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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出雷默》第2章:撥開迷霧了?
  河對岸是另一個村莊,但和北河灘村並不屬於一個省區,於雷隻記得小時候去過,現在只有模模糊糊的印象,憑借記憶中僅存的一點信息了解到,如果想要到達河對岸去,估計要向西走三四裡地才有橋吧,況且時候已不早了。

  “算嘍,還是歇會吧。”於雷望著河水,感受著從河邊吹來的濕潤的風自言自語道,之後便脫下鞋子席地而坐,絲毫不在乎地面乾淨與否,不過都是土地嘛,這對於從小就滿地翻滾打鬧的於雷來說根本不值一提,即使現在收斂了許多。

  於雷根本不想回家,回家又要挨老媽嘮叨了,他最怕老媽嘮叨了,一說下去就停不下來,在家裡,老爹長時間不在家,幾乎不怎管他。河水汩汩流動著,四周除了於雷外沒有一個人,意料之中。畢竟諺語都說:“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誰沒事在河邊溜達,還是這麽湍急的河。

  雖然夏日的北河灘村白晝很長,但也經不起時間的消耗,對於目前的於雷來說更是如此,看著太陽慢慢的落下,黑夜漸漸攏來,於雷心中不禁想起父母之前說的:什麽時間,什麽地點,有人被拋屍河中啥的。甚至小時候還有村裡老大爺們說過掉進“小黃河”的人雖然屍體被衝走了,魂卻留了下了,最終成了水鬼……

  不由自主的,於雷站起了身,心裡想

  且,作為十六七歲正值青春年華帥氣的陽剛少年,自然是不…不相信有鬼的。嘴裡還說著:“鬼怎啦,來一個揍一個,我只是怕老爸老媽擔心,該回家罷了。”可身體卻慢慢後退,開始向家的方向快步走去……

  突然,一個模糊的黑影在於雷前方不遠處慢慢移動,本就神經緊繃的於雷一下子就腿軟了,差點跌倒。

  “媽呀,不會是鬼吧”

  於雷心驚膽顫,搖了搖頭還是鼓足勇氣顫顫巍巍的走著,並順手撿起路邊一個手腕粗細的木棍。由於太暗,走近一點於雷才發現原來那個黑影那麽小啊!

  “呼,嚇死寶寶了,那麽小肯定不是鬼,看著應該是個小動物,小動物那麽可愛有啥害怕嘞。”

  說著於雷繼續向前走,怯意減輕許多,畢竟於雷從小就很喜歡小貓小狗啥的,家裡的“狐狸”就被於雷教的聰明喜人。

  當於雷快走到黑影跟前的時候,終於看清那是一隻小貓,小貓發現於雷後停下了腳步轉過身對著於雷清叫了一聲,“喵”像是在呼救,於雷最了解動物了,趕緊跑過去,“你怎麽了小貓咪?是受傷了嘛?”於雷抱起比他鞋子大不了多少的小貓,仔細檢查後發現小貓左後腿有點些粘液,當於雷碰到那部位時,小貓又輕叫了幾聲,“哦哦,抱歉,我帶你回家上點藥吧。”

  由於月光是那麽的微弱,於雷並未看清小貓的顏色,也無法找到準確的受傷位置,便抱著小貓繼續往家的方向趕去。

  一路小跑,漸漸的,於雷終於看到了自個家昏黃的燈光,於雷放緩了腳步,喘著粗氣。

  “呼,終於快到家了,俺可是從小都聽家長話的乖孩子,怎能讓父母擔心呢?”

  於雷望了一眼黑漆漆的身後大樹林自言自語的講道,雖然接下來的方向仍毫無頭緒,但心情似乎已經調整了過來。

  突然,一個忽閃忽閃的光點在屋後那片小樹林裡亮起。

  一定是老爹來找我了,於雷想著開口便叫道:“爸,爸我給這嘞”

  於慶豐那手電筒照了照於雷,當看到小貓時僅僅停留了一下目光便繼續查看起來,

發現沒受傷啥的,便也就沒搭話開始四處晃著燈頭,似乎在尋找什麽東西,於雷走到父親面前還沒開始講話,便被於慶豐熊了一頓:“臭小子,死哪去啦,你知不知道你媽都急一下午了。”  “我這不沒事嗎,爸,你這是來找我了?不生氣我考的分低了?”於雷故意轉移話題道。

