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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山區自然村村長的真實事跡》13 突破瓶頸出租一百一十五畝土地
  我們河田片區是個山區,種稙竹木,在多年前一直搞外貿竹製品編織,有很多私人老板在河田辦廠、公司,與外國人簽訂合同後,再分發合同到工頭手中,工頭再到各村安排人員編織生產,編織好後再交回廠或公司,領錢發給生產者,我當時就是工頭之一,我以前經常拿訂單回來本村叫本村村民編織,我感覺剛開始幾年,整個河田片區村民靠竹製品編織,經濟收入勉強維持下生活,可是後來各廠家貨源稀少了,村民甚至一二個月停工,本來村民做編織收入不算大,現在又經常斷貨也就造成了大量年輕人外出務工。

  到13年我做本村村長,再也沒時間到廠家找編織竹製品訂單了,本村也和整個河田片區一樣,失去了竹編這個產業支撐,在沒有其他產業收入情況下,村民日常生活基本是依賴外出人員務工了,出外務工不是想去就去的,有的家庭有適合外出務工的年紀的人,又是身體健康問題去不了,也有的不是過老就過小,也無法出外務工,本村人常在村內住的不是老就是少,身強力壯的極少,對於體力活,如耕種田地就力不從心了,拋荒了大量農田地,到至今最少佔百分之九十。

  作為一村之長我要熟悉國家的政策,還要運用政策為村民致富,田地是農民的命根子,但在村中的人不是老就是少,根本無體力耕種也是萬般無奈。其實自已種不了應該租給他人種,既有利他人也有利自已,只有把土地利用起來土地才會報答你,根據現在本村情況,我們要引進外來資金投進我村建設,才能給本村添磚加瓦做強做大本村。

  農村發展就是土地合理利用,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才能夠提升農村的價值,2015年9月2日在村廳堂召開戶主大會上,(後又在村群上,)我談了我的二點看法,一:為什麽有的地方富裕,那是外資投入的多,單靠本地資金建設那是比不上的,農村也是這樣,那個村有外資投進多那個村就富裕,我們村90%田地拋荒十年,如果早租給他人種稙,我們村收入是多少?年輕人在外打工有工資收入,老人小孩在家有租金收入,我們的生活還困難嗎?現在我們的田地不但不長寶卻長草,租出就長‘金元寶’,不租就長野雜草。二:長時間不種植的田地,不但長草長刺,最要緊還是各戶水田之間的田埂啊無人護理,風吹雨打又被水牛等踏踩,很多田埂蕩然無存,我們隨便到那個田垌看看,你家的水田與旁邊的水田,之間的田埂還能看得清不?回答肯定是: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看不清了,田埂就是界線,現在田地無人耕種無流轉也無價值,所以村民相對平靜,如果以後田地有人耕種或流轉了,土地有價值時,在界線分不清下後果就是爭爭吵吵,這個不是小問題,會上我大力鼓勵村民引進外來資金,尋找老板來合作,大會訂出制度,有誰能找到老板到我們村投資租下拋荒田地的,成功後一次性給與合同價到帳的錢百分之三獎勵。

  不多久有位兄弟告訴我,有一位老板來找村長,我找到老板,老板說要租我村的‘白馬’田垌(水田),我非常高興,我和他到‘白馬’田垌走一圈後,他出價最多每年300元一畝,叫我在十天內回復,這個田垌約有水田四十多畝,全村各戶多多少少基本有田在這個田垌裡,老板走後我馬上到各戶征求意見,有的說年400元一畝才租、有的說年500元才租(當時附近村莊沒有土地出租無從參考),而有的村民思想素質並不高,

說‘租地給他人是助他人發財,’說什麽寧願丟荒也不讓老板發財,經過我一星期講解和村群進攻,我電話費成倍增長終於有百分之八十的戶主同意每年每畝300元租,不想租的人說話是:‘我的幾分地,錢也得不了多少,租幹嘛?’還有一些說400、500的人認為300租價低,對於這些人的工作我要不要去做?按正常來講再難我都會去做,但就算達到百分百同意又如何?上面也說過了,田地的界線已經分不清了,特別是‘白馬’這個田垌,要是雙方都同意出租這個田垌,再按各戶在這個田垌的面積發租金,這的確行得通,我把我的想法和村民說,最要是以前老幹部並沒有記載各戶的田畝數,到發租金時難不成各報各田畝數?如果2分地說成1分還行,要是2分地說成3分,最終各戶加來總畝數大過出租畝數那就麻煩了,我去找五叔六哥等商量,他們也是無計可施,保持原狀還不至於爭吵,算了不去動員了回話老板,結果就是租不成功,白白做了半個月工作前功盡棄,一次好的機會就這樣走了。  為了下次不再出現這現象,我了解周邊村的租地情況,我知道附近幾個村還沒有土地租出,經我了解得知外村租不出原因和本村基本相同,租不出這個瓶頸首先就是人多意見多,價格很難統一,這是主要原因,第二是老板也不願意租多戶共享的土地,特別是田地久不種,戶與戶之間界線模糊分不清,很容易發生矛盾。目前這二個原因在這幾個村都存在,也是阻擋出租土地成功的屏障,知道原因解決原因才能成功,我在微信村群上把我村和他村出租失敗原因和大家分析,我看法是把老板要租的地方收歸集體,和老板商量租價時隻用代表出場,只有這樣才能避免戶戶討價還價,由於界線分不清,先由該戶報出田畝數,再請當時劃分各戶田地的村民出來確定,租出成功後再按各戶田畝數發放租金,我的看法得到兄弟一至讚成。

