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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山區自然村村長的真實事跡》20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引起的風波
  一直在生活本村的我,早在十年前特別清楚,青壯年已經離家務工,村裡的田地出現大面積拋荒,各戶田地界線分不清問題是個非常嚴重問題,特別是本村出租一百多畝土地時,更覺得這個問題的重要性,我在2016年7月份把這個問題向村民(包括村群)反映,趁村中老年人對各戶水田(山林地和其他旱地面積全無記錄,以前從沒做過記錄,現在基本無法判定界線,)分布以及面積有一些記憶,加緊做好全村各戶水田登記,得到大家的大力支持,於是我發通知各戶主定於7月17日早上在村廳堂開會,主要是搞好每戶每塊水田分布在那個田垌,和每塊田的面積作記錄,過程是從每個田垌上面第一塊田開始,由中老年人證明再由戶主確定,經過三天時間終於把全村各戶水田分布和面積經雙方確定後登記好,共有426塊水田,共計畝數為136.59畝,遍布大小田垌十多個,並在村群公布。

  2017年3月份我接到村委通知,國家要對農村承包的土地實行發證,3月11日上級政府派人員到我村普查各戶水田分布和面積,我通知在外住的各戶戶主回村協助普查工作,當天我們村民和上面人員走了幾個田垌,但都因為雜草叢生,無各戶分界線(田埂),最後還是退回到最近耕種的‘垌底垌’,實地登記這個田垌後(30畝左右,)回村再協助上面人員填航拍圖,把圖上的這塊田是誰家的,填上戶主名字,各戶戶主把自已的水田按照去年7月份核實分布和面積,經領導小組檢查證明簽名後登入表格,由於有了去年本村實行水田登記(當時根本不想到政府也搞這項工作),這次工作進展非常順利,就等土地承包證到手。

  等來等去到了2018年下半年,我又接到村委通知,進行各戶水田分布和面積登記,我感到真奇怪去年不是登記過了?本來上面的事情我不想問的,但想到村民必定問我,我只有問村委管村幹部,他的回答是‘不清楚’,當村民問我時,我回答是‘這個證是農民大事情,要認真核實’,這次做法和去年一樣,也是由各戶認真填表,再由我們村領導小組仔細核實後簽名,完後交給到村工作人員,到了2019年我終於接到村委管村幹部電話通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以下簡稱:承包證),以下發到村委叫我去領取,後又改說叫我在家等,他下班回家時順便送出蘆圩給我,不久我接到他交來的承包證,他說為了不用我再跑回村,有一部份他已經進村發放給住在村的村民了。

  晚上我取出承包證來看,令我非常吃驚,在我手上的三十戶(共有三十八戶填表)證中,各戶承包地塊總面積都和我們去年填表總面積一樣,這個是好事,但是已經發現有幾戶塊數和分布位置不一樣,我發到村群上,不少的村民認為只要總面積不錯,田塊數和分布錯這個是小事,只要大家總面積得夠就不會有爭吵了,我發表說:看似小事其實不是小事,特別是水田分布錯的問題,經我查了幾本承包證,我們村有個大戶四兄弟其中有一塊田共用,是本村唯一塊位置在石龍橋名叫‘石龍’田,四戶面積各0.40畝,這塊田共有1.6畝,這承包證上的真實戶名、水田面積和早填表是對得上的,可是錯就錯在還有另外三戶承包證上,也標有田在石龍橋‘石龍’田上,各有1畝、0.60畝、0.20畝,那麽這問題就大了,如果以後這四兄弟出租這隻田,實際面積只有1.6畝,

他們絕對不同意分租金給這三戶人,或是以後耕種也不會引許這三戶耕種(這三戶人確實沒有水田在‘石龍’田內,)  那麽這三戶證上標的在‘石龍’田的面積得不到,而這三戶人各各的總面積已經是固定的,他們就會白白損失這些面積,村民明知他們虧也不可能同意在其他田垌給他們補上各1畝、0.60畝和0.20畝,因為證上標的是‘石龍’田,不是其他田垌,你們和‘石龍’田主雙方處理吧,爭吵也好打架也好那是你們的事。

