愛蘭額頭上又蹦出汗珠來:“我,我,是魏仲林讓我乾的。他說隻用一天,第二天就可以送回去。可是,第二天,他又說丟了。超過500塊錢的案子,我就乾過這一次……”
“知道他讓你偷摩托車幹什麽嗎?”
“不知道。”米愛蘭搖頭說,“他讓我在城內多繞幾圈,擺脫危險後把摩托車放在他家就行。我以為他也乾不出啥大事,就照做了……”
“超過500塊錢的案子隻做過一次?KJ大樓丟失的10支‘NB300’你知道值多少錢嗎?”秋紅謹問。
米愛蘭“激凌”一下:“那,那不過是幾瓶藥水……”
“那是科研成果!現在還無法估算它的價值!而且有兩個人因它間接喪命!”秋紅謹站起身走幾步,感覺很不自在,盯著米愛蘭問,“這個東西套在腳掌上走路,不別扭麽?噢,對了,你是雜技演員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