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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青春會回來嗎?》第4章 他和他
  一抹斜陽的余光照在他的臉上,那是一種很耀眼的光,把眼前的景象粉飾成金黃色的光,他討厭的光,他走在班級隊尾,走向校門,回家的方向是日落西山的西邊,他背著沉重的書包,用他瘦弱的肩膀,腳步穩重。他的書包一直很沉,他喜歡把教室裡自己書桌裡的書全部裝進書包裡,帶回家,帶是帶回去了,但不一定會看,可他就是想帶著它們,他認為那些是他的寶貝。他曾經單純善良,熱愛學習,每一個符號、漢字、數字、單詞都值得思考,可單單從書本中學到的遠遠不夠,他總要走在路上,有時與人交談,那些滾瓜爛熟的知識卻仿佛忘了他。他想錯了,人這一生需要受到一些束縛,保持清醒,直線前進。在這剩余的時間裡,他為此做好準備,去迎接未來的美好與殘酷,而不是一遍遍回顧那無聊的過去。即使未來並沒有完成或實現什麽,他也心甘情願在此刻做出決定,執念一生。他開始思考他的價值在哪,怎麽實現,他在等那一刻。或許一直無價值,卻也過了一生。他不得不為他的年少無知買單。他就是那樣的後知後覺,日後回憶時才知道什麽是快樂,什麽是悲傷。那天,他去上學,他小學二年級,穿反了褲子,也許是因為起得太匆忙,害他被同學們嘲笑。夏天要走的時候,瓢蟲特別多,佔滿了窗戶玻璃,他捉下一隻又一隻,直到惹怒了它,放出臭臭的油才放走它。他剛開始只是為了見見很長時間沒見的朋友而聚在一起,沒想到幾人決定去玩麻將,他隻玩過幾把,還沒摸透其中的奧義,玩的時候又慢又總問這問那,緊張與興奮充斥著他。之後吃飯,來了幾個女生,是朋友的朋友,說實話,他已經好久沒和女生接觸了,想走又走不掉,隻好默默低頭吃自己的食物。他在等說話時機,如見縫插針一樣難,還不如等著被問話,他一直不喜歡主動。飯後去了,他不敢在眾人面前唱歌,在眾人勸導下,他勉強點了一首歌,唱的時候進來一個出去打電話許久的女生,對他說:“咦,你唱歌啦?”他嗯一聲,繼續唱著,其實他自己心裡清楚,他是自己的歌迷。烈日下,他走在田間小路,路旁有各色的小野花,走著走著,竟然遇到一條蛇橫在路上,很細,不算長,他忘了驚嚇的喊叫,屏住呼吸,身體僵在那看著,發現蛇一動不動,敵不動,他不動,等了十幾秒,他趁蛇不注意,趕緊從旁邊溜走了。他一直覺得蛇有靈性,遇到蛇不算壞事。鄉間的路上安靜得很,走了很遠,只有他一個人,偶爾有輛汽車駛過,他自覺站在路邊避讓,當車駛過,這條路又成了他的舞台,他又跳又唱,歡樂無比。河裡的水夏天清澈,冬天結成乳白色的冰,後來的日子,河水越來越少,令他難過。他曾蹲在自家屋前的洗衣石上,那塊洗衣石板很大,他玩著玩著,一直瘸了腿的小鴨子順著水流下去了,他看見了剛想用手抓,卻摸個空,湍動的水流把小鴨子快速地帶到下遊,它掙扎著的樣子令他久久不能回神。他聽大人說這隻小鴨子出生時便是殘疾,養也養不活,隻好扔掉,他純真的內心在那時還不能理解。白羊座熱情奔放又富有藝術氣息,這是他人格的兩面。他安靜地坐在音樂教室彈鋼琴,會有女孩趴在窗台邊偷偷看他,他天使般的側臉清純明亮,帶有無限美好,男生手停音落,筆直的身軀起身伸了個懶腰,走出教室,陽光刺眼,用手擋著然後向樓梯走去。走出校門,來接他的是爸,開的車是人力車,他在同學們面前展現的高冷突然轉變成了對爸的親切。