  還有一戶在‘六東’田垌本來他根本沒有水田,但證上編有1畝地在‘六東’田垌,我們村出租115畝土地每五年發一次租金,到2020年底發第二次出租土地其中‘六東’水田租金,到時候發給他不可能,因為他戶實際沒有田在‘六東’,不發給他,他其中的1畝水田又怎麽辦?這是個不小的事情,後來又有人在群上說他的也錯了(是村內住戶,他們的承包證是村委發的,)我在群上發通知,‘部份承包證已由村委發到村內住戶,其他已交到我處,但有些出現錯誤,待我檢查後正確的明天到我處領證,領證前要帶上身份證和信用社存折複印件,並且還要仔細檢查你戶證上的面積和分布是否和填表時一樣,發現有錯的不要領回等我和上面聯系後再處理。’當晚我找來去年(18年第三次核實)填表的備份表格,對照承包證查看第一戶錯編1畝到‘石龍’田的情況,這是個大戶總面積是6.11畝與承包證總面積相同,表填的是11塊田分布在6處田垌,承包證是13塊田分布在5處田垌,發現錯了一半過,不該有的田垌有了,該有的卻沒有,各塊田面積很多不對上,到了第二天早上2點鍾,經過我仔細檢查,三十戶《承包證》各戶總面積和填表時總面積都一致,但各戶各塊田分布位置、面積只有十九戶算是對的,(其中有二戶是集體早收回又退還的水田面積,)有十一戶出現不同程度各塊田分布位置和面積的錯誤,我把這十九戶名發到村群上,通知在這幾天內帶來身份證、信用社複印件領回,另十一戶待後處理,我很擔心如果上級不修改《承包證》村民將是爭吵不休,永無寧日

  第二、三、四天,村民帶來身份證、信用社複印件,我找出該戶的承包證讓他查看(經我複查)讓他做完手續領證,有十一戶暫時未發出,在村外住的戶查清後,我再回到在村內住的戶檢查,查出共有四戶承包證與填表不符,這樣我村共有十五戶《承包證》不發留下我暫時保管,也有一部份是錯誤小於0.1畝,又同在一田垌屬於輕微錯誤,根據戶主同意可以不修改,不管承包證是對的戶主還是錯的戶主,都一至要求修改這十五本有錯誤的《承包證》,證對的戶也不想讓證錯的戶以後找麻煩。

  在這段時間裡,我也了解其他自然村的情況,他們(村長)說也有錯誤,個別村覺得只是小事。我和村委管村幹部說:‘要求給我村有錯誤的承包證修改,’他說:‘其他村也有錯沒說修改,就你村要求修改’我說:‘有十五本《承包證》不按我村填的表格編制證,我村和其他村不能相比,我村已經有田地出租,有幾戶人沒有田地在出租處(六東垌),但是《承包證》卻編有這幾戶人的田地在內,明年年底我村將發第二次租金(按各戶出租面積)給村民,你告訴我這幾戶人是發還是不發?’他呆呆的不懂回答,我接著說:‘另外我村所填的各戶田畝面積,是一直以來無爭議耕種面積,也是經全村村民確認面積,對於編錯有田在‘六東’垌的戶,發租金是不可能的因為他們根本沒有田地在六東(出租),不發也難,因為他們證上編有‘六東’面積,你叫我如何是好?還有幾個田垌......’‘那這樣吧,我們村委向上級反映看’。