  沒多久五叔電話說,有個姓‘廖’的女老板說要找你洽談租地事項,約我見面交談,從交談中看得出她是非常有城意的,要在本村租100畝土地以上,她說所租的土地要有部份是池塘用來養魚,要有一部份旱地用來種果樹,第二天我帶她在村周圍走走,她終於定好地塊在村西北面(包括‘六東’田垌水田),租期為二十年,用途是水塘用來養魚,旱地則用來種果,租價每年每畝一百五十元,我說上次有個老板要租‘白馬’田垌出價是三百元,你怎麽才出一百五十元?她說‘白馬’是田,一是有公路通過,有了路這方面不用投資,二是全部是水田,水田價是比丘陵旱地價要高的,現在我要租的這片地,丘陵地與水田(六東)比估計是七比三。

  說是‘六東’水田不如說是‘六東’水塘更洽當。‘六東’田垌水田共約有四十畝,據老人說:‘六東’水田好象是在六十年代是由‘六東’水塘填土改變而成,改變為水田後,種稻谷產量非常很低(山泥填塘土質瘠薄,加上原地水過多),目前還有幾畝水塘再也不改變為水田了,塘改為田後名稱還是不改,每隻田名還帶‘塘’字,如肉眼塘、四方塘、大塘、魚蒙塘、細塘兒、石狗大塘......),老板叫我與村民先商量是否有意向,一個月後給她回話,為了有大的成功率我要求二個月答覆,她同意我要求。

  她走後我很是興奮,遇到一個一下就要租100畝土地以上的老板(當時在本山區沒聽說過有這麽‘大’單),成功與否也令我擔憂,上次就是徒勞無益,這次要吸取教訓,難得有如此好的機會,我下決心加大宣傳力度,首先在村微信群宣傳:租出的好處一:增加集體、村民每年都有收入,時間到錢自然到。二:增加村民就業機會,(種果必需要工人)三:村場變得更加美麗,四:土地交給老板管理,時間久後更不會造成村民因集體與私人界線爭吵。

  老板要租面積100畝以上,地點是村西北面,從西起這裡主要是凹凸不平丘陵荒坡(長滿野雜草灌木和廢竹),其中有幾個池塘,經原老村地坪,再延伸到北面‘六東’垌山溝約有40畝水田(冷浸爛泥田,由於產量極低,拋荒十年多),村群上每天都有我發的話:‘全村兄弟姐妹們,我們的生活還不是富裕,我們的田地白白拋荒十多年,丟地也是丟錢啊,租出去才有錢啊,如果不租出去,又沒能力耕種,有田地也等於零和沒田地是都是一個樣的,上次我們沒能租出‘白馬’田垌土地,原因是戶數多意見就多,租價很難統一,還有一個是大家太久不耕種了,各戶土地之間界線模糊難分,村民之間會出現爭吵現象,老板也不敢租有爭議的土地。

