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個人有點與廖局長的性格相似,拒收禮品,不怕得罪客人。
1989年11月的一個晚上,武警部隊一名待轉業警官,提著兩瓶五糧液酒和兩條紅塔山香煙,敲開了我的家門。
軍官剛座下,便講明了來意。
原來,軍官的愛人在外地,隨軍後準備安置在一家企業工作。
在辦理手續時,發現她已超過了規定的年齡,便卡住了。
軍官指了指放在沙發上的挎包,對我說:
“帶了點小意思,請多關照。”
我和顏悅色的解釋了當時的政策,請他不要誤會,並把東西提回去。
軍官認為我在“打官腔”,提出交個朋友,東西一定收下。
我臉一沉,嚴肅地說:
“你是現役軍人,我是轉業軍人,咱們不能給部隊抹黒。你若不提回去,我明天就提到你們部隊去。”
軍官一聽這話,放下東西,悻悻地走了。
笫二天,我把此事告訴了廖局長,廖局長叫我先去部隊找到那位軍官,硬是把東西提了回去。
事後,考慮到軍官的實際困難,經軍地組織協商,從照顧軍人大齡家屬為由,將其安排在一家區屬集體企業。
軍官高高興興地為妻子辦理了工作手續,稱我永不退色。
還有一次,一位老戰友的親屬沒考上,便打電話,要我看在戰友的情份上,千萬幫個忙。
我耐心地解釋,講明原則。
話沒說完,對方就壓了電話。
後來,戰友每次遇著我,臉拉得長長得,好長時間都不高興。
還半開玩笑對我說:“你是永不退色的轉業軍人,今後不敢再求你幫忙了。”
從那以後,有的戰友也開始對我疏遠起來。