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當官,你不被彈劾過,你都不能說你當過官,至少當的是小官,以致於言官不屑來彈劾你!
事情的起因不複雜,那就是孟之祥截胡本應到西湖做事的一千五百名廂軍給自己的養豬場平整土地、建設豬舍、修建道路,以及做避署山莊等等,就被人告了。
宋朝廂軍名義上是軍隊,實際上做著築城、製作兵器、修路建橋、運糧墾荒以及官員的侍衛、迎送等雜活,還經常被長官私用,或者是“租給”民間豪族大戶們乾活,錢由長官收,廂軍薪水由國家付。
其中臨安府的廂軍多,事務更多,處於供不應求的狀態。
孟之祥獲得大筆的風險投資,需要人手,遂經過殿前司和步軍司的其他長官同意,將原本準備租給三位大戶陳氏、周氏和魯氏的各五百廂軍收了回來為已用。
即原本有一千五百名廂軍平分給三位大戶陳氏、周氏和魯氏去做生意的,現在暫時沒了。
三大戶並無租金損失,但生意趕不上,陳氏要用廂軍去清理河道,把屬於國家的河道和水塘裡的肥泥翻上來,放到自家的花田裡,沒錯,陳氏為臨安府供應花卉,國家慶典以及道路裝飾都用到他家的花。
周氏則是用廂軍去平整土地,開辟荒地,就是墾荒,整出新田地來種糧食。
魯氏也差不多,並為修路,實際上是墾荒準備用來種茶。
聽聞是孟之祥拿去的廂軍,本來是民不與官鬥,然而三位大戶既然在臨安府做了多年生意,背後有人,並不服氣。
正好禦吏王林來明察暗訪,三大戶就把孟之祥給告了。
但是呢,王林不能用挪用廂軍的名義去彈劾孟之祥,這樣也壞了規矩,會爆出大家都用廂軍做私事的幕後交易,對誰都不好。
他了解孟之祥在余杭縣(注1)大量購進土地去做豬場還有開路和建避署山莊,那麽,王林就用上了“奸貪凶暴,滋攏地方”的罪名,套到孟之祥頭上,上奏折彈劾。
別看他是皇帝寵臣,外有史蒿之支持,內有參政陳貴誼幫助,王林說和孟之祥“碰一碰”,絕不含糊。
他認為孟之祥仗著自己是朝廷高官,對土地強買強賣,啟動工程,滋攏地方,余杭縣則諂媚奉承上官,助紂為虐,也該一並治罪。
宋朝起,禦吏生猛!
名將狄青被言官強力彈劾,丟了樞密使的高位,賞識他的宋仁宗不忍心下旨,說狄青是忠臣,丞相文彥博硬梆梆一句“太祖豈非周世宗忠臣乎?”如此就斷送了狄青的前途,也斷送了宋軍未來的戰鬥力!
狄青起於微末,當兵時臉上被刺字,因功升為樞密使,實際上是宋仁宗對崇文抑武的祖宗之法的一個修正,文臣們洞若觀火,堅決抵製,之後的皇帝哪怕再欣賞武將,也不敢輕易去惹毛文臣了。
還是宋仁宗,想提拔張貴妃的父親為宣徽使,被包拯阻住,說得口水四濺,都噴到了宋仁宗臉上,結果張父宣徽使的事黃了,回宮後張貴妃問怎麽著?宋仁宗沒好氣地道:“你隻知有宣徽使,不知道有禦史包拯嗎?”
光宗朝,太學生俞古借雷雪交作,天有異象來指責皇帝私生活不檢點,光宗氣度不如仁宗,就要把俞古抓起來,流放遠方,然而,群臣不肯奉詔,硬扛著不處理,光宗無可奈何,最後,“事竟寢”,俞古沒受到任何處罰,不了了之。
太祖規定了與士大夫共天下,不以言論罪大臣,歷代宋皇都基本上遵守了這條規定。
皇帝都過不去台諫這關,孟之祥算什麽!