回到家中,媽剛做好飯,有他愛吃的炒雞蛋。飯桌上,他把當天學到的知識、遇到的新鮮事、感受到的快樂一五一十地告訴爸媽。飯後媽洗碗,爸抽煙,他回到自己的小屋裡做作業,他的小屋不大不小,布置簡單,一張床,一張電腦辦公桌,一張老板椅,一個日光燈管和窗台上的兩盆花,四面牆白得無暇,沒掛任何海報或畫作,他喜歡簡單乾淨,他的書桌更是乾淨整齊,很多來找媽做縫紉活的顧客都參觀過他的書桌並稱讚有加。媽在家中開了一個縫紉店,所以家裡總有一些線頭,時而粘在衣服上,時而粘在頭髮上,但媽盡量保持他小屋的清潔。他也愛乾淨,定期用抹布擦去小屋裡的灰塵,哪怕只有薄薄一層。那是曾經的他,十年後的他開始覺得麻煩,不再在乎細枝末節,個人衛生也變得邋遢。他買過很多書,大多數與文藝、愛情有關。買書雖然花錢,但那是他唯一覺得物有所值的花銷,他能從中學到點什麽。他真的很難過,沒當他想起高四時,他曾站在學校三樓教室的窗前,偶然看到爸蹬著三輪車在路上拉客,他看見了爸,爸沒看見他,他努力的樣子讓他心疼,從那時開始,他變得堅韌又脆弱。烏雲密布,太陽隱匿,他背著書包漫步在路上,這是他旅行的第十天,走過兩個小縣城,眼前的景象和出發時沒什麽區別,兜裡揣著僅剩的五十幾元錢,考慮下一步的謀生方式,在地下人行道吉他賣唱值得一試,可惜他不會吉他,他隻想唱,也沒有音響設備和麥克風,看來不投資的生意還是不好做。說起這次旅行的原因,很簡單,大學畢業後找不到工作,不是沒有工作,而是他太挑剔,有任何他不滿意的地方,他都直接走人,他想起了他看過的一本書《月亮與六便士》,書中的主人公是一個事業有成的中年人,突然有一天,他為了他的畫家夢想拋妻棄子,遠走他鄉。他想他已經是個成熟的人了,他也要去完成自己的使命,至少他已經邁出了第一步。他看到路上和他擦身而過的孩子們背著書包去小學,中學,補習班,他感歎時光匆匆,從學生走向社會要適應好一陣,他帶著一個夢想,和隨遇而安的心在城市中漂泊,可路越走越長。他突然想去少林寺看看,出家人的生活是否如他所願。只是想想,從小受到家庭根深蒂固的教育觀念,讓他在規劃好的人生路上不敢東張西望。他還是得去上班,在工廠裡做一個技術員,比爸的工作輕松了,這些年的書還是沒白念。在高中時,他是個大人物,身邊總是跟著幾個小弟,他們不圖他的錢,是覺得他仗義。他在酒吧裡當駐唱歌手,見了不少世面,膽子大了些,錢包鼓了些。下班回到出租公寓,有一絲頭疼,在黑黑的樓道裡,用鑰匙開門,捅了半天沒捅進去,結果門開了,一個女生開了門,還有女生腳下的一隻貓,他腦袋一熱,才發覺自己因為剛才胡思亂想走錯了樓層,他忙說對不起,趕緊溜走了,身體走了,可耳朵還留在那,等待一句罵聲或摔門聲,可是很安靜,直到他進了門,空氣中一直有一種尷尬的安靜。他放下吉他,腦海裡還不斷浮現那個女生的模樣,簡單,他唯一的形容詞。他在這住了一個月了,從來沒見過她,其實其他人他也沒見過,或者見過了沒任何印象。他的公寓不大不小,自己一人住,很孤單,卻讓他自在。他看了一眼手機,已經十一點了,他習慣睡覺不超過十一點,於是刷牙後關燈睡覺了。第二天早上的鬧鍾定在7點,他起床刷牙洗臉,疊好被子,下了一袋方便麵,吃完後收拾好書包,鎖上門下樓。