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出教室,趴在陽台上。陽台是我們這些學生黨最愛待的地方。
“走,明傑一起去打籃球。”沒錯說話的正是我初中最好的朋友李陽,只是我遠走美國後,再也沒有了聯系。後來聽說他開了個小店,我想也好,就沒有去打擾他。只是後來才知道他因為得罪人,最後家迫人亡,客死他鄉。不過我來了,一定不會讓他再發生。
我,便回答“走一起”。我們一起來到了球場,這時一道亮麗的身影闖進了我的眼睛。我突然有一種想衝到她面前訴說對她的思念,不過我一想這時她還不認識我。李陽發現了我的不對,隨著我的目光望去說“兄弟,眼尖呀!美女”我一笑,便換起了衣服。
走了上去,場上的朱文輝向我揮了揮手。朱文輝,上學時的另一個死黨。以後的警察叔叔,誰能想到和我們一起從小打到大的輝子會當警察。我便走了上去,這時球向我飛來,我一伸手接住了它,下意識的,向前兩步,一個大力劈如,將球送進了籃框。場上一片嘩然,這時我才意識到,初中的我雖然很喜歡打籃球但卻沒有達到NBA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