  過了一個月吧,我接到村委通知,要我到村委拿修改田地表格,拿到修改田地表格後,擔心一個月的事才安定下來,我請村民放心修改有希望了,我拿出十五戶《承包證》一本一本檢查,根據修改田地表要求,填上承包方姓名、編碼,對於有錯誤的地塊名稱和實測面積重新校準修改,再填上地塊編碼,十五本雖然不多,可是久就久在不是重新填寫,而是按表上要求是那隻田錯修那裡田,有的是田垌(位置)錯,有的是面積錯,平均每戶有十多隻田,認真核對修改、編排也用不少時間,特別是‘六東’田垌已經出租,明年底就要拆發第二次租金,該有的一定要有,不該有的絕對不能有,到晚上按修改要求我才修改好五戶,每修完一戶我都會通知戶主確認,再發上村群看看有沒有錯給大家檢查,

  晚上我吃飯時接到一個我稱他為十四哥的電話,他說:‘我戶的《承包證》漏編一隻0.13畝水田,’我有點奇怪,發證時我都一一檢查證與填表是否一致,沒錯誤的才讓他簽名領回家啊,我問他‘總田畝面積數對不?是那個田垌漏的,’‘總畝數不對就是差這隻0.13畝,是在‘白馬’田垌漏的’‘我發證時每一戶都認真看過的,有錯的沒有發下去,你是說現在你的《承包證》上總面積和你填表的不對是吧’‘證上總面積是5.8畝,電話說不清我到你那再說’‘好的你現在拿過來給我看’我掛掉手機放下飯碗,去打開電腦找到各戶水田面積與分布記錄,查看他戶總面積,沒錯啊是5.8畝,再看他填表總面積也是5.8畝,沒錯啊,不到十分鍾他就拿證來到,我一對照沒錯啊,‘沒錯啊,在那錯?’他說:‘這個是沒錯,但是我‘白馬’有塊田是0.13畝沒有在內,’我拍拍心頭‘你嚇我一跳,這個事情是小事,只要總面積對,或許這塊0.13畝田是加在其他田內了,’他焦急說‘我都仔細查過這塊田沒有加在其他田內,’我找來16年全村確定各戶水田分布和面積記錄表(共七頁,)翻到‘白馬’田垌找到他戶名,從上到下一塊一塊水田找,該戶共有八塊田在‘白馬’田垌,其中有六塊是0.08畝至0.16畝,有他的簽名,我問:‘錯在那?’‘你仔細看有沒有0.13畝,’我細看八隻田的確沒有一塊是0.13畝,我一下明白了他要說什麽,腦子翁一下,‘你是說你填表總面積5.8畝,16年確認你戶的5.8畝是不對的?’‘就是就是,應該是5.8+0.13才對。’

  應該是一萬畝才對,我心裡的怒火心裡喊,當時在確定各戶面積時我所擔心的事還是發生了,但我還是平靜說‘16年全村確定各戶水田分布和面積記錄,當時你不是在場嗎?這個記錄沒有你說的0.13畝這塊田,我當時一而再再而三強調,要仔細想想面積有沒有錯,水田有沒有漏報,’‘我也在場,我當時也不知頭腦是怎麽搞的漏掉這塊田,但我確實有這塊田,明天我可帶你去看,’‘我最怕這種事發生,當時‘白馬’田垌是從上到下,一塊塊核實,就算你忘記可所有老中年也都隔開這塊田不查?你現在記清楚‘白馬’田垌你戶是八塊田還是九塊?會不會在這八塊田內其中有一塊是0.13畝,而記錯成其他面積?16年全村水田登記你在場的,你當時就應該說出來,並且後來17年18年還有二次戶主水田簽名確認,你也簽名確認不見你說有漏,你說明天帶我去現場沒用的我根本不懂,況且‘白馬’田拋荒太久早就沒有田埂了,作不了證的’‘我也不知為什麽當時就是不記到登記,我這塊0.13畝田的上面田是阿‘五五’的田,下面是‘固八’家的田,你不信可問他們,’‘唉當時我最怕就是發生這種事,千叮萬囑,你們還說我囉囉嗦嗦,這下難了’他笑了笑點點頭,‘當時大家說你話多象個老太婆,不過有什麽難的,現在你不在辦理十五戶有錯漏修正嗎?多我一個算什麽事?’‘你說得輕松,現在辦理的十五戶是上層不按我們填的表,是他們搞錯,你戶就不同了,是我們本村內搞的錯’‘有人證明,有錯就改,在原來的田上加上這塊田報上就得了,’我看到他說話真的不假思索‘老兄啊不是我一個人說改就能改的,16年登記全村各田垌、每隻水田戶主名、面積數據是根據全村戶主確認的,並且在完成後我就發到村群叫兄弟們檢查並保存的,現在你戶田總面積由5.8畝變為5.93畝到時我怎麽向全村兄弟解釋?如果我個人能確定各戶水田面積,16年就不用麻煩全村各戶到場確定了,請你理解。’