  為了我們村能把田地不再長雜草,而長出‘金元寶,'我提出建議,先由大家看後討論:一:我們村早已分到各戶的丘陵坡地,我問了幾位老幹部有沒有保留分地面積記錄,也就是說各戶的自留地面積畝數不清楚了,(意思是你不知道我的面積,我也不清楚你的面積,)一直以來只有靠參照物定你我土地分界,丘陵地以前基本是種竹子了,大家也清楚由於竹製品編織在十年前到至今不景氣,竹子變成廢品再沒人去護理,變為自生自滅,久而久之參照物移動或遺失,丘陵地分界更難分清了,就算大家和老板統一好租價,成功租出,租金也處理不了,因為各戶面積(畝數)沒有記錄,界線分不清,沒有各戶原面積重測面積也沒辦法,如果是老板把本村土地全部租完,那按早時分得土地的人口分,還有一定道理,現在老板隻租西北面,這地方有的戶有地有的戶沒地,怎麽發放租金?這個就是難題,也是各個村土地想租又租不出的障礙,這個問題處理不好必定爭吵,最終是不租不爭吵,租了又爭又吵,最後就變成不如不租。二:有沒有又能租得出又解決界線問題?有!本村所有丘陵坡地(非山林地)和‘六東’田垌統一收回集體,這樣就能解決以後界線爭吵問題,租出的租金(除‘六東’水田)作為集體所有(因為各戶土地面積沒有記錄),‘六東’水田在十年前還耕種,各戶面積(畝數)大家心裡有底,故‘六東’田垌租金按各戶田畝數(面積)發到各戶。由於現在可能隻租出一部份丘陵地,未租到的丘陵地以後有機會集體可隨時出租,目前未租到的地上生長的植物,限原戶主到時砍伐(開會確定時間),時間過後地上作物為集體所有,群上有人問:‘六東’田租期滿後,怎麽找到我五隻水田?我發出說:不要說到租期滿,由於多年不種就是現在也找不出你的田了,經大家證明你戶的五隻水田總面積,租期滿後按你戶的總面積隻分一隻田給你戶,不再是零零星星的五隻田。

  以上是我建議大家先討論,到下次開戶主大會確定為準,我每個晚上都在村群宣傳,和回復兄弟姐妹的所有問題。由於有一部份人不在微信群內,對不在村群內的兄弟(多數是老人)我上門上戶和村民談心,有的在外地打工只有用電話溝通,一個月電話費猛增到500多元,從微信村群宣傳,到上門上戶做工作,到電話與遠在外地打工人員溝通,我附出的行動費、路費、誤工費、電話費等真的不少,但是只要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村民腰包鼓才是好我的願望。

  為了對出租土地工作推進,我通知2015年9月21日在村廳堂召開戶主會議,開會那天參加戶主代表共26戶(全村大戶30戶)對沒到的4戶我電話詢問,原因基本都是在廣東打工,請不了假不方便回去,可按村定的制度:凡是不參加本村會議的戶主,一律無條件執行大會決定,他們確認無異議。這次會議主要討論了本村拋荒田地出租問題,也許是未開會前我把我的建議告訴村民,現在開會你一言我一語,都覺得這個辦法好,也有好多人認為租金150元過低,我告訴大家租金是雙方協議好簽訂合同後才生效的,這150元租價是老板單方面給的價,這次我們同意出租後再和老板開會商談租價和其他事項,在開會其間我胃部出現絞痛,以前我用手按壓二十多秒就好了(不痛了),這次按壓二分鍾了還在痛,有兄弟問我怎麽了,我說沒事,可能是這個月走訪村民事太多(包括建村大門)忘記吃中午粥吧,我手按腹部說,沒事開會,我暗暗祈禱:胃啊不要痛了這次會議相當關鍵,等到會議結束再痛吧,好在後來沒有絞痛只是隱隱作痛,最後戶主除一小戶棄權外全部同意,會議並作出決定:一:本村所有丘陵地(非山林地,多是竹林地)和‘六東’片田垌統一收回集體,丘陵地(除六東田垌)租金用作建設本村公益事業,‘六東’片田垌租金按各戶田地面積發到戶,二水田租金應比丘陵(旱地)高,定每年畝300元,三:目前未租到的丘陵地為集體所有,但地上長的作物到明年(2016年)4月5號止,由該戶自行處理,過期不管處不處理,地上長的作物都為集體所有,四:租期滿後‘六東’田垌按每戶總面積的一田分配。

  有些村民法律意識非常淡薄,你不要認為他今天說同意了就真的同意了,有可能明天就反對,一言不合就反並不少見,回家休息一陣後我通知老板,我們這邊已經沒問題啦,下一步到村民和老板面對面交談租價、租期、租用途等,老板說由我定時間,近三年來我胃痛特別多,特別是早幾天本村裝排水管,其他二人回去吃中午,當時我胃痛、眼前一片黑竟暈倒,鉤機司機扶我到陰涼地方休息很久才恢復。我想等集體排水管裝好後、大門坪和文化室門前地坪硬化好後,我再去醫院做個胃鏡,唉一個人管理真的忙。

  我自已給我自已工作安排:10月13號我拿上老板複印好的《土地租賃合同書》,叫上一個村兄弟陪同我到縣法律事務所,讓司法人員過目,目的就是防止合同有虧我方。10月14號到縣人民醫院做胃鏡,胃鏡結果:十二指腸球部潰瘍(A1)慢性淺表糜爛性胃竇炎,醫生說我胃下半部已經潰爛非常嚴重,叫我做手術切除,我說現在工作忙沒時間,先給我開點藥吃,我吃了幾顆叫什麽‘四聯藥’第二天早早回到村,15號通知戶主和老板開交談會。