當他走到下一層的時候,他昨天開錯了的門突然打開了,突然四目相對,他微笑點頭,扭頭準備離開,身後傳來聲音,“嗨,同學,可以幫個忙嗎?”他站住,緩慢地回頭說了一句“什麽?”然後繃緊神經等待回答。“這有一個破舊的沙發,我準備扔掉,可是很沉,你幫我抬一下唄?”他長這麽大,還沒學會說不,說了一聲“好”,於是走上樓梯抬起沙發的半邊,移到門外,兩人用了好大的功夫才把沙發移到樓下。期間兩人之間沒有任何交流,除了眼神。扔到了垃圾箱旁邊後,他喘了兩口氣,聽她說了一句“謝謝”,回了一句“不客氣”,轉身離開了。去上班的路上,行人不多不少,公交站離小區不遠,但是等649公交車需要一段時間,公交車十幾分鍾的路程,只要兩元錢,是他的生活方式。他的工作是化工廠裡的技術員,和他大學的專業對口但是非所愛,他不得不帶著熱情去工作,沒人逼他,是他自己逼自己的,在大學畢業前的某一天,他突然醒悟,已經過了五十歲的父母這些年原來為他付出這麽多,他決定以後的日子要把錢盡量存起來,給父母花。即使不能成家,他也做到最好,盡他作為兒子的義烏。這些年來,他朋友很少,聚會很少,和女性說話的機會更少,他像個出家人,在物欲橫流的複雜社會裡孑然一身。他堅持著這一原則,直到那個女生的出現,和他見過的那些女生都一樣,又好像不太一樣。難道是最近太喪了?他敲敲腦袋,想讓自己清醒一下,可能是很久沒和父母通話了,一個人的生活,時間久了,確實會憋屈。這年頭,一家一個獨生子女,生了男孩,當媽的也把他當女孩養, 生了女孩也當男孩養,所以做孩子的,兩種性別的角色都要入戲。活得越久,道理明白得越多。生於所困,死於理想。一個人處在什麽樣的環境中就應該怎麽做,即是適應的本能,也是平凡的向往。太陽落山了,氣溫一下子降了下來,他躺在冰冷的床上,雙腳冰冷,思考自己的人生,思想緊繃著,身體並不放松。一個人一生中大部分的時間應該都用在思考人生上了,連考拉這種一天睡二十個小時的動物也會用兩個小時的時間發呆,剩下兩個小時吃東西。世間有三種人,活在昨天的人、活在今天的人、活在明天的人,想來想去,又覺得不止三種,昨天、今天、明天的排列組合都有可能。他再也聞不到那種香味,那是小學課本的書皮發出的香味,是劣質的化學染料附加的濃厚氣味,是再也不會把鼻子貼在書皮上面聞到的氣味。他躺在地板上休息,胸膛隨著呼吸起伏,表情自然放松,眼睛看著天花板,誰也不知道他在想什麽。他始終牢記著,做人不可以忘本,哪怕他自己承認他是個廢物。想哭就要大笑。他選擇一種方式去麻痹自己,介質不是酒精,是把注意力放在別的事情上,越是忙碌,越是什麽都想不起來,難過的、快樂的、憤怒的都忘了,他的每一天都很充實,他不敢讓自己靜下來,畢竟,忘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有時候,最重要的不是此刻擁有,而是曾經經歷過。在某一個時間點之前,他什麽也想不起來了,從那以後的每一天,睜開雙眼,清醒,歸零。他的習以為常在別人眼中很可笑。後悔這種事沒法讓他看清前面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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