  他越說越大聲:‘反正我不管,我的確有這塊田,有人證明,難道你做村長就想吞我家的0.13畝地嗎?’由於他說話太激動,旁邊住戶都過來看熱鬧,我忙叫他說話小聲點,‘十四哥,我個人不可能修改任何一戶在16年全村確定的各戶田地數據,要是能修改你來叫修改,他也會來叫修改,我們村就亂套了,你說是不是?我相信你也不原意看到大家亂,’‘我不是亂來叫你改,我是有證人的,’‘這樣吧你先記好你戶‘白馬’田垌共九塊田各隻所在的位置,去找十五個以上我們村中老年人做證明確認,確有這九塊田(包括0.13畝)存在後,我再發到村群征求大家意見,大家同意後我們才能光明正大修改,不會讓人說閑話。’‘好,我去找人你負責通知商量’說完他走了,我把這事發在村領導小組群上。

  十五戶修正水田位置(田垌)和面積還沒整理好,第二天早上我又接到另一戶(大嬸)的打來電話,說是她戶‘垌底’洞有二塊田,一塊是0.45畝另一塊是1.11畝,這塊1.11畝是對的,但是0.45畝這塊田面積不對,她說:我嫁到河村二十年,耕種這塊田至少有六年,這塊田是0.62畝,要求我把面積為0.45畝的水田更改為0.62畝,下午我又接到在廣東打工的一兄弟電話,他說他老婆告訴他,他家‘五鬥’片有塊田實際是0.51畝,《承包證》只寫0.33畝,也要求我修改。

  越是怕發生的事越是發生,哪壺不開提哪壺真是怕處有鬼,但是村民選我為村長,就應維護集體和村民利益,今天這二戶的反映都是總面積不夠,和十四哥的性質是一樣的,對他們三戶應該一同處理,晚上我在村群上發幾點通告:第一:關於十五戶《承包證》出錯問題,我正在加緊填表中,第二:到目前止已有三戶向我報告各自水田總面積數目不夠,這個問題是我們村的問題,在16年我們全村各戶主對各戶各塊水田位置和面積,認真核實再三複查,最後由各戶主簽字確認,到了17年和18年又來二次戶主簽字確認填表,到現在發下《承包證》,才知自已田畝數錯,是該三戶負主要責任,我們領導小組也要協助他們,把錯漏搞清楚,十四哥戶說他‘白馬’田垌有塊0.13畝田漏登記,上面是阿‘五’戶下面是八哥戶,我再把他八隻田位置和面積標出來,讓大家思考,第二戶說她‘垌底’洞有一塊田是0.45畝,她認為是0.62畝,總面積少了0.17畝。第三戶是‘五鬥’片有塊田實際是0.51畝,《承包證》只寫0.33畝,總面積少了0.18畝。第三:一戶如有多隻田同在一個田垌,有時會出現各隻田面積不對,只要這個田垌總面積對就為正確,因為遲早每戶會按總面積劃分成一塊田,這個事我在發證前後提醒過很多次了。第四:是我們各戶水田總面積是16年全村戶主和田主確定的,後再經過三次田主確認小組核查確定,才填表報上級發證的,自已填表時的填的總面積,到現在發證才發現不夠的,如目前他們三戶田主,可記好自已田位置,找十五戶以上中老年人戶主和該田的旁邊田主,證明確實有這塊田存在,而又沒有加到其他田的面積上,確認簽字,並最後通過村群上討論小組審核同意,我們補上再向上級申請修改。

