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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野記》常州回民阿訇巧遇豬肉攤主,秀才智賺10倍賠償
    在常州市區有一處屠宰市場。有一天,一位身穿白色回族傳統服飾、頭戴尖頂回帽的回族阿訇從禮拜寺誦讀古蘭經歸來,路過一處屠宰攤位時,恰好遇到攤主正在用力揮舞巨斧砍豬頭,血花飛濺到他的身上。阿訇見此情景極為憤怒,準備動手教訓攤主,但在周圍市民的調解下,雙方達成協議,由攤主賠償阿訇損失。阿訇堅持要求得到十枚銀餅作為賠償,待拿到賠償後正欲離開,攤主卻提出既然給了賠償,阿訇就應該把被血汙弄髒的衣物留下,畢竟他也無法穿著回家。阿訇無奈隻好脫下衣服交給攤主,而攤主氣憤之下將衣物扔在地上,不僅用腳踩踏,還出言咒罵。

  此時,旁邊有一位秀才一直在旁觀察,看到這個場面不由得微笑起來,他對攤主說:“這是件奇貨可居的東西,或許能讓阿訇加倍賠償呢。”攤主還在氣頭上,秀才進一步解釋:“我不是開玩笑,你如果按照我說的計策去做,一定能讓他付出更多代價。”攤主一聽只要能拿回原價就很滿意,多余的收益願意全部分給秀才。秀才同意後,給出了自己的策略:“你明天早上穿上阿訇的回族服裝,戴上他的帽子,站在肉攤前賣肉,他聽說這件事一定會來看,到時候你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

  攤主依計而行。次日,消息迅速傳開,說是有一個回民在賣豬肉,引來了大量圍觀群眾。阿訇果然聞訊趕來,見到這一幕後更加生氣,幾乎要動武。攤主卻反駁道:“這是我花了十枚銀餅買來的,你有什麽權力禁止我穿?怎麽這般無理取鬧?”圍觀的人群越來越多,大家都認為攤主說得有道理,阿訇一時之間無可奈何,隻得提出願意返還昨天所獲的賠償,只求攤主不要再穿他的衣服。

  然而攤主不肯答應,堅持除非阿訇給出十倍賠償才行。經過一番周旋,阿訇最終只能忍痛以十倍價格贖回了自己的衣物。這一切正如那位秀才預料,他高興地拿著新賺得的十枚銀餅離開了現場。這件事情是武進的余益齋工部先生親口告訴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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