  15號那天我再次打電話,催促在外住戶戶主和聯系廖老板、村委廖支書按時回到本村,上門嚀囑村內住戶按時到廳堂開會。廖老板女,陽光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定代表,我從各方面了解到她是個勇於承擔責任、城信的好老板,會上老板說租我們村西北面丘陵地、水塘和少部份水田,租期20年,用途:水太多的地方和原來水塘建池養魚,旱地(包括老村地坪)種果樹,經雙方長時間協商最後達成,不管水田或丘陵地統一按年畝價200元,每五年增加50元,每五年交一次租金,老板如果中途跑路的,所建造的設施和種植的果樹不能推毀帶走,確定到2015年10月15號合同簽訂,當日全村各戶戶主簽名,村代表(各大門定的人員)簽名,副村長這行我叫黨員六哥代理簽名,村委廖支書也在場簽名並蓋章。按《土地租賃合同書》第三條的第1條是租金交付時間,第2條是交付租金數目,第3條交付到集體帳戶,戶名是六哥名。

  雙方商定18號測量土地面積,再把測量的實租畝數填入15號簽的合同中,測量人員定老板請縣林業局人員前來測量(老板說是林業局,測量過後如有大部份人懷疑面積的,可再另請人測量,誤差超過半畝的多還少補),為了防止他人背後懷疑本村測量人員與老板合夥,我特定安排十人(樹、和、均、圖、貴、瓊、堅、容、飛、勝),其中有一人看牛缺席,租方人員有老板夫妻等三人,測量方人員是林業局的二人,他們手拿著有點象手機的測畝儀吧(我也不懂),我們跟著他們連測二次(走二圈)基本是一個樣,測出周長1.3公裡面積121.43畝,測量回來後我們同意老板要求扣除公路、外村魚塘、村社壇、墳地,算實付租金面積115畝,填入15號簽的合同中,當天老板給錢我村人員買一隻狗回來‘篩’,招待測量師傅和本村同去測量人員,由於這隻狗只有十來斤,我們和老板也想到,一隻狗不多不可能請村內所有人一起‘篩’,不夠吃反而難為情,後來就隻請村中70歲以上老人(村中有十多人)出來,加上原十多人共三十多人一起‘篩’。

  過二天老板叫我們(我和六哥)到農村信用社,轉第一期115畝5年租金共壹拾壹萬伍千元到集體存折,按照9月21日會議決定,‘六東’水田和‘楠子塘、松柏塘、三角塘等水塘租金將按面積發到私人戶,在‘六東’田垌有水田的和水塘戶主向我報告,我再找本村不少於十個60歲以上老村民證實,再公布各戶在本次集體出租中水田面積(畝數)。按會議定水田租價(包括水塘)比丘陵地高,會議確定同意村民建議水田(包括水塘)按每畝300元發放。

  租金發放前我非常糾結錢已經到帳,根據9.2會議決定成功出租的給百分之三獎勵,這百分之三我到底要不要?第一期應獎得115000x0.03等於3450元,第二、三、四期租金每期按五十元遞增將增加。應該要!二個月來付出確實太大,單說電話費不少於一千元,還不算開會、聯系等走動費, 總算來有可能達到這個數了,合同簽好後我還要協助村民和老板處理,原各戶在出租的丘陵地種的速生按、松樹等的補償工作一個多個月,算起來我的付出不止參千多元了。但又一想,應該不要!我當村長就應該吃點虧就應該帶領村民致富,增加集體村民收入是我的責任,怎麽計較自已利益呢?本村剛剛有點起色,就伸手取錢,這真的不是我行為。但又一想應該要!家人也常說我總是用自己的錢投資集體,做工頭積蓄的錢差不多花光了,還被他人說三道四,投本收本這是天經地義,又是大會決定我應該要。應該不要!這些是什麽錢?是集體、村民土地租金,村民很久沒有手工業生產了都很困難,我當村長目的就是想讓集體和村民口袋鼓起來,現在剛剛有點錢就去剝奪?我個人只是一小部份大家才是大部份,只有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我應該不要,最後我和六哥按各戶租出面積發放租金錢,我隻字不提百分之三的事,發到村民手中是5.5605萬元+補大打塘(0.09畝)計135元,剩余59260元為集體所有,可查(2015年河村收支結算清單)收入項第五條。

  這些錢是經過多少次宣傳動員、不懈努力花了多少心血才得來,村民領錢時臉上的笑容給我很大的鼓舞,目前租出的土地約為本村總土地的四分之一,第一期租金是11.5萬元,老板所用到的工人如管理、種植、護理等等還能增加村民就業收入,以後一排排棵樹給村容村貌增添美麗色彩,提高村民幸福感很多好處接踵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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