  過一會家人告訴我十四哥來,我看去還有一個陌生人隨同,十四哥介紹這是我一個朋友,那人伸出右手自我介紹:‘你好村長,我在x縣農業局工作’聽口氣他的話帶有一副官腔,我握下他的手說‘隨便坐’,他從一個類似公文包裡拿出一包‘芙蓉王’煙和一個筆記本,把煙丟在台上‘來抽煙村長,你也清楚水田是農民生活的依靠,是農民的命根子’他看看筆記本又說:‘國家頒發《承包證》就是維護農民的利益,如果證搞錯了就起不到作用了,所以在《承包證》第十一條,農村土地承包當事人認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和登記簿記載錯誤的,有權申請更正。這句話,作為一村之長應該明白,證錯了就有權申請更正,任何人也不能阻攔的。’我先把我們村從16年進行水田登記,到17、18年後三次小組核實,戶主簽名確定的事和他說,‘我沒有阻攔他申請,我還協助他怎麽去做,’十四哥搶著說:‘你叫我去找十五個中老年人,我自已也記不起全部的九隻田位置了,但是我記得這隻0.13畝位置上面是......’‘農業局’說:‘這個問題好處理,我們找人到實地考察,由十四哥指認田的位置,證人作證不就解決啦,誤工費用我來解決,我聽十四哥說,你是全村村民選出來的村長,村民這麽信任你,你更應該為村民服務,不要讓十四哥的權益受到侵犯,’我覺得他最後句說得有點重,但對於紙上談兵的人我見過不少,‘這個行不通的,第一是現在的‘白馬’田根本不是田了,丟荒二十多年了,不單是說田與田之間築的田埂界線不存在,地上雜草灌木叢生,不要說位置找不到就連方向也難定了,’‘那你們村16年又怎麽確定的?’‘16年我們村水田登記不到實地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我們是在村廳堂召開中老年人(戶主)會議,對每個田垌從上到下開始一塊一塊田回憶確定的,可以說現在各戶所有每塊田的面積都經過16年全村戶主會確定的,’十四哥也接著說:‘是啊,因為在場那個人不是和這些田打了幾十年交道,這麽多人證明登記不會錯的,’‘我剛說第一點,還有一點就是十四哥在白馬田垌不單是這隻田,而他說是九塊田,但16年記錄只有八塊田,這八塊田的位置你也不能亂說,亂說之話旁邊田主不作證的,所以要想更改就得在大家面前更改,你得拿出證明來讓大家心服口服,今天又有二戶人反映總面積不夠,經我檢查他二戶和填表的數據相同,性質和你一樣也是經三次確認後,得證後才知忘記了,漏登了這塊田,如果我在修改表編上你戶共計二十二塊田加上一塊0.13畝田地,直接編入最多幾分鍾就搞好了,但後面還有很多個‘十四哥’戶總面積漏記在等我編,這種做法是絕對不對的,因為沒公布沒有經過各大多數戶主確定,換位思考你是村長也不會不經過各大多數戶主同意就編吧?你十四哥口口聲聲說有證人,經我查問他確實證明你有田在他戶田旁邊,但這個證明無效的沒有說服力的,因為你本戶有八塊田在白馬,’‘農業局’問‘怎麽證明才有效?’‘證明第九塊田的位置與上八塊田的位置是不同的,找15個老中年戶主證明你戶有第九塊田簽名,近第九塊田的戶主證明簽名,搞好這些後,我再發到村群討論同意,小組審核實同意,到時我不修改給你是我不對。’你們回去吧,我上交修改表還有十天左右,我會協助你查清這隻田的,你睡不著也要想這九隻田的各位置,上下左右是誰家的田,只有這樣成功機率才大'