……
話說回來,王林也不是小人,他知道孟之祥要和余禮部家中女郎結親,沒有橫加干擾---當時孟之祥將余禮部家中女郎的“草帖”置於神前暨祖先案頭上,卜吉時,若吃上彈章,則不吉矣!
待到孟之祥完成訂婚後,王林才施施然上彈章,最終送到官家的禦案上。
“孟小七怎麽會滋攏地方了?”官家問身邊的皇城使許征道。
“回官家的話,孟差遣在余杭縣以家仆為名買入荒地建設養豬場,平整土地建山莊,這不是問題,主要是他調用廂軍乾活得罪了人!”許征對此事了如指掌,因為孟之祥在他的全面監控之下,一舉一動都很清楚。
許征是個TJ,執掌皇城司,就是南宋最大的情報頭子!
武德司就是皇城司的前身,辦案人員就是“武德卒”,也叫武德刺事卒,也就是宋代早期的秘密警察。
早在太祖乾德三年,就已經“置武德司刺守貪廉”。
公元960年,趙匡胤黃袍加身,建立了宋朝。對於靠兵變起家的皇帝來說,可謂殷鑒不遠,教訓極為深刻。
所以,從大宋建國初期,就把“內重外輕”作為鞏固政權的基本國策,把杜絕顛覆的重點放在對朝廷文武群臣的防范上。
皇城司勾當官三人,以諸司使副、內侍都知、押班充。掌宮城管鑰、木契、親從親事之名籍……勾押官、押司官各一人,前行四人,後行六人,勘契官二人,皇城司主要由官、吏、兵三部分組成,辦事人員一般從禁軍中挑選,由皇帝指派一名宦官親自掌管,掌控朝內朝外的情況。
清楚了情況後,官家批示為“著臨安府查實回奏!”
……
孟之祥的人生第一次陸續遇到:第一次見皇帝、第一次單獨接聖旨、第一次用古式禮儀成親……現在遇到了第一次被彈劾,按規定他就要上奏折自辯,這些文字工作,孟琛也幫不上他的忙。
如果什麽事都去求參政陳貴誼, 並不合適,孟之祥遇到了驟升高位,身邊無人依靠的苦惱。
想來想去,他登門拜訪臨安府軍器少監張江,張江是個文官,乃是出身禁軍的子弟,之後中了進士,之前大夥兒湊一起喝過酒。
大家有點淵源,關鍵是禮數足,孟之祥的後台硬,張江聽完緣由後笑道:“不怕言官言,只怕講官講,你不用擔心,你這些是雞毛蒜皮的小事,我來幫你寫吧,等你的養豬場建好了,你送我好豬肉就行了!”
孟之祥大喜,拜謝。
張江執筆,不過是一刻鍾的事,就把奏折擬好。
此時孟之祥的“聽書差遣”名聲已經傳開,張江知道他不熟文言文,就念給他聽,一段段用白話解釋,如此就明白了。
張江在奏折裡說明孟之祥買入的是荒地,並不佔用好地,把荒地利用上,是有利於國家的,符合國家墾荒的條例。
開養豬場,增加國家稅收,增加民眾就業機會和市場供應,利莫大焉。
所有的交易都依照國家法規進行,沒有強買強賣現象。
一一解釋清楚後,孟之祥只要回家抄正即可回奏。
他虛心向張江請教遇劾的事情怎麽辦,張江知道此人會殺人,卻不一定識得文人嘴刀的厲害,遂一一為他介紹。
……
注1:臨安府治錢塘、仁和兩縣,又名“赤縣”,同在臨安城內,另轄錢塘、仁和、臨安、余杭、於潛、昌化、富陽、新城、鹽官九縣,其中余杭縣位於臨安府的東、西、北處,是杭嘉湖平原和京杭大運河的南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