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我有義務解釋一下,我東一榔頭西一棒槌地寫文章,好像雜亂無章。其實我覺得讀者完全可以把所有內容都當成我的簡介。我就是這麽一個普通人,心胸狹窄,貧困潦倒,讀書萬卷,壯志難酬。我本來老婆孩子熱炕頭,月入一萬不是夢,偶爾跟一撥初中同學聚會一下,三五老友把酒言歡,更偶爾跟小學同學走向他的寶馬車時,我們四個小學同學都是一米八以上,讓我產生自豪感和安全感,當我坐在寶馬車後排,濟南的夜色從窗外劃過,我猜想車外的人會誤以為坐在車裡的我是有錢人、名流、中產階級、省城闊少、市井紈絝之徒。當我坐在甲方的會議室,指著我製作的PPT侃侃而談之後,甲方說:葉總很年輕啊,不到三十?我說:我都三十三了。我們老板說:我們這行算搞文藝的,顯得年輕,葉總之前在蘇州、上海等一些城市工作,所以帶來了很多一線城市的經驗。甲方說:我看出來了,我有個問題,這個項目給你們之後,能保證葉總負責嗎?我心裡極得意,故意聳了聳肩膀,說:這個我做不了主。甲方笑了,說:看來葉總負責不了啊。我們老板說:能負責,能負責,我們是事業部制度,可以用最好的人員服務項目。後來我自己跳到了甲方,一天管兩頓飯,每個月五險一金交五千多,完成了從乙方廣告公司到甲方地產公司的蛻變。
現在,這一切都失去了,什麽都沒了——我強迫症越來越嚴重,忍不住琢磨人生的的意義,既然最終只能是一捧骨灰,我這每天上班下班是為什麽呢?理所當然,我工作丟了,老婆跑了,孩子就讓我父母照顧。我以前在濟南找個一萬二三的工作很簡單,隨便面試一兩家公司就能得到,現在找個六七千的都費勁——真有六七千的工作給我時,我又覺得不到之前工資的一般,不想去幹,總覺得自己還能再創輝煌。唉,就這麽高不成低不就,我失業一年多了,靠著父母給點錢吃飯,成了名副其實的啃老族。葉總下崗了,去送外賣,拎著外賣,騎著電動車,在雨中穿梭。穿上西裝坐在辦公室我就是葉總,披著雨衣拎著食物我就是外賣小哥。有一次下大雨,我和一個送外賣的姑娘等在阿水大杯茶的門口,姑娘的雨衣滴著水,她苦笑著對我說:你看看,咱們掙點錢容易嗎?
我哭都不哭出來,我怕醒著,醒著就痛苦,我每天睡十多個小時,在夢裡我經常上班,向人講述文案的創作邏輯,慷慨激昂一如往常,或者帶著老婆孩子逛街買東西,都是我失業前不當回事的場景。我現在才知道,能帶著老婆孩子逛逛商場吃吃麥當勞,原來是那麽幸福。
我就這麽完了?就這麽躺下了?不,實在不行,我就再回上海。我曾經在那裡找到過一萬八和一萬六的工作,我相信我還可以得到高工資。上海灘,夜上海,你是我最後的陣地。萬不得已,我就投奔你而去。
經歷過這些,我才看懂《英雄本色》裡小馬哥的話:我等了三年,就是為了等一個機會!不是為了證明我多了不起,而是證明失去的東西,我一定把它拿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