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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新豐尉》第29章 底線
  焦堂點頭,昝君玄維持秩序,柯斜主持分贓……不,分賞。

  魏征仙風道骨地站在一邊,想看看這小兒輩怎麽做事。

  來之前魏征就算過的,憑他新豐縣把算盤打爛,也沒法均分。

  “司士佐楚三江,核對當天人數是否到位,是否有冒充。”

  魏征點頭,默認柯斜有點能耐。

  財帛動人心,冒領的事又不是沒發生過。

  一個個瓜慫舉手,報上名字,對應中傷王君廓的部位。

  “我拿竹竿捅了他的腚。”一名窮漢驕傲一笑,臉上的痘在陽光下閃閃發光。

  青春沒了,痘還在。

  孫三等人表示唾棄,不認識這丟人敗興的爛慫。

  二十三人,每人分得四貫三百四十文,余下的一百八十文憑你神算子也分不盡。

  世間的事,不患寡而患不均。

  柯斜讓市令將市中的一家裁縫拎了出來:“就這點錢,給他們每人一套粗麻布衣褲、犢鼻褌、腰帶、裹頭,乾不乾?”

  魏征忍不住在心頭叫一聲好。

  按柯斜的方法,裁縫略有小賺,稍稍讓利即可,分贓不均的弊端卻消弭了。

  火麻布貴,粗麻布不值錢,三十文錢左右一匹,五匹多布足夠他們扯一身衣褲,裁縫還有得辛苦錢。

  孫三他們喜不自勝。

  鞋子?

  市面上一雙麻鞋都得十文錢左右,有那個錢,不如打赤腳或者編草鞋。

  不要有刻板印象,覺得只有僚人才赤腳,其實漢人多數也會赤腳,“跣足”這個詞了解一下。

  不是窮人不會講究,是窮了才沒條件講究。

  打慣了赤腳的人,光腳板在碎石灘上奔跑都沒事。

  魏征悄悄靠近孫三,打了個稽首:“善信對少府好像很信任,由得他安排你們剩下的錢?”

  孫三手忙腳亂地將錢放下,回了一禮:“道長說笑了。要沒有少府主持公道,我們還因為欠租庸調徒刑哩!”

  “衙門還在縣城給我們分了宅院,在城外分了永業田、口分田,這點錢就是送給少府也不心疼。”

  說著,孫三緊張地瞅了一眼地上的錢。

  該不會有人將我吹的牛皮當真吧?

  柯斜聽了一耳,撇嘴。

  孫三個瓜慫淨說便宜話,就他這窮兮兮的模樣,還舍得送錢?

  要他掏一文錢他都得心疼好久!

  衣褲的事,也是因為他們實在快衣不蔽體了才同意的,要不然你看孫三他們嘟囔不嘟囔。

  柯斜偶爾還是有底線的,要從鷺鷥腿上刮油,還真下不去手。

  哼哼,上中考課,加三個季度的俸祿,不比孫三這個瓜慫多?

  至於上中考課之後,仕途可能暢通無阻,柯斜根本就沒想過。

  從吏部司銓選那天起,柯惡就告誡過柯斜,收起所有理想,低頭看現實。

  這世間往往是:理想太昂貴,現實太狼狽。

  莫心比天高,自然沒有命比紙薄的落差。

  鬥嘴不止,但阿耶的話,柯斜還是會聽的。

  “記住了,有縣衙為你們做主,焦明府不吝惜優待每一個為本縣做出貢獻的黎庶!”

  柯斜最後作了個總結,為焦堂送上了彩虹屁。

  掌聲雷動、歡聲潮湧,城中子民看向焦堂的眼神也滿帶欽佩。

  焦堂擺手,一張褶子臉笑開了花,泛黑的面色都帶著紅潤。

  看這模樣,到秩滿時,搞不好能來個十裡相送啥的呢。

  十裡迎送不是啥新鮮事,在史書上多能看到類似的字樣。

  回衙,柯斜署理縣衙大小雜事。

  縣城中,葛氏兄弟早就鬧不和了,礙於耶娘在,沒有別籍——也就是分戶。

  耶娘過世一年,葛大郎與葛二郎又因為小事鬧騰,妯娌間也爭執不休,坊正出面都沒有用,只能折騰到縣衙。

  司戶佐吳馳滿眼諂媚:“依律,父母、祖父母在,不別籍、異財(分財產),違者徒刑三年。但是,現在父母雙亡了,下官不知道該如何判。”

  不知道怎麽判是假的,擔心不合柯斜心意才是真的。

  《唐律疏議》的疏議部分,就是對律令的詳解與補充。

  柯斜淡淡瞅了一眼:“居喪守孝不足二十七個月,按父母在算。告訴他們,要麽再忍一年零三個月分戶,要麽親兄弟一起修繕縣內的小路三年。”

  “莫說本官不給民曹顏面,連王君廓都被這路坑慘了,可想而知爛成啥樣了。”

  吳馳立馬乖覺地認錯。

  任罵任罰,反正今年是沒錢沒人力修了。

  再說,爛路也沒什麽不好,縣衙平白撿了青海驄,稍加醫治, www.uukanshu.net 五十貫公廨錢不就來了嘛。

  官廚裡換了食手——也就是廚子,不說廚藝多高明,至少有做家常便飯的水準。

  之前的廚子,除了水平不行外,更是想收了廚余回去喂豬——這麽一說,當時的官吏們說是吃豬食還真不過分。

  有了五十貫補貼進去,大家能偶爾吃口好的,就是吃個山煮羊——也叫水盆羊肉——也不必摳摳搜搜的。

  大唐更看重家庭的和睦,律令的導向都是勸和。

  但這世間的事嘛,許多就沒法分個對錯,葫蘆官判斷葫蘆案也就在所難免。

  吳馳老鼠牙閃亮:“還有就是,這兄弟二人對財產分割意見不一,一直在鬧騰。”

  葛大郎認為自己應該多得,葛二郎認為該平分。

  柯斜指肚咄咄敲著案面:“律令裡對此有明確規定,每個娃兒得一份,嫡長子多得一份,有什麽好爭的?”

  吳馳松了口氣:“下官就依此回復。”

  只要上官肯依律令行事,下面的官吏做事自然有底氣。

  葛二郎的爭端也不是一點緣由沒有,耶娘在世時,葛大郎比較油滑,很少承擔家中的重活,出力的主要是葛二郎。

  阿耶娘在世時就說了,誰多出力,錢財就多給誰一份。

  但是,大唐的律法就不支持那麽乾,葛大郎就該拿雙份,即便你再有想法也得忍著。

  再說,葛大郎在亂世時,為了護阿耶娘與葛二郎,也曾受過傷。

  所以,清官難斷家務事,索性照律令判就是。

  至於勸說,那是坊正的職責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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