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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簡單修仙系統》第29章 拘留
  第二天,星期三,早上10半,我睡到自然醒,別提有多爽了,伸個懶腰,全身都在過電。

  身穿睡衣,拖著拖鞋,走到小區門口,吃早飯,豆漿、豆皮,雙豆合璧,充滿“五髒廟”。一邊吃飯,一邊玩手機。一個陌生女孩加了我的聯系方式。

  她先發一張自然田園風光背景的自拍照,然後自我介紹,然後詢問我的情況。我簡單說了一下,然後女孩說她家裡住在山區,很困難,希望我這個城裡人能幫助她。我說有困難找當地政府,在網上找人扶貧是不是太抽象了?她說當地政府的能力也有限,照顧不到所有人的,希望我發發善心,可以獲得菩薩保佑。我說突然一個人在網上找你要錢,我就給錢,是不是不太合理?女孩馬上說,不是白拿我的錢,她有禮物送給我。剛說完,一大堆關於茶樹、炒茶和成品茶葉的照片就被她發過來了。我不想和她有過多的糾纏,就直接跟說我要一個299塊錢的茶葉三件套(兩盒茶葉和一套茶具)。

  我遇到網絡詐騙了嗎?也許遇到了,也許沒遇到。

  吃完早飯,我就回出租屋了。奇怪的是,出租屋門口站著兩個警察,都是男的。我第一時間想到了可能是徐雅死了,第二時間想到了徐雅“東窗事發”了,反正,我以為警察來找我,應該是為了配合調查徐雅。

  事實上,我猜錯了。警察來這裡不是為了徐雅的事情,而是為了我的事情。我被當場戴上了一雙“銀手鐲”,被帶到了警察局的審訊室。

  警察的審訊工作和電視劇上演的差不多,但是工作水平並沒有電視劇裡演的那麽高。兩個警察一個唱白臉,一個唱黑臉,問了半天,我才知道是因為唐依琳的事情。警察告訴我,唐依琳的爸爸報案,告我侵犯他女兒,問我詳細的犯罪過程。我老老實實的把我和唐依琳認識的過程詳詳細細敘述了一遍,省略了師父“老劉”的部分。

  我“交代”完了,可其中唱黑臉的審訊員怒氣衝衝拍了一下桌子,讓我老實點,不要對抗調查,這樣只會加重我的罪行。

  我懵了!我反問審訊員,我明明句句屬實,哪裡不老實了?

  唱白臉的審訊員告訴我,當事人唐依琳說我是對她進行恐嚇,說不聽話就打她,這些話我都沒有交代。聽了這些話,我崩潰了,但我沒有大喊大叫,也沒有喊“冤枉”,我只是淡淡的說了一句“唐依琳在說謊”以後,我就不在說話了。無論審訊員說什麽,問什麽,我都沒有做出有任何回應。

  審訊結束,我被帶到了拘留所,關在一個單間裡面。其實,也沒什麽大不了的,反正我這幾天也無所事事,到警察局來逛一逛也不錯。

  也不知道過了多久,我不想待了,在腦海裡詢問系統,我該如何處理被人誣告的情況。系統語音沒有回答我的問題,而是給了我三個選擇。一是什麽也不要做,聽天由命就行了,就算被判有罪而坐牢也是我命中該有此劫;二是給我提供一整套《混元功》的修煉秘籍,讓我練練功,打發時間;三是向系統申請“誅殺令”,滅了唐依琳全家,徹底刪除所有我和唐依琳在一起的照片。

  我想了一下,選擇一太過消極了,和我的性格不符;選擇二挺好的,反正閑著也是閑著;選擇三就沒必要了,因為這麽點小事滅人全家,太極端了。所以,我選擇了“選擇二”。

  《混元功》也不是什麽高大上的東西,簡單來說,就是人體吐故納新和鍛煉意念的功法。系統語音告訴我,天底下的外功五花八門,內功卻是大同小異,主要都是為了打通全身經絡。那又如何打通全身經絡呢?就是利用呼吸法或打坐法來吸收自然界自然產生的靈氣,一定數量的靈氣表示足夠的靈壓,加之以強大意念作為支撐的引導法,我們就可以逐步打通全身各處的大小經絡。

  在我拘留期間,警察局又提審了我幾次,也不給我吃的,就給我喝水,其目的很明確,爭取我能認罪伏法,交代“犯罪事實”。我還是堅持我的態度,我無罪,唐依琳在說謊。不給飯吃也沒關系,我就當減減肥了,最近也是吃的比較多,減減肥也挺好的。

  拘留第三天,星期五的早上,秋警官來看我,和我詳細聊了一下我的案子。她口頭上承諾會幫我討回公道。我知道秋警官是好意,可我擔心這樣會影響她的仕途。 我勸她不要摻和進來,她反倒安慰我,讓我不用為她擔心,她心裡有數。

  秋警官早上人來了,我下午人就被放了。秋警官還請我吃飯,理由是替警察局多關了我一天而賠禮道歉,讓我多多包涵……

  我聲明,我可沒有給秋警官灌酒,是她自己喝多了。我結完帳以後,扶著她離開了小酒館。我問她家在哪兒,我送她回家。可醉的十分厲害的秋美女已經對我說的話沒有反應了。於是,沒辦法,我只能暫且把她送到我家了。

  在替秋美女洗漱和脫衣服上床的時候,我就在想,吃飯的時候,我和秋警官的聊天內容。秋警官告訴我,唐依琳的爸爸拿到了陌生人給他的照片和一筆錢,所以理直氣壯、心甘情願的想害我坐牢。這個我能理解,畢竟唐依琳爸爸並不知道真相,他只能聽陌生人編故事。可是唐依琳不一樣,她知道一切,可她為什麽告訴警察,說我恐嚇她?就因為我沒接她幾個電話嗎?這丫頭的報復心也太強了吧?

  我也是真的挺佩服秋警官,三言兩語就把唐依琳說服了。唐依琳爸爸雖然承認了照片是別人給的,也承認拿了別人的錢,可一碼歸一碼,撤訴是不可能撤訴的,必須讓壞人付出代價。唐依琳其實也只是配合她爸爸演演戲,但當她知道誣告成功我會坐牢,誣告失敗她會坐牢的時候,她就後悔了。她只是想嚇嚇我,並沒有真是想我坐牢。法律知識不多的她,以為欺負女孩子頂多就是在警察局關幾天而已。唐依琳已經超過16周歲了,具有獨立刑事能力,可以撤銷對我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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