  “屁話,老子才懶得搭理你嘞,就你考的那兩分,你媽說你兩句還有理由鬧脾氣不回家?你看看你姐,榜樣都給你立好了還不知道學。要不是你媽腿腳不方便還執意要去找你,我才懶得來。”於慶豐將燈光漫無目的的照著樹梢。

  “再說了,我出來主要是為了捉‘爬叉’,隨便看看你小子在樹林裡不?打小一有事就往屋塘邊樹林裡跑,雖然我長時間不在家,但我比你媽都了解你。”

  於雷知道現在雖然開始有“爬叉”(也就是沒退殼的蟬)了,但還超級少,根本沒幾個人去捉,加上父親隻帶了一個手電筒,頓時於雷嬉皮笑容收起,眉頭微皺卻又帶一點點微笑心想:父親還是挺關心我的,只是我……哎。

  “愣著幹啥嘞,臭小子,走吧,回家吧,別再讓你媽著急了,還有就是你這貓哪來的?等會兒可別因為這貓再和你媽鬥氣,也不小的人了。曉得了不?”說完於慶豐沒等於雷回答便向院子緩緩走去。

  “樹林撿的,鬧氣那個肯定不會的。”,於雷邊說著邊抱著小貓快步跟上父親。

  剛進院子,“狐狸”便迎了上來,當發覺主人手裡的不熟悉動物時,用力吼叫了兩聲,嚇的小貓想要掙脫於雷懷中逃跑。於雷害怕小貓扯動傷口,便用力抱緊,並用手撫摸“狐狸”腦袋。

  “‘小狐狸’,我可是給你帶來了一個玩伴,說不定以後就住咱家了,你可不能給嚇走了。”

  聽話的“狐狸”不再吼叫,哼唧唧的像自己的窩棚走去,這時候“狐狸”一定在想“玩伴,怕不是來奪愛的吧,到家了還抱著……”

  “狐狸”是於雷剛上初中的時候從鄰居司奶奶家領來的,其實它一點都不像狐狸,特別是體個頭,被於雷養的都堪比狼了,只是為了紀念它媽媽,於雷才這樣叫它。他媽媽長的特別像狐狸,個頭小巧,耳朵鼻子很尖,特別討人喜歡,卻因為一次產下“狐狸”幾個兄弟姐妹後不久便去世了,司奶奶養不過來怕死掉便讓人去領養,一開始於雷的母親張春梅並不同意,但後來見小“狐狸”乖巧聽話後便也沒再阻攔。

  聽見犬吠的張春梅從屋裡走出,看到兒子一喜,剛要開口邊看到於雷手裡的小貓,笑容收斂了一些,但還是柔聲的說:“雷子,這貓是?”

  於雷見母親沒說自己, 有些意外,感覺很不是滋味,於是跑到母親面前說主動道:“媽,我錯了,我以後一定會認真做事、聽話的,這個貓是我剛才回家時在路上撿的,它受傷了,我便給抱回來了,說不定是別人養的,那過兩天就有人找或者它養好傷自個回家了,你就讓我先養它幾天好嗎?我保證它不會搞破壞。”

  張春梅明顯愣了一下,這似乎還是兒子懂事以來第一次如此誠懇的認錯吧,便同意了,隻說了句。

  “我給你們做飯去。”

  於雷家畢竟處在平淡老式的村莊裡,連水井都是傳統的‘壓井’,雖然費力,但出水冬暖夏涼,十分合適。於雷去水井旁那清水洗去小貓身上的血跡,才發現原來有兩處傷口,而且似乎很深,也不知道怎搞的,毛色卻很好看,是那種金黃色與淺灰色相間,肚皮白色的小貓,估計也就幾個月大,“以後就叫你小金了”於雷自言自語道。清洗完,於雷給小貓上好藥便找個箱子簡單的弄了個小窩,把小貓放進去後向灶房走去。

  還沒到廚房便聽到父母講話,“他爹,你想好雷子以後怎弄沒?”

  “嗯,你別管了,我都想好該怎安排可了,正好這段時間太熱,我都在家附近工地,這段時間我去管管那小子,雖然快五十的人了,但還能管得動他,再過兩年就晚了嘍。”

  於雷駐足在灶房門口,久久沒回過神:一直都不怎管自己的父親要開始了,以後苦日子估計就多了,也不知道父親葫蘆裡賣的啥藥,哎走一步算一步吧,不過也總算有一點方向了,雖然是父親指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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