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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寄生蟲開始進化》第27章 上了車先焊車門
  當一位新居民跋山涉水來到應許之地,第一件事是幹什麽?

  自然是建房子了。

  建房子的地方也很有講究,到底是修一片平房,還是建一座大城堡,可謂至關重要。

  假如貼近血管,長得又太大,有可能會堵塞血流,導致組織壞死。

  假如在大腦內被免疫系統攻擊,就會誘發炎症,導致宿主癲癇。

  發作個一兩次,宿主就會給捕食者主動送上外賣。

  假如選擇了一個更安穩的地點,分散成一個小區,又精通偽裝技巧,免疫系統可能會對它視而不見。

  因此李重爬入宿主大腦後,立即開始分兵。

  他鼻涕蟲一般的身體立即分裂為數段,分別鑽入大腦皮層,來到了感覺區,視覺區,聽覺區,味覺區,以及軀體運動區。

  在這裡,十萬細胞開始啃食一部分大腦組織,很快就挖出了一個小洞。

  隨後,它們像蜘蛛吐絲一樣吐出蛋白質,在小洞裡形成了一個包囊,搭建起了舒適溫暖的新家。

  那些被扯碎的神經細胞碎片,則被當成裝飾物,鑲嵌在包囊的外殼上,把房子偽裝成了一個個神經節。

  通過這種方式,它們完美融入宿主大腦,變成了其中的一部分,從而躲過來自宿主免疫系統的攻擊。

  細胞們在包囊內繼續活動,向外面的神經細胞傳輸電信號,囊壁上則排列著細密的小孔,收縮之間,會吸收血液中的糖分,氨基酸等營養物質。

  就這樣,它們獲得了跟宿主大腦一樣的待遇,開始迅速分裂,短短幾個小時內,就膨脹了好幾倍的數量。

  包囊很有彈性,當細胞越來越多,它會緩緩向外膨脹。

  實在無法容納時,裡面的細胞會分出一隻小分隊,在包囊隔壁繼續開洞,然後複製這一過程。

  如此不間斷下去,李重的新房子就能連綿成一片,最終建立起自己的超級蟻巢。

  就這樣不斷發育壯大,逐漸接管宿主的大腦,掌控宿主的身體活動。

  整個過程中,他扮演著建築師的角色,施展生物化學的咒語,把宿主的細胞變成他想要的形狀,一點一點地搭建起一座血肉鑄就的宮殿。

  當然,修好房子後,他還有另一件事要做。

  那就是先打預防針。

  宿主現在體內已經有肝吸蟲,食腦蟲,也就是他,鬼知道還有沒有其他寄生蟲。

  這個地盤對他來說,已經有些過於擁擠了。

  作為極度排外的蟲子,他的地盤上可容不下那麽多寄生蟲,而且這些家夥進來淨惹事,像他一樣遵紀守法,愛護環境的簡直屈指可數。

  對寄生蟲來說,宿主是塊沃土,但不能過度開發,要保護生態環境,要可持續發展。

  決不能像人類一樣,不停地過度開發地球。

  要論格局,寄生蟲可比人類要大得多。

  所以蟲子一旦多了,尤其是混進了肝吸蟲這種只顧眼前利益的混蛋,這要是讓宿主被吃空,大家都得完蛋。

  所以,一定要排外,狠狠地排外。

  宿主是我家,維護靠大家,大家不維護,只能靠我來。

  既然已經上了宿主的車,那他就一定要把大門焊死,絕對不能讓後來者再出現。

  要對付細菌和寄生蟲這種外來物種,沒有什麽比宿主的免疫系統更好使了。

  脊椎動物在數千萬年的演變中,進化出了無比強大,自適性極高的免疫系統,對任何心懷不軌的外來物種,都有一套完整的死法伺候。

  當然侵略者也都非常狡猾,會使用各種瞞天過海的手段,逃避免疫系統的追捕殺。

  不過有他的監督,一定要對方來一個死一個,來一群死全家。

  說到做到,李重立即讓大腦中的包囊釋放出一種分子,流入血液之中。

  當宿主體內檢測到寄生幼蟲,巨噬細胞就會接收到信號,大量分泌另一種小分子物質。

  這種分子能擴張靜脈血管,吸引更多免疫細胞到來,從而引起炎症。

  如果說平時免疫細胞聚集的速度就像在高速上開車,那有了這種分子開辟的通道,免疫細胞飛速趕來的速度就像坐飛機一樣快。

  當免疫大軍趕到後,就會聚集在一起,像蟻群一樣撲上去,噴射出各種毒素,試圖殺死入侵的寄生幼蟲。

  這些化學物質對剛入侵的幼蟲來說,往往是致命一擊。

  因為這時候它們才剛進門,還沒適應環境,也沒機會建立起防線,個子還特別小,就像一根脆弱的嫩豆芽,馬上就一臉懵逼地被團滅了。

  李重釋放的這種分子,就像給免疫細胞打了個狂暴buff,能讓它們全程高速輸出,最快速度消滅入侵物種。

  要沒有這個狂暴buff,等免疫細胞們慢騰騰坐車過來,狡猾的幼蟲早就轉移到別的地方去了。

  幼蟲的生長速度可是很快的,隨便往哪一躲,等到發育成成蟲了再冒頭,就有各種手段對付免疫系統。

  到時候免疫細胞就無能為力了。

  李重使出這一招後,才放下心來。

  門窗都焊死了,www.uukanshu.net 車裡除了他,誰也跑不了。

  接下來,他要全力對付肝吸蟲這位好鄰居。

  不過這個對手是個硬骨頭,有點難啃,他得好好研究一下對策。

  “如果按照螞蟻的思路來,該怎麽啃下肝吸蟲這塊肥肉呢?”

  “爆兵,爆兵,除了爆兵,就只有爆兵!”

  李重心裡惡狠狠地想著,看來要出大招了。

  他現在腦子裡已經攢了一百萬兵,但是還遠遠不夠。

  因為他不能把宿主整個大腦都給啃了,甚至都不能吃得太多。

  只能在關鍵部位吃一點,然後靠著毛細血管裡提供的營養過活。

  大腦組織會慢慢修複,所以對宿主的影響不大。

  頂多就是笨一點,這對一頭野生鹿來說,根本算不了什麽。

  但這樣的話,就沒法在大腦爆兵了。

  可以說,為了大腦的可持續發展,他做出了巨大的犧牲和妥協。

  “那就只能去其他地方爆兵了。”

  “該去哪裡好呢?”

  李重冥思苦想起來,肌肉的話倒是好選擇,但是來去不夠靈活。

  內髒的話也可以,但是會不會害宿主生病?

  要不然,就去血液系統裡大吃特吃吧。

  那裡的細胞都是消耗品,就跟工廠自動流水線一樣,每天都有源源不斷的新鮮貨提供。

  就算一時吃多了,影響也不大。

  反正第二天又備好貨了。

  “就這麽決定了。”

  “血液裡含量最多的就是紅細胞。”

  “吃再多也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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