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程開始前,李重對自己的目的地非常明確,那就是宿主的大腦。
這源於他在上一個宿主身上產生的深深執念。
正常來說,寄生蟲進入宿主身體後,有許多地方可供生存。
尤其是麋鹿的身體足夠龐大,擁有眾多讓寄生蟲眼前一亮的好地盤。
心臟,肺部,肝髒,肌肉,血液,大腦,乃至腸道,無一不是上上之選。
每一顆油潤的內髒都是一片肥美的沃土,強壯的肌肉組織則是蛋白質愛好者嬉戲的樂園,就連腸道裡也每日上演著一場流動的盛宴。
只要進入這座伊甸園,就能夜夜笙歌,沉醉在酒池肉山裡活到生命的盡頭。
不但食物豐富,安全可控,還可以迅速發育,完成蟲生最重要的事情——繁殖。
後代子孫也能從宿主的腔道排出體外,開啟新的一輪循環。
這跟他寄生螞蟻時的地盤比,簡直就是天壤之別。
後者是一片無比貧瘠的國土,要啥沒啥,所以他沒得選,直接進入大腦,全方位接管了宿主的身體。
在螞蟻身上嘗到甜頭後,即便有了更多選擇,李重一心想做的,還是一隻腦控型寄生蟲。
任何有腦子的動物,都會優先保障大腦和心臟這種關鍵部位的營養供應。
那是生物的控制核心,是血肉城堡的樞紐所在,也是兵家必爭之地。
呆在大腦裡,他不但能最大程度生長發育,還能驅使宿主完成一系列自己想做的事情。
這就相當於擁有了一隻可無限升級的基因機甲,乃至基因堡壘。
只要宿主有手有腳,有一定的行動能力,且在食物鏈上的位置足夠高。
他能做到的事自然會越來越多,到最後,跟生而為人其實也沒啥區別。
要知道他做人的時候,可是屬於被吸血的最底層,而不是高堂之上的捕食者。
現在能有一個翻身做主人的好機會,他絕不會放過。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
在他看來,寄生蟲顯然也有鄙視鏈。
寄生在大腦裡的腦蟲,明顯就要比龜縮在腸道裡的絛蟲要體面。
身為智慧生物的尊嚴,讓他無法忍受屈居於鄙視鏈的底層,成天與排泄物為食的日子。
哪怕身為一隻蟲,他也有理想,要做一隻高貴體面,擁有智慧的蟲子。
那種一門心思躲在腸子裡,毫無理想和尊嚴,只知道吃吃吃的歲月靜好蟲,才不是他想要的蟲生。
俗話說得好,不想掌控大腦的寄生蟲,不是一條好蟲子。
既然做了蟲子,他就得做一隻蟲子裡的戰鬥機。
全面掌控宿主,不擇手段地達成自己的目標,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在這種前提下,他只有一個選擇。
那就是,不斷蠕動,不斷爬行,前進,前進,再前進,然後抵達那片理想鄉。
當然,想要順利走完這一程,肯定會困難重重。
為此他早早就做足準備,把自己從頭到尾武裝到了牙齒。
十萬細胞聚集在一起,變形成了一條鼻涕蟲,有一個圓潤的頭部,一個尖尖的尾巴。
整個身長大概一毫米,能像坦克履帶一樣向前蠕動,主動尋找方向,還能鑽開堅韌的血管和厚實的肌肉組織。
頭部有嘴,口囊裡長著匕首般的牙齒,非常適合咬進腸道內壁,撕碎沿路的血肉。
皮膚上的細胞排列緊密,形成一圈一圈的小小凸起,能夠吸收四周液體中的養分,並吞噬組織細胞。
可以說,一個個細胞就像搭積木一樣,一番大改造,把身體變成了一條非常適合在宿主體內長途跋涉的小蟲子。
成年麋鹿體長2米,遠比螞蟻要龐大,身體內部是個艱難的求生場。
要從身體末端的腸道爬進最前端的腦袋裡,直線距離怎麽都超過了一米五。
這是一條曲折環繞的爬行路線,雖然他的身體才針尖大小,長得也像一根針,但並沒有真正的針頭那麽銳利。
一路上,他必須要靠自身的力量穿過肌肉的重重阻礙,越過無處不在的毛細血管,在內髒的狹小縫隙間找到一條通道。
萬幸的是,宿主的身體裡充斥著各種化學信號,不斷給他引導著前進的方向,不至於走上相反的方向。
也許會爬得很辛苦,穿洞也會累了點,甚至還會繞一大段路,但他最終還是能成功抵達目的地。
現在,李重小心翼翼躲過腸道內的激流,咬穿了蘑菇森林的底部,一拱一拱地鑽了進去。
出了腸道,他體表的感受器全力激發,很快嗅到了膽汁的氣息。
於是不斷前行,很快來到腹腔內壁上。
這裡很安全,也很光滑,不用擔心會被衝走。
接下來他沿著一條直線在上面慢慢爬行。
膽汁的存在就像頭頂瘋狂閃爍的一個巨大廣告牌,幾乎是在狂喊著“來這裡啊,來這裡啊!”,引導他爬向腹腔的頂部。
這是一道強烈的坐標,指引著去往肝髒的路線。
他只需要跟著這個走,就絕對錯不了。
因為所有哺乳動物的身體結構都大差不差,幾乎可以說是完全相同。
心臟永遠位於雙肺外側,眼睛永遠位於大腦前方,肝髒永遠比腸道離大腦更近。
這些內髒就像身體大陸上一個個特定的地標,www.uukanshu.net 只要越過一座又一座高山,他就知道自己離目的地更近一步。
而內髒分泌的各種液體,簡直就是天然的指示牌,只要找對特定地標的特定指示標記,他就能前往想去的任何地方。
等他爬到肝髒上面,繼續向前,就可以越過雙肺和心臟,一直抵達腹腔的盡頭。
接下來,他會爬到食管上,沿著食管前進,直到前方無路,便一直打洞,咬穿肌肉和黏膜,從鼻腔直接進入大腦,成為一條尊貴的頭部寄生蟲。
這是一段漫漫長路,起碼要花上兩三天時間,才能抵達目的地。
一片暗黑中,他爬啊爬,終於來到了肝髒的位置。
這裡膽汁的味道格外濃鬱,就像一個流淌著炙熱滾燙岩漿的大型火山口,散發出硫磺的氣味。
李重只是遠遠感受了一下這副壯觀景象,就打算繼續往前走。
不過,在濃鬱的膽汁中,隱隱夾雜著另一道氣味。
這味道聞起來有點腥,還有點甜,非常新鮮可口。
不斷地飄過來,就像螞蟻聞到新鮮肉蟲的香味一樣,勾起了他的一絲強烈食欲。
“咦?原來早已有居民在這裡定居了。”
“真巧,我竟然還有這麽一群鮮嫩可口的好鄰居。”
“這要是不過去拜訪一下,好像有點不太禮貌啊。”
李重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樣,內心深處早已躍躍欲試,迫不及待地想要去見識一下自己的同類。
張開的嘴裡,一絲晶瑩的涎液緩緩流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