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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境街探案錄》幻境夜啼郎三
  這話有人信,有人不信。

  但此日起,午夜再不見嬰兒啼哭了。

  午夜裡,毛二華也不再突然喊叫。

  陳大山的日子恢復正常了,關東城人生活恢復正常了。

  轉眼到了八月十日這天午夜,毛二華突然一聲驚叫,從床上爬起來連聲呼喊……接下來情況跟七月十日午夜一樣……一直到八月十五日午夜,還好這是公歷八月十五日,若為農歷八月十五日,關東城人中秋節無法過了。

  八月十五日午夜情形,跟七月十五日午夜情形一樣:毛二華喊叫、陳大山把她哄睡,白光滑過,霹靂響過,嬰兒啼哭開始……最後一聲短而淒厲,那聲音如一道冷氣,從每個人頭頂到腳底劈過,然後擊中一人。

  那人名叫通蘭,貨真價實的富婆。她正在陽台上尋望夜空中啼哭聲,突然被一道冷氣自頭頂劈到腳底,激凌凌打兩個冷戰,頓時變得呆滯木然傻子一般了。

  次日,關東城又發生一起“神探我”束手無策的案子。

  “四一○事件”三位交通安全員中,名叫薑有力的那個人,此時,正在一酒店接受宴請。喜歡吃河豚的他,正在品嘗美味。

  前幾天執勤時,他扣留一輛沒有任何手續的轎車。車主的朋友幫忙求到他頭上,他將轎車沒做任何處理原裝發回。車主非常感動,覺得這朋友非交不可,便邀幾位司機朋友作陪,趁休假時間同他親近親近。

  司機誰不願意跟交通安全員做朋友?自然不會放棄巴結機會。你一句我一句奉承著,把薑有力熏得全身上下十分受用。

  就在此時,樓下傳來打架聲。酒店老板跑上樓請薑有力幫忙“鎮壓”。如是往常他準會說“我是交通安全員,管不著別人吵架”,爾後舉杯繼續張羅喝酒。即使別人,人腦袋打出狗腦子來,他也不會看一眼。

  可今天不同,他有點被熏暈了,想趁機表現一下威風,就站起來朝樓下走去。自然那幾位司機也要跟下去。一來有熱鬧可看,二來以免讓薑有力感到他們冷淡,而且還是繼續巴結的好機會。

  一直在同一地點巴結,他們差點詞窮了。

  換個地方,就會有新靈感出現。

  隔壁包廂裡坐著通蘭。今天她帶了小弟弟來,一邊喝酒一邊談心。這年頭男人帶女人進酒店包廂,女人帶男人進酒店包廂,都是稀松平常的事情,人們早見怪不怪了。

  所謂男人“金屋藏嬌”,女人“繡房臥虎”!

  見隔壁包廂的人都出去看熱鬧了,通蘭說去一趟衛生間,卻走進隔壁包廂,將兜內河豚毒素放進薑有力酒杯內,又將一張紙條放進他掛在椅子後背上的外衣兜。

  當天下午,薑有力因河豚毒素中毒而死。因為在加工好的河豚內找不到河豚毒素,又在薑有力衣兜內發現“死亡判決”字條,酒店才免受連累。

  案子,仍然無法偵察下去。

  這讓“神探我”極為惱火!

  關東城每年都有很多案件發生,“神探我”奉命偵破的案子無一成為懸案。而今……難道“四一○事件”引發的謀殺案,真的無法偵破……神探我突然靈機一動:

  “四一○事件”中三名安全員兩人被謀殺,第三人有此幸運逃過被復仇麽?“神探我”決定二十四小時暗中監控和保護海金龍。他是三名交通安全員中唯一幸存者。“神探我”認為,凶手決不可能給海金龍“特赦政策”。暗中保護海金龍,實際上是等候凶手出現。

  然而,

一星期過去了,兩星期過去了,三星期過去了,海金龍的生活風平浪靜。  陳大山毛二華也被秘密監控了,他們也無任何反常事情發生。

  時間很快進入到九月十日午夜,毛二華突然大喊大叫……守在窗外的安全員聽得真真切切。之後,陳大山哄睡毛二華,天空滑過白光,霹靂聲音響過,嬰兒啼哭聲又出現了……情形跟八月十日午夜一般無二。

