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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新豐尉》第13章 2塊跪石,原告1塊、被告1塊。
  “有趣。”

  新豐令焦堂側臥在三堂的起居室裡,聽著風韻猶存的媵撫琴。

  有錢有勢的漢子,婆娘可分三類:明媒正娶的婆娘、陪嫁的媵、買來的妾。

  至於說婢,呵呵,那就不是合法的婆娘,懂?

  與婢發生關系,那叫奸。

  媵小了焦堂發妻十來歲,當然更年輕貌美。

  發妻如果卒了,媵可以順理成章地補位,妾上則不合禮法,要為人嘲笑、甚至是犯法的。

  媵可以補為妻,但絕不能以媵為妻、以妻為媵,倒置乾坤是犯法的曉得不?

  不多,也就兩年的徒刑。

  至於將婢女扶為小妾,想多了,一年半的徒刑喜歡嗎?

  妾努力一把,還是可以爭取媵的身份,但理論上永遠不能為妻。

  當然了,到朝廷控制力度不那麽強、而漢子的身份又在權力之巔時,律令,也就那樣吧。

  這一點,杜牧的祖父、編撰《通典》的杜佑就是證明,他就不顧禮法,以小妾為續弦。

  一曲《高山流水》彈奏完,媵卸去手上的銀甲,輕輕捶著焦堂的腿。

  銀甲不是兵將佩戴的盔甲,是義甲之一,彈奏樂器用的,還有銅甲、骨甲、角甲、鱗甲。

  角甲多半是牛角所製,鱗甲卻不是魚鱗片製造,而是用穿山甲的鱗片打磨而成。

  “郎君是覺得妾有趣麽?”

  媵嬌聲發問。

  焦堂拍著媵豐腴的手背:“不,有趣的是這一位少府,能說動讚府去請鷹揚府出手,捕殺了盤踞在沱水的劉微道。”

  “大約他還自鳴得意,卻不知道這個消息,前前後後多少官員都知道了,沒人肯碰這燙手山藥!”

  媵的美眸轉了轉:“還是郎君壞!”

  焦堂嘿嘿直樂,開始上下其手。

  劉微道本來就是新豐本地人,與劉氏打斷骨頭連著筋,名聲還不錯,對付他吃力不討好,何苦呢?

  昝君玄對這些勾當不熟,柯斜立功心切,合夥把劉微道除了,福禍難料啊。

  公房中,高大的司功佐仲鋒坐了下來,面上滿是真摯的笑容。

  “新豐這些官員呐,都想著別人火中取栗,自己一點都不想得罪人。”

  “劉微道的存在,多數官員都心知肚明,揣著明白裝糊塗罷了。”

  “都覺得,一點虛無縹緲的名聲比天還大。”

  也就是劉微道的能力不夠,偶爾去劫道也成不了氣候,不然新豐縣有得哭。

  不想得罪人唄。

  柯斜笑著讓柯南夢烹茶,安安穩穩地坐下:“大約有不少人以為本官是愣頭青,想看笑話呢。”

  柯南夢奉茶碗上茶拓子,身子撤開幾步,輕笑道:“誰把郎君當傻子,他就是不折不扣的傻子。”

  郎君一詞可用的場合不少,婆娘稱呼自家漢子可用,奴仆稱呼男性主人可用,長輩對年輕男性的通稱也可用。

  柯斜斜睨著柯南夢,想飛起一腳。

  亂臣賊子,敢佔本官的便宜!

  柯南夢當然不會以奴仆自居,仗著比柯斜大上兩個月,這口氣是以長者自居了。

  反正仲鋒也看不懂,這種默契的小遊戲無傷大雅。

  仲鋒優雅地品茗,一舉一動都雅得讓柯斜眼皮直跳。

  呵呵,自己在國子監四門學就讀時,也沒見博士優雅到這程度。

  更關鍵是,這舉動與仲鋒的體型反差太大了。

  仲鋒雙手捧著茶碗輕輕放到茶拓子上,微笑著釋疑:“下官的祖先之一,字季路。”

  柯斜頓時肅然起敬。

  仲由,字季路,又字子路,為孔門七十二賢之一。

  難怪仲鋒佔了司功佐這位置呢,與祭祀、學校、禮法相關的事務,可不都歸功曹管嘛!

  這就是祖傳的鐵飯碗,皇帝都難砸爛的那種。

  仲鋒從進門到出門,也就吃了碗茶湯的工夫,全程公房的大門都是敞開的,自不可能有什麽見不得人的話。

  但柯斜明白,自己拿下了五曹之一。

  從此在五曹這一頭,柯斜不再是孤掌難鳴了。

  司法佐滑非漫不經心地走過柯斜的公房門口,與柯斜深深對視一眼,跑到公堂檢查那兩塊跪石了。

  公堂裡的兩塊跪石,原告一塊、被告一塊,跪著脛骨痛了,沒事也就不告了,真是天才一般的主意。

  但是呢,有官身的、有家世的、有錢財的,通常就不用跪了,你說神奇不?

  當然,相對於某朝民告官需要滾釘板,還是差了幾分成色。

  別以為大唐的刑罰主要為笞、杖、徒、流、死,其他花樣百出的審訊手段就棄之不用了。

  武則天時期禦史台獄花樣翻新的酷刑,並不是無根之水。

  五刑主要是針對定罪的判決,審訊時那麽賢良淑德,你怎不回去奶娃兒?

  磨磨蹭蹭了一陣,滑非還是臊眉耷眼的走進了柯斜的公房。

  “少府,鴻門莊的劉二喜因涉及族產分配不公,與本家鬧翻了,因為忌憚劉主簿, www.uukanshu.net直接越過了本縣,跑到長安城光德坊,攔刺史告狀。”

  柯斜一口茶湯嗆到了自己。

  不管在哪朝哪代,越級上訴都很招忌諱的,唐朝的專業名稱叫“越訴”。

  首告必須是縣衙;

  對縣衙的判決不滿了,可以持判辭往州衙告;

  然後再不滿意了是中書舍人、給事中、禦史三司會審,頂天就是告禦狀了。

  反正這一整套流程,普遍黎庶玩不起。

  這麽一個來回,小半年時間沒得了。

  不經過下面一層官府的判決而上告,告狀的、受理的官吏都要挨四十笞。

  同時,告狀表述不清,按“違令”算,笞五十。

  攔截聖駕的導引者、萬年令、長安令、雍州刺史、雍州別駕,及其余州刺史、縣令車駕,杖六十。

  即使表述沒有問題,這兩項合並,劉二喜這個背時貨就要先挨一百杖,就是不往死裡打,至少也得趴榻上養半個月。

  就這,還沒到入殿而訴。

  上殿所訴不實,杖八十。

  所以,不清楚司法流程去亂越訴,就是跟自己的臀背過不去。

  因為這年頭極少有訴師出現,一般代寫訴狀的活,多半是司法史或與法曹有點瓜葛的不第書生代勞。

  這就叫肥水不流外人田。

  不懂的黎庶,自然就覺得不公了,鬧騰下來,又是一頓杖責。

  可你在本縣告吧,嘿嘿,受理的司法史今天告訴你差一樣物件、明天告訴你狀紙裡某個字犯禁,不折騰個十天半個月的,你別想到司法佐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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