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來到府衙門外。
李家奴正靠在門口的大石獅子上,悠閑自得地抽著煙。
李小走過去說:“家叔,我要一些錢。我請他們幫我辦案,答應了先付定金給他們。”
李家奴奇道:“你請他們幫你辦案?這是你的案子嗎?”
李小說:“天下人辦天下事,為什麽不是我的案子?”
李家奴心裡琢磨,這孩子一時明白一時糊塗,“天下人辦天下事”這個話,倒是胸懷遠大、氣魄不凡,不知他是真有體會呢,還是說說而已。
“你打算請他們做什麽?”李家奴試探著問。
“我們發現了一些線索,這個案子跟恆山天狼幫有關。我想請他們去調查。我也要跟他們一起去。”
李家奴猜測,他大概是請求合作遭拒,轉而想出這個雇人辦案的點子,不過是製造一個親近美人的機會罷了。少年心性,悅見美人,尚在情理之中,還不算太離譜。
“要多少錢?”
“先付一個月定金,總共六個人,每人三十兩銀子,共一百八十兩。”
“多少?”李家奴驚得煙杆差點掉在地上,“你知道一百八十兩銀子能買多少東西嗎?”
“不知道。”
“我經常帶你買東西,你對物價多少有些了解吧?”
“你又不告訴我,我怎麽知道?”
“那我告訴你,一個五口之家,月入一兩銀子,就稱得上小康之家了。”
“然後呢?”
“然後……”李家奴說不下去了。跟這個渾小子簡直沒法交流,他從小養尊處優,對錢,對生活瑣事全無概念,哪知道賺錢的不易和生活的艱難?但他作為李府少主,信用何等重用,既然開了金口,隻好兌現。
錢還是小事,他竟要跑去招惹恆山天狼幫!這幫蠻橫的匪徒,官軍征剿多次都無奈何,豈是你一個毛孩子和幾個二三流武人惹得起的?茲事體大,李家奴哪敢輕易作主,必須回去向莊主稟報。
他說:“‘家有千口,主事一人’,辦大事,花大錢,先要請求你父親同意。今天你倉促答應人家了,也不可失信,錢我照數給你,但你必須回去向你父親稟報。他同意你去查案,你才能去。再說此去恆山數百裡,他們也要回去把家事安排一下,哪能說走就走!”
李小比較有信心說服父親,當即表示同意。
李家奴從褡褳裡取出十八個金錁子,每個可折銀十兩,交給李小。
李小回去,給何青、鄭老大等六人每人分了三個金錁子,且跟他們約定:三天后在府衙門前的小茶肆碰頭,然後一起出發去恆山。
鄭老大等人拿著金錁子,有點發懵,想不到世上竟有這樣的人,把公家的事主動攬到自己身上,出手還這麽大方。
何青倒是有所知覺,隱隱感覺他這是衝著自己來的。
她不知當喜當憂當怒。
像一切青春女子一樣,對一個並不討厭的男子主動的示好,並不反感。
但不反感不等於接受。
她非常清楚自己是誰,也知道自己想要什麽和什麽才是適宜的。
她決不可能淪為貴家公子的玩物。任何人都不值得她看輕自己。
而正常的婚嫁,她和他是不可能的。
生在講究門第的唐朝,窮人家的女兒好像天生有錯一樣,很難按自己的心意追求人生幸福。一般女子,十八歲早出嫁了,而她二十一歲了,還沒有定親。一方面她要全力養家,無意婚配;一方面也是被一個“窮”字阻礙住了,辦不起體面的嫁妝,無媒妁上門提親。
她家居住在偏僻的山村,家裡只有幾畝薄田,父親有腳疾,母親有腰疾,弟弟有肺癆,一家三個病人,這個家怎得不貧?誰又願意跟這樣的家庭結親?
她沒有別的奢望,隻想攢夠錢後,請名醫治好的弟弟的病,然後幫他娶親成家。讓何家的香火傳續下去,是她父親最大的心願,也是全家最大的希望。
平時她在江湖中走動,她也很享受異性投來的或溫潤、或熱辣的目光,但她心門緊閉,不為任何人打開。
現在,面對李小的主動進攻,她有幾分惶恐,卻不會刻意逃避。
逃避,不是她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