  直到九月十五日午夜,最後一聲短暫而淒厲的嬰兒啼哭聲,從空中直劈下來,擊中一位名叫黃明的出租車司機。

  從後半夜到次日上午,下了一場暴雨。城西南北流向的狼關河河水上漲。海金龍下班後又處理些個人私事,才駕駛摩托車回家。此時天色完全黑了。他回家必須經過50米寬的狼關河。暗中保護他的偵緝隊員,暗中將他送到狼關橋東頭就算完成任務。

  從橋西頭開始到他家這段路程的安全,由當地治安所的治安員暗中負責。

  誰也不相信,僅有50米長的狼關橋上會有危險。

  剛剛到他下班時間,橋西治安所就派出治安員暗中等候橋西了。因長時間不見他過來,等得大家有些心焦,自然警惕性也打了折扣。

  此時黃明駕駛一輛出租車從橋東行駛過來。在橋西約300米遠處出租車突然熄火,再也啟動不了。呼叫出租車公司派人來處理,他手機沒電了,下車看看前後左右都沒公用電話亭,只能過橋去找公用電話亭,打電話向出租車公司求助。

  他記得橋東頭就有電話亭,於是步行走上狼關橋。

  此時海金龍駕駛摩托車也上了橋。兩人正好相向而行。在接近海金龍十來米遠時,黃明生手腕一抖連射三槍,又一抖腕將手槍扔下狼關河。

  第一槍中彈心口。海金龍急忙刹車。

  第二槍第三槍也中彈心口。還沒等他刹住車,已從摩托上栽落,當即死亡。

  此時黃明激凌凌一下恢復原狀,呆滯與木然的神情倏然消失。剛才發生了什麽,他根本不知,只見身邊不遠處倒著一輛摩托車和一個人。

  暗送海金龍到達橋東的偵查員剛要返回,聽到槍聲火速衝上大橋。橋西的治安員也火速衝上大橋,當場將黃明抓住。當時橋上只有他和死者二人,他不是凶手誰是?

  黃明卻不服:“我沒有槍啊!誰看見我開槍了?我為什麽殺他?”

  黃明身上確實無槍。他同死者毫無瓜葛,沒有作案動機。陳大山和毛二華被秘密監控,沒跟黃明接觸過,而且他們之間根本不認識。治安員下到水中找槍,電子探測儀都用上了,也沒有找到。然而某一日,下遊一駕船釣魚人,撈起水中被泡沫吊掛著的一把手槍……

  釣魚人不敢私藏,把手槍上繳當地治安所。治安所見是警用手槍,也上交了……爾後轉來轉去,轉到幻境街88號偵緝E大隊。大隊長查看手槍編號,竟是“神探我”的配槍!

  “神探我”一愣,伸手摸槍,果然腰間槍套空空如也。可是海金龍槍擊案案發時,“神探我”人在偵緝E大隊,根本沒有參加暗送和監控黃明的任務。人證物證都有,他不但沒有作案時間,更沒有作案動機。而且手槍何時丟失的,他根本不知。

  檢查“凶器”, 彈夾中缺少三發子彈,子彈頭都在死者胸膛裡。神探我衣兜裡還發現一張紙條,正是“死亡判決書”。白菜地裡長蘿卜——真是奇了怪了!

  想要破案,還得從黃明身上下手。

  偵查員問黃明為何案發時出現狼關橋上。

  黃明生反問:“過橋有時間限定麽?你怎不問死者為什麽案發時過橋?為什麽要連累我?我車壞了,需要找人修理。可我手機沒電了,最近電話亭在橋東,我過橋去打電話,犯法麽?”

  當然不犯法!

  沒有證據證明黃明是嫌疑人,卻有證據和證人證明黃明確實停車橋西幾十米處,確實車熄火再也無法打火,確實橋西沒有公用電話……包括等候橋西的當地治安所治安員,都成了黃明的證人……只能無罪釋放。

  然而這天夜裡,瘋瘋癲癲的毛二華突然異常清醒了,衝出陳大山的保護,去二十四小時營業的打印社,打印出千余份傳單。

  上面寫道:

  天黃黃,地黃黃,

  我家有個夜啼郎,

  善良人來念三遍,

  我兒一睡到天亮。

  然後,她將這些傳單貼滿了幻境街每一條胡同。

  有夜行人認出毛二華,說她瘋病好了,找到了解除關東城災難的方法。這消息一傳二,二傳四,四傳八……迅速傳開了。

  次日一早,幻境街善良的人們走出家門,湧向大街小巷,尋著張貼的傳單哀哀默念著,不知為啥念著念著淚流滿面了,還有很多人啼淚有聲。

  自此,關東城的午夜安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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