  自從開始把十五戶出錯的《承包證》認真核實,對有錯的重新編數據以來,心越是怕的事越是接踵而來,第三天又有一人打來電話聲稱,16年那次全村戶主核實各戶的水田分布和面積時,他有事不到會,只是由一個75歲的老娘到場代表參加,老娘記性不好,把‘白馬’垌其中一隻的0.67畝田說成是0.41畝,總田畝數少了0.26畝,我說:‘當時就算你老娘說錯,可是各戶主也會糾正的,那後來又來二次由戶主確認的,’他說:‘我二次確認根本不看就簽名了,現在得證了才認真看也才發現錯了,’對於他的答覆我也不懂回復了,就象酒駕一樣,明明叫你不喝酒駕車可你就是不聽,現在出事了來找事啦!到晚上又有一個出嫁女也打電話說:‘我家怎麽有一塊0.32畝田沒看到啊’我說:‘你再看看有沒有加在其他水田內?’暈,到現在共有五戶上報屬於本村內部的錯誤,這二天來為了十四哥的0.13畝田我走訪了十戶人家,電話聯系最少也有二十戶,我們小組微信群意見是:出錯的戶負全部責任,我說:‘村民上報是信得過我們,不管對錯都要先處理。’我走訪的村民戶和電話聯系的戶,大部份認為是十四哥責任不用受理,在白馬田垌找不出他的九塊田,我把他八只在白馬田垌各位置面積給他們看,讓他們思考看是不是在這幾隻內搞錯面積了,但最後都是搖頭說不清楚。有極少數人答非所問:‘在我們村又有那個人不是想方設法能貪就貪能佔就佔?也有三個人說:‘把他的田處理好後又到我家的,我家的也有幾隻田忘記登記’,唉!了解的效果不理想,二天調查我對十四哥‘白馬’垌八塊水田深入了解,七塊得到了證實,還有一塊田確認是他家的,但面積0.16畝無法證實,很多村民認為這塊田就是0.13畝,難就難在現在田埂早已不存在,再去測量是不可能了,我告訴十四哥這件事, 第二天十四哥他回話我說:現在就差0.16畝(證上八隻之一)這隻田面積記不起了。

  對於十四哥申請《承包證》修改遺漏登記0.13畝水田的事的詳細進展,我每晚都在村群上發表,經我再次調查在‘白馬’垌他只有八塊水田,根據多數戶主認為,0.16畝就是0.13畝,如果他決定取面積為0.13畝則消除0.16畝.後面沒處理到的四戶未發到村群上,只是告訴他們去找最少十五戶以上的中老年人證明這隻田位置面積,做好後通知我,我再進行處理。

  轉眼之間十五戶《承包證》錯誤修正填表已經過了十天,我也填完成了,我問村委管村幹部是否上交,他說可以延長十天,我在群上發出通告交表延長十天時間,後來到了上交時間,十四哥打來電話:‘村長,我放棄啦,不好意思麻煩你這麽久,發生這種事主要是太久不種田了,以前做幹部的又沒有個底(記錄),靠頭腦那能記得?’‘十四哥不用說麻煩,這是我的責任,幫不了你我才不好意思。’我在村群上發出十四哥申請水田漏登修正不成功,後面的四戶的其中二戶,經我們三、四次見面溝通,慢慢查看16年確定的面積,結合早集體有二次分配給超生人員的水田,才發現是水田田埂界基,移動面積增減造成。另二戶不聞也不問,也不按我說法的去做,問他他才說,得就得,不得就不得。就這樣處理《承包證》到現在結束了,我把表上交約過半年時間後十五戶終於發回新的《承包證》回來,後來《承包證》再也沒有風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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